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董事杨 卫新先生担任董事长、选举董事杨卫国先生担任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下设专门 委员会委员;聘任杨卫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潘虹女士、卫国先生、杨勇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董奇涵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聘任华敬东先生担任董 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并在公司内部对上述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基 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审议、选举程 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 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 赵如冰、钱亚斌、黄惠琴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