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3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
解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调整360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是根据宏
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
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募
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