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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保险:新华保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
位独立董事按照《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新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及
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诚信、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
职责,出席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审议议案,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关注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维护公司、被保险人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包
括5名独立董事:李湘鲁先生、郑伟先生、程列先生、耿建新先生
和马耀添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在法律、保险、会计、金融、管理等
领域具有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均具备监管规则要求的独立董事任
职条件。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成员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耿建
新先生,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郑伟先生,风险管理与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李湘鲁先生。
    全体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对公司事务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各位独立董事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

                              1/7
     因素。
          独立董事简历请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章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备注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李湘鲁         4         4         11           11            0            0
           郑 伟          4         4         11           11            0            0
           程 列          4         4         11           11            0            0
           耿建新         4         4         11           11            0            0
           马耀添         4         4         11           11            0            0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风险管理与消费
                                                   审计与关联交易               提名薪酬
           战略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                                                             者权益保护委员
                                                     控制委员会                 委员会
                                                                                                             会
 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李湘鲁     -          -         -         -          12           12           10          10            8        8
 郑伟      -          -         -         -          12           11           10           9            8        7

 程列      6          6         7         7          12           12           -            -            -        -

耿建新     -          -         -         -          12           12           10          10            -        -

马耀添     -          -         -         -          -            -            10           9            8        7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不是该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参与表决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职责,
     全年共审议98项议案、听取34项事项,对96项审议议案投同意票,
     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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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关联交易、提名董事、利润分配方案等24项审议议案出具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培训情况
    2021 年,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
识和能力。部分独立董事参加了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全体独
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联交易规则培训、ESG 系列培训。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
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管理层定期向独立董
事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通过董
事双周报、管理月报、季报等多种途径,向独立董事汇报监管机构
的重要政策、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意见和
建议,公司管理层均及时回复或采纳。独立董事和管理层之间沟通
顺畅。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对重
大关联交易、高管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会计估计变更、年度利润
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改善公
司经营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对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在关联交易风险防控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保险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



                             3/7
行。2021年,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22年-2023年中投资
委托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和〈2022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22年投资委
托管理协议〉和〈2022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
以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
条款进行的交易,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与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用于充
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的审议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核发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议
案》及《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2020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0 年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
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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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
会计处理。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3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此外,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达到最大连续聘任年限,须进行更换,公司于
2021年9月启动了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选聘工作。部分独
立董事作为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加入选聘领导小
组,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
    (七)对利润分配议案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独立董事监督管理层实施完成上述分
配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报告期内承
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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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的关注
    2021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
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障境内外投资者获
得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十)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关注
    2021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审议了《关
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交所)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
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银保监会)的议案》。独立董事督促公司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并积极
向董事会建言献策,有效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内控有效性。
       (十一)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0 年年报、2021 年中期报告、季报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其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
点等事项。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
报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定期会议,7 次董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高管薪酬等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五个专业委
员会。2021 年各专业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预先进行研究

                                6/7
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董事会决策,在决
策过程中注意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综合一年来全体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经过董事自评、董事互评、
监事评价、董事会评价等步骤,监事会最终对第七届董事会五名独
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为公司经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在决策过程中切实维护公司、被保
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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