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201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2014-04-1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201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
(一)2013年1月11日召开了第1次会议,主要对子公司淮安百隆实业续租江
苏三德置业厂房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最后认为:本次租赁价格公允,为子公司
淮安百隆满足现阶段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利益。
(二)2013年2月4日召开了第2次会议,主要对2013年度百隆东方委托宁波
通商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
(三)201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3次会议,主要对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了总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审计报告,续聘了会计师事务所。
(四)201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4次会议,对公司2013年一季报正文及全文进
行了审议。
(五)2013年8月9日召开了第5次会议,对公司2013年半年报进行了审议。
(六)201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6次会议,对公司2013年三季报进行了审议。
(七)201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7次会议,对公司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
交易以及2014年度子公司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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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股东大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审计期间,天健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12年度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
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
排,天健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2013年一季度、2013年半年度、
2013年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
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授权并指导公司内审部门
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各部门均专人配合开展实施,促使各部门和各子公
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2年的审计任
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二)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日常经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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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董事签字页)
陈勇:
朱北娜:
曹燕春: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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