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2013-02-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百隆东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银行理财产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7 号”文核准,百隆东方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发行价格
13.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97,789.1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2]168 号”《验资报告》审验。
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分别投资于山东邹城年产 25,000 吨
色棉纺项目、江苏淮安高档纺织品生产项目以及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06,228.8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百隆东方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533.30
万元,具体如下: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实际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募投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进度
山东邹城年产 25,000 吨
1 39,840.00 15,971.52 40.09%
色棉纺项目
江苏淮安高档纺织品生
2 66,388.80 38,561.78 58.08%
产项目
注:2012 年 7 月 9 日,百隆东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32,945.19 万元。
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日,百隆东方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91,560.36 万元(不
含已归还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如下:
1、2012 年 7 月 25 日,百隆东方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以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45,7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20,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5,70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25,7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了公告义务。
2、2012 年 12 月 3 日,百隆东方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1,560.36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余额情况
截至 2013 年 1 月 31 日,百隆东方募集资金的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余额(元)
1 390961645790 中国银行江北支行 140,269,799.84
2 33101983679050525437 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177,152,973.60
3 740000146011 汇丰银行宁波分行 205,202,083.72
4 37001686508050152826 建设银行邹城支行 104,966.95
5 472860634356 中国银行淮安分行 1,915,668.04
合 计 524,645,492.15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存款利息收入。
四、理财产品的投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承诺在合理规划资金
使用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
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投资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未来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递减。该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披露内容包括投资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投资范围及安全性等,公司亦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收益
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内容。
6、其他限制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及时履
行公告义务。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百隆东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
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历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了
解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取得了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发表
的意见。
百隆东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
百隆东方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且公司已承诺在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并保证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前提下,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银行理财产品。
综上,中信证券对百隆东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刘顺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