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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30 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
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裁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裁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
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的履职情
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
号——零售》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
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0,500,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 172,100,09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107,863,303.3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价格及服务质量确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公

司及子公司拟在 2019 年度新增相互担保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的担保,连同以前年度

到期后延续担保的额度 12 亿元,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

过 36 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

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
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

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 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

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等长期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

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需回避表
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琴广场、利群商厦、

城阳广场、胶南中心、诸城广场、莱西商厦、胶州广场、即墨商厦、连云港广场

分别与关联方利群投资、利群集团、德源泰置业、德源泰莱西分公司、德源泰诸

城分公司、宜居置业、连云港德源泰签订租赁合同,其中海琴广场、利群商厦、

城阳广场、胶南中心、诸城广场、胶州广场、即墨商厦为到期续签。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需回避表

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 2019 年 4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由 9 人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的审核,提名徐恭藻、徐瑞泽、丁琳、胡培
峰、王文、胥德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戴国强、孙建强、
姜省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任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群商业集团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徐恭藻先生
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按照其所在公司行政职务领取岗位薪
酬;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徐恭藻先生根据公司内
控相关制度规则领取董事薪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2019 年 1 月新发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拟
修订《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董事会秘书职能等相关
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徐恭藻     男,汉族,山东胶南市人,1956 年 10 月生,文化程度:硕士 高级经
济师。
现任:利群集团董事局主席、利群股份董事长。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常务理事、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副会长、青岛市商业联合会会长、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青岛市经济协会副会长。
工作经历:1975 年参加工作,历任四流南路百货商店营业员、人民路百货商店
经理、百货公司体改办科长、青岛百货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利群集团董事局主席、总
裁及利群股份董事长。


徐瑞泽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1982 年 10 月生,文化程度:硕士    助理经济
师。
现任:利群股份副董事长、总裁,利群集团董事。
工作经历:2008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利群集团采购中心业务员、利群商厦总
经理助理、青岛福兴祥商品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总经
理、利群股份总裁助理、利群股份副总裁。


丁琳     女,汉族,山东日照人,1972 年 12 月生,文化程度:硕士。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利群集团董事、总裁。
工作经历: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利群商厦三商场财务处长、长江商厦副总经
理、长江商厦总经理、利群集团总裁助理、利群集团副总裁兼采购中心采购总监、
利群股份总裁。
胡培峰     男,汉族,山东莱州市人,1978 年 1 月生,文化程度:本科。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兼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经历: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利群商厦一商场商品部副经理、利群商厦二
商场副总经理、利群百货采购中心部长、蓬莱购物广场总经理、百惠商厦副总经
理、淄博购物广场总经理、长江商厦总经理、利群股份副总裁兼金鼎广场总经理、
利群股份副总裁兼利群即墨购物中心总经理。


王文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1972 年 9 月生,文化程度:本科    会计师。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兼采购总监。
工作经历: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利群荣成购物广场财务处处长、利群长江商
厦财务处处长,利群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兼利群商厦财务处处长、利群商厦副总
经理、青岛宇恒电器总经理、青岛电子商务总经理、利群股份财务总监。


胥德才    男,汉族,山东聊城人,1982 年 6 月生,文化程度:本科    会计师。
现任:利群股份财务部副部长
工作经历:2005 年参加工作,历任四方购物广场营运处科员、财务处科员、利
群集团财务部副处长、海琴购物广场财务处副处长、文登购物广场财务处副处长、
利群商业集团财务部副处长、福兴祥物流财务处处长、利群商业集团财务部部长
助理。




                               独立董事


戴国强     男,汉族,1952 年 6 月生,文化程度:博士研究生。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金融学
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工信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博大绿泽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工作经历:1968 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金融学院党委
书记、副院长、院长,全国高校专业金融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
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银行外部监事,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直属支部书记兼副院长。


孙建强   男,汉族,1964 年 2 月生,文化程度:博士研究生。
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混
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杂志执行主编。担任国
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科技局和财政局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
物价局价格听证专家。兼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经历:198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


姜省路   男,汉族,1971 年 11 月生,文化程度:本科。
现任: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经历: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浩律师集团
(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