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后, 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地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仅涉及财务报 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到公司损益变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将更加客观、公允、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XUN CHEN(陈恂)、MING HUANG(黄明)、刘贵彬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