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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9-01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 号)等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决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
整,并按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上述新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内容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
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了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
    2019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根据政策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并按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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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
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且在处置
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
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公司按照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
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
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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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并按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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