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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保险:新华保险H股公告2022-10-2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01336

                                 關連交易
                                 贖回基金

 贖回基金

 董事會宣佈,經董事會於2022年10月28日審議通過,本公司擬贖回其在華寶基金發行
 之基金中的全部已申購份額,贖回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中國寶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12.09%,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及關連人士。
 華寶基金由中國寶武間接持有其51%的股權,為中國寶武的聯繫人,亦為本公司的關
 連人士。因此,贖回基金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由於贖回
 基金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贖回基金須遵
 守公告和年度申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0月1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與華寶基金訂立基金產品申
購框架協議。根據框架協議,本公司於協議有效期內不時申購華寶基金所發行的基金產
品之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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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贖回基金

經董事會於2022年10月28日審議通過,本公司擬贖回其在華寶基金發行之基金中的全部
已申購份額,贖回價格乃根據基金贖回當日單位淨值計算(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進行估
值,並由基金託管人進行覆核)。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贖回當日的
基金單位淨值並扣除相應的費用,本次贖回金額預計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根據具體贖
回基金產品的基金合同,贖回金額在贖回申請成功後7個交易日(包括贖回日)內支付。

根據具體基金產品的基金合同,本公司須就贖回基金向華寶基金支付管理費及贖回費,
本次贖回基金的合計管理費及贖回費預計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受限於實際贖回份額及
基金淨值)。基金的管理費及贖回費遵從基金發行公告中規定的相關費率,具體費率如
下:

基金名稱                                       年管理費率            贖回費率
華寶新起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0.6%                     0
華寶新活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0.6%                     0


贖回基金的財務影響

本公司於基金中的投資本金為人民幣150,000,000元。本公司將錄得的贖回收益為贖回金
額與所贖回基金的初始投資本金之間的差額。贖回基金所得款項擬用於本公司一般營運
資金及為本公司未來投資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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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將於贖回基金完成後適時就贖回金額、基金管理費及贖回費用、贖回錄得實際收
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之賬面價值作出進一步公佈。

有關基金的資料

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創業板、存托憑證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
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
據、短期融資券)、貨幣市場工具(質押及買斷式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等)、資產支
持證券、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
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贖回基金的原因及裨益

經考慮贖回基金的預期收益,董事會認為贖回基金為本公司一次變現有關投資的良機,
使其得以重新分配本公司資源予其他現有業務。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贖回基金乃於本公司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
訂立,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董事胡愛民、李琦強於中國寶武附
屬公司擔任職位,已就批准贖回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案的表決進行了迴避。除上述披露
外,沒有其他董事被視為於本次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亦並沒有其他董事就有關本次交
易之董事會決議案的表決進行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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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規則的涵義

中國寶武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12.09%,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及關連人士。華
寶基金由中國寶武間接持有其51%的股權,為中國寶武的聯繫人,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
士。因此,贖回基金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下的關連交易。由於贖回基金的最高
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贖回基金須遵守公告和年度
申報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一般資料

本公司為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股份代
號:01336)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336)上市。作為中國領先的人壽保險公司
之一,本公司主要在中國從事人身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諮詢及資金運
用等業務。

華寶基金乃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之公司,從事基金業務,包括基金管理、發起設立基金
及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華寶基金為中國寶武之間接附屬公司,中國寶武為一
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公司,開展有關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業務,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
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股,於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幣交易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港聯交所(股份
                               代號:01336)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1336)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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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寶武」     指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主要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基金」         指   華寶新起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及華寶新活
                      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框架協議」     指   本公司與華寶基金於2018年9月30日就本公司申購及贖
                      回華寶基金公開發售之基金產品的建議交易而訂立之
                      協議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
                      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以港幣交易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華寶基金」     指   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51%股權由華寶信託有限
                      責任公司持有;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98%股權由中
                      國寶武持有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贖回基金」     指   贖回於基金中全部已認購份額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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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承董事會命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李全
                                                                 執行董事

中國北京,2022年10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李全和張泓;非執行董事為楊毅、何興達、楊雪、胡
愛民、李琦強和 Edouard SCHMID;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湘魯、鄭偉、程列、耿建新和
馬耀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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