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 9 时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
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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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5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
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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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37,330,383.50 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和持续发展的需要,2020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合计 18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为根据
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结合项目组人员级别安排及人工成本的计算等进行确认。
本期收费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无变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1 年度新增相互担保额度不超过 17 亿元的担保,连同以前
年度到期后延续担保的额度 23 亿元,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
累计不超过 40 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
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
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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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 亿元整(最终以合
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
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项目融资等长
期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
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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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租赁准则。上述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
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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