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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
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因胶州市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
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福兴祥物流搬迁
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方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兴祥物流集
团有限公司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就福兴
祥物流位于胶州市香港路以北、杭州路以西、三里河以南、梧州路以东的房屋及
设施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总价共计人民币约 8.4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续签租赁合同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鼎广场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
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建设房地产将其坐落于青岛
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的金鼎购物广场、写字楼 8 楼、写字楼 9 楼办公区域及负
一至负四层停车场出租给金鼎广场用于商业经营及日常办公使用,总建筑面积为
135,081.62 平方米,起租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租赁期限为 3 年,租赁费用
合计 192,140,509.75 元。其中,金鼎购物广场租赁费用为 185,223,079.36 元;
写字楼 8 楼、写字楼 9 楼办公区域租赁费用为 1,601,131.68 元;负一至负四层
停车场租赁费用为 5,316,298.71 元。
    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