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14]1 号)的文件要求,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百隆东方”)认真梳理了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及相
关各方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实际履行情况。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承诺情形,也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
情况,公司及相关各方未履行完毕承诺的情况如下:




                                   1
   承诺类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卫新

                   实际控制人:杨卫国

                   股东:三牛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及公司持
                   股东:宁波九牛投资咨
股董事、监事、高
                   询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2012 年 6 月 12 日 -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正在履行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股东:宁波卫进投资咨                                                2015 年 6 月 11 日
                                          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票相关股份锁定的   询有限公司
承诺
                   股东:宁波燕春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股东:宁波超宏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股东:宁波祥东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2
                                           自增资入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和公
                   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2010 年 9 月 27 日 -
                                                                                                                 正在履行
                   司                      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2014 年 3 月 26 日
                                           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长:     杨卫新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副董事长:杨卫国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董事:         曹燕春   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     详见承诺内容           正在履行
                   董事、副总经理:潘虹    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董事:卫国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总经理:     韩共进

                   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展有限公司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实际控制人:杨卫新      制人杨卫新、杨卫国分别出具了《关于与百隆东
                                           方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杨卫国      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
避免同业竞争相关                                                                          详见承诺内容           正在履行
                                           其他企业进行约束,其主要内容如下:1、除投资
承诺                                       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目前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即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
                                           从事与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
                                           2、作为百隆东方主要股东或作为对百隆东方拥有



                                                                3
             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将不会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百隆东方的竞争业务或可能
             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
             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
             在同等条件下赋予百隆东方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
             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自本函出具日起,本函及
             本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
             至不再成为百隆东方主要股东或作为对百隆东方
             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为止。5、如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情况,将赔偿百隆东方及百隆东方其他股东
             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
             任。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