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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人选提名的独立意见2019-08-0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人选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有关材料,现
就公司董事会换届人选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杨卫新、杨卫国、曹燕春、潘虹、卫国、
韩共进出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提名赵如冰、钱亚斌、黄
惠琴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提出聘请人员
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的审核情况、程序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议案的审
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三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
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提交
有关监管机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包新民、赵如冰、钱亚斌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