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董事杨 卫新先生担任董事长、选举董事杨卫国先生担任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下设专门 委员会委员;聘任杨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卫国先生、李鑫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董奇涵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简历,并在公司内部对上述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基 于专业能力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董事会的审议、选举程 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 职业操守。我们同意本次选举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 陈春波、夏建明、盖永久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