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 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天健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 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所沟通并审阅 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天健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 聘天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黄惠琴、曹燕春、赵如冰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