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改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周根标先生、刘忠先生的履历表、学历和职称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 了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况。其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 事会聘任周根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改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树华 冯根福 王喆 1 www.shaan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