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新华保险H股公告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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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01336
關連交易
贖回基金
贖回基金
董事會宣佈,經董事會於2021年12月23日審議通過,本公司擬贖回其在華寶基金發行
之基金中的全部已申購份額,贖回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3.5億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中國寶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12.09%,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及關連人士。
華寶基金由中國寶武間接持有其51%的股權,為中國寶武的聯繫人,亦為本公司的關
連人士。因此,贖回基金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由於贖回
基金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贖回基金須遵
守公告和年度申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0月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華寶基金訂立基金產品申
購及贖回框架協議。根據框架協議,本公司於協議有效期內不時申購及贖回華寶基金所
發行的基金產品之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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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回基金
經董事會於2021年12月23日審議通過,本公司擬贖回其在華寶基金發行之基金中的全部
已申購份額,贖回價格乃根據基金贖回當日單位淨值計算(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進行估
值,並由基金託管人進行覆核)。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贖回當日的
基金單位淨值並扣除相應的費用,本次贖回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3.5億元。根據框架協
議下本公司與華寶基金訂立的具體基金產品合同,贖回金額在贖回申請成功後10個交易
日(包括贖回日)內支付。
根據框架協議下本公司與華寶基金訂立的具體基金合同,本公司須就贖回基金向華寶基
金支付管理費及贖回費,本次贖回基金的合計管理費及贖回費預計不超過人民幣700萬元
(受限於實際贖回份額及基金淨值)。基金的管理費及贖回費遵從基金發行公告中規定的
相關費率,具體費率如下:
基金名稱 年管理費率 贖回費率
華寶標普香港上市中國中小盤指數證券投 1% 0
資基金(LOF)
華寶中證10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0.5% 0
華寶中證醫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 0.5% 持有期在7日至365日的贖回
基金聯接基金 費率為0.5%,持有期在1年
至2年的贖回費率為0.3%
贖回基金的財務影響
本公司於基金中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243,452,807.45元。本公司將錄得的贖回收益為贖回
金額與所贖回基金的初始投資本金之間的差額。贖回基金所得款項擬用於本公司一般營
運資金及為本公司未來投資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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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於贖回基金完成後適時就贖回金額、基金管理費及贖回費用、贖回錄得實際收
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之賬面價值作出進一步公佈。
有關基金的資料
基金主要投資於:(i)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創業板、存托憑證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上市的股票)、債券(國債、央
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
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
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
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ii)目標ETF基金份額、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
股。基金還可投資於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存托憑證和其
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權證、股指期
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及(iii)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分股、備選成分股、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
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貨幣市場
工具、回購、證券借貸、跟蹤同一標的指數的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
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贖回基金的原因及裨益
經考慮贖回基金的預期收益,董事會認為贖回基金為本公司一次變現有關投資的良機,
使其得以重新分配本公司資源予其他現有業務。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贖回基金乃於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
訂立,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董事胡愛民、李琦強於中國寶武附
屬公司擔任職位,已就批准贖回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的表決進行了迴避。除上述披露
外,沒有其他董事被視為於本次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亦並沒有其他董事就有關本次交
易之董事會決議案的表決進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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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規則的涵義
中國寶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12.09%,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及關連人士。華
寶基金由中國寶武間接持有其51%的股權,為中國寶武的聯繫人,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
士。因此,贖回基金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由於贖回基金的最高
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贖回基金須遵守公告和年度
申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一般資料
本公司為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股份代
號:01336)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336)上市。作為中國領先的人壽保險公司
之一,本公司主要在中國從事人身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諮詢及資金運
用等業務。
華寶基金乃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公司,從事基金業務,包括基金管理、發起設立基金
及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華寶基金為中國寶武之間接附屬公司,中國寶武為一
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開展有關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業務,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
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於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幣交易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股份
代號:01336)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336)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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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寶武」 指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基金」 指 華寶標普香港上市中國中小盤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LOF)、華寶中證10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及華寶中證醫
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框架協議」 指 本公司與華寶基金於2018年9月30日就本公司申購及贖
回華寶基金公開發售之基金產品的建議交易而訂立之
協議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
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以港幣交易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華寶基金」 指 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51%股權由華寶信託有限
責任公司持有;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98%股權由中
國寶武持有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贖回基金」 指 贖回於基金中全部已認購份額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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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承董事會命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徐志斌
董事長
中國北京,2021年12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長、非執行董事為徐志斌;執行董事為李全及張泓;非執行
董事為楊毅、何興達、楊雪、胡愛民、李琦強、彭玉龍和Edouard SCHMID;獨立非執行
董事為李湘魯、鄭偉、程列、耿建新和馬耀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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