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2022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1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
   业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本公司与通商银行日常经营业务,未导致
   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与通商银行发生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业务种类                          发生金额
银行授信                          0
存款业务                          6332.87
理财业务                          0
融资业务                          0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
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需要,延续双方
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2年度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
业务。

    通商银行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潘
虹女士为通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1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为预计2022年全年本公司在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
财和融资等银行业务的最高额度,合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目前本公司持有通商银行9.4%股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潘虹女士在通商银
行担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 337 号
    法定代表人:杨军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由宁
波国际银行重组改制并更名后获准筹建。通商银行现有 15 名法人股东,其中本
公司持股比例为 9.4%,其他法人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商银行经审计总资产 12,335,963.85 万元,净资
产 1,078,550.0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93,618.93 万元、净利润为
96,401.7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2
    1、业务范围: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授信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授信要求。

    3、年度规模:2022 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 2.5 亿
元人民币。
       (二) 存款业务
    1、业务范围:提供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存款业务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
    3、年度规模:2022 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
    (三)理财业务
    1、业务范围:按照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上不归类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银行理财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理财业务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理财业务限定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年度规模:2022 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理财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
    (四)融资业务
    1、业务范围: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银行信贷统计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保函、银行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信用证押汇、进口押汇、
远期结售汇等)及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融资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融资利率和手续
费。
    3、年度规模:2022 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银行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商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等
之间发生上述约定的业务内容,应合并计算入本年度交易规模,在具体执行时双
方可与相应的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3
    2、如双方申请变更、中止或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应事先经双方各自的有权
机构批准,并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定。

    3、上述委托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银行业务的授权
额度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
止。
    4、本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百隆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与宁波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
议: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与通商银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延续公司与通商
银行间良好银企战略合作,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
定的金融业务支持。同时,通过对通商银行有关材料及最近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进行分析,以及对通商银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通商银行经常存在重大风
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予
以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取得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划2022年度在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

 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能为公司未来
 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
       通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4月16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也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成功重组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本公司董事潘虹女
士目前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一职。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