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及领导2021年度薪酬和2019-2021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2022-12-28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管及领导 2021 年度薪酬
2019-2021 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及高管 2021 年度薪
酬和 2019-2021 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管及领导 2021 年度薪酬和 2019-2021 年任期激
励收入兑现方案相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管及领导 2021 年度薪酬和 2019-2021 年任期激
励收入兑现方案是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和 2022 年度绩效
合约签订工作方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董事会对高管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要求确定的,确
定程序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和同行业高管薪酬水平。
三、同意按照薪酬兑现方案兑现公司高管及领导 2021 年度
薪酬和 2019-2021 年任期激励收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瑞明 张 诚 修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