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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中铁:关于“16铁工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8-12-19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18-10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铁工 01”公司债券回售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回售代码:100943;
    2、回售简称:铁工回售;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期: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 年 1 月 28 日。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
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6 铁工 01
     3. 债券代码:136199.SH
     4. 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20.5 亿元
     6.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3.07%,在债
        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
        选择调整票面年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
        3.07%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6 年 1 月 28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28 日。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的 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挂牌时间和地点:本债券已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12.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7 日)票面
利率为 3.0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本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上调 83bp,即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7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为 3.9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本期债券代码:136199;          债券简称:16 铁工 01。
2. 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43;      回售简称:铁工回售。
3.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
4. 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5.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
   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
   申报登记期内)。
6.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
   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 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联系人:文少兵
   联系方式:010-5187 8265
   传真:010-5187 8417
2.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联系人: 周宇清
   联系方式: 010-6622 9138
   传真:010-6657 8950
3. 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方式:021-6887 0114
   传真:021-6887 5802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