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1-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群商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利群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征源 联系电话:010-60833072
保荐代表人姓名:牛振松 联系电话:0531-896062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1、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牛振松前往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或“公司”)进行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相关
“三会”文件、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核查公司关联交易资料等方式,对利群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
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代表人对利群股份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督
导,注意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建立了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
益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3)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4) 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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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
了这些规章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度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使 用 资 金
318,031,223.26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84,453.17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
续费 3,508.5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3,74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1,847,626.9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 372005516018000019987 5,182.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 3803023038000003166 658,023.77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北区第一支行 38050101040056686 529,159.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路支行 77090188002671223 655,260.69
合 计 1,847,626.90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560,857,653.9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1,176,999.52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9,873.9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 元,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36,15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446,322.69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1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 38050101040088887 940,173.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32902940410888 748,254.5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 37200551601300040041 607,211.95
2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37150198621009888886 423,404.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 3803023029666666692 727,278.01
合 计 3,446,322.69
(3)保荐机构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
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4、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
行了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买卖股票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
流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情况,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贯穿辅导。
5、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
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
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
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7、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8、对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有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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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利群股份 2020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
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利群股份 2020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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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胡征源
年 月 日
牛振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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