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的独立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东方”)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棉花期货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受全球棉花供应趋紧,预计未来境内外棉花市场价格波动仍将 加大。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原材料棉花需求亦不断加大,为稳定棉 花供给,公司将棉花期货市场采购作为原材料现货采购的重要补充,同时平抑原 材料棉花的采购价格,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业务是必要的。为规避期货交易风险, 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并遵照公司《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严控期货交易风险。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赵如冰、钱亚斌、黄惠琴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