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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上午 10:00 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
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484.59 万元。 鉴于公司

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

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拟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

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
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

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满足其

经营发展及办公需要,福兴祥物流拟向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青岛

市金家岭金融服务区的金鼎大厦第二十九层、三十层办公楼,面积为 3382.68 平方

米。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价值为

8436.72 万元,福兴祥物流拟以评估值向青岛建设房地产购买该房产。

    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

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丁琳、徐瑞泽、曹莉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