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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2020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一)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
议《百隆东方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
审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 审议《2019 年度内审工作报
告》;6. 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审议《2020 年度与通商银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向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审议《百隆东
方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 3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1.审议《百
隆东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
议《百隆东方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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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
审计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审计期间,天健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20年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
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
时间安排,天健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
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授权并指导公司内
审部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各部门均专人配合开展实施,促使各部门
和各子公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的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二)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日常经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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