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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6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度,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戴国强先生及董事胥
德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建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会议内容如下: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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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4、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6、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资格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审计期间,
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建议公司董事会续
聘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经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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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指
导和监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
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5、对重大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审议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各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
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相
关制度,在监督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
面,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
专业能力与决策水平,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委员 :孙建强、戴国强、胥德才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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