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关于 增加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自 2017 年 2 月起参与投资设立上海信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信聿”),能够较好为公司的闲置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 上海信聿能够充分配合公司资金需求,在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框架下,实现资金 灵活退出,体现专户管理的优越性。 因此,对于公司在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增加对 上海信聿 2 亿元人民币出资额的议案,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赵如冰、钱亚斌、黄惠琴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