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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群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 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 9 时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元海先生主持。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
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
—零售》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0,500,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 172,100,09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107,863,303.33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价格及服务质
量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19 年度新增相互担保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的担保,连同以前
年度到期后延续担保的额度 12 亿元,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
累计不超过 36 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
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监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
务出具单独的监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 亿元整(最终以合
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
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等长期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
件上签字,监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监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琴广场、利群商厦、
城阳广场、胶南中心、诸城广场、莱西商厦、胶州广场、即墨商厦、连云港广场
分别与关联方利群投资、利群集团、德源泰置业、德源泰莱西分公司、德源泰诸
城分公司、宜居置业、连云港德源泰签订租赁合同,其中海琴广场、利群商厦、
城阳广场、胶南中心、诸城广场、胶州广场、即墨商厦为到期续签。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至 2019 年 4 月 5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股东提名,现选举曹莉娟、修丽娜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任监事仍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群商业集团监事会成员除曹莉娟女士外其他监事不在
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其所在公司行政职务领取岗位薪酬,曹莉娟女士根据公
司内控相关制度规则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莉娟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1970 年 9 月生,文化程度:大专     助理
会计师 。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1990 年参加工作,历任财务
部四商场财务处长、利群商厦一商场副总经理、利群商厦二商场总经理、福兴祥
总经理、利群集团总裁助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利群股份常务副
总裁兼采购总监,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份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修丽娜   女,汉族,山东即墨人,1973 年 5 月生,文化程度:本科。
    现任利群股份监事。1994 年参加工作。1996 年至 2008 年期间任利群集团行
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9 年至 2011 年 2 月任利群商厦副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即墨商厦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博晟贸易总经理、利群
股份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