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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资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12-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球资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 号)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6,326,086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33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7,542.71 元(不含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552,457.29 元。公司增发股票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
履行怡球资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怡球资源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
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国信证券结合怡球资源实际情况制订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国信证券项目组
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对怡球资源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的规范
运作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张存涛、余东
波等相关人员。现场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式: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三会会议
记录、内部控制文件等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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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公司经营状况;

    (七)其他事项。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怡球资源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
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
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履行
职责,同时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
职责。怡球资源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
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信息披露
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
                                     2
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归还公司贷款和支付原料款,
募集账户已注销。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
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
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信息披露文件等资
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
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
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球资源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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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请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公司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怡球资源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怡球资源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
怡球资源财务人员、董事会秘书沟通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对怡球资源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怡球资源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公司业务运转正常,主
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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