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
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1、经查阅张矛先生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矛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
管理及财务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2、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该事项所涉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
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
关联董事在表决环节予以回避,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XUN CHEN(陈恂)、MING HUANG(黄明)、刘贵彬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