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4-04-17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4-01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规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并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滚动发行;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
《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2014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并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滚动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承销机构:本次发行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
5、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置
换银行贷款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全权办理本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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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融资券发行如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董事会的决议,制订
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短期融资
券发行的发行时机、金额、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授权根
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
4、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 完成其他为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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