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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
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7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1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外 部 费 用 12,108,367.47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77,891,632.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68 号)。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后,最近五个会
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