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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色动力: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2023-03-31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2022 年度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傅捷女士、谢兰军先生、成苏宁
先生组成,其中傅捷女士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宁河秸秆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关于<2021 年业绩公告(初稿)>
与<2021 年年度报告(初稿)>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
效性确认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法治及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 2021 年审计工作的汇报。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会议还听
取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关于 2022 年中期审阅
工作的汇报。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及《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控合规报告>的
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2021 年年度审计及 2022 年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形成财务报表初稿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初稿,审阅了年度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涉
及的重要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定稿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此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亦对公司一季度、
半年度、三季度以及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阅。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
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其出具客观公正的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
定的责任与义务。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审阅服
务,在 2022 年中期审阅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
具的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以及《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讨论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定
期审议季度内审工作报告,以及专项内审工作报告,就公司内部控制给予专业指
导。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内控评价方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密切关注
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事项,对内控评价报告进行了仔细审阅。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
论的因素。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履职,进一步强化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傅   捷                     谢兰军                    成苏宁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