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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9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及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七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
 见。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
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一)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
下方式:                            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 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
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 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人
人数。                              数。

   (二) 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        (二) 公司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议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名采取以下方式:                    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份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 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
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        (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
下方式:                            方式:

   1、公司监事会提名;                  1、公司监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 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
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 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
人数。                              数。

   (四)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          (四) 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
事、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 监事候选人的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独立 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独立董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及候选人的简 事、监事候选人的意图及候选人的简历
历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 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事
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 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
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 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接受
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 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 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
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 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会负责制作提案
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负
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                              产生。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2
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施 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施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若采           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若采用
用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          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

   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       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
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可集 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可集
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提名若干 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提名若干
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 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 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
事候选人。                          事候选人。

   选举时,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       选举时,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
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 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
可平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可平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
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监事 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监事
候选人和有另选他人的权利,最后按得 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
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 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
事条件决定董事、监事。              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
 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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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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