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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商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5-11-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
及其概览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次优先股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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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时,应特别关注下列与本次优先股相关的
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在交易受限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
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 200 人。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不上市交易,将在上交所非公开转让,转让环节的投资
者适当性标准将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优先股存在交易受限
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上交所将按照时间先后
顺序对优先股转让申报进行确认,对导致优先股投资者超过 200 人的转让申报
不予确认。由于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流通环节受到交易对手资
格和本次发行优先股持股股东数量不超过 200 人的限制,致使优先股股东可能
面临无法及时或者以合理价格或根本无法转让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交易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条款

    (一)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
率加固定息差,首 5 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固定息差等于本次优先
股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其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优先股发行时的基准利率指本次优先股发行首日(不含,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以下同)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票面股息率重置日的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重置日(不含,
即发行首日起每满五年的当日,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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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重置日前 20 个交易日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不能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则以本次优先股股息重置日
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可获得的最近 20 个交易日的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
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作为该重置日的基准利率。
     本次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4.50%,其中基准利率为
2.94%,固定息差为 1.56%。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两
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

     (二)股息发放条件
     1、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 2的情况下,可以向本次优先
股股东分配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同顺位分配股息,与已发行的境外优先股
具有同等的股息分配顺序,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本次优先股派息不与本行自
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而调整。
     2、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行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部
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本次优先股股
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已被取消的优先股股息在任何情况下将不被支付。
取消本次优先股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本行的其
他限制。本行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将充分考虑优先股股东的权益,本行若决议取
消全部或部分优先股派息,将在付息日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
通知优先股股东。
     3、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发放,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优
先股股息之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三)股息支付方式
     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票面总金额(即每股优先股票面
金额与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股数的乘积,以下同)。本次优先股采用每年
付息一次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行决定派发本次优先股股息时,将在股息宣告日宣告即将派发的股息金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的规定确定,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口径进行计算。
2可分配税后利润来源于按中国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且

以较低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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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在股息分配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本次优先股股东均参与分配股息。本行
将在派息日向股息分配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计息起始日为本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派息
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 11 月 23 日,如该日不是
上交所的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股息。如出现需在派息
日前核算并派发优先股股息的情形,则股息按相应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其中
一年按 360 日计算。股息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 0.01 元。
    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
担。
       (四)股息累积方式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
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五)剩余利润分配
    本次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
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含强制转股及赎回的条款

       (一)强制转股条款
    当满足如下强制转股触发条件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次已发行且存续
的优先股将全部转换或按照同等比例吸收损失的原则部分转换为对应的 A 股普
通股: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
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 A 股普通股,并使本行
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
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
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
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转为 A 股普通
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
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中国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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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
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当发生上述触发强制转股的情形时,本行需报中国银监会审查并决定,并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导致本行控制权或持股比例变化的,还应符合境内外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
    本次优先股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
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强制转股价格(即每股人民币 3.44 元)。
    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如下:
    Q=V/P
    其中:Q 为每一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境内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的股
数;V 为境内外优先股按同等比例吸收损失的前提下每一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
的所需进行强制转股的境内优先股票面总金额;P 为境内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
格。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余额,本行将以现金方式兑付该
部分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及相应利息,股息按上一派息日起该部分优先股的实际
持有天数计算,其中一年按 360 日计算。本次优先股已转股部分不再支付股
息。
    自本行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
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
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
为不会导致强制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条款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强制转股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自发行日(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后满 5 年之日起,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
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优先股,但本行不形成赎回
权将被行使的预期。本次优先股赎回权为本行所有,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本行
赎回优先股。本次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向本行回售
其持有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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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行使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本行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次优先股,并且只
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或者
    2、本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
求。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安排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
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等国内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次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次
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因此,本次优先股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根据发行人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会计处理的专项意见》,
“基于我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相关条款的阅读和相关会计准则的理
解,我们对工商银行拟定的会计处理原则没有异议,即: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权益工具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五、表决权限制与恢复的约定

       (一)表决权限制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本行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本行一次或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本行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本行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变更或者废除优先股股东权利等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本行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
(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优先股股东
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本行持有的本次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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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表决权恢复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
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计算公式如下:
    R=W/S
    其中:R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恢复为 A 股普通股表决权的份
额;W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折算价格 S 为审议通过本次
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
均价(即每股人民币 3.44 元)。恢复的表决权份额以去尾法取一的整数倍。
    表决权恢复后,当本行已全额支付当年优先股股息时,则自全额付息之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得的表决权将予以终止。后续如再
次触发表决权恢复条款的,本次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重新恢复。
    本次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
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表决权恢复”。
六、强制转股价格与表决权恢复时折算价格的调整机制有所不同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强制转股时转股价格与表决权恢复时折算价格的调整
机制有所不同。自本行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强制转股价格
将根据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以及配股等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
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强制转股条款—强制转股价格调
整方式”;而在表决权恢复时,恢复表决权的本次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
对应的折算价格不会进行调整。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
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按照表决权恢
复计算公式,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所持每股优先股享有约 29 股普通股的表
决权,具体计算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
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表决权恢复”。若本行发生送红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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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以及配股等情况时,优先股股东所持优先股在表决
权恢复时享有的表决权未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七、本次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募集说明
书中的与优先股有关的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
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除个别税种(如印花税)外,目前国家税务总
局并未针对投资优先股的税务处理做出专门明确规定。根据与相关主管部门的
沟通,优先股作为权益性投资工具,其税务处理将参照普通股。如果相关的法
律法规发生变更或相关监管部门就优先股投资与交易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本
募集说明书中与优先股有关的税务分析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或新出台的优先股投资与交易的专门税务法规执行。关于本次优先股与投
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八、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1、除本次计划在境内发行优先股外,本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监
管要求、业务经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等,采取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本行资本的
可能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按照本行资本管理规划,除本次优先股发
行外,本行尚无其他股权类融资计划。
    2、考虑到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保护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利益,优化本行投资回报机
制,董事会承诺将合理利用本次优先股的募集资金,通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
益、完善资本约束机制、实施资本集约化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推动业务
发展模式转变及资产结构调整、坚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等措施,增强
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普通
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九、本行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境外优先
股发行,并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行境外优先股包含以人
民币认购和交易转让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 亿元人民币、初始股息率为 6%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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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民币优先股(股份简称为“ICBC CNHPREF1-R”,股份代码“84602”)、
以美元认购和交易转让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 亿元美元、初始股息率为 6%的境
外美元优先股(股份简称“ICBC USDPREF1”,股份代码“4603”)和以欧元
认购和交易转让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 亿欧元、初始股息率为 6%的境外欧元优先
股(股份简称“ICBC EURPREF1”,股份代码“4604”)。本行境外优先股发
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
本充足率。本行已在上交所网站和本行公司网站上披露了有关本行境外优先股
发行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本行已发行的境外优先股外,本行无其
他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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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核准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 5
        (三)承销方式 ............................................................................................................... 7
        (四)发行费用概算 ....................................................................................................... 7
    二、有关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 7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7
    四、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 ................................................. 1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12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 12
        (一)股息不可累积和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风险 ................................................. 12
        (二)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的风险 ................................................................. 12
        (三)表决权受限的风险 ............................................................................................. 12
        (四)市价波动风险和交易风险 ................................................................................. 13
        (五)回购风险 ............................................................................................................. 13
        (六)强制转股风险 ..................................................................................................... 13
        (七)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 14
        (八)评级下降的风险 ................................................................................................. 14
        (九)资本监管要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 14
        (十)股息率调整导致的风险 ..................................................................................... 14
        (十一)强制转股价格与表决权恢复时折算价格的调整机制有所不同 ................. 15
    二、本行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15
        (一)分红减少的风险 ................................................................................................. 15
        (二)强制转股带来的风险 ......................................................................................... 16
        (三)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 16
        (四)普通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 17
        (五)税务风险 ............................................................................................................. 17
    三、与本行经营有关的风险 ................................................................................................. 17
        (一)行业风险 ............................................................................................................. 17
        (二)业务及财务风险 ................................................................................................. 20
        (三)管理风险 ............................................................................................................. 32
        (四)政策风险 ............................................................................................................. 34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 36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 ............................................................................................. 36
        (一)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 36
        (二)发行数量及规模 ................................................................................................. 36
        (三)发行方式 ............................................................................................................. 36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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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续期限 ............................................................................................................. 36
        (六)发行对象 ............................................................................................................. 36
        (七)限售期 ................................................................................................................. 36
        (八)股息分配条款 ..................................................................................................... 37
        (九)强制转股条款 ..................................................................................................... 38
        (十)有条件赎回条款 ................................................................................................. 41
        (十一)表决权限制 ..................................................................................................... 41
        (十二)表决权恢复 ..................................................................................................... 42
        (十三)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 42
        (十四)评级安排 ......................................................................................................... 43
        (十五)担保情况 ......................................................................................................... 43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 43
        (十七)转让安排 ......................................................................................................... 43
        (十八)境内发行和境外发行的关系 ......................................................................... 43
    二、本次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 43
    三、本次优先股发放股息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及政策依据 ............................................. 44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 44
        (一)对普通股股本的影响 ......................................................................................... 45
        (二)对净资产的影响 ................................................................................................. 45
        (三)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 45
        (四)对净资产收益率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的影响 ................................. 45
    五、本次发行对本行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 46
    六、本次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 47
        (一)优先股交易与转让 ............................................................................................. 48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 ................................................................................................. 50
        (三)优先股赎回 ......................................................................................................... 51
        (四)优先股转股 ......................................................................................................... 51
    七、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 52
        (一)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的简要情况 ............................................................. 52
        (二)本次优先股与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主要条款的差异比较 ..................... 52
    八、本次优先股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 52
第五节 本行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54
    一、本行基本情况 ................................................................................................................. 54
        (一)本行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5
        (二)本行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 56
        (三)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 58
    二、本行主要业务 ................................................................................................................. 60
        (一)银行业概况 ......................................................................................................... 60
        (二)银行业监管 ......................................................................................................... 70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业务资格 ................................................................................. 75
        (四)本行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 ............................................................. 75
        (五)本行战略 ............................................................................................................. 83
        (六)业务经营情况 ..................................................................................................... 83
        (七)产品和服务定价 ............................................................................................... 100


                                                                1-1-XI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八)互联网金融 ....................................................................................................... 104
        (九)渠道建设 ........................................................................................................... 106
        (十)信息科技与产品创新 ....................................................................................... 107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 ............................................................................................... 110
第六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113
    一、风险管理....................................................................................................................... 113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113
        (二)近年来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 ........................................................................... 114
        (三)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情况 ................................................................................... 117
        (四)主要风险的管理 ............................................................................................... 118
    二、内部控制....................................................................................................................... 129
        (一)本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 129
        (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131
        (三)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 132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3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13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13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 134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 135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 13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40
        (五)2015 年三季度财务会计信息 .......................................................................... 142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说明 ........................................................................... 147
    四、主要指标....................................................................................................................... 150
        (一)财务指标 ........................................................................................................... 150
        (二)监管指标 ........................................................................................................... 152
        (三)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 152
        (四)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指标 ............................................................................... 153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3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53
        (二)盈利状况分析 ................................................................................................... 17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98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 ................................................................................... 201
        (五)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 203
        (六)主要指标分析 ................................................................................................... 212
        (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 213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16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17
    一、本行对外担保情况 ....................................................................................................... 217
    二、本行未决诉讼或仲裁 ................................................................................................... 217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与承诺事项 ............................................................... 217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20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20
    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声明 ........................................................................................... 247


                                                                1-1-XII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53
    五、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5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57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257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257




                                                                1-1-XIII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行/本集团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机构

本募集说明书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境内发行        指 发行人计划于境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450 亿
                                元人民币优先股的行为

本次优先股/境内优先股        指 发行人计划于境内非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 450
                                亿元人民币的优先股

境外优先股                   指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审议批准
                                并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发行、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优先股

《资本管理办法》             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章程/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的《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除非特别说明,本募集
                                说明书所指公司章程是指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
                                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已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经
                                中国银监会核准




                                    1-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
                                符合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
                                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
                                符合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
                                之间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
                                符合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
                                的比率

A 股/A 股普通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以人民币认购
                                和交易

H股                          指 在境内注册的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以港币计价的
                                普通股

巴塞尔委员会                 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协议Ⅰ                 指 1988 年由巴塞尔委员会制订的银行资本衡量系
                                统

巴塞尔协议Ⅱ                 指 2004 年 6 月 26 日由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新资本
                                充足协议

巴塞尔协议Ⅲ                 指 2010 年 12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第三版巴塞
                                尔协议》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央行/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金管局                   指 香港金融管理局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合格投资者                   指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以购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投资者

保荐机构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师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最近三年年末                 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最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6 月
近三年及一期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中国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特别
                                 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大型商业银行                  指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 农业银
                                 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及本行

华融公司                      指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RAROC                         指 经济资本回报率,或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

P2P 网络借贷                  指 个体和个体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指 除非文中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万元/百万元/
                                 亿元

基点                          指 利率或汇率变动量的度量单位,为 1 个百分点的
                                 1%,即 0.01%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1、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经本行 201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201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
重新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已经中国银监会《关于工商银行境内发行优先股的批复》(银
监复[2015]189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23 号)核准,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4.5 亿
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450 亿元。
    3、本次发行采取一次发行方式。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优先股。

       2、本次优先股的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行优先股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5 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 亿元。

       4、发行方式
    本次优先股将根据相关规则,经监管机构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非公开发
行。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存续期限
    本次优先股无到期期限。

       7、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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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本次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合格投资者发
行,包括: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
财产品;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实缴出
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合伙企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
者;除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
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经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
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二百人。本行及受本行控制或有重要影响的关
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优先股,且本行不直接或间接为购买本次优先股提供融
资。
    本次优先股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8、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
率加固定息差,首 5 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固定息差等于本次优先
股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其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优先股发行时的基准利率指本次优先股发行首日(不含,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以下同)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票面股息率重置日的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重置日(不含,
即发行首日起每满五年的当日,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重置日前 20 个交易日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不能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则以本次优先股股息重置日
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可获得的最近 20 个交易日的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
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作为该重置日的基准利率。
    本次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4.50%,其中基准利率为
2.94%,固定息差为 1.56%。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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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
       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具体条款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
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
(三)承销方式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代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四)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为 53,342,000 元,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
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二、有关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发行日期: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申购日期: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开始转让日期:               详见后续本行关于本次优先股转让的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      发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经办人员:                         胡浩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联系电话:                         86-10-66108608
          传真:                             86-10-66107571



 2、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的规定确定,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口径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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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电话:             86-21-38676666
       传真:                 86-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           张建华、吴国梅
       项目协办人:           徐岚
       项目经办人:           刘登舟、蔡锐、孙琳


3、    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
                              心 12、15 层
       联系电话:             86-10-58328888
       传真:                 86-10-58328954
       项目经办人:           刘文成、林瑞晶、项伊南、郑凡明、杨莹、文
                              哲、杨矛、叶天



       联席主承销商: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冰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
                              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 室
       联系电话:             86-10-66273333
       传真:                 86-10-66273300
       项目经办人:           贺佳、李健、王海琛、纪梦琪、冯烨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             86-10-65608299
       传真:                 86-10-65608451
       项目经办人:           吕晓峰、曾琨杰、贺星强、吕佳、李少为、石
                              啸、钟犇、李志强、高穗烨、虞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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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
                              25A、26A
       联系电话:             86-10-56839300
       传真:                 86-10-56839500
       项目经办人:           江禹、潘磊、罗斌、张东、刘云鹤、于洋、高
                              丽嵩、姜海洋、李威、张烃烃



4、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写字楼 A 座 40 层
       联系电话:             86-10-58785588
       传真:                 86-10-58785566
       经办律师:             苏峥、杨小蕾



5、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俊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
                              公楼 8 层
       联系电话:             86-10-85085000
       传真:                 86-10-85185111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宋晨阳、汪红阳、李砾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
       联系电话:             86-10-58152621
       传真:                 86-10-58114403
       经办注册会计师:       葛明、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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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敬如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联系电话:                   86-21-51019090
         传真:                       86-21-51019030
         项目经办人:                 许家能、李荣一



7、      优先股申请转让的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黄红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86-21-68808888
         传真:                       86-21-68814868



8、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迪彬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
                                      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86-21-58708888
         传真:                       86-21-58899400



9、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001190719013400228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
                                      营业部


四、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除下列事项外,本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股权关系或
其他实质性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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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行的主要股东汇金公司(持有本行 35.00%的股权)为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的股权;汇金公
司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的股权。
    2、本行的主要股东财政部(持有本行 34.60%的股权)持有中国中信集团有
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
国中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9%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股权。
    3、本行的主要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 2.43%的股权)因
国有股转持而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8%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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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一)股息不可累积和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某一年度未向优先股股
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因此,
如本行在特定年度未能向优先股股东派发或足额派发股息,由于该部分股息无
法累积到下一年度,优先股投资者将面临股息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
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因此优先股投资者将面临无法享受本行未来业务
发展所获额外收益的风险。
(二)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的风险
    根据中国银监会《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任何情
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行有权取消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
件。因此,优先股投资者可能将面临本行取消优先股股息发放的风险,无法按
约定获得优先股票面股息。同时,若本行受自然环境、经济形势、国家政策和
自身管理等因素影响,出现经营效益恶化或流动性不足,可能影响本行税后可
分配利润水平,投资者可能将面临本行税后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约定的优先
股股息的风险。
    此外,本次优先股未来的市场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在二级市场
可能需要以高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购得本次优先股。即使在本行足额支付当年优
先股股息的情况下,优先股投资者也可能面临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的风
险。
(三)表决权受限的风险
    除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限制和
表决权恢复的情况外,优先股股东无权出席任何股东大会且所持股份没有表决
权,也不参与本行经营决策。由于本行相关决策可能会对优先股股东未来权
益、优先股市场价值等产生影响,优先股投资者可能会承担与表决权受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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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的风险。
(四)市价波动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次优先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将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利
率、票面股息率、赎回及转换条款、本行普通股价格、本行信用评级、供求关
系及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优先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可能会因上述
因素而产生波动,与投资者预期的投资价值偏离,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投资
损失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不上市交易,将在上交所非公开转让,转让环节的投资
者适当性标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优先股存在交易受限
的风险。
    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对优先股转让申报进
行确认,对导致优先股投资者超过 200 人的转让申报不予确认。由于本次优先
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流通环节受到交易对手资格和本次发行优先股持股
股东数量不超过 200 人的限制,致使优先股股东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或者以合理
价格转让、或根本无法转让本次优先股的交易风险。
    此外,本次优先股非公开发行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形成活跃的二级
市场,投资者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无法及时转让或变现,可
能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五)回购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5 年后,经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并符合
相关要求,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优先股。若本行行使赎
回权,则优先股投资者可能无法按照既定的投资计划持有本次优先股,并可能
难以获得与本次发行优先股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投资机会,从而面临持有期限
不确定和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反之,本行也可能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意愿不
行使赎回权,或由于不能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或满足相关条件而无法行使赎回
权。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向本行回售其
所持有的优先股。
(六)强制转股风险
    根据监管要求,本次优先股设置了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与二级资本工具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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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下的强制转股条款。在相应触发事件发生时,在获得监管批准的前提下,
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全部或部分
转为 A 股普通股,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恢复为优先股。由于优先股投资者在购
买本次优先股时无法预期强制转股触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其实际发生时间可能
无法契合优先股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意愿和资金使用计划,且转股是不可恢复
的,投资者可能面临预期收益下降和持有期限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在强制转
股情况下,本行普通股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对转股后普通股的市
场价值及投资者收益带来一定风险。
(七)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本行剩余财产,但受偿顺序
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二级资本债券
及其他二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后。本行如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本行
财产在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清偿时,本次发行
的优先股股东可能面临由于清偿顺序劣后而导致可获分配的清偿财产减少的风
险。
(八)评级下降的风险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内,可能出现由于本行经营情况变化,导致信用评级
机构调整本次优先股或者本行信用级别的情况。如果信用评级机构下调本次优
先股或本行的信用级别,优先股股东可能面临由于评级下降而导致的优先股交
易价格波动、投资收益下降的风险。
(九)资本监管要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如果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续期内出台新的资本监管要求,或监
管部门对现有资本监管要求进行重大修改,导致本次优先股不再符合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监管要求,本行可能根据相关规定行使赎回权,优先股股
东可能因此面临优先股的投资价值发生变化及投资存续期缩短的风险。
(十)股息率调整导致的风险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息差确定,其中基准利
率为定价日或股息重置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固定息
差为本次优先股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发行时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其在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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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持不变。后续股息率调整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固定息
差,具体票面利率确定原则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
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股息分配条款”。届时,股息率
的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优先股股东面临实际收益率与预期不符的风险。
(十一)强制转股价格与表决权恢复时折算价格的调整机制有所不同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格与表决权恢复时折算价格的调整机制有所不
同。自本行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强制转股价格将根据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
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以及配股等情况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
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强制转股条款—强制转股价格调整方式”;而
在表决权恢复时,恢复表决权的本次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对应的折算价
格不会进行调整。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
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按照表决权恢
复计算公式,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所持每股优先股享有约 29 股普通股的表
决权,具体计算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
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表决权恢复”。若本行发生送红股、转
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以及配股等情况时,优先股股东所持优先股在表决
权恢复时享有的表决权未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行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一)分红减少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及利润分配条款,先于普通股股东
参与分配。因此,在支付优先股股息之后,普通股股东可能面临因可分配利润
减少而导致分红减少的风险。
    按照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总额 450 亿元、股息率 5%计算(仅为示意性测算,
不代表本行预期的本次优先股股息率),本次优先股每年需支付股息 2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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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考虑募集资金的财务回报且优先股股息不可于税前抵扣的情况下,本行每
年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将减少 22.5 亿元,从而使得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回报有所下降。
(二)强制转股带来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设有触发事件下的强制转股条款。若强制转股事件触发,本次
优先股将全部或部分转为 A 股普通股,原普通股股东将面临持股比例和表决权
比例被稀释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普通股为 356,406,257,089 股。若强制转股事
件触发,则原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将会被稀释。在不考虑本行
境外优先股转股的情形下,假设按照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格 3.44 元/股、发
行总额 450 亿元计算,若本次优先股全部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则本行的普通股
股本将增至 369,487,652,437 股,原普通股股东合计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
将被稀释为 96.46%。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汇金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
例同为 35.00%,财政部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同为 34.60%,均为本行控股股
东。在本次优先股全部转股后,汇金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同为
33.76%,财政部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同为 33.37%,均仍为本行控股股东。
    此外,如本次优先股未来全部或部分被强制转换为 A 股普通股,普通股股
本总额将会相应增加,从而可能会对包括每股收益在内的部分财务指标产生一
定的短期摊薄影响。
(三)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设有表决权恢复条款,即若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
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
方案次日起,本次优先股股东将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届
时本行普通股股东将面临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具体计算方法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
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表决权恢复”。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普通股为 356,406,257,089 股。在不考虑本行
境外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形下,按照本次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时的折算价格
3.44 元/股、发行总额 450 亿元计算,当本次优先股恢复表决权时,本行普通股
股东表决权比例将被稀释为 96.46%。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汇金公司和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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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持股比例分别为 35.00%和 34.60%,均为本行控股股东。在本次优先股依据上
述假设条件恢复表决权后,汇金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3.76%,财政部表决权比例
为 33.37%,均仍为本行控股股东。
(四)普通股股东的清偿顺序风险
    本次优先股股东的受偿顺序优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因此,如本行因解
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由于本次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
财产,普通股股东将面临清偿损失的风险。
(五)税务风险
    根据目前适用的相关政策,本次优先股发放的股息来自于本行税后可分配
利润,即优先股股息不得进行税前抵扣,但不排除国家未来调整有关优先股的
税务政策从而带来税务风险。


三、与本行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令本行面临风险
    银行业的经营发展与全球经济形势、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宏观经济调控政
策、居民收入增长水平、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进程和人口的变化等因素密切相
关,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对本行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2008 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及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主要经
济体经济增速放缓。目前,虽然全球经济增长趋于改善,但复苏前景仍具有不
确定性。同时,中国经济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经济增长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进
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 2007 年的 11.4%降至 2014 年的
7.4%。未来如全球经济或中国经济增速出现大幅度下滑,可能导致本行盈利增
速放缓、不良贷款水平上升,从而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此外,未来任何可能发生的灾难,包括自然灾害、传染病的暴发、局部地
区暴力事件等,以及世界主要国家经济的不利变化均可能对中国的经济增长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本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本行面临来自银行同业、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的竞争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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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剧的风险
    本行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及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同时还
面临来自其他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在华机构的竞争。日益加剧
的竞争压力可能会降低本行在主要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制约本行存贷
款及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增长、减少本行收入、增加本行费用支出,对本行业务
和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加快了向银行核心业务渗透的速度,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可能蚕食传统银行的市场份额,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未来银行业的间接融资(如贷款)业务可能面临来自直接融资渠道的
冲击。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中的作用日益
重要。目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
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均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投资者投资
渠道日益丰富,如果本行的大量客户选择其他投资渠道,则本行的利息收入、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本行面临银行业经营的声誉风险
    本行积极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通过主动传播经营管理信息、提升金融
服务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一系列行动,努力增进
客户、投资者和新闻媒体对本行的理解和认同,维护本行声誉。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新闻传播方式的变革,社会公众对银行的关注程
度显著提高,从各种传播渠道获取关于银行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或依法合规等
领域的负面信息也更加容易和频繁,由此可能导致存款人、投资者和银行监管
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对银行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影响银行的业务拓展,在极端情
况下甚至可能引发挤兑。
    银行业同业之间业务相互渗透、联系紧密,同业之间相互存放、拆放款项
经常发生。如果某一银行经营状况不良甚至破产倒闭,将可能波及整个银行
业,造成其他银行呆账和不良资产增加,并产生连锁反应,引发公众对银行业
整体信任危机,进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受我国对商业银行投资的监管限制影响,本行可能无法获得最优投资
回报、实现投资组合多元化,无法充分对冲人民币资产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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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国内的监管政策,允许国内商业银行投资的产品品种有限,例如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企业债券等。本行多元
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从而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资产回报和分散投资风险的能
力。此外,由于市场提供的人民币对冲工具有限,本行管理人民币资产相关风
险的能力受到限制。如果人民币资产的价值短期内大幅下跌,将会对本行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本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到国内可获得信息质量和范围的影响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开发的全国性个人及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继
投入使用。然而,由于该全国性信用信息系统营运历史不长,所能提供的信息
有限,且国内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尚处于发展阶段,本行可能无法获得完整、准
确、可靠的信息以对特定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在统一的全国性信用系统全
面发展完善前,本行不得不依赖其他公开的信息来源和本行的内部信息来源,
但这些信息来源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无法与统一的全国性信用信息数据库相比。
因此,以上因素将影响本行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6、本行面临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风险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5 年 1-9 月、2014 年、
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72.4%、74.9%、
75.2%和 77.8%。历史上,国内的利率受到严格管制,近年来利率市场化进程显
著加快。2013 年 7 月 20 日,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由金融
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配套推进了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
自律机制、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的建设。2014 年 11 月 22 日,人
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扩大至 1.2
倍。2015 年 3 月 1 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
准利率的 1.2 倍进一步扩大至 1.3 倍。2015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
险条例》并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再进一步。2015 年
5 月 11 日,人民银行再次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后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
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逐步扩大至 1.5 倍。2015 年 8 月 26 日,
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
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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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草案),删除实施已有 20 年之久的 75%
存贷比监管指标,决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10 月 23 日,人民
银行决定取消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另一方面,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
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速。未
来,人民银行可能会进一步放宽存款利率限制,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可能日趋激
烈,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存贷款利差收窄,进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7、本行面临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变化带来的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变化对本行的资金需求具有一定影响。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款项金额分
别占本行同期总负债的 7.8%、2.3%和 1.6%。近年来,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结构
日趋复杂,银行间市场的波动有所加剧,从而对银行业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
高要求。本行不能保证未来市场利率出现异常波动后,能在短时间内回落至正
常范围。中国银行间市场的任何重大波动,均可能对本行通过银行间市场以合
理成本获取资金及管理流动性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本行可能需要寻求其
他成本较高的资金来源以满足资金需求,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及财务风险

    1、本行可能面临贷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贷款质量下降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本行已建立了全面的风险管理
体系,实施标准化的信贷管理流程,注重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近年来
不良贷款率也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714.08
亿元、1,244.97 亿元、936.89 亿元和 745.75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4%、
1.13%、0.94%和 0.85%。
    但是,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部分
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在报告期内有所反弹,
本行无法保证未来能够维持或降低现有的不良贷款率,也无法保证贷款组合的
质量不会下降。如果我国经济增长趋势放缓或其他宏观经济不利因素持续存在
甚至加剧,本行借款人将可能在业务、财务和流动性方面出现较大困难,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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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能力下降。若本行不良贷款率进一步上升,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本行贷款的实际损失可能超过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的风险
    本行依照央行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管理原则,根据目前
各种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因素进行判断和预期,考虑贷款的可收回性,充分计
提贷款减值准备。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2,701.96 亿元、
2,575.81 亿元、2,409.59 亿元和 2,204.03 亿元,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157.63%、
206.90%、257.19%、和 295.55%。
    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的金额是基于本行目前对各种可能影响各类贷款质
量的因素评估而计提的,这些因素包括本行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
款意愿、抵押品的可变现价值和将来能否获得保证人的支持,以及我国经济环
境、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法律和法规环境等。上述许多因素都并
非本行所能控制。如果本行对于这些可能影响各类贷款质量的因素的评估和预
测与实际的发展状况不符,实际贷款质量的下降超过预期,那么本行的贷款减
值损失准备金可能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此情况下,本行可能需要增加额外
的减值准备金支出,从而可能导致本行利润减少,并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与本行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本行大部分贷款附有抵质押物或保证。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抵押贷
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8%、12.8%和 13.8%。本
行较大比例的贷款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债
券、股权及收费权等。由于宏观经济波动、法律环境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
不利因素,本行贷款抵押品的价值可能出现较显著的波动或下降,从而导致担
保物变现困难,增加本行的贷款减值损失。此外,本行部分贷款是由借款人的
关联机构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作为担保,倘若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
恶化,本行可能无法收回该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款项。上述情况如果发生,可能
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本行贷款规模的增长可能无法持续
    本行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在报告期内持续上升,由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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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36.92 亿元增加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110,263.3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9%。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的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 118,806.59 亿元,
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7.7%。未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
的影响,本行贷款规模的增长可能持续放缓,甚至出现增长停滞以致贷款规模
收缩的情形。此外,为了应对越来越严格的资本监管,本行将优化表内外资产
结构,重点发展低资本消耗的业务,以推动业务发展模式逐步向资本节约型转
变。上述因素均可能影响本行贷款规模的增长,从而可能对本行的业务、未来
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本行贷款集中于若干地区、行业和客户导致的风险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
地区客户发放的贷款余额合计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49.3%,上述地区的不良贷款
余额合计占本行不良贷款总额的 55.2%。上述地区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国内外需求疲软,在此影响下,部分贸易类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部分制造
业和批发零售业企业出现资金紧张,贷款违约增加。另外,受经济周期和中国
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上述地区和行业的企业亦可能出现经营或资金风险。如
果这些地区的经济出现任何重大衰退或局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或者本行
对位于这些地区或有大量业务集中在这些地区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估不准确,
则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行境内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行业有: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述行业客户贷款余额分别占本行境内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22.9%、19.9%、
11.1%和 10.7%。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信贷行业导向,持
续优化信贷行业结构。但是如果本行贷款较为集中的任一行业出现较大衰退,
可能会导致该行业不良贷款大幅增加,进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4.5%;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为 2,686.02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14.7%,占全部贷款的 2.3%。如果本行向前十大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质量恶化,
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境内中型和小(微)企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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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的贷款达 47,743.34 亿元,占境内分行贷款总额的 44.8%。中小
企业业务经营相较大型企业可能缺乏稳定性,更易受到经济环境不利变化,以
及不充分或低效的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系统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增加中小
企业贷款的信用风险。如果中小企业贷款质量恶化,本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6、本行房地产贷款风险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
结构中,房地产业贷款余额为 4,592.75 亿元,占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6.5%;房地产业不良贷款余额为 44.44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97%。本行个人住
房贷款余额为 22,585.20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69.16%。
    近年来,本行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持续优化房地产贷款品种结
构,完善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房地产贷款质量不断提高。本行始终高度关注
房地产市场风险,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制管理,重点投向优质普通商品住
房项目,建立了项目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整及房地
产市场趋势,及时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与此同时,本行亦进一步加强个人住
房贷款的风险管理,不断提高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但是,目前中国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的情况,部分城市的房地产
价格面临调整压力,中国政府为此实施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本行与房
地产业相关贷款的增速与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大
幅下降或失业率上升,本行的房地产行业公司及个人客户的财务状况、流动
性、还款能力和意愿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也会使本行
抵押物价值降低,若贷款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下降到低于贷款未偿还本息的水
平或者抵质押物变现能力受限,本行通过房地产抵押权收回的金额将出现下
降。以上因素可能导致本行的房地产业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大幅增
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本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政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决心与力度加大,相关部门联合发
文要求商业银行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禁止对国家已经明确
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
    本行一直高度重视产能过剩行业的潜在风险,从行业信贷政策和信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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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方面严格控制对相关行业的贷款投放,对于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严格的行业
限额管理和客户名单制管理;对于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建项目,本行仅在其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已取得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且符合“绿色
信贷”要求的前提下才考虑予以融资支持,且项目贷款须报经总行审批,推进
全流程“绿色信贷一票否决制”;同时,本行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信贷原则,
加大对存量贷款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主动退
出。
    本行一直执行较为严格的行业信贷政策,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产能过
剩行业贷款风险基本可控。但是,倘若上述行业产能过剩情况持续不能得到缓
解,国家有可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从而导致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恶化,影响
其偿债能力,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
    本行贷款组合包括发放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本行发放给地方政府
融资平台的贷款主要提供给各地区的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土地储
备公司和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提供给省市级的融资平台。
    近年来,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管理,国务院、人民银行及
中国银监会连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颁布了一系列通知、指南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优化和加强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
    本行一贯重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地
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策及监管要求,调整优化融资平台授信审批政策,强化
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控制力度,审慎把握融资平台退出,密切监控重点区域及
潜在大户融资风险,进一步优化融资平台贷款结构。本行通过区域准入管理、
贷款限额管理、制定相关行业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严把项
目风险,审慎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风险。此外,本行还通过多种风
险缓解手段确保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资产安全。但本行不排除因为宏观
经济波动、国家经济政策变化、项目建设管理等因素出现部分借款人不能偿付
贷款的情形,从而导致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质量下降,将可能对本行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本行面临与理财业务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推进,社会融资渠道的增多,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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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存款增速逐步放缓,包括本行在内的国内商业银行顺应发展趋势,已
开始通过理财业务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和金融服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4,303.35 亿元,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7,089.22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1.92%和 7.62%。
    本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存款及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等各类资产。由于大多数理财产品为非保本型产品,本行无需对投资者的投资
损失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投资者因这些理财产品蒙受损失,本行在该业务领
域的信誉将可能受损,从而间接导致本行业务、存款和净利润受到不利影响。
同时,如果投资者因这些产品提起诉讼,并且法院裁决本行在销售此类产品过
程中存在误导性销售,本行最终可能因此类非保本型产品而承担损失。
    此外,本行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通常短于对应基础资产的存续期限。因
此,在理财产品到期兑付时,本行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为此,本行可
能采取发行新的理财产品、出售投资资产或其他方式解决资金缺口。我国监管
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限制从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规
模,如果监管部门进一步就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颁布更为严格的监管政
策,则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0、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资本充足监管要求的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资本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2013 年底,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 6.5%,一级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 7.5%,资本充足率
应不低于 9.5%,并逐步提高上述资本充足率指标;至 2018 年底,本行的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 8.5%,一级资本充足率应不低于 9.5%,资本充足率应不
低于 11.5%。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41%,
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67%,资本充足率为 14.43%。虽然该等比率目前满足资本
充足监管要求,但未来某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本行无法持续满足相关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未来资产质量的下降;
    (2)资本未能与风险加权资产同步增加;
    (3)中国银监会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
    (4)中国银监会调整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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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造成资本公积减少;
    (6)净利润减少造成的留存收益降低。
    为支持本行业务的发展或满足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本行日后可
能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二级资本债券等方式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但本行不能保证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及时地获得所
需的额外资本。此外,本行获得额外资本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1)本行未来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2)必需的政府监管机构批准;
    (3)本行的信用评级;
    (4)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所面临的总体市场情况;
    (5)境内外的经济、政治环境和其他情况。
    如果本行未能满足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中国银监会可能会对本行采取若
干纠正措施,包括限制本行贷款及其他资产的增长、停止批准本行开办新业务
以及限制支付股息等。这些措施可能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声誉
造成不利影响。

    11、本行不能保证未来存款增长的持续性
    存款是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客户存款余额从 136,429.10 亿元增长至 155,566.0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8%。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客户存款余额为 165,218.28 亿元,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6.2%。存款的增长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部分因素是本
行无法控制的,例如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个人可支配收入增
长情况、客户理财观念发生变化等。此外,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财富管理
方式日益多样和依托于互联网的新型融资渠道的冲击下,资金竞争逐渐加剧,
本行无法保证存款能够保持持续增长。
    由于本行资产负债期限不完全匹配,若本行不能维持存款的增长,或遇到
大量客户集中取现或大量存款到期后不再续存,本行的流动性可能受到不利影
响。届时,本行不能保证能够按照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获取所需资金,从而可能
需要以较高的成本进行融资,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2、本行不能保证未来零售银行业务增长的持续性
    本行是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但受市场的饱和程度和竞争日益加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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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的政府监管变动等因素影响,本行可能无法始终保持零售银行业务的优
势竞争地位或维持现有增长速度。
    2013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
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落实贷款首
付比例和首次购房者贷款利率政策,收紧二套住房(或多套住房)购房者的信贷
政策,并对住宅地产出售利润严格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上述措施抑制了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对本行的零售银行业务造成了不利影响。2014 年 9 月
29 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允许仅拥有一套住房并全额还清抵押贷款的家庭可在某些情况下享受首次购房
待遇。2015 年 3 月 30 日,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
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
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
比例下调为 40%,并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上述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本行的零售银行业务,但监管部门未来可能会进
一步调整这些政策,并且政策效果也取决于银行的执行情况。
    此外,本行零售银行业务的快速扩张也增加了本行应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风
险敞口。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可能对零售借款人和信用卡持卡人的支付能力造成
影响,提高违约概率,并减少对本行零售贷款和信用卡的需求。增长放缓也可
能降低对本行中间业务的需求,从而导致本行的信用卡交易量和投资产品的销
售额等减少。相应地,对消费者带来实质负面影响的经济问题将可能会对本行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3、本行面临的利率风险
    本行利息净收入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2015 年 1-9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4%、74.9%、75.2%和
77.8%。银行业激烈的竞争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可能会影响利率波动的幅
度。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变动或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对本行的利息净收入造成
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行债券投资的收益率也受到利率变动的影响。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
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金额达 41,965.89 亿元,占总资产的 18.7%。市场利率变化
会影响本行的债券投资收益率,从而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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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不利影响。
    利率水平变动、短期和长期利率之间的关系变动或不同类型的利率之间关
系的变化,可能对生息资产收益率以及计息负债付息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如果本行贷款中的固定利率贷款的定价不能随利率变化而调整,则可能会加重
这种影响。
    本行无法预测未来利率的走势。在利率不断上升的环境中,受到固定利率
生息资产到期时间的影响,本行获得该类资产更高回报率的能力将受到限制;
在利率不断下降的环境中,本行可能遇到生息资产利息收入减少的情况。本行
管理利率波动的方式,通常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这种波动对利息净收入和分红
收入造成的影响。本行无法保证能够以不会对自身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来管理这种波动。

    14、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
    本行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
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目前主要经营人民币
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与港元,其他币种交易较少。外币交易主要涉及本行
外币资金业务、代客外汇买卖以及境外投资等。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外
汇敞口净额折合人民币为 1,543.86 亿元。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波动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国及全球政治与经济状况的变动。自 1994 年起,人
民币兑换外币(包括港币和美元)的汇率一直依据人民银行设定的汇率。2005
年 7 月 21 日,中国政府推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允许人民币汇价按市场供
求及在参照一篮子货币厘定的范围内浮动。同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升 2%左
右。2008 年 8 月,中国宣布进一步调整外汇管理制度,采用根据市场供求管理
的浮动汇率制度。自 2005 年 7 月 21 日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启动以来,人民银行
三次调整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的日间波幅:自 2007 年 5 月 21 日
起,人民币对美元日间波幅从 0.3%扩大至 0.5%;自 2012 年 4 月 16 日起,日间
波幅从 0.5%扩大至 1%;自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日间波幅上限进一步扩大至
2%。2015 年 8 月 11 日,为增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市场化程度和基准
性,人民银行决定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导致外汇市场大幅波
动。人民币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升值可能导致本行以外币计价的资产的减值。未
来汇率的变化,可能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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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本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一直以来都是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剩余
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占本行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为
87.4%。如果大量存款人提取活期存款或者不再续存到期的定期存款,本行可能
需要支付更高的成本以获取其他资金来源从而满足本行的资金需求。本行获取
额外资金的能力,可能受诸如市场状况恶化、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干扰等因素的
影响。本行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得所需资金,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对本行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依靠银行间市场获得部分融资,其中部分用于管理流动性。银
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和融资成本的波动,包括金融危机或其他危机、影响其他银
行机构流动性的央行政策的变动或实施,可能影响本行以合理的成本在银行间
市场中获得融资以进行流动性管理,从而对本行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16、不断扩大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可能使本行承担新的风险
    为提升本行竞争力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本行不断加大产品和
服务创新力度,扩大产品和服务范围,因此可能面临业务扩展带来的新风险和
挑战。例如,本行在某些新的产品和服务领域方面缺乏经验,可能无法成功地
开展相关业务,或者无法在上述领域开展有效的竞争;本行新的产品和服务可
能被本行的竞争对手模仿;本行对新产品和新业务预期的市场需求未必会实
现;本行未必能成功聘用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人员或留任现有人员;本行未
必能够提供充足的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保障,以满足扩大产品和服务范围的
需要;本行未来计划提供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可能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行不能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以及信息技术系统能够不断改进,以支
持更广泛的产品及服务范围等。
    因上述风险,本行新产品、新服务或新业务的回报可能低于或滞后预期,
进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7、本行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的风险
    本行表外的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主要包括承兑汇票、贷款承诺、担保信用
证等。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分别为 10,116.3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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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45 亿元、9,175.67 亿元和 8,170.08 亿元。本行面临与上述信贷承诺和担保
相关的信用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履约,本行可能会需要兑现相关信贷承诺和担
保,如果本行无法从客户处就此得到偿付,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8、本行国际化经营中的风险
    近年来,本行积极拓展国际业务,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 42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 399 家境外机构,通过参股标准银行集团有
限公司间接覆盖非洲 20 个国家,与 14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604 家境外银行建立
了代理银行关系,服务网络覆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北美和澳大利
亚,以及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向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拓展业务令本行面
临新的监管和经营挑战与风险,并增加本行在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监管和合
规风险、声誉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多个领域的复杂性。本行境外机构的贷款组合
包括提供给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国企业的以外币计价的贷款,这使得本行面临更
多的风险,包括任何一方无法履行进出口协议、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或其他因素
造成的违约风险;本行对海外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及经验的缺乏等因素也会带
来相应风险。这些境外地区的不利市场条件可能导致本行的境外机构持有的投
资资产发生损失,并增加其融资成本。
    尽管本行尽最大的努力遵守适用于业务所在司法管辖区内的所有规定,但
仍可能存在未遵守某些司法管辖区规定的情况。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有
权对本行或本行的雇员、代表、代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提起行政或司法程
序,从而可能导致本行的一项或多项许可证被暂停、吊销,业务停止,或被处
以罚款、民事处罚、刑事处罚或其他处罚。
    此外,近年来全球经济和金融系统的动荡已经导致并在未来可能继续导致
各司法管辖区(包括本行经营所在的司法管辖区)的重大监管变动。这些变动可
能与资本和流动性比率、跨境资本流动和消费者保护相关。此类变动的程度和
影响难以预估,此类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增长、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如果本行不能有效控制国际化发展带来的风险,本行的业务、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

    19、本行持有华融公司发行的债券的相关风险
    1999 年到 2001 年间,本行向华融公司处置了账面价值达 4,077 亿元的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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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并取得华融公司发行的面值 3,130 亿元十年期不可转让债券及 947 亿元现
金作为对价。上述华融债券的期限为 10 年期,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2.25%。华融公司过去一直按照华融债券条款及时向本行支付利息。同时,财政
部于 2005 年 6 月 14 日发出通知,规定:(1)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华融
公司不能向本行全额支付债券利息,财政部将提供资金支持;及(2)在必要时,
财政部将为华融债券的本金支付提供支持。
    2010 年至 2011 年,本行持有的华融公司发行的上述账面值为人民币 3,130
亿元的 10 年期债券到期。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持有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函》(财金函[2010]105 号),财政部同意本行持有的华
融债券到期后延长 10 年,债券利率等条款保持不变,财政部将继续对本行持有
的华融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支持。本行按照内部规定对华融债券延期事宜履行
了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鉴于财政部具有主权信用背
景,本行预期华融债券的回收性可以得到合理保障。本行于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分别收到华融债券 1,379.00 亿元、290.50 亿元和 339.18 亿元的提前还
款。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持有的华融债券余额为 1,121.28 亿元。
    鉴于市场目前可用的各种投资渠道和市场回报,本行持有华融债券承担一
定的机会成本。但考虑到该债券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期限,如果华融债券的本金
被重新配置,则很难向长期贷款配置所有资金。本行只能向非信贷资产配置,
投资回报受到人民币债券市场的限制。因此,本行认为持有华融债券的机会成
本对本行经营的影响相对较小。
    本行预期财政部必要时会履行其于该通知中所列明的责任。然而,由于过
往并无提出请求或其他法律程序以强制执行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机构的类似承诺
的先例,因此,本行无法保证能够根据法律强制执行此类通知。倘若华融公司
未能履行该等债券的付款责任,亦不能保证能够根据法律强制执行该通知,本
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

    20、本行在衍生交易中面临对手方的信用风险
    本行主要作为中间行参与国内外外汇和衍生品市场的交易,目前与若干国
内外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实体签有外汇合约。此外,本行还签有利率合约和
大宗商品衍生品合约。因此,本行面临各种来自对手方的信用风险。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未到期的衍生金融工具名义本金达 53,993.73 亿元,本行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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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别达 696.57 亿元和 667.90 亿元。本行认
为,尽管对手方的总体信用质量符合要求,但本行无法保证拥有重大风险敞口
的对手方在履行衍生品合约方面没有困难,倘若出现履约困难,则本行的业
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能够有效控制
或抵御所有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行始终积极致力于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和内部控制能力。但是,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受到本行所获得信
息、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的限制。本行业务规模的增长与经营范围的扩大,也
可能影响本行贯彻和维持严格内部控制的能力;本行亦不能保证所有员工能够
一直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本行风险管理或其他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的任何不
足之处,均可能会令本行承担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或
声誉风险,进而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本行未必能够完全察觉和防止本行员工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
为的风险
       本行员工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当授信、超授权办理业务、违规操
作、会计处理不当、盗窃、贪污挪用客户资金、欺诈以及收受贿赂等。第三方
针对本行所进行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和抢劫等。本行员工或第
三方的欺诈及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使本行遭受经济损失,受到监管机构的处
罚,以及使本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本行不断加强对员工和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但是
本行网点分布广泛,员工数量众多,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拥有 17,111
家境内分支机构,在职员工总数 460,619 人(不包括劳务派遣员工4),本行员
工或第三方进行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难以被完全察觉和制止,本行亦不能完
全保证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在所有情况下均能完全有效预防本行员工及第三方
的所有欺诈及其他不当行为。这些针对本行的欺诈及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会对本
行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本行可能面临操作风险以及信息科技系统有关的风险
4   截至 2015 年 6 月末,本行共有劳务派遣用工 1,22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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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客户、产品和
业务活动,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实物资产损
坏,IT 系统故障等。
      本行严格遵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制订了一系
列政策及流程以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告操作风险。尽管采取了以上措
施,若以上措施不能覆盖每一个环节或者得不到全面落实,操作风险仍然可能
给本行造成损失。
      本行依托信息科技准确、快速地处理大量交易,以及存储和处理本行绝大
部分的业务及经营活动的数据。本行采取了大量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
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持续完善应急灾备体系,以
符合中国银监会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但是,如果因为信息系
统,如硬件存在缺陷造成系统故障、信息安全防护方面存在漏洞等因素造成本
行信息系统部分或完全出现故障,本行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上述不利影响包
括但不限于因系统异常而受到监管机构对本行作出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如果
本行不能够有效和及时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科技系统,本行的竞争力、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4、本行不能保证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的风
险
      本行严格遵守中国和本行经营业务的其他司法辖区适用的反洗钱和反恐怖
融资等法律法规,持续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
全面提升反洗钱合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员工
参与或涉嫌洗钱和其他重大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但是,本行可能无法完全预防银行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
子与组织利用进行非法或不当交易的风险。如果本行未能及时发现及防止洗钱
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有关监管机构有权对本行实施罚款或其他处罚,这
些处罚将可能对本行的声誉、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本行可能面临业务经营引致的诉讼风险
      本行基于保障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目标,始终重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
体系,在本行业务经营过程中,会因本行试图收回借款人的欠款或本行客户或
第三方对本行申请索赔而产生一些未决诉讼,大多数该等案件都属正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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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行相关政策,如果本行评估认为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则需计提相应的
损失准备。对于针对本行的法律诉讼,本行已计提了拨备。
    但是,本行无法保证所涉及的任何诉讼的判决都会对本行有利,亦无法保
证本行针对诉讼已计提的拨备足以覆盖因此而带来的损失。本行未来还可能面
临潜在的诉讼,给本行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损失。本行无法保证,目前或者今后
可能发生的争议或诉讼的结果不会对本行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中国银行业监管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的业务受到我国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近年
来,中国银监会根据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情况不断出台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中小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资本管理、理财业务、同业
业务等领域。本行无法保证此类改变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当部分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出台后,其解释及应用
指引可能不会同步出台或进行修订,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及时调整并适应这些政
策变化。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导致本行受到监
管处罚或业务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境外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须遵守其各自司法辖区的当地法
律及法规,也须遵守司法辖区的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审核。本行不能保证本行
的境外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在任何时候都能达到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要求,若
其无法达到这些要求,则本行在这些司法辖区的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宏观经
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实施市场化经济改革,改革的具体
措施可能因行业或地区的不同而做出调整,本行不一定能受惠于所有措施。
    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根据
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制定货币政策,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率
和再贴现率等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既定的经济调控目标。商业银行是
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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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如果本行未能因政策变化及时、有效地调整经营策略,本行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风险
    本行执行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并需符合人民银行、中
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如果未来财政部就中国会计准则所做的修
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要求本行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或有
关监管机构调整相关规定,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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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优先股。
(二)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5 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 亿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优先股将根据相关规则,经监管机构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非公开发
行。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五)存续期限
    本次优先股无到期期限。
(六)发行对象
    本次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合格投资者发
行,包括: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
财产品;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企业法人;实缴出
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合伙企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符合国务院相关部门规定的境外战略投资
者;除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以外的,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
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经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
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二百人。本行及受本行控制或有重要影响的关
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优先股,且本行不直接或间接为购买本次优先股提供融
资。
    本次优先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七)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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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八)股息分配条款

     1、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
率加固定息差,首 5 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固定息差等于本次优先
股发行时票面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其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优先股发行时的基准利率指本次优先股发行首日(不含,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以下同)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票面股息率重置日的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重置日(不含,
即发行首日起每满五年的当日,11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如果重置日前 20 个交易日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率不能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则以本次优先股股息重置日
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可获得的最近 20 个交易日的待偿期为 5 年的中国国债收益
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作为该重置日的基准利率。
     本次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 4.50%,其中基准利率为
2.94%,固定息差为 1.56%。本次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发行前本行最近两个
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

     2、股息发放条件
     (1)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
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 6的情况下,可以向本次
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同顺位分配股息,与已发行的境外优
先股具有同等的股息分配顺序,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本次优先股派息不与本
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评级变化而调整。


5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
订)》的规定确定,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口径进行计算。
6可分配税后利润来源于按中国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且

以较低数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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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行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
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本次优先股
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已被取消的优先股股息在任何情况下将不被支
付。取消本次优先股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本行
的其他限制。本行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将充分考虑优先股股东的权益,本行若决
议取消全部或部分优先股派息,将在付息日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按照相关部门的
规定通知优先股股东。
    (3)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发放,在决议完全派发当期
优先股股息之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3、股息支付方式
    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票面总金额。本次优先股采用
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行决定派发本次优先股股息时,将在股息宣告日宣告即将派发的股息金
额,在股息分配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本次优先股股东均参与分配股息。本行
将在派息日向股息分配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计息起始日为本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即 2015 年 11 月 23 日。派息
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 11 月 23 日,如该日不是
上交所的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股息。如出现需在派息
日前核算并派发优先股股息的情形,则股息按相应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其中
一年按 360 日计算。股息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 0.01 元。
    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
担。
       4、股息累积方式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
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5、剩余利润分配
    本次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
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九)强制转股条款

       1、强制转股触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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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
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 A 股普通股,并使本行
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
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
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
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转为 A 股普
通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监会
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当发生上述触发强制转股的情形时,本行需报中国银监会审查并决定,并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导致本行控制权或持股比例变化的,还应符合境内外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

    2、强制转股价格及确定依据
    本次优先股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
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强制转股价格。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人民
币 3.44 元。
    3、强制转股比例、数量及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如下:
    Q=V/P
    其中:Q 为每一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的境内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的股
数;V 为境内外优先股按同等比例吸收损失的前提下每一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
的所需进行强制转股的境内优先股票面总金额;P 为境内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
格。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余额,本行将以现金方式兑付该
部分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及相应利息,股息按上一派息日起该部分优先股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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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天数计算,其中一年按 360 日计算。本次优先股已转股部分不再支付股
息。
    当触发事件发生后,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将根据上述计算公
式,全部转换或按照同等比例吸收损失的原则部分转换为对应的 A 股普通股。

       4、强制转股期限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期自其发行完成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全部赎回或
转股之日止。
       5、强制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自本行董事会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
款的融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
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
为不会导致强制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N/(N+n);
    A 股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k)/(N+n);k=n×A/M;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本行普通股总股本数,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A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价格或配
股价格,M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日(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
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一交易日 A 股普通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
股价格。
    当本行发生将所回购股份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
份类别、数量及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的权益时,出
于反稀释目的,本行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及充分保护、平衡优先
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原则,视具体情况调整强制转股价格。该等情形下
转股价格的调整机制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6、强制转股年度有关普通股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而增加的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普通股
股票同等的权益,在普通股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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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条件赎回条款

       1、赎回权的行使主体
    本次优先股赎回权为本行所有,本行行使有条件赎回权将以取得中国银监
会的批准为前提,但本行不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
本行赎回优先股。
    本次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优先股股东无权向本行回售其所持有
的优先股。
       2、赎回条件及赎回期
    自发行日(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后满 5 年之日起,经中国银监会事先批
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赎回期
为自赎回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本次优先
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本行行使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时,将尽快通
知本次优先股股东。本行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
务。
    本行行使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本行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次优先股,并且
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或者
    (2)本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
要求。

       3、赎回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十一)表决权限制
    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1)修改本行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本行一次或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本行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本行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变更或者废除优先股股东权利等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本行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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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优先股股东
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本行持有的本次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十二)表决权恢复

    1、表决权恢复条款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
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计算公式如下:
    R=W/S
    其中:R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恢复为 A 股普通股表决权的份
额;W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折算价格 S 为审议通过本次
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
均价。恢复的表决权份额以去尾法取一的整数倍。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
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即每股人民
币 3.44 元。
    2、表决权恢复条款的解除
    表决权恢复后,当本行已全额支付当年优先股股息时,则自全额付息之日
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根据表决权恢复条款取得的表决权将予以终止。后续如再
次触发表决权恢复条款的,本次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重新恢复。
(十三)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优先股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行已经发行的境外优先股和未来
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
债持有人、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二级资本债券及其他二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
后,优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
    本行进行清算时,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进行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本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交纳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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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清偿本行其他债务;
    (6)按前款规定清偿剩余财产后,本行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和相应比
例进行分配。本次优先股股东应获得的清偿金额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
先股票面总金额与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不足以支付的,优先股
股东均等比例获得清偿。
(十四)评级安排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行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出具了《2015 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优先股的信用等级为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优先股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优先
股存续期内对本次优先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
(十五)担保情况
    本次优先股无担保安排。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本次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十七)转让安排
    本次优先股将在上交所指定的交易平台非公开转让,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
当性标准将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十八)境内发行和境外发行的关系
    本行境外优先股已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发行,并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与已发行的优先股—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本次境内发行优先股与境外发行
优先股相互独立,互不构成条件。


二、本次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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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等国内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次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次
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因此,本次优先股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根据发行人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会计处理的专项意见》,
“基于我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相关条款的阅读和相关会计准则的理
解,我们对工商银行拟定的会计处理原则没有异议,即: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权益工具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三、本次优先股发放股息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及政策依据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对优先股的税务处理出台具体的政策法规或操作
指引。但基于目前有效的国内税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行对本次优先股发放股
息的税务处理分析如下: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到期期限,赎回权为本行所有,没有在满足特定条件
后赎回或偿还本金的义务,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本行赎回优先股,且本行有权
取消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不满足《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
题的公告》中关于税前列支条件的要求。而根据本节“二、本次优先股相关会计
处理方法”所述,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会计处理上符合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要
求,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本次优先股发放的股息来自于本行可分配税后利润,
不在所得税前列支。但未来若财政、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对优先股发放股息出
台专门的税务法规,届时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本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半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假设本次优先股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450 亿元、股息率为 5%且全额派息(仅
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行预期的本次优先股股息率),如不考虑优先股募集资
金的财务回报,在优先股股息不可税前抵扣的情形下,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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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集团              母公司         集团            母公司
普通股股本                             356,407            356,407       356,407         356,407
       (1)
净资产                               1,613,637           1,570,873     1,656,387       1,613,623
净利润                                 149,426            142,230       149,426         142,23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加权
                      ( )            18.86%              不适用        18.59%          不适用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
                      ( )               0.42             不适用           0.41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
注:(1)发行后净资产=发行前净资产+境内优先股 450 亿元-当年境内优先股股息。
    (2)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境
    内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境内优先股股本-当年境内优先股股息的加权
    平均影响)。
    (3)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年境内优先股
    股息)/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本。
(一)对普通股股本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在不发生强制转股触发事件的情况下,本行普通
股股本不会发生变化。但如果强制转股条款触发,则将增加本行普通股股本。
(二)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由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 亿元,发
行完成后,本行净资产将增加不超过 450 亿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三)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将作为权益工具核算,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本行资产负债
率将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四)对净资产收益率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的影响
     发行优先股的股息支出将摊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因此静态
测算下,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将会小
幅下降。但本次优先股发行将支持本行生息资产的增长,能为本行带来一定的
营业收入。因此,作为其他一级资本,在本行保持目前资本经营效率的前提
下,未来本次优先股所产生的杠杆效应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及归
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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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本行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资本管理办法》已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施行,该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资本
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
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监管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最低资                                                         6%
          一级资本充足率
 本要求
          资本充足率                                            8%

                                      过渡期内逐步引入储备资本要求,2013 年底为 0.5%,2014
储备资本要求                          年底为 0.9%,2015 年底为 1.3%,2016 年底为 1.7%,2017
                                      年底为 2.1%,2018 年底为 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
逆周期资本要求                        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
                                      的 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 1%,由核心一级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资本来满足;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由巴塞尔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由中国银监会在第二支柱框架下予以规定
    根据上述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
资本充足率于 2018 年须分别达到 7.5%、8.5%和 10.5%;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 8.5%、9.5%
和 11.5%。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集团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
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13%、12.40%和 14.17%,满足相关监管要
求。
    以本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半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假设本次优先股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450 亿元、股息率为 5%且全额派息(仅
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行预期的本次优先股股息率),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对本行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集团            母公司           集团             母公司
                   (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60,058         1,453,035      1,557,808         1,4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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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集团            母公司           集团            母公司
                  (2)
 一级资本净额                   1,594,669         1,487,463      1,637,419        1,530,213
          (2)
 资本净额                       1,821,939         1,696,065      1,864,689        1,738,81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13%             12.26%         12.11%          12.2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40%             12.55%         12.73%          12.91%
 资本充足率                       14.17%             14.31%         14.50%          14.67%
注:(1)发行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考虑了当年优先股股息支出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未考虑优先股募集资
    金的财务回报。
   (2)发行后一级资本净额和资本净额均考虑了当年优先股股息支出对未分配利润以及 450 亿元计入其
    他一级资本的影响。

     以本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测算,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本行集
团口径的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高 0.33 个百分点至 12.73%,资本充足率将提高
0.33 个百分点至 14.50%。总体上,发行本次优先股有利于本行持续满足最低资
本监管要求,提高本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同时,优先股的发行将
提高其他一级资本在一级资本中的比重;此外,优先股的发行能够缓解普通股
融资对普通股股东权益的摊薄,优化本行资本结构。


六、本次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
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
的。除个别税种外(如印花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并未针对投资优先股的税务
处理做出专门明确规定。根据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本次优先股拟作为权益
性投资工具,其税务处理将参照普通股。基于以上,我们做出本募集说明书中
的税务分析表述。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相关主管部门就优先股投
资与交易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
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优先股投资与交易的专门税务法规执行。下列说明不构
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次优先股可能出现的税务后
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优先股,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需要遵守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行建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向其专业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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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有关的税务事项,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优先股交易与转让
    优先股交易与转让环节主要涉及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三个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 号),在上交所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
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制试点
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2]137 号),办理股权交割手续的
单位负责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责任,并代征代缴印花税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 国
税发[1997]129 号),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深圳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因此,证券交易印花税应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

       2、营业税
    (1)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社会保障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9]111 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
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78 号),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
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55 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
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2]75 号),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
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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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40 号)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 65 号),其他投资者从事外
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
业额,缴纳营业税,税率通常为 5%。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资者从事有价
证券买卖业务缴纳营业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40 号),从事有价
证券买卖业务的其他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应自行缴纳营业税。但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
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
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3、所得税
    (1)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社会保障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
号),个人转让除上市公司限售股以外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78 号),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
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
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2]75 号),对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
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关于 QFII 和 RQFII 取得中国境
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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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9 号),从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其他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等财
产获得的差价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资者转让股
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转让股权等财产的其他投资者为纳
税义务人,应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
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
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实行源泉扣
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
    优先股股息发放环节主要涉及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1、对持有本行优先股的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投资者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实际税
负为 20%;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实际税负为 10%;如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0%。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上市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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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通过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
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8]1 号)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
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的规定,符合
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另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上述所称股
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
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
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企业在支付或到期支付时代扣代缴。QFII(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
行;涉及退税的,应及时予以办理。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 号),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
入。
    6、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缴纳所得税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优先股赎回
    优先股赎回环节可参照优先股交易与转让环节适用的相关税收政策。
(四)优先股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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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股转股环节的税务处理尚不明确。


七、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一)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的简要情况如下:
                                                                现有发行在外    已回购/转股
    品种           股份简称      股份代码       募集资金总额
                                                                数量(亿股)    数量(股)
人民币优先股   ICBC CNHPREF1-R      84602       120亿元人民币            1.20             0
美元优先股       ICBC USDPREF1       4603          29.4亿美元            1.47             0
欧元优先股       ICBC EURPREF1       4604             6亿欧元            0.40             0
    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完成境外优先股(含美元优先股、欧元优先股和
人民币优先股)发行,并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境外优先股尚未到达第一个股息支付日,因此尚不存在
股息的历史实际支付情况。本行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并将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派发境外优先
股股息,股息率 6.00%(即为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息总额折人民
币约为 23.31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本行已发行的境外优先股外,本行无
其他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二)本次优先股与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主要条款的差异比较
    本次优先股与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均为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
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法》及《关于商业银
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的
优先股,相关发行方案已经本行 2014 年 7 月 25 日董事会及 2014 年 9 月 19 日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本次
优先股与已发行在外的境外优先股主要条款无实质性差异。


八、本次优先股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行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出具了《2015 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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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优先股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优先股的信用等级为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优先股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优先
股存续期内对本次优先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
期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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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行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一、本行基本情况

    本行前身为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 1984 年 1 月 1 日。2005 年 10 月 28 日,
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10 月 27 日,本行成功在上交所和香港
联交所同日挂牌上市。通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本行已经迈入世界领先大银
行行列,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综合化、国际化、信息化的经营格局。本行基
本信息如下:

发行人名称(中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发行人名称(英文):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缩
                         写“ICBC”)

A 股: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工商银行

股票代码:               601398

H 股:

上市地: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工商银行

股份代号:               1398

境外优先股:

上市地: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ICBC USDPRE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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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               4603

股票简称:               ICBC EURPREF1

股份代号:               4604

股票简称:               ICBC CNHPREF1-R

股份代号:               84602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政编码:               1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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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等,应查阅公司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一)本行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汇金公司
    本行最大的单一股东为汇金公司。汇金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是
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
币 8,282.09 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组织机
构代码 71093296-1,法定代表人丁学东。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
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
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
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124,731,774,651 股,约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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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总股本的 35.00%。

    2、财政部
    本行第二大单一股东为财政部。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国家
财政收支、制定财税政策、进行财政监督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政部持有本行股份 123,316,451,864 股,约占本
行总股本的 34.60%。

    3、其他主要股东
    除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外,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无其他持股 10%以上
(含)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二)本行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1、组织架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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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支机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境内外机构 17,510 家,其中境内机构
17,111 家,境外机构 399 家。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在 42 个国家和地
区建立了 399 家境外机构,通过参股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覆盖非洲 20 个
国家,与 14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604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服务网络覆
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以及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
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产、分支机构及员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资产(人民币          占比              占比              占比
                                                 机构(个)        员工(人)
                        百万元)          (%)             (%)             (%)
总行                          9,924,291     44.3             31      0.2      14,921        3.2
长江三角洲                    3,860,016     17.2          2,653     15.2      62,493       13.6
珠江三角洲                    2,650,939     11.8          2,144     12.2      50,555       11.0
环渤海地区                    3,317,835     14.8          2,853     16.3      72,366       15.7
中部地区                      1,958,595      8.7          3,676     21.0      94,651       20.6
西部地区                      2,532,466     11.3          3,907     22.3      95,017       20.6
东北地区                       948,328       4.2          1,765     10.1      52,002       11.3
境外及其他                    2,176,829      9.7           481       2.7      18,614        4.0
抵消及未分配资产          (4,952,004)      (22.0)
         合计              22,417,295      100.0         17,510    100.0     460,619      100.0
注:境外及其他资产包含对联营及合营公司的投资。

       3、主要控股子公司
    本行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说明”。
(三)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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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姜建清              董事长、执行董事                    男         61            2015.01-2018.01
易会满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男         50            2013.07-2016.07
张红力              执行董事、副行长                    男         49            2015.06-2018.06
王希全              执行董事、副行长                    男         54            2015.07-2018.07
钱文挥              监事长                              男         53            2015.06-2018.06
汪小亚              非执行董事                          女         50            2015.01-2018.01
葛蓉蓉              非执行董事                          女         46            2015.01-2018.01
傅仲君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3.12-2016.12
郑福清              非执行董事                          男         51            2015.02-2018.02
费周林              非执行董事                          男         56            2015.03-2018.03
程凤朝              非执行董事                          男         55            2015.03-2018.03
MC麦卡锡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70            2013.03-2016.03
钟嘉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3.03-2016.03
柯清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5            2012.05-2015.05
洪永淼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0            2012.08-2015.08
衣锡群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7            2013.12-2016.12
梁定邦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9            2015.04-2018.04
王炽曦              股东代表监事                        女         59            2015.01-2018.01
董娟                外部监事                            女         62            2012.05-2015.05
孟焰                外部监事                            男         59            2012.05-2015.05
张炜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2            2015.09-2018.09
惠平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4            2015.09-2018.09
谷澍                副行长                              男         47               2013.10-
王敬东              副行长                              男         52               2013.12-
王林                纪委书记                            男         50               2015.08-
胡浩                董事会秘书                          男         52               2010.12-
魏国雄              首席风险官                          男         59               2006.08-
注:(1)姜建清先生、易会满先生、张红力先生和王希全先生作为本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而其作为本
    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分别始于 2005 年 10 月、2008 年 7 月、2010 年 5 月和 2012 年 9 月。
   (2)胡浩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职位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银监会任职资格核准。
   (3)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现任和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张红力先生持有
    本行 2,000 股 H 股普通股之外,其他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参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机构情况—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本行有关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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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主要业务

(一)银行业概况

     1、中国银行业概述
     随着国民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面对近年来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
国银行业把满足经济社会对金融服务的各项要求作为奋斗目标,稳中求进,保
持了平稳健康的运行态势,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实
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风险防控和处置、机构和业务改革创新
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 4,091 家,包
括 3 家政策性银行、5 家大型商业银行、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33 家城
市商业银行、665 家农村商业银行、89 家农村合作银行、1,596 家农村信用社、
1 家邮政储蓄银行、4 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1 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1 家中德
住房储蓄银行、68 家信托公司、196 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30 家金融租赁公
司、5 家货币经纪公司、18 家汽车金融公司、6 家消费金融公司、1,153 家村镇
银行、14 家贷款公司及 49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我国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共计 376 万人。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
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 188.5 万亿元,同比
增长 12.8%;负债总额达到 175.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2%。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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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银行业现状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我国银行业各类机构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及占比如下
   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百分比数据除外
                                          总资产                                    总负债
      机构类别                              占比        同比增长                      占比      同比增长
                              总额                                     总额
                                          (%)           (%)                     (%)         (%)
大型商业银行                   776,585         41.2           9.4       720,653          41.1          8.7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350,314         18.6          15.1       328,971          18.8         14.7
城市商业银行                   202,457         10.7          20.7       188,686          10.8         20.5
             ( )
农村金融机构 1                 243,375         12.9          15.6       225,836          12.9         15.2
                ( )
其他类金融机构 2               312,045         16.6          11.9       287,637          16.4         11.2
        合计                 1,884,776        100.0          12.8     1,751,783         100.0         12.2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5 年)》。
   注:(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
       储蓄银行。


        (1)大型商业银行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包括本行及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
   交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资金来源和网点布局上均占据我国银行
   业主导地位。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大型商业银
   行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1.2%
   和 41.1%。各大型商业银行存贷总额和分支机构数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贷款总额                   存款总额
      名称
                      总额                       总额                 境内分支机构数量(个)
                                占比(%)                  占比(%)
                    (亿元)                  (亿元)
   工商银行           116,421         27.0       162,878         27.4                     17,111
   农业银行             87,274           20.2         134,063        22.6                       23,638
   中国银行             88,972           20.6         115,365        19.4                       10,904
   建设银行            101,571           23.6         136,970        23.0                       14,877
   交通银行             37,092            8.6          45,146         7.6                        3,191
      合计             431,330       100.0            594,422       100.0                       69,721

       数据来源:各大型商业银行 2015 年中期报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或于 2015 年 1-6 月期间,各大型商业银行核心财务
   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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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核心一
                                                   资本充           一级资              不良贷
              总资产(亿       净利润     每股收                            级资本               拨备覆盖
  名称                                               足率           本充足                款率
                  元)       (亿元)     益(元)                          充足率               率(%)
                                                   (%)            率(%)             (%)
                                                                            (%)
工商银行        224,172.95     1,494.26     0.42            14.17     12.40   12.13       1.40      163.39
农业银行        174,595.54     1,045.64     0.32            12.95     10.02      9.30     1.83      238.99
中国银行        162,985.93      949.86      0.31            13.69     11.62     10.63     1.41      157.37
建设银行        182,191.86     1,322.44     0.53            14.70     12.35     12.35     1.42      185.29
交通银行         71,221.55      373.24      0.50            13.12     10.86     10.86     1.35      170.43

     数据来源:各大型商业银行 2015 年中期报告。
          (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
  务的股份制银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我国境内共有以下 12 家全国性股份
  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
  行、恒丰银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我国银行
  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6%和 18.8%。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以城市信用社为
  基础而组建的商业银行。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
  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通过不良资产的核销、置换、剥离以
  及政府注资等形式化解历史风险,财务实力明显提升。同时部分城市商业银行
  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开发行上市等手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风
  险管理水平,经营能力与竞争实力逐步提升。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
  构总资产和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7%和 10.8%。
          (4)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
  金融机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
  构总资产和总负债的比例均为 12.9%。
          (5)其他类金融机构


                                                   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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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其他类金融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我国银行业金融
机构总资产和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6%和 16.4%。

       3、我国银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整体实力全面提升
    近年来,银行业资本实力显著增强,品牌价值和市场公信力持续提升,公
司治理机制趋于完善,风险管理能力大幅提高。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到 188.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8%;负债总额达到 175.2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2%。根据《资本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商业银行加权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为 10.48%,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0.79%,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
12.95%。
    随着基本面的不断提升,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银行业中表现突出,大型商业
银行市值位居全球银行业前列。根据《银行家》杂志公布的调查报告,中国主要
银行 2013 年税前利润占到全球银行业的近三分之一,中国银行业一级资本总额
首次超过美国,跃居全球首位。在《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全球企业 2000 强榜单
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列包揽榜单前
四。
    (2)行业体系布局不断优化
    目前,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花旗银行等在内的外资银行
已将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外资对我
国银行业的投资将不断加大,这将有利于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此
外,外国投资者还有可能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其他业务领域提供协助,从
而全面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
    中国银监会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于处于不
同发展阶段、具备不同业务资质、风险抵抗能力不同的城市商业银行采取分类
监管的政策,城市商业银行差异化发展趋势显现。对于那些依托所处城市经济
快速发展的契机,实现了规模有效扩张、资产质量不断改善、经营业绩逐年提
高,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加大了政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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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力度,支持其跨区域经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并在引进战略投资
者和发行上市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机构资产总额中历来占有很大比例。但近
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在不断增加,其总资产占
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已分别由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 14.9%和 5.4%上升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18.6%和 10.7%。股份制商业银行通常专注于经济较发达地
区的业务经营,并通过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优质客户服务以争取更大的市场份
额。城市商业银行在区域市场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并逐步实现跨区域发
展。未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有可能持续扩大其市场份额。
    2014 年以来,国家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
等金融机构,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的原则推行民营银行的
设立审批工作。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
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五家民营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筹建,该五
家民营银行已全部正式开业。未来,更多民营资本将获得银行牌照,民营银行
将成为银行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3)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并促
进市场的有序竞争。这些法规涉及加强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加强对资本
充足率的监督、为风险资产建立一般准备的规定、颁布内控指引、加强监管信
息披露等多个方面,银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同时,伴随银行业加快改革的步伐,人民银行也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放开
了对利率的管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从 2004 年 10 月 29 日起,我国商业银
行可以在不低于人民银行相关基准利率的 90%的条件下自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
率,另外也可以自主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但不得高于人民银行相关基准利
率。2012 年 6 月 8 日和 7 月 6 日,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及其浮
动区间又经历了两次调整,调整后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区间扩大
到基准利率的 1.1 倍,贷款基准利率下浮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 0.7 倍。2013 年
7 月 20 日,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
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标志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2014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5 年 3 月 1 日,人民银行两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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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及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调整后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
基准利率的 1.1 倍扩大至 1.3 倍。2015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
例》,存款保险制度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15 年 5 月 11 日人民银行再
次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后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
准利率的 1.3 倍逐步扩大至 1.5 倍,2015 年 8 月 26 日,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开金
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
动上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的决定(草案),删除实施已有 20 年之久的 75%存贷比监管指标,决
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再进一步。2015 年 10 月 23
日,人民银行决定取消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的
阶段。利率市场化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开发和营销创新产品与服务的能
力,以及促使其对信贷产品进行合理风险定价。
    此外,随着国内公司及个人对银行产品和服务多样化需求的发展,国内商
业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取得了较快增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收费
的现象。2014 年 7 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清理整顿银行业金融机构
的不合理收费。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商业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我国商业银行的收费产品和服务将进入进一
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4)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比重不断增长
    中小企业的发展关系到解决国民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国民经济、社
会问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中小企业融资
条件、深化中小企业改革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将越来越受到国家政策
的重视。2013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
见》,明确了信息共享、增信服务、财税支持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配套政策措
施。中国银监会先后下发《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
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建立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
率等指标考核和通报机制,在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指标方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政
策。目前,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已设立了中小企业部,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
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在未来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来源与业务增
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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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随着互联网技术对日常生活和金融领域的不断渗透,互联网与金融业的融
合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新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方
式,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获得性,提升金融消费者对基础金融服务的满意
度。中国银行业已意识到互联网技术为银行业带来的变革契机,正积极探索开
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全方位电子银行服务体系,研发互联网金融新平台,
包括设立电子商务平台,为个体之间的直接借贷提供中介服务和结算平台,设
立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
    (6)国际化发展稳步推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上不同市场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相互影响日益加深,银行跨国经营、收购兼并不断涌现。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
稳定发展、对外经济联系的不断加深和中国银行业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
银行业正从竞争需要和客户追随战略出发,逐步推行国际化经营战略,增加设
立海外分行、子行、代表处,并通过并购、参股等资本运作方式拓展海外业
务。境外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服务领域。根据中
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4 年末,20 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在海外 53 个
国家和地区设立了 1,200 多家分支机构,总资产达到 1.5 万亿美元。
    (7)直接融资业务迅猛发展,对国内银行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仍是国内企业主要资金来源渠道,但直接融资业务
在国内也得到飞速发展。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发行机构包括财政部、
政策性银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和
非金融企业等各类主体,并形成了以做市商为核心、金融机构为主体、其他机
构投资者共同参与的多层次投资者结构。随着创新产品的推出和基础设施的完
善,市场层次更加丰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市场已成为各类市场主
体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平台。同时,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扩大了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并丰富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此
外,证监会还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将逐
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国内 A 股市场的融资能力将不断提
高。随着国内直接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将分流企业和个人对银行
业间接融资服务的部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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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影响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因素
    (1)宏观经济
    银行业的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呈现出较高程度的同步性,其持续健康
发展依赖于稳定而健康的宏观经济环境。总体而言,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平稳。
央行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内需求平稳增长,物价水
平基本稳定,财政收入持续增加,政府债务水平总体可控,居民收入不断提
高,货币金融环境基本稳定。但是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多重矛
盾交织,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中国经济已进入增长速度换挡
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2003 年至
2007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1.6%,2008 年至 2011 年年均增长 9.6%,
2012 年至 2013 年年均增长 7.7%,2014 年增长 7.4%,2015 年上半年同比增长
7.0%,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并出现了许多不同于以
往的特征,不仅表现为经济增速的放缓,更表现为增长动力的转换和经济结构
的再平衡,宏观经济结构面临着复杂的系统转型。当前经济发展对投资和债务
的依赖性较大,经济金融的内生增长动力尚待增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
影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经济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值得关注,结构调整和转
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
    复杂的宏观经济局势为银行业带来新的挑战。内需增长不够稳固对银行业
重构盈利模式、创新经营业务提出了挑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中小
企业资金紧张的现状对银行业优化贷款投向结构、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结构提出
了挑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利率市场化加速对银行业管理改革和业务创新
提出了新挑战;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问题比较突出,制造业投资在波动
中趋于下行,低效率企业大量占用资源,经济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对银行业风
险监控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挑战。
    尽管宏观经济正面临种种挑战,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
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提升空间
还很广阔,东中西部经济有较大的互补和回旋余地,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正在
取得进展,并将在调整和改革中逐步释放增长潜力、孕育新的增长引擎。随着
行政管理、价格、财税、金融、土地、户籍、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的改革陆续破题,增长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中国银行业提供有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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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2)市场竞争
    中国银行业面临激烈的行业内竞争。首先,国内银行业现有竞争较为激
烈。中国银行业的参与主体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
各业务领域针对客户资源和信贷资源展开激烈竞争。近年来,中小银行业金融
机构数量和市场份额持续上升,银行业市场集中度下降,竞争程度进一步提
高。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占比 41.2%,比上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占比 18.6%,比上年末提高 0.4 个百分点。
其次,银监会逐步降低外资银行进入门槛,提高外资银行开展业务便利性,进
一步促进了外资银行参与我国市场的有效竞争。此外,继近年来鼓励和引导民
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相继出台后,2013 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
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 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允许具备条件
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了民间资本进入
金融服务业的渠道,同时也向银行业引入了更多的竞争机制。
    同时,中国银行业面临来自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近年来,金融创新
步伐加快,同业业务、理财产品、民间借贷等发展迅速,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
明显。以互联网支付、网络理财、P2P 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
金融快速发展,冲击了银行传统的信用中介、支付结算等功能。
    (3)货币政策
    近年来,我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窗口指
导和货币信贷政策指导,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
制,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和改善,货币金融环境基本稳定。
    我国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政策的松紧适度,坚持“总量
稳定、结构优化”的取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稳增长、调结
构、促改革和防风险,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造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根据
货币政策合理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重心,是我国银行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
重要课题。
    同时,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迈出新步伐。一是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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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2013 年 7 月 20 日,人民银行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票据贴现利
率管制,同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二是建立健全市场利率定
价自律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金融机构对自主确定
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三是建立并正式运行贷
款基础利率(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市场化定价提供
参考,市场基准利率报价从货币市场拓展至信贷市场。四是稳步推进同业存单
发行交易,扩大负债产品市场的定价范围,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
2013 年 10 家金融机构分别顺利发行首批同业存单。
    2014 年上半年,人民银行率先在上海实现了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
化;2014 年 11 月 22 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
基准利率的 1.1 倍扩大至 1.2 倍;2015 年 3 月 1 日,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
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 倍进一步扩大至 1.3 倍。2015 年 3 月 31
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制度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15 年 5 月 11 日人民银行再次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后金融机构存款利
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逐步扩大至 1.5 倍,2015 年 8 月 26
日,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
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8 月 29 日表决通过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草案),删除实施已有 20 年之久
的 75%存贷比监管指标,决定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再进一步。2015 年 10 月 23 日,人民银行决定取消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
限,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利率市场化对中国银行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开展金融创新具有积极意
义,但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采取了差异化转型、加快综
合化经营、推进金融创新、完善内外部定价管理等战略和措施,加快发展转
型,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
    (4)金融市场
    随着金融市场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由货币市场、外
汇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
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不断
扩大,市场深度日益扩展,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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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管理市场风险、提高流动性的重要手
段,拓宽了收入来源,并为商业银行实现综合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但是其发展
也加速了金融脱媒进程,对银行业加快经营转型提出了要求。
    (5)信息技术
    近年来,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迅速发展,
逐步重塑传统金融的经营模式。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与互联网高度融合
后,传统银行业务在渠道、服务方式上得以改变,形成以创新促进银行发展的
模式。未来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更多地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广泛应
用于银行各个环节、各个产品,成为银行业务和经营管理的基本支撑,将对银
行经营管理方式及金融产品创新等带来根本性变革。
(二)银行业监管

    1、境内银行业的监管
    (1)境内银行业监管架构
    境内银行业主要受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监管。2003 年 4 月之前,
人民银行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成为银行
业的主要监管者,并履行原由人民银行履行的大部分银行业监管职能,人民银
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此外,境内银行业还接受财政部、证监会、保监
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及外汇管理局等其他监管机构
的监督和管理。
    ①中国银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法规,中国银监会是境内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
行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
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
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
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
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
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
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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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
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开
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
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
机构重组;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
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对擅自设立银
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负责国有重点银
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
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并有权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
取纠正和惩戒措施,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
吊销其金融许可证。
    ②人民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规,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
央银行,其职责主要包括: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
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
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经营、管理国家
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发行人民
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
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
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③财政部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国有股出资人职责,在我国银行
业的监管范畴内,财政部主要对我国国有控股银行的高管薪酬制度、绩效考核
体系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等内容进行监督。此外,财政部还负责对我国银行业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
    ④其他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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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外,根据不同的业务和运营情况,境
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证监会、保监会、国家
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及外汇管理局等。证监会负责银行业金
融机构的基金设立、基金托管、证券发行、上市等事宜的审批以及上市银行的
监管等;保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代理业务的审核等;国家税务总局负
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税收管理;国家审计署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例行
审计;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商登记等;外汇管理局负责银行
业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资格认定与管理等。
    (2)境内银行业监管内容
    境内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国银监会承担,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①市场准入,包括商业银行设立的标准和其他要求、业务范围的确定、金
融许可证的发放、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事项变更的批准、股权及股东的限制
等;
    ②对商业银行业务的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个人理财、证券
及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
和衍生产品、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等;
    ③产品和服务定价,包括贷款和存款利率、手续费及佣金产品和服务定价
等;
    ④经营审慎性,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情况、
贷款损失的分类、计提和核销、流动性及其他经营比率等;
    ⑤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
露、反洗钱、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评级等;
    ⑥对在我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包括外资银行在境内的设立、运营,
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投资等。
    (3)境内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境内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两大部
分。
       ①基本法律法规
    基本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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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等。
    ②行业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
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4)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境内银行业监管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 1988 年制定并公布,是一套国
际银行业资本监管规则,并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巴塞尔协议 I 将银行资本金分
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明确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实施最低
8%和 4%的标准。2004 年 6 月 26 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了巴塞尔协议
II。巴塞尔协议 II 确立了有效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
当局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同时,巴塞尔协议 II 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
出重大修订,采用多种方法计算资本要求,并在原有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将市
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纳入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2010 年 12 月,巴塞尔委员会先
后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文件,形成了巴塞尔协议 III 的框架。巴塞尔协议 III 强调提
高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确立了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结合的金融监管模式,建立
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量化标准。
    为稳步推进中国银行业与巴塞尔协议接轨,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中国银监会于 2007 年 2 月颁布实施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
2009 年 3 月,我国正式加入了巴塞尔委员会,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参与银行监
管国际标准的制定,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技术和监管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2011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立
足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借鉴巴塞尔协议 III 的相关要求,对资本充足率、杠杆
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提出了严格的监管标准,并要求银行业深入推动巴
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稳健标准。
    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资本管理办法》,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
行。该办法坚持将国际标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思路,旨在提升商业银行风险
管理能力,引导我国商业银行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总
体原则、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
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等进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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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资本监管要求。《资本管理办法》要求至 2018 年底,商业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5%,资本充足
率不低于 10.5%。新资本监管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强化资本约束,推动商业银行
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
    2014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根据《资本管理办法》,核准了本行及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
法。实施资本管理的高级方法,将推动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组合,提高资本使用
效率,同时促进银行加强资本规划,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商业银
行的风险和资本管理水平。

    2、香港金融业务的监管
    (1)本行香港银行业务的监管
    本行香港分行及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是受《银行业条例》
规制及香港金管局监管的持牌银行。香港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为《银行业条
例》、《公司条例》、香港金管局的指引和香港证监会颁布的法例。香港银行业
主要监管机构为香港金管局。香港金管局于 1993 年 4 月 1 日成立,由香港外汇
基金管理局与银行业监理处合并而成,主要职能由《外汇基金条例》、《银行业
条例》、《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及其他有关条例规定。
    (2)香港证监会的监管
    本行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上市期间受到香港证监会的监管。香港
证监会是独立的法定机构,是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主要监管者,负责确保市
场持证操作及执行各项与证券及期货市场有关的法例、保障公众投资者,并监
管市场(特别是各项市场运作)。
    (3)香港业务的其他监管
    本行子公司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是受香港证监会监管的
持牌投资银行,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香港证监会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监会守则及指引等法律法
规监管上述业务。同时,工银国际下属的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工银国际期
货有限公司受到香港各交易所及其相关结算所各类规则的监管。

    3、其他境外银行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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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其他境外机构须遵守当地银行监管要求(包括有关内部控制、资本充
足率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本行的其他境外机构已获相关银行业监管当局发放的
牌照,于该等司法管辖区合法运营。

    4、近年监管部门对本行的监管审查
    本行接受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
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国家审计署等监管机关及其在各地
的派出机构的检查和审查。最近三年内,本行未受到来自工商、税务、中国银
监会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足以影响本行持续经营或直接导致不能申请本次发
行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本行经营范围及业务资格
    经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本行的经营范
围是: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
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
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
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
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
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
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
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
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
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般经
营项目: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总行及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上述相关业务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或其他相关
政府部门必要的批准或备案。
(四)本行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

    1、本行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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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持续努力和稳健发展,本行已经成长为我国资产规模最大、客户存贷
款总额第一和盈利最多的国际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强
大的渠道优势、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市场竞争力。
    根据英国《银行家》正式公布的 2014 年度最佳银行的评选结果,本行同时
获得“全球最佳银行”、“亚太区最佳银行”和“中国最佳银行”三个奖项,
成为有史以来首家被评为“全球最佳银行”的亚洲地区商业银行。此外,根据
《银行家》杂志 2015 年公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名,本行以 2014 年末
2,486.08 亿美元的一级资本连续第三年位居榜首。
    根据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 2015 年世界 500 强企业排名榜单,本行以 2014
年度 1,631.74 亿美元的营业总收入在世界 500 强总榜单中位列全球第 18 位,排
名较去年提升 7 位,并在商业银行子榜单排名中蝉联榜首;按盈利规模排名,
本行以 447.64 亿美元的净利润位居第一,排名较去年提升三位。
    根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 2015 年全球企业 2000 强排名,本行按公司
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市值四项指标综合计算的结果在全球企业 2000 强榜单
中位列全球第 1 位。
    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明略行公布的 2015 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排名,
本行位列全球第 22 位,并在金融机构品牌中位列全球第 2 位。
    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公布的 2015 年中国企业 500 强排名,本行按公司营业
收入在中国企业 500 强中位列第 4 位。
    根据 2015 年亚太客户中心协会领袖联盟博览公布的亚太地区客服中心评选
结果,本行凭借优秀的服务品质和先进的管理理念,蝉联“亚太地区最佳呼叫
中心”大奖,成为国内银行业唯一获此奖项的机构。
    本行向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
跨市场、国际化、综合化的经营格局,并在绝大多数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和新兴
业务领域保持国内市场领先地位。
    “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最著名和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服务品牌之
一。近年来,本行赢得诸多奖项,主要包括:
     《欧洲货币》2015 年全球新兴市场最佳银行;
     《金融亚洲》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世界品牌实验室 2015 年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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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家》2014 全球最佳银行、亚太区最佳银行、中国最佳银行;
     《环球金融》2014 年中国最佳公司银行、中国最佳个人银行;
     《财资》2014 年中国最佳本地银行及全优公司白金奖;
     《亚洲货币》2014 年最优秀最佳本地银行、中国最佳本地银行;
     《亚洲银行家》2014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
        行、中国最佳合作银行及亚洲最佳交易银行。

    2、本行的竞争优势
    (1)最盈利的商业银行,主要业务领域市场领先,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本行以成为“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愿
景,通过出色的运营管理和积极的开拓创新,已成长为盈利最多、客户存款总
额第一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我国最著名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国
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本行的资产规模、存款、贷款的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类存、贷款境内市场份额
分别为 11.93%和 11.24%,个人贷款市场份额为 12.83%,均保持行业首位。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总资产规模为 224,172.95 亿元,位居行业第一。
    本行是获得穆迪投资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穆迪”)及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
司(以下简称“标普”)信用评级最高的中国商业银行之一。目前,本行被标普
评为稳定展望“A”级,被穆迪评为稳定展望“A1”级。在传统银行业务领
域,近几年来,本行进一步加强竞争优势,保持领先地位:公司存、贷款和个
人存、贷款业务持续稳步增长;在新型业务和中间业务领域,本行一直保持着
高速增长的势头,进一步扩大本行的竞争优势:资产托管业务规模同业第一;
信用卡发卡量、消费额、透支余额三项指标均保持同业领先;多项中间业务的
增量和增速继续领先同业。
    本行依托中国经济成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凭借良好的公司
文化、出色的管理能力和稳健的营运表现,本行多次获得国际知名媒体和机构
评选的各类奖项。ICBC 品牌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国际市场研究机构明略行公
布的 2015 年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排名中,本行位列全球第 22 位,并在金融机
构品牌中位列全球第 2 位。
    (2)经营转型成效卓著,业务模式同业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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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坚持发展模式转型和结构优化,打造了平衡风险与收益、可持续发展
能力强的业务模式:
    本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在资产方面,本行在保持了较低的风险资
产占比的同时,不断提高贷款收益水平。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非信贷资
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49.3%,贷存比为 68.9%,加权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57.4%。同时,本行根据中国经济运行的实际需要,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导
向,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培养新
的增长点,公司类贷款的产品配置、行业配置、客户配置和地域配置持续优
化,个人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贸易融资等增长潜力大的优质业务比重不断提
升,推动了本行大中小客户基础的不断增强以及传统和新兴市场的持续发展。
在负债方面,本行通过销售理财产品,分流高成本的定期存款并转化为手续费
收入,并积极优化负债结构,有效控制资金成本。
    本行的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本行坚持转型发展的战略方针,大力发展低资
本消耗的中间业务和新兴业务,积极推进经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逐
步实现业务结构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了收入结构进一步趋向多元、稳定和均
衡。本行中间业务的增量和增速持续领先国内同业,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扩
大。本行凭借主要和潜在的产品线,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中
间业务,从而带动整体利润的持续增长。2015 年 1-6 月,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达 853.3 亿元,较 2014 年度同期增长 7.5%。
    (3)客户基础持续优化,分销渠道广泛有效
    本行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客户达到
542.5 万户,个人客户达到 4.8 亿户,客户数量同业领先,且优质客户数量不断
扩大。持续优化的公司客户结构不仅为本行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公司类
信贷业务稳健增长,同时为本行对公中间业务的迅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同
时,本行中高端个人客户数量和占比迅速提升,优质的个人客户基础有力地支
持了本行个人金融产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本行拥有布局合理、广泛高效的分销渠道。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
有 17,111 家境内机构、分布在 42 个国家和地区的 399 家境外机构,通过参股标
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覆盖非洲 20 个国家,与 14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604 家
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银行关系,服务网络覆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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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和澳大利亚,以及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在通过机构区域布局调整、网
点升级改造等方式巩固传统网点优势的同时,本行分销网络的多渠道、差异化
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本行持续升级优化营业网点,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客
户分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4)电子银行服务能力同业领先
    本行深入发挥电子银行渠道对传统物理网点替代作用。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自动柜员机 96,704 台、自助银行 27,708 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
场为导向,本行巩固了在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加快开发新领域、新市场和新
客户,加快海外业务的拓展,并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以确保本行的电
子银行业务在规模、质量和效率方面均衡快速发展。
    本行大力推广“工行手机银行”的品牌,并且专注于扩大手机银行和电子
商务等主要市场,增强本行的品牌知名度,并进一步强化本行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手机银行客户 1.6 亿户。近年来,本行电子银行交易额
及交易笔数占全行业务笔数比例持续快速增长,2015 年 1-6 月电子银行交易额
突破 280 万亿元,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业务总笔数的比例从 2012 年的
75.1%增长至 2015 年上半年的 88.0%。
    近年来,本行荣获《环球金融》、《亚洲银行家》、《卓越理财》、《金融
理财》、新浪财经、和讯网等机构颁发的“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亚洲最
佳手机银行客户端”、“中国最佳网络银行产品奖”、“卓越电子银行”、
“年度金牌电子银行”、“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年度网上银行卓越品
牌”、“年度手机银行卓越品牌”、“最佳金融服务网站”等众多奖项,电子
银行服务能力同业领先。
    (5)领先、量化、全面的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本行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贯彻“全流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模
式,采用了“新标准”和“新技术”,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流程”——本行风险管理贯穿风险识别和量化、控制、监测考核、报
告的全过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
    “全覆盖”——本行风险管理全面覆盖了全部境内外分支机构、全部业务
范畴,实现了对集团总体风险状况的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报告期内,本
行对并表机构建立了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交易管理和境外分行的风险管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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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部评级法已应用于营销、评级、定价、审批、授权、质量分类等风险管
理的全流程;进一步扩大对行业信贷政策及风险限额管理覆盖范围,不断完善
信贷政策管理体系。
    “新标准”——本行在中国银监会的指导下落实新资本监管标准,强化企
业风险管理体系,改进信用风险管理并加速推进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在操作风
险管理方面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且实施了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2012 年,
中国银监会检查验收了本行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同时,为满足《资本管理办法》
的新要求,本行董事会也审议通过了《资本管理办法三大支柱达标和实施规
划》。2014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批准了包括本行在内的六家中资银行实施资本
管理高级方法。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对资产组合的调整,提
高本行资本效率,提升本行资本管理能力。
    “新技术”——本行建立了国内领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集中化、
精细化、流程化、计量化、刚性控制等特点,符合业务国际化延伸和信贷管理
流程的需要,体现了最新的计量技术;本行建立了由客户评级与债项评级组成
的二维评级体系,可实现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的科学计量,
并已应用于风险限额设定和风险拨备等过程;本行可通过客户 RAROC 系统计
算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作为贷款决策的重要依据;本行加快推进全球市场
风险管理系统(GMRM)向海外延伸,并不断优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功能。
    (6)领先的信息科技水平有力支持各项业务全面创新发展
    本行拥有我国商业银行中最先进的信息科技水平。上市以来,本行紧密围
绕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的转变,深入实施“科技引领”战略。领先的科技信息
系统,有力地支持了本行在客户服务、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运营流程改造、
电子银行渠道建设等各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行在业务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平
台。本行于 2002 年在同业中率先完成数据大集中,在北京、上海建立了“一主
一备”两个集中式大型数据中心,2014 年 6 月又在上海建成同城数据中心,实
现了分钟级以内不同数据中心信息的完全切换,整体搭建起“两地三中心”的
科技运行架构,这一成果处于全球金融业领先水平。
    本行拥有强大的银行系统自主研发能力。本行自主研发了四代核心银行系
统,加大对海外机构的技术支持,并完成了新加坡分行的人民币清算系统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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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本行实现了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向海外机构的延伸,并将
网上银行覆盖范围扩大到海外机构。
    本行建立了集约化的科技组织体系,成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审
查委员会,制定了国内同业最为完整、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
规范体系;本行科技团队是国内同业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科技队伍之一;
2015 年上半年,本行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 19 项;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的专利数量已经达到 376 项。
    (7)战略清晰前瞻,国际化与综合化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全面金融服务能
力持续增强
    上市以来,本行把握国内外发展机遇,稳健推进国际化与综合化战略的实
施,跨区域、跨市场、跨产品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本行加快全球经营网络建
设,并通过开展下列措施增强本行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本行以亚洲和新兴市场为重点,坚持新兴与成熟市场、自主申设与战略
        并购、物理网点与电子渠道并举,加快境外机构网络布局;
     本行充分依托境外综合牌照优势和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
        较强的产品支持能力,在做好存贷汇等基础业务的同时,着力打造零
        售、资金清算、贸易金融、全球现金管理、专业融资、投资银行、银
        行卡、网上银行、资产管理等九大全球产品线;
     本行积极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继续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
        务,提高对全球化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本行已经建立了全球性的网络,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拥有覆盖 42 个国
家和地区的 399 家境外机构。在此基础上,本行逐步将国际化战略重点转移到
海外机构的本土化、主流化和差异化。本行通过向海外机构拓展主要产品线、
加强国内外运营的互动等方式提升海外机构的竞争力,促进海外机构的运营和
发展。此外,本行还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在台湾收购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的股权,在英国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在土耳其收

购 Tekstil Bankas1 A..(简称“Tekstilbank”)75.5%的股权,进一步拓展本行的

全球性网络。本行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交易于 2015 年 2 月 1
日正式完成交割,收购 Tekstilbank75.5%的股权交易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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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此外,本行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14 日对 Tekstilbank 剩余股份进行了
要约收购,目前本行持有 Tekstilbank 已发行股份的 92.8169%。
    本行已经在新加坡、卢森堡、卡塔尔、加拿大、泰国等五个国家拥有由央
行指定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成为首家拥有横跨亚洲、欧洲和美洲三大时区人
民币清算行的商业银行,正式构建真正全球 7×24 小时不间断人民币交易清算
业务体系,为进一步助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打下良好基础。2013 年,跨境人
民币业务量达到近 2.2 万亿元,清算网络覆盖全球近 70 个国家和地区。2014
年,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到 3.66 万亿元,清算网络覆盖全球 75 个国家和地区。
2015 年上半年,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到 1.99 万亿元,清算网络覆盖全球 75 个国
家和地区,有力促进了人民币的跨境使用、推动了人民币的国际化。
    同时,依托本行客户、资金和信息优势,本行积极布局非银行金融业务,
通过子公司加快促进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保险、投资银行等牌照类非银行金
融业务的发展,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全能型资产管理平台优势,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实现规模和
效益协调增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抓住政策机遇,加大业务开展力度,积
极创新租赁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行业领军地位进一步巩固;工银安盛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抓住我国寿险市场发展机遇,借助本行渠道资源优势,大力拓展银
保渠道,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本行资源,积
极拓展大型跨国企业和国内企业赴港上市业务,大力开展债券承销业务,盈利
结构更加稳定。
    (8)经验丰富及富有远见的高级管理团队,引领本行持续保持领先优势
    本行的高级管理团队在我国商业银行业界拥有丰富的从业和领导经验,本
行董事长姜建清先生于 1984 年加入本行,在银行业拥有逾 30 年的丰富经验;行
长易会满先生于 1985 年加入本行,在银行业拥有 30 年的丰富经验。本行高级管
理团队富有远见地为本行制定了经营转型战略,形成了业内领先的经营模式,
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坚持产品开发和业务创新,打造强大的信息科技系
统,率先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领本行健康发展,由中国最大银行迈入国
际领先大银行之列。
    本行虽然面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等不利因素,仍然保
持了健康平稳发展。本行优秀的管理团队能够带领本行在今后继续保持竞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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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为本行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五)本行战略
    本行以成为“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重的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愿
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贯彻“调整结
构、创新驱动、优化格局、深化改革、提升服务、完善治理、人才兴行、文化
引领”三十二字战略方针,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行健康可持续发展,进
一步提升在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地位,努力成为国际领先的大型综合化金融服务
机构。
(六)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金融业务
    近年来,面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本行积极主动适应中国经
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把握经济
发展的新机遇,坚持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通过
不断优化经营结构,夯实客户基础,实现公司金融业务稳健发展。积极推动全
产品营销和综合化服务,加大本外币、境内外、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联动
发展,发展债券承销、资产交易、银团贷款、重组并购、股权融资等业务,满
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针对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金
融需求,推进差别化服务营销体系建设,提高重点客户营销层次和服务水平。
    本行在我国拥有最广泛的公司客户基础。本行向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
业、外资企业及政府机关等公司和其他实体提供一系列的公司金融业务产品和
服务。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客户数达到 542.5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33.1 万户,有融资余额的公司客户 13.9 万户。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和公司存款余额保持同业第一,境内市场份额分别
为 11.24%和 11.9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509.4 万户、473.5 万户和 437.8 万户,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 7.9%;有融资余额的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14.0 万户、13.6 万户和
14.3 万户。
    (1)公司类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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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经济金融监管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本行强化资本约束,
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和均衡投放,通过信贷结构调整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
力,以客户结构调整带动信贷结构调整。推动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互
动发展,加快债券承销、资产交易、银团贷款、股权融资、委托贷款等业务的
发展,满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积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融资需求,
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
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领域贷款投放。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
区优质客户信贷投放力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和房地
产等领域融资总量。积极服务中资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境贸易融资产品。
实施信贷流程优化和授信审批改革,风险防控能力和市场响应效率同步提高。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达到 79,436.77 亿元,比上年
末增加 3,310.85 亿元,增长 4.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余额分别为 76,125.92 亿元、70,465.15
亿元和 63,325.7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6%。
    存款方面,本行借助电商平台、供应链等新渠道和方式拓展客户,推动全
产品营销,发挥对公理财、现金管理、电子银行、资产托管、跨境人民币结算
等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提高公司存款业务市场竞争力。大力夯实客户基础,依
托资金流、交易流、信息流加强对优质客户群体的精准营销,巩固客户基础优
势,完善利率管理体系,优化重点客户差别定价机制,提高存款定价水平,提
升公司存款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存款稳定。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达到 85,120.43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4,749.10 亿元,增长 5.9%。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分别为 80,371.33 亿元、75,034.97 亿元和
69,082.4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9%。
    (2)中小企业业务

    近年来,本行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致力于全面优
化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经营模式,通过完善独立完整的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信贷
政策制度、业务流程和产品体系,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和便捷的金
融服务。深化小微金融业务管理体系改革,加快小微金融业务中心建设,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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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末,本行已成立 59 家小微金融业务中心,并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
围。积极开展产品创新,研发推出“链融通”产品,并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
机构的合作,丰富小微企业贷款的增信手段;研发推出财智账户卡透支、网上
质押贷款等便捷的贷款产品以及银政合作的“银政通”贷款产品,为小微客户
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服务。加强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管理,严格控制小企业信贷
风险,确保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 47,743.34 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 2,488.90 亿元,增长 5.5%。其中,中型企业贷款余额为 29,782.9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743.91 亿元,增长 6.2%;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 17,960.3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744.99 亿元,增长 4.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境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
45,254.44 亿元、43,865.81 亿元和 42,312.0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其
中,中型企业贷款分别为 28,039.04 亿元、25,168.12 亿元和 23,911.27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8.3%;小微企业贷款分别为 17,215.40 亿元、18,697.69 亿元和
18,400.76 亿元。
    (3)机构金融服务

    本行加强改进民生金融服务,推进社保、公积金、财政、教育和医疗五个
服务平台的系统优化,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推动同业合作创新,有效
巩固与客户关系。积极开展银行同业境内外币支付、金融债券承销等业务合
作,丰富银银平台合作内涵。本行加强内外及横向联动,拓展与证券公司在资
产管理、承销发行、证券清算等领域合作,促进银证业务创新发展。本行成功
营销信托业保障基金开立托管及资金归集账户,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获得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人资格,首家
上线股票期权银衍转账业务,成功推出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本行机构存款
余额和增量、第三方存管金额和客户数均居同业首位,并且第三方存管金额和
客户数连续五年保持市场第一。此外,本行还成功获得“港股通”和“新三
板”结算、上海清算所人民币利率互换综合清算、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
化、京津冀地区电子保函通关改革试点等业务首批银行资格;率先投产国税总
局资金监管系统、债券净额代理清算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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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本行实施集群营销策略,强化重点产品营销,加强对公客户渠道建设,巩
固客户规模优势,优化客户结构。在部分地区推出集工商注册、账户开立、网
上银行、结算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企业通”服务,为新注册企业提供全流
程、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化财智账户卡功能,实现了对企业跨行 POS 刷卡、自
助小额存取现等服务。丰富产品体系和服务内容,为企业客户提供涵盖账户管
理、流动性管理、收付款管理、信息服务以及风险管理在内的现金管理综合化
服务。为企业集团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服务及基于金
融改革试验区政策的跨境现金管理服务,全球现金管理业务领域拓展至 70 余个
国家和地区。近年多次荣获《财资》、《环球金融》、《亚洲银行家》“最佳现
金管理银行”、“最具国际化现金管理银行”和“中国最佳合作银行”等称
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公结算账户数量 651.71 万户,比上年末增
长 6.4%;实现结算业务量 1,085 万亿元,同比增长 28.9%;现金管理客户 120.6
万户,比上年末增长 7.2%;全球现金管理客户 4,643 户,比上年末增长 6.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公
结算账户数量分别为 612.6 万户、571 万户和 536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9%;实现结算业务量分别为 1,897 万亿元、1,731 万亿元和 1,446 万亿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 14.5%;现金管理客户数量分别为 112.5 万户、96.5 万户和 81.3 万
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6%;全球现金管理客户数量分别为 4,374 户、3,813
户和 3,332 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6%。
    (5)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企业资信服务、投融资顾
问服务、银团贷款安排管理服务、企业资产/债务重组服务、企业收购兼并服
务、资产证券化/准资产证券化服务、信贷资产转让与交易服务、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金融债券等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直接投资顾问服务、企业
上市、发债顾问服务和股权投资基金主理银行服务。本行积极为公司客户提供
综合化融资服务,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优质投资产品。为实体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和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重组并购服务。参与国企改制,创新重大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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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式,拓展债券承销业务和资本市场类股权融资业务。率先以财务顾问方式
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推出投行产品分销顾问服务,加大行外资金渠
道营销与整合力度。丰富投行研究产品,加强投行业务电子化服务渠道建设。
投资银行业务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获评《欧洲货币》“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连续六年荣获《证券时报》“最佳投资银行”。
    2015 年上半年,本行主承销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3,843 亿元,实现投资银行
业务收入 151.97 亿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投资银行收入分别为
304.74 亿元、294.86 亿元和 261.17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0%;主承销各类
债务融资工具分别达 4,700 亿元、3,094 亿元和 3,48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1%。
    (6)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
    本行发挥本外币资源和境内外联动优势,完善集融资、结算、理财、交易
于一体的产品组合,提升对进出口企业的服务水平。加快全球供应链、本外币
一体化产品拓展,优化业务结构,创新国际业务理财增值型组合产品。开展进
口预付货款融资、出口订单融资等业务,完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线。创新进口
代收保付、信用证电子交单等业务。投产全球单证管理系统,单证业务系统集
中处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检查,严格防控企业虚假交易和
套汇套利行为。优化“工银速汇”产品功能,完善差别化定价政策,提升跨境
汇款服务能力。
    2015 年上半年,本行境内国际贸易融资累计发放 618 亿美元;国际结算量
为 12,852.12 亿美元,其中境外机构办理 4,368.29 亿美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境内国际贸易融资累计发放额分别为 1,486 亿美元、1,737 亿美元
和 1,461 亿美元;本行国际结算量分别为 2.7 万亿美元、2.3 万亿美元和 1.9 万亿
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2%;其中,境外机构分别办理 9,567 亿美元、7,367
亿美元和 5,343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3.8%。
    2、个人金融业务

    随着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以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
烈。本行通过全面实施“大零售”战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服务体系,提
高零售业务综合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互联网零售产品服务应用推广。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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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开拓新客户、新市场,深化公私联动营销机制,完善批量化、集群化客户拓展。
依托工银商友俱乐部拓展商品交易、县城等重点市场,改善客户结构。依托个人
客户星级服务体系,加速客户服务模式转型。借助“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提
升优质客户识别与拓展能力。加大自助银行建设力度,优化自助终端交易流程,
扩充业务种类,加强自助设备对柜面业务分流引导。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
推进智能网点建设,推出个人资产综合服务、个人网银自助质押贷款、线上线下
一体化预约服务、个人客户便携式金融服务终端等创新金融服务。个人贷款、银
行类理财和信用卡等业务领先同业。2014 年,本行获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
个人银行”,连续七年获评《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客户达到 4.80 亿户,比上年末增加 1,490
万户,其中个人贷款客户 1,005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41 万户。根据人民银行数
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位列同业首位,市场份额为 12.83%。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
客户分别为 4.65 亿户、4.32 亿户和 3.93 亿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8%;其中个
人贷款客户分别为 964 万户、874 万户和 779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2%。

    (1)个人存款

    本行提供以人民币和外币结算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服务。本行深化对公和
个人金融业务部门的协同营销,强化各项产品整合营销、精准营销,结合不同类
型代发工资个人客户群特征,推出“工银薪管家”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夯实个人
存款增长基础;以重点客户群体为目标,不断扩大基础客户规模,优化客户结构;
适应利率市场化趋势,提升利率精细化管理;持续巩固渠道优势,提升服务水平,
以优质产品和服务稳固客户;加大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协同发展力度,促进客户
资金在本行体系内良性循环。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达到 75,085.74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3,199.67 亿元,增长 4.5%;其中,活期个人存款增长 4.3%,定期个人存款
增长 4.6%。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个人存款分别为 71,886.07 亿元、68,958.39 亿元和 65,542.87 亿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4.7%;其中,活期个人存款 2014 年和 2013 年同比增长 5.3%和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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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个人存款 2014 年和 2013 年同比增长为 3.4%和 3.9%。

    (2)个人贷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
营性贷款和信用卡透支。本行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个
人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发挥个人住房贷款在
个人贷款产品体系中的主体和支撑作用。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市场营销拓展,优化
完善定价机制与信贷政策,提高自动化审批应用成效,强化风险管控,个人住房
贷款业务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态势。满足新时期消费者不断变化的消费方式及
交易习惯,推广以小额、快捷、便利为特征的个人信用类消费贷款产品“逸贷”,
满足客户各类生活消费融资需求。推出个人金融资产自助质押业务,为客户提供
质物多样、渠道便捷、流程简单的自助贷款产品,实现客户通过金融资产自助质
押平台线上自助操作,贷款资金 T+0 实时到账,主动和自动选择性还款。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达到 32,657.08 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 2,022.43 亿元,增长 6.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比上年末增加 1,881.54 亿
元,增长 9.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 30,634.65 亿元、27,276.01 亿元和 22,871.03 亿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7%;其中,2014 年和 2013 年个人住房贷款增加额分
别为 3,498.31 亿元和 3,796.44 亿元,分别增长 20.3%和 28.3%。

    (3)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根据私人银行业务范围向私人银行签约客户提供产品服务,主要包括资
产管理业务、产品遴选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全权委托业务、顾问咨询业务、财
务管理业务、跨境金融服务业务、财富传承服务业务、增值服务业务等内容。2013
年起,本行加快私人银行业务布局及服务延伸,形成覆盖全国高端客户的渠道网
络。本行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服务以及“融 e 联”等平台打造全方位私
人银行产品服务渠道。在全球布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以香港私人银行中心为全
球产品研发中心,香港、欧洲、新加坡和中东为区域中心,进一步延伸海外业务,
形成覆盖全球 20 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服务网络。目前,私人银行中心(中东)
业务已启动,成为第一家在中东区域开办私人银行业务的中资银行,服务网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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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延伸。完善产品线建设,开展专户直投、质押融资等业务,提高产品配置能
       力,提供一对一专属理财服务。私人银行全球理财基金在卢森堡完成注册,成为
       中资商业银行在国际主流基金市场注册成立的首只私募基金;成功在新加坡地区
       实现私人银行全球理财基金的首次发行,成为中资商业银行首个在海外成功发行
       的私募基金。连续数年获得多家境内外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称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私人银行客户达到 5.35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1.04 万户,增长 24.0%;管理资产 9,100 亿元,增加 1,743 亿元,增长 23.7%。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私人
       银行客户数量分别为 4.31 万户、3.13 万户和 2.6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8.8%;
       所管理的资产分别为 7,357 亿元、5,413 亿元和 4,73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4.7%。

                  (4)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包括单币和双币信用卡及单
       币和双币借记卡。本行银行卡所用的“牡丹卡”品牌是中国最知名的银行卡品牌
       之一。本行加快新市场拓展,提升银行卡服务品质,加快银行卡产品创新步伐,
       大力推广个人综合积分服务,进一步巩固同业领先地位。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银行卡发卡量 7.1 亿张,比上年末增加 4,388
       万张;2015 年上半年,银行卡消费额为 40,437 亿元,同比增长 15.1%;银行卡
       业务收入 186.84 亿元,同比增长 10.8%。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银行卡发卡量分别为 6.6 亿张、5.8 亿张和
       4.7 亿张,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5%;年消费额分别为 74,915 亿元、57,724 亿元
       和 41,31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7%;银行卡业务收入分别为 351.33 亿元、
       285.33 亿元和 234.99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2.3%。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卡发卡量(万张)                     70,676                 66,288               57,780                 46,886
  借记卡                               59,908                 56,232                 48,975                39,173
  信用卡                               10,768                 10,056                  8,805                 7,713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消费额(亿元)                           40,437                 74,915               57,724                 41,314
卡均消费额(元)                          5,977                 12,056               11,477                  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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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卡均消费额=当期消费额/当期月平均卡量。


          信用卡业务

     本行在我国发行人民币信用卡及人民币美元、人民币欧元和人民币港币等双
币信用卡,是中国信用卡发卡量最大、信用卡消费交易规模最大、透支额最大的
商业银行。本行凭借先进技术和庞大的客户资源,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用卡需求,
满足客户个性化需要。成立个人信用消费金融中心,专营无抵押、无担保、纯信
用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加强渠道建设,提升信用卡营销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以
交通卡、公务卡、中油卡、公积金卡、航空商旅卡五大拳头产品,带动信用卡业
务发卡量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升级牡丹交通卡、ETC 联名卡权益,服务汽车
类客户群体。首推工银云端信用卡,成为亚洲首家与 Visa 合作、全球首家与银
联合作开展 HCE 云支付服务的商业银行。推出全新工银爱(I)运动信用卡,为
居民参与体育锻炼、运动健身提供优惠和便利。开拓境外消费市场,加大全币种
卡、环球旅行卡、航空商旅卡推广力度。依据闪酷卡抢占小额快速支付市场。开
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全国首推“线上 POS”新产品,整合网银支付、手机验
证、3D 认证、无线支付四种认证方式,实现线上商户对银行卡的全面受理。依
靠大数据技术,面向信用良好、管理规范、收单交易均衡稳定的商户推出小微商
户逸贷公司卡;面向农产品经销商、供应商和超市推出逸农消费公司采购卡;面
向信用良好、交易均衡的融 e 购网商企业推出融 e 购网逸贷;围绕旅行社境内外
支付需求推出商旅逸贷公司卡。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第一信用卡品牌”、《环
球金融》“中国最佳公司信用卡”、Visa 国际组织“亚太最佳风险控制奖”、万事
达国际卡组织“年度最佳公务卡发卡行”和“商户拓展最佳收单行”、JCB 国际
卡组织“年度商户杰出贡献奖”。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信用卡发卡量达到 10,768 万张,比上年末增
加 712 万张,增长 7.1%;2015 年上半年实现消费额 10,556 亿元,同比增长 19.3%;
信用卡透支余额 3,936.3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73.90 亿元,增长 7.5%。信用卡
发卡量、消费额、透支额均保持同业领先。2014 年末,本行信用卡发卡量突破 1
亿张;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信用卡年消费额分别为 18,686 亿元、
16,135 亿元和 13,02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8%;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卡透支余额分别为 3,6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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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3,071.35 亿元和 2,414.2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2%。

        借记卡业务

    本行向客户发行人民币借记卡和人民币美元等双币借记卡。以发行联名借
记卡为切入点,加强与重点行业合作和联动营销,拓展新客户,扩大发卡规
模。提升芯片卡安全性,加大单芯片卡推广力度,优化换卡服务,推出“磁”
旧迎“芯”换卡活动,加速存量磁条卡向芯片卡的迁移。推动芯片加载社保、
医疗、交通、教育、eID(电子身份认证)行业应用,打造借记卡“移动金融服
务+移动生活服务”一卡多应用的综合服务。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借记卡发卡量达到 59,908 万张,比上年末增
长 6.5%;2015 年上半年实现消费额 29,881 亿元,同比增长 13.7%。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借记卡发卡量分
别为 5.6 亿张、4.9 亿张和 3.9 亿张,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8%。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借记卡年消费额分别为 56,229 亿元、41,589 亿元和 28,288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1.0%。

    3、金融资产服务业务
    本行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包括理财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养老金业务、贵金
属业务、代客资金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代理销售业务。
    近年来,本行抓住跨业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客户多元化
配置金融资产的需求,综合集团资产管理、托管、养老金、贵金属等业务优
势,以及投行、基金、保险等综合化子公司功能,加快建立辐射境内外、跨领
域、一体化的业务运营体系。
   (1)理财业务

    本行持续推进利润中心改革,优化理财产品研发、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
各环节的运作机制,推动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加快产品转型,完善满
足各类客户需要的、具有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各类市场的产品体系,着
力发展增利系列、稳利系列、无固定期限系列、类基金系列等净值型产品。推
出专门面向同业客户的同利系列法人产品,为支持西部、县域、偏远地区业务
发展推出县域理财专项产品。抓住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机遇,实现完全市场化
股权投资零突破;挖掘同业资产投资潜力,创新推出同业资产结构化投资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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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增信业务,实现同业票据资产投资的常态化和规模化。优化产品发行和营销
策略,扩大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实现理财产品在“融 e 购”销售。推进跨境资
产管理业务全球布局,夯实工银欧洲、工银亚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海外资产
管理平台。支持境外分行开展属地化经营,完成国内首单自贸区理财业务,积
极营销海外大型机构投资者,吸引离岸人民币资金。2015 年,本行巩固了境内
最大资产管理银行地位,并获评《上海证券报》“最佳资产管理品牌”、“最佳
银行理财产品”等奖项。
    2015 年 6 月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 21,392.57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7.9%;
2014 年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 19,824.83 亿元;2013 年,本行累计发行理财产品
57,854 亿元,其中个人理财产品 43,817 亿元,对公理财产品 14,037 亿元;2012
年,本行累计销售银行类理财产品 59,165 亿元,其中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
37,632 亿元,对公银行类理财产品 21,533 亿元。
    (2)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向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
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其他客户提
供一系列的托管服务,包括资产保管、投资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交易
监督、归集支付和信息披露等。
    多年来,本行不断夯实巩固资本市场托管业务,积极营销各大基金公司、
大中型保险公司和年金投管机构,全球托管业务稳健发展,成功托管首只混合
所有制改革类基金、首只并购重组概念基金、首只以沪港通方式投资香港市场
基金、首只券商系公募基金产品、首只新三板基金以及首单养老金产品股权投
资托管业务等。完善安心账户托管业务,开展大宗商品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积
极开拓新兴托管业务,扩大基金公司中后台业务外包规模,促进理财托管业务
规范发展,加快票据资产和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发展,在国内率先推出股
指、商品和国债期货衍生品托管项目,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规模迅速增长,2014
年市场占比同业第一。报告期内,本行蝉联《全球托管人》、《环球金融》和《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托管资产总净值逾 6.5 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2.1%,保持中国第一大托管银行领先地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托管资产总净值分别为 5.82 万亿元、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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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元和 3.96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2%。
    (3)养老金业务

    本行抓住企业年金及各类新型员工福利计划等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有利时
机,发挥全牌照业务资格与综合竞争优势,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业务运营,扩
大“如意养老”和“如意人生”品牌影响,养老金业务规模及收入实现较快增
长。本行丰富产品体系,完善“如意养老”系列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产品,优化
“如意人生”系列养老金理财产品,推出泰康特需医疗金银行联名卡。完善客
户体验,推广养老金客户专属服务平台,提供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
行、手机银行等多样化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自助化水平。创新推出员工福利集
合计划产品,依托权益信息管理、资产管理和属地化服务能力,为企事业单位
员工薪酬福利资金提供方案设计、账户管理、资金保管和资产配置等方案。自
2012 年以来,受托管理企业年金规模、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量和托管企业
年金规模稳居银行同业首位。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受托管理养老金 818 亿元,托管养老金基金
4,118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 18.4%和 17.8%,管理养老金个人账户达 1,407 万
户,受托管理企业年金规模、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量和托管企业年金规模
稳居银行同业首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提供养老金管理服务的企业数量分别为 44,024 家、39,275 家和
34,140 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6%;受托管理养老金分别为 691 亿元、546 亿
元和 51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2%;管理养老金个人账户数量分别为
1,357 万户、1,238 万户和 1,168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8%;托管养老金基金
分别为 3,497 亿元、2,848 亿元和 2,293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5%。
    (4)贵金属业务

    本行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和交易情况的变化,主动调整产品业务结构,贵金
属融资业务和依托积存金产品的代理交易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本行借助电商平
台“融 e 购”销售实物贵金属;为满足客户消费习惯变化需求,本行创新推出
适合年轻客户群体需求、具有传统文化特色、适合收藏传承的贵金属投资系列
新产品;本行推动积存金营销,扩大客户规模,并推广白银租赁、预付款融资
融货等新产品,满足产业链企业的避险保值需求,创新推出以黄金实物交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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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的新型结构性融资业务模式。此外,本行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在上海自贸
区设立的国际板,实现向境内外客户提供贵金属交易经纪、代客、清算业务服
务,以及为境外客户提供自贸区内实物黄金仓储及代保管业务。本行还与上海
黄金交易所、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共同推进黄金沪港通建设,并完成首笔交易。
本行获评《欧洲货币》“中国最佳贵金属交易银行”、《金融时报》“中国年度
卓越贵金属交易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杰出贡献奖”、“年度优秀金
融类会员”等奖项。
    2015 年 1-6 月,本行贵金属业务交易额为 6,622 亿元,同比增长 43.3%;代
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量为 1,957 亿元,同比增长 18.0%。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贵金属业务交易额分别为 1.03 万亿元、1.31 万亿元和 1.09 万亿
元;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清算量分别为 3,437 亿元、3,873 亿元和 2,546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16.2%。
    (5)代客资金业务
    本行向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资金业务,包括即期外汇结算和销售、
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和外汇掉期和人民币利率掉期服务,并在银行间外汇市
场开展标准化人民币外汇掉期做市交易,持续提升人民币外汇掉期做市报价能
力。此外,本行就资金业务担任客户的代理人,包括 24 小时外汇买卖、贵金属
账户买卖、远期货币合同、利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服
务。
    本行巩固并扩大结售汇客户基础,推进外汇网点建设,满足客户多样化、
便捷化的结售汇需求。本行不断提升个人结售汇网点服务能力、丰富交易币
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电子银行渠道交易币种已增至 18 个;积
极推广企业网银即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结售汇业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结售汇币种已达 26 个,领先国内同业。同时,本行
把握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的市场机遇,推出即期、远期结售汇与人民币外
汇期权组合,加大个人外汇业务推广力度;加强外汇买卖业务与结售汇的组合
创新,推动对公外汇买卖和结售汇业务发展;推出外汇买卖与贸易融资、本外
币存款等业务的组合营销,满足客户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2015 年 1-6 月,本行代客结售汇业务量 2,570 亿美元。2014 年和 2013 年本
行代客结售汇及外汇买卖量分别为 6,843 亿美元和 5,287 亿美元,2012 年代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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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汇业务量 4,271 亿美元。

    本行为客户提供黄金、白银、铂金、钯金四个品种,支持人民币和美元双
币种交易,推出灵活的实时、挂单、转换、定投等交易模式,并通过微信及融 e
联平台的“工银投资交易”公众号开展贵金属社会化营销。同时,本行在同业
中首家创新推出首单柜台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和柜台进出口银行债券,并实现常
态化发行和 24 小时连续交易功能,丰富柜台债券可投资交易品种并满足互联网
时代客户利用碎片时间投资交易需求。此外,本行还积极营销境外客户开展代
理人民币债券交易业务。
    本行进一步丰富账户交易类产品,推出账户基本金属和账户农产品。持续
完善账户原油产品功能,延长每日交易时间,利用场内、场外电子交易平台丰
富平盘方式,单日交易量屡创新高。
    (6)资产证券化业务

    为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丰富资产和资本管理手段、积极推动经营转型,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于 2015 年 2 月 6 日、2014 年 5 月 14 日和
2013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发行了总规模为 113.53 亿元、55.72 亿元和 35.92 亿元的
以公司类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此外,本行子公司工银租赁、
工银亚洲、工银阿根廷于 2015 年各发起 1 期传统型资产证券化产品,工银阿根
廷还于 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发起 2 期和 3 期传统型资产证券化产品。
    (7)代理销售业务
    本行代理销售业务主要包括代理基金销售、代理国债销售和代理保险销
售。
    本行积极把握市场变化,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加大新客户拓展,加强精准
营销;同时,推行精细化管理,采取创新基金营销模式、拓展新兴电子渠道、
完善基金产品线等措施,有效推动代理基金业务发展。2015 年 1-6 月,本行代
理基金销售 7,131 亿元,同比增长 22.2%;2014 年代理基金销售 10,628 亿元,
2013 年代理基金及券商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8,881 亿元,2012 年代理基金销售
7,614 亿元。
    本行发挥国债产品收益稳定的特点,重点面向发达县域、经济强镇等市
场,挖掘低风险偏好目标客户。2015 年 1-6 月,本行代理国债销售额为 125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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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代理国债销售额分别为 815 亿元、830 亿
元和 600 亿元。
    同时,本行拓展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商平台等保险代销渠道,2015 年
1-6 月,本行代理保险销售额为 1,024 亿元,同比增长 74.7%;2014 年和 2013
年,本行代理保险销售额分别为 1,027 亿元和 845 亿元;2012 年,本行代理个人
保险产品销售 860 亿元。

    4、资金业务
    本行的资金业务包括货币市场交易业务、投资业务和融资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面对复杂的金融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据市
场利率情况合理安排投资节奏,适时调整投资与交易策略,积极盘活存量资
产,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多渠道开展主动负债和产品创新,严控业务风
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1)货币市场交易
    本行坚持审慎的同业业务发展策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灵活开展资金
运作,努力提高资金收益水平。2015 年 1-6 月,本行境内分行累计融入融出人
民币资金 18.14 万亿元,其中融出 16.01 万亿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境
内分行累计融入融出人民币资金分别为 15.27 万亿元、15.33 万亿元和 21.90 万亿
元,其中分别融出 11.25 万亿元、8.98 万亿元和 13.42 万亿元。
    本行结合外汇资金变动情况,提前做好外汇资金头寸安排,合理安排期限
结构,在确保外汇资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收益水平。2015 年 1-6 月,本
行外币货币市场交易量 859 亿美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外币货币市场交
易量分别为 1,986 亿美元、2,828 亿美元和 2,918 亿美元。

    此外,本行积极探索经营模式创新,稳步扩大人民币债券借贷业务规模,
有力盘活各类存量债券资产,并于外汇货币市场创新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同业
拆借业务,努力提高拆放资金收益;丰富外币流动性管理手段,构建外币债券
流动性资产池。
    (2)投资业务
    人民币方面,本行交易账户投资顺应市场走势,积极开展趋势交易与波段
交易策略,提高价差收入,严控信用风险,适度调整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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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本行银行账户投资结合市场走势,适度增加相对价值较好的优质信用债
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投资比重,并加大中期债券品种的投资力度,优化新增
投资的期限结构,稳步实施存量低息债券置换交易,提升收益水平。外币方
面,本行积极调整交易策略,积极优化外币债券投资组合结构,适度加大对中
资机构境外美元债券的投资力度,有效提升外币债券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抵抗
能力和盈利能力;本行银行账户主动防范利率风险,控制投资组合久期,灵活
安排投资区域和币种,提升投资组合安全度。
    2015 年 1-6 月,本行交易账户人民币债券交易量 2,119 亿元,同比增长
81.0%;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交易账户人民币债券交易量分别为 2,466 亿
元、2,335 亿元和 3,117 亿元。2015 年 1-6 月,本行交易账户外币债券交易量为
54 亿美元,同比增长 28.6%;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交易账户外币债券交易
量分别为 122 亿美元、77 亿美元和 82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2.0%。
    (3)融资业务

    本行积极开展主动负债。通过大额定期存单、金融债券等多种主动负债工
具,拓宽各渠道、各期限资金来源,增强多元化负债对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
力。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本行发行首期大额存单,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大额
存单发行余额 541 亿元。2014 年,本行总行在香港共发行 2 期人民币债券,金
额共计 25 亿元;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共发行 8 期同业存单,金额共计 106.40 亿
元;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 200 亿元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在第五年
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在境外非公开发行美元、欧元及人民币三币种非累积、非
参与、永续境外优先股,金额约为 345.5 亿元。2013 年,本行于 11 月在伦敦发
行 20 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是境内金融机构总部首次直接在伦敦市场发行离岸
人民币债券;同时,本行作为首批试点机构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成功发行 30
亿元同业存单。2012 年,本行在香港发行 10 亿元离岸人民币债券。

       5、国际化与综合化业务
    本行积极稳步推进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发展,加强对中资企业“走出
去”、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布
局,提高核心市场渗透率和本土化经营程度。加强集团与子公司联动,综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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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通过强化境内外联动、信息共享,推进零售、电子银行、
专项融资、现金管理等全球重点产品线向纵深发展。加快境外机构电子渠道建
设,实现集团范围内网银账户互联互通,优化海外电话银行服务,开通多种语
言人工电话服务和自助语音服务。推进欧洲、美洲、澳洲多个离岸人民币业务
中心建设,支持人民银行海外人民币清算网络延伸。
    2015 年 1-6 月,本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为 1.9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6.5%;
2014 年和 2013 年,本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分别为 3.66 万亿元和 2.17 万亿元,
分别同比增长 65.7%和 40.0%,增长速度迅猛;2012 年,本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
逾 1.5 万亿元。

    本行积极推进境外机构建设,通过新设与并购并举的方式,择机填补重点
空白市场,并持续完善二级机构网络。2015 年上半年,利雅得分行正式开业;
仰光分行获颁牌照;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股权并购项目在 2014 年获监管批准
后,于 2015 年 2 月 1 日正式完成交割,成为首家收购从事商品、资本和货币市
场交易业务机构的中资银行;并购土耳其 Tekstilbank75.5%股权的项目在 2014
年签署协议后,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顺利完成交割。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新
西兰)有限公司、科威特分行、伦敦分行正式开业;仰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墨西哥)有限公司获监管批准。2013 年,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
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正式对外营业;中国工商银行(秘鲁)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获颁经营牌照;阿根廷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正式
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整合工作稳步推进;中国工商银
行(中东)有限公司正式转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
来西亚、加拿大的二级网络得到拓展;本行签署认购台湾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股份协议。2012 年,华沙分行顺利开业,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
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秘鲁)有限公司、利雅得分行和科威特分行申
设获批,里斯本代表处实现实体化运作,新加坡分行升级为特许全面银行牌照
——成为首批获得此类牌照的中资银行;本行完成美国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80%
股权收购交割工作,实现中资机构首次在美国收购银行控股权;完成阿根廷标
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80%股权收购交割工作,成为首家在境外控股收购当地主
流商业银行的中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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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在 42 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 399 家机构,通
过参股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间接覆盖非洲 20 个国家,与 14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604 家境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服务网络覆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
洲、北美和澳大利亚,以及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境外机构(含境外分行、境外子公司及对标准
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资产达 2,689.60 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329.64 亿美
元,增长 14.0%,占集团总资产的 7.4%;各项贷款 1,403.08 亿美元,比上年末
增加 93.25 亿美元,增长 7.1%;客户存款 951.78 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27.29
亿美元,增长 3.0%;报告期税前利润 17.06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境外机构(含境外分行、境外子公司及对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资产达
2,359.96 亿美元、2,091.63 亿美元和 1,627.22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4%,占集团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6.7%和 5.8%;各项贷款分别达到
1,309.83 亿美元、1,081.21 亿美元和 718.83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5.0%;
各项存款分别达到 924.49 亿美元、747.50 亿美元和 574.14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26.9%;税前利润分别达到 30.23 亿美元、22.33 亿美元和 16.73 亿美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4%。
    报告期内,本行综合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综合化子公司对本行盈利贡献
和战略协同作用进一步增强。工银瑞信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的有利机
遇,发挥全能型资产管理平台作用,各项经营指标显著提升。工银租赁开拓深
耕国际、国内市场及重点行业领域,资产规模、利润等关键指标稳居同业第
一。工银安盛积极推进期缴转型,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持续提高,盈利能
力得到实质提升。工银国际通过提升产品线、夯实管理基础等措施,资产和收
入结构不断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
(七)产品和服务定价

    1、我国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1)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利率

    ①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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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存款
 调整时间     活期存款
                             三个月       半年             一年          二年          三年             五年
2008.10.09           0.72         3.15        3.51           3.87             4.41           5.13          5.58
2008.10.30           0.72         2.88        3.24           3.60             4.14           4.77          5.13
2008.11.27           0.36         1.98        2.25           2.52             3.06           3.60          3.87
2008.12.23           0.36         1.71        1.98           2.25             2.79           3.33          3.60
2010.10.20           0.36         1.91        2.20           2.50             3.25           3.85          4.20
2010.12.26           0.36         2.25        2.50           2.75             3.55           4.15          4.55
2011.02.09           0.40         2.60        2.80           3.00             3.90           4.50          5.00
2011.04.06           0.50         2.85        3.05           3.25             4.15           4.75          5.25
2011.07.07           0.50         3.10        3.30           3.50             4.40           5.00          5.50
2012.06.08           0.40         2.85        3.05           3.25             4.10           4.65          5.10
2012.07.06           0.35         2.60        2.80           3.00             3.75           4.25          4.75
2014.11.22           0.35         2.35        2.55           2.75             3.35           4.00              —
2015.03.01           0.35         2.10        2.30           2.50             3.10           3.75              —
2015.05.11           0.35         1.85        2.05           2.25             2.85           3.50              —
2015.06.28           0.35         1.60        1.80           2.00             2.60           3.25              —
2015.08.26           0.35         1.35        1.55           1.75             2.35           3.00              —
2015.10.24           0.35         1.10        1.30           1.50             2.10           2.75              —
   注:2014 年 11 月 22 日,人民银行不再公布金融机构人民币五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单位: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调整时间                                                                                           五年以上
               六个月)             (含一年)       (含三年)              (含五年)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2010.10.20                5.10             5.56                   5.60                5.96                 6.14
2010.12.26                5.35             5.81                   5.85                6.22                 6.40
2011.02.09                5.60             6.06                   6.10                6.45                 6.60
2011.04.06                5.85             6.31                   6.40                6.65                 6.80
2011.07.07                6.10             6.56                   6.65                6.90                 7.05
2012.06.08                5.85             6.31                   6.40                6.65                 6.80
2012.07.06                5.60             6.00                   6.15                6.40                 6.55
2014.11.22                5.60             5.60                   6.00                6.00                 6.15
2015.03.01                5.35             5.35                   5.75                5.75                 5.90
2015.05.11                5.10             5.10                   5.50                5.50                 5.65
2015.06.28                4.85             4.85                   5.25                5.25                 5.40
2015.08.26                4.60             4.60                   5.00                5.00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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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月以内(含       六个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调整时间                                                                             五年以上
               六个月)             (含一年)       (含三年)     (含五年)
2015.10.24              4.35               4.35              4.75            4.75             4.90

       数据来源:人民银行。
        ③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商业银行应在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的浮动区间内确定人民币贷款、存
   款等业务的利率。基准利率是人民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当
   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基准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将随之变化。
        自 2012 年 6 月 8 日起,国内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
   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利率上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1.1 倍(协议存款除外),
   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0.8 倍。自 2012 年 7 月 6 日起,贷款利率下限
   由基准利率的 0.8 倍调整为 0.7 倍。
        自 2013 年 7 月 20 日起,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
   融机构贷款利率 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
   平;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仍保持原区间不变,继续严格执行
   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贴现利率由金融机构自主确
   定;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2.3 倍的上限,对客户的贷款利率由农村信用社根
   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
        自 2014 年 11 月 22 日起,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
   存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扩大至 1.2 倍。
        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
   款基准利率的 1.2 倍进一步扩大至 1.3 倍。
        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
   款基准利率的 1.3 倍进一步扩大至 1.5 倍。
        自 2015 年 8 月 26 日起,人民银行放开金融机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
   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
   不变。2015 年 10 月 23 日,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5 年 10 月 24 日起,下调金融机
   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0.25 个百分点,并取消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
   限;同时,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
        (2)外币存款和贷款利率
        2000 年 8 月 24 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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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银发[2000]267 号),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
方式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
因素自行确定。300 万(含 300 万)以上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
其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对 300 万美
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其利率水平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统一制
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对外公布,各金融机构统一按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
的利率水平执行。
    2014 年 2 月 26 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宣布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放开中国
(上海)自贸试验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对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居民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不再进行利率管控。
    2014 年 6 月 26 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宣布从 2014 年 6 月 27 日起放开小额
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改革试点由上海自贸区扩大到上海市。
    (3)中间业务收入产品和服务定价
    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起,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产品和服务定价依照《商业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4 年 2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和国
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施
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银行服务范围进行了界
定,强调依法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的主体是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
细化了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程序,同时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提出
更严格的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服务价格,应当至少于
执行前 3 个月按规定方式进行公示。

    2、本行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1)人民币存贷款定价政策
    本行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的 130%。但本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等
提供协商确定的定期存款利率。
    在人民币法人贷款利率和个人贷款利率方面,本行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
贷款利率水平。本行收取房屋按揭贷款的最低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
70%。本行根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价值、贷款用途及期限、贷款成
本、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预期回报率、本行的市场定位和竞争者的价格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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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为产品定价。
    此外,本行是贷款基础利率首批 9 家报价行之一。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
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为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
运行后,人民银行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公布贷款基准利率,以引导金融机构
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并为贷款基础利率的培育和完善提供过渡期。
    (2)外币存贷款定价政策
    除个别地区外,金额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按照本
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执行,其他外币存款利率由本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同时,本行根据《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银发
[2000]267 号)规定,综合考虑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
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方式。
    (3)其他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本行关于柜面服务、自助渠道服务、银行卡、电子银行、外汇、个人结
算、对公结算等产品和服务定价根据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商业银行服务价
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制定
了详细的价目表,具体定价情况可参考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
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2015 年版)》。
(八)互联网金融
    本行以互联网思维改进服务模式,构建集融资、金融、交易、商务、信息
五大功能为一体的、较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和运营体系,确立在互联网金融
的优势地位,打造 e-ICBC。
    1、融 e 购
    2014 年,本行正式上线以“名商、名品、名店”为定位,集网上购物、消
费信贷于一体的“融 e 购”B2C 电商平台,汇集金融、数码家电、汽车、服装
鞋帽、食品饮料、珠宝等行业的品牌直营产品。研发面向企业客户的“融 e
购”B2B 平台,提供供应链、专业批发等市场模式。推出财智商贸通产品,为
B2B 电子交易市场提供账户、支付、融资一体的金融服务方案。“融 e 购”开
业仅一年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注册客户已超过 2,000 万人,2015 年上半
年实现交易额已超过 2,000 亿元,跻身国内电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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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融 e 联

    2014 年,本行正式上线“融 e 联”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客户与客
户经理、在线客服、行内外单位之间的社交圈。为客户提供语音、文字、图
片、视频等方式的智能快捷服务,形成统一的金融服务及社交沟通平台。
    3、融 e 行
    2014 年,本行构建开放式直销银行平台“融 e 行”,通过互联网吸引、获
取和服务客户,包含电子账户开立、存款、投资、交易等核心功能,为客户提
供一站式的线上金融服务。2015 年上半年,本行正式上线工银融 e 行客户端,
并推出定期存款、理财、账户金等多项产品。
    4、支付产品线

    本行推出线上 POS 收银台产品,商户一点接入,即可受理境内外银行卡;
推出开放式多渠道通用缴费平台,新增手机银行和开放式网站缴费渠道,支持
他行客户缴费;升级“工银 e 支付”产品,方便客户在网络上完成小额支付。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工银 e 支付”客户突破 6,000 万户,2015 年上半年“工
银 e 支付”交易额突破 800 亿元,是上年同期的 5.4 倍。
    5、融资产品线
    本行完善“逸贷”产品,客户在消费时或消费后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
行、短信银行等渠道自助申请贷款,系统自动审批,资金瞬时到账。推出以
来,“逸贷”发展势头强劲,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余额达 1,900 亿元;个人
网银自助质押贷款平台新增理财产品、账户贵金属、账户外汇、记账式国债的
部分质押功能,并新增质押贷款手机银行办理渠道。
    6、投资理财产品线
    本行推出集高速行情、专业分析、丰富资讯、高效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交
易终端“工银 e 投资”,并推出其移动客户端 iPhone 版和 Android 版,满足个人
客户投资账户贵金属、账户原油、账户外汇、账户农产品等的需求。
    7、线上线下一体化
    本行探索 O2O 业务模式,成立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整合线上、线下渠
道,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心的一体化服务。整合电子银行账户、认证体
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统一电子认证体系;加强线上线下协同,推出外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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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预约,线下取钞服务。
(九)渠道建设
    本行以客户为中心,整体推进各类渠道的优化和建设,加快线上线下渠道
整合与创新,实施网点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网点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升
客户服务能力。

    1、物理网点
    本行不断优化物理网点布局,在重点区域、潜力地区和新兴市场合理拓展
渠道网络;通过撤并、迁址、改造等多种手段推进低效网点优化调整;启动网
点运营标准化改革,构建运营管理平台,制定网点运营业态、高低柜口配置、
岗位设置、柜员配备等运营标准,优化网点资源配置;加强自助银行与物理网
点统筹配置和服务协同,试点推广智能化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网点服务效率,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94 家网点已完成智能化改造,全面完成境内网点 WiFi
建设工作。

    2、网上银行
    本行强化网上银行作为交易主渠道的地位,不断丰富网上银行的产品体
系,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实现个人网银对主流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
和主流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全覆盖。2014 年以来,本行进一步丰富网上银行产
品体系,推出个人网银简约版、电子彩票、对公 B2B 结算支持电子票据等创新
产品,巩固网上银行核心竞争优势;开展“金融@家 环保有我”等系列营销活
动,有效提升本行汇款、基金、理财、贵金属等业务的电子渠道交易笔数。本
行第四次获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称号。

    3、电话银行
    本行推出电话银行语音自动识别功能,并对自助与人工服务功能进行不断
丰富和优化;规范电话银行服务流程;优化电话银行语音菜单、身份证登录方
式;推出快拨服务、重复致电客户识别、语音机器人等功能;加强人工服务与
自助渠道的互动引导,提高自助化率;推进电话银行产品化工程,实现客户对
电话银行产品功能的个性化定制。2013 年末,本行个人电话银行客户突破 1 亿
户。2014 年,本行优化电话银行自助服务菜单,搭建客服中心信息化管理平
台,形成功能齐全、服务智能的管理体系。升级电话银行自助语音服务,加强
人工服务分流与渠道互动建设,提高电话银行渠道价值创造功能。积极拓展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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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服务渠道,短信银行和微信银行日均业务量同比增长 136%,服务更加便捷高
效。2015 年上半年,电话银行持续快速发展,短信银行、微信银行业务日均业
务处理量达到 60 万笔。

    4、手机银行
    本行结合移动互联新技术、手机终端新功能以及网络传播的新趋势,持续
深化产品创新,加强手机银行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不断丰富移动金融服务功
能,提高客户黏性和活跃度,提升客户体验,增强移动金融服务的竞争力。本
行在同业中率先推出通用 U 盾,提升了安全介质通用性和手机银行安全性。本
行顺应客户需求推出了安卓手机 U 盾、95588 发送短信链接、手机银行网银互联
等创新产品,优化手机银行页面和微信银行功能。“工银 e 支付”客户数和交
易额大幅提升,短信银行和微信银行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报告期内,本行手机
银行客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手机银行客户突破 1.6 亿
户,截至 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手机银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 33.6%和
49.5%。

    5、自助银行
    本行加大自助银行建设力度,加快自助设备布放速度,加强自助设备业务
功能宣传和柜面业务分流引导,提高自助设备使用效率,智能服务初现成效。
本行重点选择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县域等新兴地区延伸服务渠道;不断优化自
助设备的交易流程,新增代销个人保险业务,丰富业务功能;对部分网点进行
了智能化改造,通过人机交互方式,处理网点各类现金、非现金业务。
    本行自助银行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分别拥有自助银行 27,708
家、25,861 家、21,825 家和 17,437 家,分别同比增长 16.9%、18.5%、25.2%和
26.6%;分别拥有自动柜员机可用设备 96,704 台、92,319 台、80,501 台和 70,202
台,分别同比增长 12.4%、14.7%、14.7%和 18.7%;2015 年 1-6 月、2014 年、
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分别实现自动柜员机当期交易额 61,100 亿元、108,524
亿元、87,900 亿元和 66,052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7.8%、23.5%、33.1%和
35.8%。
(十)信息科技与产品创新
    本行持续推进“科技引领”战略,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推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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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信息化银行建设,加快产品研发创新,为提升服务水平、
提高经营效率、加快国际化综合化步伐、加强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建设

    本行顺利推进第四代应用系统(NOVA+)建设,进一步巩固在国内同业中
的科技领先优势。本行坚持自主研发原则,持续推进应用创新,在客户服务、
金融市场、银行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国际化信息系统建设、经营管理等
领域推出多个基础服务平台和产品,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应用量子通信技术,完
成量子通信网络建设及量子加密应用部署试点,持续推进境外机构业务综合处
理系统(FOVA)的应用推广和架构优化,境外机构业务综合处理系统(FOVA)
覆盖 38 家境外机构,并顺利完成工银美国 FOVA 系统投产。本行完成自主研发
的金融市场交易管理平台在纽约分行、工银伦敦交易中心推广应用,构建完成
24 小时连续资金交易、敞口管理、报价监控的全球统一交易管理体系。本行推
进综合化相关系统建设,完成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综合化业务系统建设。完成法人信贷业务从法人信贷管理系
统(CM2002)向全球信贷管理系统(GCMS)的迁移,实现法人、个人信贷业
务在全球信贷管理系统(GCMS)的统一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并全面推广基于价值会计的管理(MOVA)平台,积极推进金
融资产服务相关系统建设,实现资产投资运作全流程管理,投产新版网讯系
统、手机移动办公系统和统一通信平台。本行自主研发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
量、内部资本充足评估、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等风险管理应用,按照新资本协议
实施要求,全面构建覆盖全集团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技术体系,金融市场交
易事前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

    2、不断深化产品和服务创新
    报告期内,本行研发推出了多种重点产品,积极推进业务流程综合改造和
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本行深化金融资产服务产品创新,推出账户贵金属定投及
双向交易、账户原油、外汇买卖双向交易、账户贵金属转换等产品服务;推出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仓单质押融资、易融通、电子供应链商品质押融资、小企业
账户卡循环贷款、个人助业贷款等信贷类产品,促进信贷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本行创新推出账户管家、整汇零取等支付结算类产品,安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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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行、移动生活客户端、短信银行智能应答等电子银行产品;深化重点客户
和重点区域专属产品创新,推出高端客户预约理财、私人银行专属网银、中小
商户移动支付终端等产品;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客户办理多笔业务时一次
输密认证、一次签单确认和相关交易联动处理;适应消费金融和移动互联时代
特点,研发集网上购物、网络融资、消费信贷于一体的“融 e 购”电子商务平
台,推出“逸贷”产品,实现消费支付和信贷融资无缝联接、线上线下一体化
操作;推出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优化高端客户资产配置;业内首推云支付信用
卡,以手机 APP 软件模拟芯片卡,为客户提供线下非接触支付、线上一键支付
的便捷体验;新增企业客户财智账户卡预授权功能,满足预交押金消费的需
求。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运用体验营销、精准营销
等方法提升新产品推广效果。本行积极拓展产品创新外延,举办“工商银行
杯”全国大学生银行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和贵金属模拟交易大赛。

       3、持续提升信息科技管理和产品创新管理水平
    本行围绕改革发展战略,加快信息化银行建设,完善科技管理体系以及考
评管理体系,优化科技管理流程。科技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水
平进一步提升。
    本行成功部署了主机核心系统双园区运行模式,数据中心(上海)同城中心
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分钟级以内不同数据中心信息的完全切换,整体搭建起
“两地三中心”的科技运行架构,实施了互为接管的操作一体化管理,提高业
务连续性水平,全面保障全球业务 7×24 小时连续运行,该成果处于全球金融
业领先水平。本行完成了资产托管、金融市场、电子银行等集中式业务营运中
心的场地灾备切换演练,业务运行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本行持续开展系统性能
优化、操作自动化、网络提升、一级分行同城机房建设等重点工程,实施个人
网银跨中心多点部署。本行持续建设全集团信息安全日常管理机制,开展信息
分级授权保护,建立业内最完整的客户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本行积极推进信
息系统自主可控建设,成为金融同业中首家自建的电子银行认证系统及密码算
法通过国家安全审查的商业银行,并运用通过审查的密码算法,改造金融 IC
卡、移动支付等应用系统,提升信息安全防护的自主可控能力,强化对客服务
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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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加强市场调研,深入挖掘客户的需求,增强产品创新针对性;深化产
品创新前瞻性研究,不断增强创新储备;推进产品设计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
客户体验活动,不断提高创新研发质量;开展产品效益评价,深化产品竞争力
评估,推进产品精细化管理;建立产品应用渠道统一编码,实现产品在各类渠
道的销售和使用的统一管理;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建设产品经理队伍;持续开
展产品运营态势分析,明确产品退出机制。

       4、深入推进大数据基础的完善和应用

    本行持续完善信息化银行发展的“大数据”基础,建成流数据处理平台,
将金融市场、电商平台、综合化子公司等数据充实至数据仓库,将个人网银日
志等非结构化数据纳入集团信息库。加大集团信息库推广使用,利用集团信息
库,加强在公司金融客户存款、中高端客户流失、投资理财客户分析等重点业
务领域的数据挖掘分析。本行加快了综合化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源
入库和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初步建立了面向非结构化数据的信息库平台,
“大数据”分析挖掘平台正式上线,对网银交易、“逸贷”产品和客户等数据
进行分析和挖掘,开展精准营销和产品创新等数据应用工作。本行加强在电子
商务、风险管理、精准营销、产品分类等方面数据分析挖掘运用,构建依托数
据库的远程非现场信贷监测体系,运用信息集成以及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研发
风险识别和控制模型,强化动态全景式的风险监测分析和实时预警控制。整合
业务处理流程,持续完善客户信息统一视图,优化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评价体
系。
    经过持续建设,本行已拥有中国银行业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在信息技
术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内外市场和机构的肯定。2012 年,本行 9 项科技成
果入选人民银行“银行科技发展奖”,荣获《环球企业家》“最佳数据中心银
行”和全球数据仓库用户组织“最佳运营奖”称号;2013 年,本行荣获中国
《银行家》“年度最佳信息科技商业银行”称号;2014 年,本行荣获人民银行
“银行科技发展奖一等奖”。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全行信息化、国际化、综合化发展的战略需要,秉承
以人为本、服务协同、科学管理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进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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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人力资源制度体系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优化
岗位职级体系;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拓展员工职业发展平台;不断提升集团人
力资源配置水平,完善人才选、用、育、留的配套机制;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和
人力资源管理深化项目,优化调整总行组织架构,提升网点竞争力,持续服务
好全行转型发展;加强企业文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影响力。

    1、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不断适应全行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健全集团薪酬管理的整体
框架,构建统一规范的集团人力资源配置体系;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建立适应
集团各机构特点的薪酬资源配置体系,优化各级机构和各类员工收入分配格
局,完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
业务发展重点,面向全球招聘中高端专业人才;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完
善全球雇员交流任职与国际派遣机制,为国际化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本行围绕全行战略部署,以服务员工成长和战略发展为宗旨,以建立完善
员工培训与资质认证体系为核心,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加强培训创新,推
行“学习+实践”二元培训模式,实行“逢训必考”培训评估反馈机制,建设知
识共享平台,并实时推送信息至一线员工;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持续开展以管
理人员、专业人员和业务人员为主体的全员培训;推进培训转型变革,启动
“十大专业型人才培训工程”,深入推动国际化人才、网点竞争力、客户经理
培训等重点培训项目,通过启动网点负责人实习基地建设、投产全行知识库学
习平台等多种途径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内网设立“工银大学”网
站、探索开展 ICBC 移动学习建设、组织“全员阅读”系列读书活动,为员工提
供多元化、多渠道的学习路径。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2012 年,本行分别完成各类培训 2.4 万
期、5.2 万期、4.5 万期和 3.6 万期,培训人次分别达 145 万、456 万、414 万和
279 万,人均受训天数分别约为 2.9 天、9.5 天、9.5 天和 10.6 天。

    3、总行及分支机构改革情况
    本行优化调整总行组织架构,提升经营效率,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总行
机构分成营销管理、风险管理、综合管理和支持保障四大板块。本行以实现客
户统一营销和分类管理为目标,整合营销管理部门;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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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渠道统一管理,精简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明确利润中心核心
职能,强化其市场经营职能和产品研发能力。
    本行以提升机构竞争力为目标,继续推动省区分行营业部深化改革和县支
行变革,全面启动网点竞争力提升工作。本行组建亚太区、欧洲区及美洲区现
金管理中心、私人银行中心(香港)、私人银行中心(欧洲)及科技服务中心(香
港),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4、企业文化管理

    本行围绕全行经营发展,加强企业文化行内外传播,引导员工树立正确文
化导向和价值观念,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明显,企业文化影响力不断提高。本行
秉承“工于至诚、行以致远”的核心价值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
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促进经营环境和谐稳定,塑造诚信、廉洁、合规
的社会形象。本行以开展“感动工行”评选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编译《企业文
化手册》等活动加快推动企业文化深度传播,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渗透力;创新文
化传播载体,推出主题教育活动融 e 联服务号,制定“文化工行”微信公众号
方案;在官方网站推出企业文化专区,以视频、老照片等形式展示本行文化底
蕴,宣传本行核心价值观,提升工行文化的社会认知度;通过网讯“行长谈文
化”栏目,为各级管理者搭建文化建设经验分享平台;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
流,在中国经济网开展“企业精神凝心聚力”专题报道;加强合规、廉洁、
服务等专业文化建设,推进基层行的特色文化建设,为全行改革发展营造积极
向上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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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
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各项目标的
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本行在风险管理中遵循的原则包括收益与风险匹配、内部
制衡与效率兼顾、风险分散、定量与定性结合、动态适应性调整和循序渐进
等。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
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注:国别风险、声誉风险等实质性风险都已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本行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
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本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由董事会
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风险管理程序和流程,管理与本行各业务线相关的
风险,并确保各项限额与本行的风险偏好相符。本行的首席风险官协助行长监
督本行的风险管理并制定相关决策。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
和修订本行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流程,并对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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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进行监管和评估。本行明确了各类风险管
理的部门职责。各个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控制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
根据风险管理策略和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风险管理责任。
    本行推进集团风险管理制度、流程、模型、方法、系统等方面的统一,总
行通过授权授信、风险限额等风险管理工具引导和约束分行行为。风险管理实
行双线报告机制,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同时向总行各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和本行
管理层汇报。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工作,以信用、市场、操
作风险的识别、计量与监控为基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IT 系统和管理应
用,持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并于 2014 年 4 月获得银监会对本行实施资本管理
高级方法的正式批复;积极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
设,加强子公司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集团层面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完善风险偏
好和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偏好的传导和落实,定期对风险偏好和风险
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健全覆盖集团各类风险的报告机制,持续完善
评级监控和预警机制,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治理架构和管理流程;强化国
别风险管理,完善国别风险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国别风险监测报告和国别风险
限额管理工作;健全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扎实执
行 2012-2014 三年规划的各项措施,风险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制定 2015-2017 年
三年规划,确立新常态下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根据腕骨监管指标实施管理办
法,定期监测、分析腕骨指标执行情况,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分行和子
行开展实质性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应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以下简称
“GSIFI”)等监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流程,制定 GSIFI 工作规
划,完成首份集团恢复与处置计划。以上措施使得本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不
断提升。
(二)近年来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本行以落实最新监管要求为契机,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
集团并表风险管理,强化国别风险管理,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加快集团产品控
制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内部评级管理,推进风险计量体系建设与应用。本行风
险管理的重要措施包括:

    1、完善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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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和完善监管资本管理体系
    本行完善风险加权资产系统计量与管理的制度办法,优化系统计量规则,
完善数据对账平台,做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数据计量与管理工作;建立监管资
本的监测、分析和报告体系,按地区、行业、产品等维度报告监管资本占用及
变化趋势,推进计量结果在资源配置、风险监控、绩效考核等领域的应用。
    (2)加强集团并表风险管理工作
    本行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集团统一管理的需要,将银行类控股机构纳入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总行统一管控与各机构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
非银行控股机构制定非银行控股公司风险管理方案,明确总行对各控股公司风
险治理、政策制度、系统建设及各类风险的管理方案和要求,将保险风险、投
资风险等纳入集团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并表管理 IT 系统建设,投产应用集团并
表风险管理系统和股权投资管理系统。
    (3)进一步强化国别风险管理工作
    本行不断加强国别风险敞口监测分析,按季度报告集团国别风险管理情
况;优化国别敞口统计分析系统,提升准确性和全面性;更新年度主权与国别
风险评级,针对全球风险因素开展压力测试;严格国别限额管理,开发有关业
务系统的国别限额事前控制功能;开展重点国家的国别风险分析,及时发布风
险提示。

    2、持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1)提升市场风险计量及管理水平
    本行制定重点机构推广计划,加快新增机构系统延伸,加强系统与计量成
果应用指导;开展复杂衍生品风险计量,提高集团外汇敞口计量水平,逐步实
现全账户债券业务风险计量;开展境外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评估,设立分类管理
机制,实施差异化市场风险管理;继续优化集团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完善限额
核算和核定方法,丰富市场风险限额指标维度,制定年度限额管理方案,动态
调整和持续监控各业务组合限额指标;总行加强新产品市场风险管理,业务开
办前实现系统簿记、风险识别计量,纳入市场风险资本计算;完善交易对手风
险管理,优化交易对手风险计量,监测集团层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口;加强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与管理,根据银监会要求更新资本计算方法并按季计算,改
进经济资本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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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进集团交易业务事前风险管理
    本行加快集团交易业务事前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制定统一的事前风险控制
管理制度;推进事前风险控制系统的境内外延伸,制定分年度实施规划;加强
新增交易系统的审批管理,总行负责对境外机构新增交易系统的交易管理功
能、事前风险控制功能进行审查审批。
    (3)进一步提升产品控制工作
    本行建立健全集团全流程产品控制体系,优化日常监测手段,加强异常交
易和价格的监测,完善簿记建档监督工作;推进产品控制系统建设,完善产品
覆盖范围和监测功能;推进、指导各机构开展产品控制工作。
    (4)完善金融资产服务业务风险管理
    本行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控制管理办法、交易价格验证管理办法、投
资工具估值办法、非上市股权类项目估值操作规程等制度;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产品控制工作,探索创新型投资品验证方法,推进人民币债券交易价格偏离度
模型应用,分析投资组合损益变动;完善事前交易控制方案及系统建设,开发
资产管理业务产品控制系统;研究资产管理业务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构建量化
指标体系。基于投资组合、投资品等维度,建立并优化限额指标;推动分行建
立完善报告体系,完善新产品风险评估机制和流程,研究资产管理业务市场风
险压力测试方法;推动金融资产服务业务合作机构评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公
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价
细则,做好相应系统开发投产;研究建立私人银行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和产品控
制体系、新产品风险评估机制、市场风险报告机制。

    3、持续完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
    (1)完善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有效预警风险
    本行加强评级管理,完善评级持续监控机制,建立潜在风险较高的客户的
自动重评机制,提高评级的风险敏感性;强化评级有效期管理,提高时效性;
充实模型数据基础,优化一般公司评级模型、简化小企业评级模型;优化评级
系统,实现债项评级及客户 RAROC 系统向全球信贷管理系统(GCMS)迁移;
创新压力测试方法,预测宏观经济下行周期不同行业风险变化;加强风险预警
分析和交叉分析,对高风险领域、新拓展市场开展专题分析。
    (2)持续完善零售内部评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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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利用零售内部评级成果,加强风险预警分析、业务交叉分析、“逸
贷”等新产品分析、个贷和信用卡重点业务风险特征分析,揭示零售业务风
险;修订《零售信贷资产内部评级管理方法》,加强模型运行监控,利用最新数
据优化个人经营贷款申请评分、个人商用房申请评分、新申请业务客户评分、
个人贷款和信用卡违约损失率(LGD)等模型,提高模型的敏感性和有效性;优
化个人客户内部评级系统,开发智能化模型开发优化平台,提升模型开发效
能;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分类审批,发挥客户 RAROC 系统的贷款定价依据作
用,探索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智能化审批模式;推进境外机构评级模
型和系统管理。

    4、加强操作风险计量和管理
    本行做好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工作,定期计量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资本,配
合做好监管评估、内外部审计,推进系统境外延伸;继续加快反欺诈系统建设
与应用,投产应用信用卡申请反欺诈境外系统,推动信用卡交易反欺诈系统、
电子银行反欺诈项目的建设。

    5、做好风险计量验证工作
    本行按照验证相关制度要求,开展总行信用、市场、操作风险计量模型验
证,对新优化模型与新产品进行投产前验证,对各类模型进行投产后验证,开
展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验证;推进境外机构及新收购机构相关风险模型验
证;做好模型持续监控,提高监控频率,扩大监控覆盖范围,合理设计监测指
标,加强监测结果的验证分析;完善验证制度,推进市场风险验证系统、非零
售模型验证系统及操作风险验证模块建设;探索创新验证方法,使用内外部多
渠道数据,甄别模型潜在风险。
(三)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情况
    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资本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 年 4 月,银监会正式批复本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
方法,本行贯彻实施中国银监会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建
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做好资本充足信息披露工作。

    1、持续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工作
    近年来,本行一直在为资本管理高级方法的实施做准备。本行改善了数据
质量管理,优化了风险计量模型,升级了 IT 系统并扩展其海外覆盖面,拓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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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计量结果的应用,并进一步增加了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关于本行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采取的措施,请参阅本募集
说明书第六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主要风险的管理”。
    2014 年 4 月 3 日,银监会正式发文,批准本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允
许本行使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并要求将风险计量结果
持续、有效地应用于内部管理。按照银监会批准的实施范围及其他相关监管要
求,本行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
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

    2、初步建立独具特色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体系
    本行初步建立了内部资本充足的评估体系,包括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
足预测和全面压力测试。实质性风险评估对本行面临的实质性风险进行评估,
并对风险水平以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资本充足预测基于本行业务和财务
计划,预测各类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的变动,从而预测未来几年内的资本充足
水平。全面压力测试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通过设定统一压力情景
开展各类风险压力测试,得到压力情景对本行的总体影响。

    3、披露资本充足率报告
    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披露了 2013 年和 2014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其中
对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构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内部资本充足评估、资本
规划和资本充足管理计划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四)主要风险的管理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和国别风险等。

    1、信用风险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
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包
括:贷款、资金业务(含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
投资等)、应收款项以及表外信用业务(含担保、承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
    本行严格遵循中国银监会有关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实行独立、集中、垂直的信
用风险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信贷流程,形成了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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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对信用风险管理实施监控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
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
层下设的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
信用风险管理的重大、重要事项,并按照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
作;各级信贷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的信用风险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按照职
能分工执行本业务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标准。
    本行信用风险管理具有如下主要特点:(1)在全行实施统一的信用风险政
策和标准化信贷管理流程;(2)风险管理规则和流程注重信贷业务全流程的风
险管理,覆盖从客户调查、评级授信、贷款评估、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到
贷后监控整个过程;(3)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对信贷业务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4)对信贷审批人员实行严格的任职资格管理;(5)依靠一系列的信息管理系
统,加强风险监控。
    (1)公司类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类贷款信用风险是信用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类贷
款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实行的主要措施包括:

    继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完善信贷制度体系。本行完善包括低风险信贷业
务、贷款担保、信用贷款等贷款管理基本制度;推进全行授信审批垂直集中,
完善授权管理,积极推动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优化,改进信贷业务尽职调查与档
案管理,清晰部门职能,提高信贷服务效率;成立信用风险监控中心,实现信
贷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监控与监督;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拓宽不良资产处置
渠道,加大不良资产管理和清收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受偿率;根据国
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区域特点和资源、政策优势等情况,制定调整区域
信贷政策,推进区域分支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区域信贷政策调节作用;制定新
版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的同时加强信贷业务全
流程风险把控;加快互联网融资业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融 e 购”电商平台
配套信贷产品相关制度办法;修订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球统
一授信管理,有效识别和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强潜在风险客户管理,强
化监控预警信息核查反馈机制;优化 RAROC 阈值管理,支持重点领域业务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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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行业信贷政策,强化行业信贷限额管理。本行结合宏观经济政策、产
业政策导向和行业运行特征,不断调整和完善行业信贷政策;突出效益、环
保、资源能耗等行业关键特性指标,积极支持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先
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生态保护、节
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动全行绿色信贷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区
域发展战略,制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三个支撑
带”相关区域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列入“三个支撑带”的重点规划项目及优质
能源项目建设;对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严格的限额管理,明确并规范行业限额管
理操作细则,利用限额管理系统有针对性地实施融资总量控制。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中国银
监会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政策及监管要求,强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
资总量控制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融资,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限额管理和准入管
理,强化融资平台贷款运行监测,进一步优化融资平台贷款结构。
    加强房地产行业风险管理。本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房地产市场变化,及
时完善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及制度,提高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能力;密切监测
各地房地产市场风险变化,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融资总量控制,优化房地产贷
款投向,实行房地产企业名单制管理,通过提高企业准入资质以及项目资本金
比例等措施,重点防控三、四线城市和中小开发商信用风险;严格客户和项目
准入标准,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资金封闭管理,加强对存量房地产贷款项目的
风险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强化贷款担保管理,定期对存
量贷款抵押物价值进行重评,严格防范贷款担保风险。

    加强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管理。本行及时修订国内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
贷政策,调整贸易融资准入条件、期限和担保要求,加强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
控;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以防假、反假为重点提升贸易融资业务精细化
管理,以核心企业和重点项目为中心防控供应链融资风险,严格核心企业准入
标准,加强供应链融资限额管理;加强产品分析监测和对典型风险事件的模型
化监控,高度关注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商品融资风险,通过运用分流
转化、增加担保、压缩融资规模等手段加强对存量商品融资的风险控制;完善
国内贸易融资重点产品的配套政策,推进贸易融资向供应链融资模式转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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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提升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加强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本行强化小企业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针
对不同类型客户群制定个性化融资方案,确定融资限额和风险控制计划,将风
险管理要求细化为贷款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实现风险把控关口前移;不断
优化小企业信贷业务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风险监测模型,提高风险预警
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钢材等大宗商品流通、房地产产业链、产能过剩行业
上下游等重点领域小企业风险防控,防范群发性风险;强化风险预警,对重点
产品、行业进行定期跟踪监测;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客户准入标准,加强关联授
信、实时授信管理,重视小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防范风险蔓延;规范与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防范联保、互保小企业贷款风险;创新小企业贷款尽
职调查模式,推动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标准化、流程化,优化小企业贷后管理
模式。
    不断提高信贷管理信息化水平。本行加快推进全球信贷管理系统(GCMS)
一体化建设,投产应用客户管理、评级、授信、贷后管理等系统功能,实现集
团层面客户信息一体化管理和统一评级授信;加强新产品、新业务与信贷管理
系统对接,强化贷款受托支付管理,规范系统操作管理,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
工作力度。
    (2)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个人贷款信用风险亦是信用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贷款
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实行的主要措施包括:
    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完善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
系。本行继续推进个人客户融资限额管理,完善限额管理流程,实现客户限额
差异化核定,加大虚假贷款风险防范力度,加强贷款用途审核和抵押物风险防
控;进一步完善个人贷款催收机制建设,优化客户经理贷后管理考核机制,加
强客户信息更新与维护,完善制度办法与系统功能;强化个人贷款五级分类管
理,加强个人贷款质量的监测与分析。
    积极调整个人信贷产品结构,优化个人信贷资源配置。本行严格借款人准
入标准,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创新;加
强个人贷款合规性管理,确保业务办理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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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继续提高个人信贷管理信息化水
平。本行加强个人贷款合规性管理,确保业务办理依法合规;完善个人住房贷
款分类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区域、项目、客户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增强个人
住房贷款风险定价能力,细化自动审批及简化审批实施条件,提高个人住房贷
款审批工作效率;完善个人贷款风险监测模型,提升资金流向风险预警有效
性。
    (3)信用卡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结合信用卡业务风险特征和变化趋势,积极完善信用卡授信政策,强
化信用卡授信动态、差异化管理,加强交叉违约客户风险防控;优化授信动态
管理系统,加强大额授信变化的监测功能,及时识别、预警大额授信;加强内
部评级、评分在信用卡发卡、调额及催收等业务环节的刚性控制,并根据不同
客户、产品实施差异化应用策略;严控多头授信,依据融资限额进行个人信用
卡额度调整,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整合信用卡审批系统,提升信用卡精确
授信水平和信用风险防控能力;拓展信用卡额度动态管理功能,加强贷后环节
的风险控制;投产应用信用卡授权实时干预系统、信用卡大数据可视化监控平
台,完善业务监测体系,提升业务监测分析水平;全面加强信用卡资产质量管
理,密切关注资产质量变化趋势,建立信用卡大额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制度,动
态调整催收策略,完善合作催收管理办法,投产贷后管理系统合作催收管理功
能模块,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
    (4)资金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的资金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债券投资与交易、同业融资、票据买
入返售以及人民币债券借贷等业务。人民币债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中国政府和
其他境内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外币债券投资组合主要包括投资级别的债券。人
民币债券借贷业务的交易对手主要是资质良好的金融同业客户。本行针对资金
业务采取的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定客户准入条件、控制授信额度、
控制投资限额(规模)、严格保证金管理、评级管理和控制单笔业务权限等。除
主权债券、央行票据和其他政府债券外,本行购买任何实体债券均以本行对该
实体核定的授信额度为上限。本行同业融资业务以满足流动性管理需要为主,
并采取授信和授权双线管理的原则。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加强对资金业务的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监测分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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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加强机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走势,
主动优化债券投资组合结构,有效降低债券投资组合的信用风险;持续关注同
业业务风险,执行严格的客户准入标准,加强同业授信管理。
    (5)信贷资产质量管理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的监管要求,本行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根据预
计的贷款本息收回的可能性把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
类。为实行信贷资产质量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对公司类贷款
实施十二级内部分类体系;对个人信贷资产质量实施五级分类管理,综合考虑
借款人的违约月数、预期损失率、信用状况、担保情况等定性和定量因素,以
确定贷款质量分类结果。
    报告期内,本行修订了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办法,改进了法人客户
大额不良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系统,强化内部评级结果
应用;改进个人客户不良贷款管理机制,调整信用卡不良贷款分类标准,修订
银行卡呆账核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个人客户不良贷款管理和银行卡透支核
销业务;完善不良贷款预测预报机制,准确把握不良贷款变动趋势;强化重点
区域和大额不良贷款管理,加大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置力度;加大现金清收
力度,努力提高现金受偿占比;推进实施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拓宽不良资产处
置渠道;通过明确授权、严格审查、改进机制、优化系统等措施,确保不良贷
款管理与处置工作平稳、有序、合规展开。
    (6)金融资产服务业务风险管理
    本行金融资产服务业务的主要风险来源包括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合作机
构管理风险、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等。本行在金融资产服务业务中采
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按金融资产服务不同业务性质和风险管理要求实行准
入管理,金融资产服务业务的投资客户、融资客户、合作机构、新业务类型、
新产品和境内外分支机构均按照相应的准入标准履行准入审批程序;强化涉及
融资客户或融资项目的代理投资业务风险防控,定期对融资客户进行风险排
查,动态调整重点监测客户名单,及时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措施;业务授权纳
入全行统一授权管理范畴;建立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以建立健全金融资产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为工作重心,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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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资产服务业务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构建起金融资产服务业务风险管理
体系。本行制定了金融资产服务业务管理基本规定、理财计划直接投资业务管
理办法等 10 个制度办法,实现金融资产服务代理投资业务全产品、全流程、各
环节的制度全覆盖,构建完成金融资产服务业务政策制度体系;按照信用风
险、理财投资、业务办理三个维度梳理规范授权事项,加强授权管理,完善非
标准化代理投资业务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并印发代理投资融资客户投资指南,
明确代理投资的行业选择、总量控制、融资客户和项目的准入条件,并专门制
定了融资客户的风险限额核定方法、流程和管理要求;制定完善投后管理相关
制度,规范代理投资融资客户存续期风险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金融资产服务业
务系统建设,加强非标准化代理投资业务系统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规范地方政府债券承销、组合式基金等创新业务流程管理。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
风险和汇率风险(包括黄金)。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的全过
程,旨在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流程,确定和规范计
量方法、限额管理指标和市场风险报告,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风险
管理水平。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
承受范围之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严格遵循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要求,在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实行独立、集中、统筹的市场风险管理模式,形
成了金融市场业务前、中、后台相分离的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
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市场风险管理
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本行市场风
险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市场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并按照市场风险
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的市场风险牵头管
理工作,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执行本业务领域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标
准。
    近年来,本行持续加强市场风险并表管理,全面提升了集团层面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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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计量水平。深入推进了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实施
(IMA),不断健全市场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市场风险内部模型自主研发能力,
优化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建立了集团统一的市场风险数据管理平台,加快推进
全球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海外延伸,积极开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验证工作,不
断深化内部模型法量化成果在限额管理、风险报告、压力测试和资本计量等领
域的核心应用。提高市场风险控制手段自动化水平,强化数据质量管理。2014
年,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实施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计量管理资本。
    (1)银行账户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积极完善银行账户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利率和汇率
风险计量水平,提升集团层面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本行加强了对集团层
面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报表的分析和应用,进一步升级利率管理系统风险模块,
提高系统计量准确度;完善存款差别定价管理,建立人民币存款利率上浮总量
管理机制;加强利率风险监测分析,完善缺口、久期、收入模拟和价值模拟等
利率风险计量方法,提升利率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本行主要通过采取限额管
理和风险对冲手段规避汇率风险,按季度进行汇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
试,并向高级管理层和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汇率风险报告。
    (2)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继续加强和完善交易账户风险计量和产品控制工作,采用风险价值
(VaR)、敏感度分析、敞口分析等多种方法对交易账户产品进行计量管理;进一
步完善基于交易组合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由董事会、总行市场
风险管理委员会、业务部门构成的三级限额审批机制;科学优化限额设定,依
托全球市场风险管理系统(GMRM)实现限额的动态监控与管理。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
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监管政策变化,本行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体
制建设,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
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及时修订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人民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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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系统建设,提高流动性风险管
理的精细化和自动化水平;全行成功接入人民银行二代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
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境内外流动性统一管理及内外联动,引导境外机构调整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表内外流动性风险协调管理,指导境外机构调整资产
负债结构,优化资金业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水平。
    (1)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与治理结构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与本行总体发展战略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相一
致,并符合本行的业务规模、性质以及复杂性等方面的要求。本行流动性风险
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完善的流动性
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完
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包括决策体系(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监督体系(由监事会、
内部审计局和内控合规部组成)及执行体系(由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各表内外
业务牵头管理部门、信息科技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相关部门组成)。
上述体系按职能分工分别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监督和执行职能。
    (2)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策略和重要政策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策略、政策和程序根据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本行流动
性风险管理不仅考虑表内外业务,也考虑可能对流动性风险有实质性影响的国
内外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此外,本行的策略、政策和程序也考虑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
    (3)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是以法人流动性风险管理为基础的流动性风险并
表管理机制。其中,总行统一集中管理本行流动性风险,通过动态调整资产负
债总量和结构,保证全行流动性安全;附属机构对本机构流动性管理承担首要
管理责任,并应按总行流动性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要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相
应职责。
    (4)压力测试
    本行按照审慎原则,运用情景分析法和敏感度分析法实施流动性风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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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本行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本行流动性状况的各种宏微观因素,结合本行业
务特点、复杂程度,并针对流动性风险集中的产品、业务和机构设定压力情
景。本行按季度定期实施压力测试,必要时可在特殊时点,结合外部经营环境
变化和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临时性、专门性的压力测试。

    4、操作风险
    (1)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
险。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损失类别主要包括七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
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IT
系统,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本行根据银行业操作风险的最新监管要求和变化趋势,继续强化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的操作风险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境外延伸和优
化,进一步提高集团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修订操
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制定并逐步完善操作风险限额管理方案、
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认定和分类标准等,进一步完善由操作风险管理规定、相关
管理办法及细则和手册构成的三级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增强各类型操
作风险分类控制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和系统建设,持续加强信贷业务合规性监
督,健全各业务条线操作风险控制体系;持续优化操作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
强集团操作风险数据质量控制;加强操作风险限额管理工具应用,强化操作风
险合规管理,加大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和评估数据的质量控制力度;全面升级操
作风险计量管理系统,大力推动系统功能的境内优化和境外延伸,夯实操作风
险高级计量法实施基础。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
险整体可控。
    (2)法律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加强集团法律风险管控,加大对经营转型和创新发展的法律支持
力度,保障集团依法合规经营和业务健康发展;加强集团法律风险防控信息化
建设,强化法律风险并表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法律服务和事前法律风险
防控工作,积极支持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和各项业务发展创新;在法律咨询审
查过程中更加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确保相关法律文件和业务安排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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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提高清收工作效率;强化诉讼案件特别是被
诉案件监控管理,切实防控被诉案件风险,不断提升诉讼案件管理水平;进一
步规范合同文本管理,加强授权管理、商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反洗钱管理
    本行严格遵循我国及境外分支机构驻在国(地区)反洗钱法律法规,认真落
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要求,积极履行反洗钱社会责任,不断完善反洗
钱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和控制措施。本行完成全球特别控制名单集中甄别机制
改革,实现重点业务领域涉敏风险的“集中做、专家做、系统做”;印发《反洗
钱规定》等 10 项反洗钱制度办法,建立基于集团统一的反洗钱风险控制原则和
管理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制订境外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引,加大境外机
构反洗钱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控集团国际化发展面临的反洗钱合规风险及声
誉风险;研发涉恐融资监测模型,强化对恐怖融资活动的系统监控、人工排查
和精准打击;优化反洗钱监控模型和系统功能,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分析研判和
质量抽检,提高可疑交易报告情报价值;完成客户洗钱风险等级重新划分和高
风险客户增强尽职调查,客户分类准确性显著提高;研发并不断优化反洗钱监
控系统、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系统、全球特别控制名单处理系统、境外反洗钱
监控平台、反洗钱综合管理系统等反洗钱相关系统,实现了反洗钱工作信息化
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境外机构反洗钱内部审计、合规检查和现场核查,及时掌
握境外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及监管政策调整变化情况。根据境外机构特色需求
提升境外机构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推进客户信息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对现有
存量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加强对涉敏业务、电子银行、银行卡等洗钱风险较高
业务领域的风险监测与流程控制,切实将“风险为本”监管要求落到实处;建
立对可疑交易报告不定期进行非现场质量抽检的工作机制,按季统计全行可疑
交易报告报送情况,积极配合反洗钱监管机构和有权机关实施反洗钱调查;组
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组建反洗钱专家团队,推广国际公认反洗钱师
(CAMS)资质认证,提高全行员工反洗钱合规意识和工作水平。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境内外机构和员工参与或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
动。

       5、声誉风险
    本行持续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和外部形势变化,持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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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声誉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
制、缓释与评价工作,对声誉风险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开展新业务和新
产品的声誉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声誉风险,着重加强对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各
类因素的事前控制工作,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
提升服务水平与加强内部管理上;对传播格局的新变化进行研究,关注微博、
微信等新媒体对声誉风险管理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声誉风险管理应对措施;
组织开展声誉风险应急演练,加强声誉风险因素的事前控制和缓释。

    6、国别风险
    本行持续加强国别风险管理,完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密切监测国
别风险敞口变化,持续跟踪、监测和报告国别风险变动,及时更新和调整国别
风险评级和限额;积极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进一步强化国别风险预警机
制,完善国别风险应急预案,在稳健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有效控制国别
风险。


二、内部控制

(一)本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制度的执行;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内部控制管理的
相应职责,评价内部控制的效能。本行设有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局和内部审计
分局,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本行总行及各级分行分别设有内控合规部
门,负责全行内部控制的组织、推动和协调工作。

    2.内部控制目标及原则
    (1)内部控制目标
    本行的内部控制为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①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③资产安全;
    ④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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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本行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遵循的原则包括: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于经营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盖各个业务事项、机构部门和岗位人员。
    ②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设立新机构或开办新业务,应当体现内控
优先的原则。
    ③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④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⑤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控制。

    3.近年来本行内部控制建设进展
    近年来,本行认真贯彻“从严治行”和“过程控制”要求,推动实施内控
体系建设规划,健全集团制度管理机制,完善集团合规管控模式,强化监督检
查力度,组织开展集团内控评价,优化操作风险管控手段与工具,持续推进内
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在内部环境方面,本行强化专职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及时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办法,健全“决策科
学、监督有效、运行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2015-2017 年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规划》,确立新常态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拟定《集团治理原则
与框架》,推进利润中心改革,深化省区分行营业部改革,开展县域支行“双十
双百”工程,加强对境内外分支机构控股公司的管理指导;全面推进企业文化
建设,指导基层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实施人才兴行战略,构建同进步、共发
展的员工工作格局,编纂《企业文化手册》多语种版本,促进本行文化在境外机
构的传播。
    在风险评估方面,本行印发《腕骨监管指标实施管理办法》,修订风险管理
评价、限额、评估办法,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广泛应用信用风险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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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法,全面投产市场风险自主研发项目,完成总行以及境内分行至基层网点
合规经理的配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顺利推进第二支柱资本
充足评估管理系统、风险加权资产计量(RWA)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开展监管
资本占用的分析、报告,加快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应用;积极推广运用风险量
化成果,将结果应用于经营管理全过程。
    在控制活动方面,本行完成全行制度梳理评估工作,精简制度总量、提高
执行效率、健全管理机制;实行业务流程综合改造,开展远程授权改革和业务
集中处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系统刚性控制能力;强化事权划分机制,深入推进
授信审批集中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全球统一授信管理;完成业务运营监督体系
战略转型,形成运营风险事件核查新模式,建成内控监测分析系统和检查中
心,打造适应本行国际化发展要求的统一运营风险管理平台;完善境内分行经
营绩效和业务发展考评办法,适当提高风险合规类指标的权重;构建全行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反洗钱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
理机制、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夯实内部控制基础。
    在信息与沟通方面,本行持续提升信息沟通效率;上海同城数据中心正式
投入运行,形成“两地三中心”最高等级的生产经营和灾备部署,进一步巩固
了 IT 基础优势;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
全行相关统计制度,金融监管报表报送效率明显提升;持续优化电子文件安全
控制系统(DSM)功能,投产新版网讯系统,丰富和完善全球信息资讯平台功
能,信息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同业领先优势得到巩固;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
工作,加大直查力度,不断完善案件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反舞弊机制建设。
    在内部监督方面,本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统筹管理机制,构建起“项目有
统筹、检查有规范、整改有机制、违规有问责、信息有共享”的检查管理体
系;完善内控评价办法,实现评价方式常态化、评价内容规范化、计分方法标
准化、评价流程信息化,形成总行各部门参与、全方位评价的工作格局;加强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行内部审计部门紧密围绕全行改革发展战略履行职责,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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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1500344 号),内容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行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行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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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行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阅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阅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专
字第 1500626 号;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本集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对上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
振审字第 1500703 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400518 号。本行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及本集
团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上
述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号为安永华明(2013)审字第
60438506_A01 号。

    本行已公布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可通过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等日常信息披露文件查阅。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包括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编
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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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报》以及首次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八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施行,鼓励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提前执行。本集团已于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及 2015 年中期陆续执行了上述新颁布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本集
团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15,260        3,523,622     3,294,007      3,174,94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
                                 280,370          304,273        306,366        411,937
项
贵金属                           115,198           95,950         61,821         55,358
拆出资金                         502,982          478,503        411,618        224,5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422,960          346,828        372,556        221,67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69,657           24,048         25,020         14,756
买入返售款项                    1,040,068         468,462        331,903        544,579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374,947        10,768,750     9,681,415      8,583,2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38,093        1,188,288     1,000,800        920,9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46,489        2,566,390     2,624,400      2,576,562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5,282          331,731        324,488        364,715
长期股权投资                      27,577           28,919         28,515         33,284
固定资产                         180,038          171,434        135,863        110,275
在建工程                          24,675           24,804         24,841         22,6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37           24,758         28,860         22,789
其他资产                         281,662          263,193        265,279        260,003
资产合计                      22,417,295        20,609,953    18,917,752     17,542,217


                                      1-1-13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2              631             724             1,13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2,123,898        1,106,776        867,094         1,232,623
项
拆入资金                          438,877          432,463         402,161           254,1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499,095          589,385         553,607           319,742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6,790          24,191          19,168            13,261
卖出回购款项                      330,933          380,957         299,304           237,764
存款证                            145,450          176,248         130,558            38,009
客户存款                        16,287,768       15,556,601     14,620,825        13,642,910
应付职工薪酬                        23,486          28,148          24,529            25,013
应交税费                            50,178          72,278          67,051            68,162
已发行债务证券                    284,903          279,590         253,018           232,1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4              451             420               552
其他负债                          551,474          424,930         400,830           348,221
负债合计                        20,803,658       19,072,649     17,639,289        16,413,758
股东权益:
股本                              356,407          353,495         351,390           349,620
其他权益工具                        34,428          34,428                   -                 -
资本公积                          152,193          144,874         140,844           136,287
其他综合收益                      (20,608)         (24,548)       (56,859)           (20,585)
盈余公积                          151,262          150,752         123,870            98,063
一般准备                          222,520          221,622         202,940           189,071
未分配利润                        706,723          650,236         511,949           372,5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03,025        1,530,859      1,274,134         1,124,997
少数股东权益                        10,612           6,445           4,329             3,462
股东权益合计                     1,613,637        1,537,304      1,278,463         1,128,45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2,417,295       20,609,953     18,917,752        17,542,217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利息净收入                          252,087          493,522        443,335          417,828
  利息收入                          437,295          849,879        767,111          721,439
  利息支出                         (185,208)       (356,357)      (323,776)         (303,6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7,120         132,497        122,326          106,06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5,330         146,678        134,550          115,88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210)        (14,181)       (12,224)           (9,817)
投资收益                               6,080           4,920          3,078            4,707


                                       1-1-1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企业
                                          1,391           2,157            2,097            2,652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114)            680             (151)            (371)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                   1,404           3,673            6,593            4,095
   其他业务收入                          19,665          23,600          14,456             4,622
   营业收入合计                        356,242          658,892         589,637           536,945
   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667)        (41,351)         (37,441)         (35,066)
   业务及管理费                        (79,550)       (176,261)        (165,280)        (153,336)
   资产减值损失                        (41,951)        (56,729)         (38,321)         (33,745)
   其他业务成本                        (19,725)        (24,939)         (11,549)          (7,340)
   营业支出合计                       (162,893)       (299,280)        (252,591)        (229,487)
   营业利润                            193,349          359,612         337,046           307,458
   加:营业外收入                         1,611           3,062            2,910            2,767
   减:营业外支出                         (282)         (1,062)          (1,419)          (1,538)
   税前利润                            194,678          361,612         338,537           308,687
   减:所得税费用                      (45,252)        (85,326)         (75,572)         (69,996)
   净利润                              149,426          276,286         262,965           238,6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9,021          275,811         262,649           238,532
               少数股东                    405             475              316              15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15          32,567         (36,629)          (1,178)
   综合收益总额                        153,641          308,853         226,336           237,513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额                             731,459          920,197           994,119         1,365,81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                                -               -                 -              1,02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额         1,017,214          236,491                   -         142,798
拆入资金净额                               6,546           23,920           154,123                5,89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额                    -        74,283            47,599                    -
拆出资金净额                              89,483                  -          33,743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135,537                  -                 -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               -             5,443                  -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        81,653            61,540               31,325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额                        -               -                 -             10,636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7,589           35,022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额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33,136           234,583           147,65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款项净额
存款证净额                                        -        43,147            94,351                    -


                                          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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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077           960              358           1,486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11,281        983,475          891,079        824,124
处置抵债资产收到的现金                      102           641              872            47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398         27,783           32,813         23,8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55,686     2,460,708        2,550,623       2,555,11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648,325)    (1,121,840)      (1,159,539)    (1,010,59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                        (299)           (93)           (409)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款项净
                                               -             -       (361,808)                -
额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    (223,291)        (319,010)       (179,74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额         (46,205)              -                -       (50,876)
拆出资金净额                                   -     (71,214)                 -      (141,006)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50,024)              -                -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125,407)     (173,890)                 -       (35,653)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额             (93,203)        (6,047)          (7,804)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142,720)        (80,025)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91,243)              -                -               -
损益的金融负债
存款证净额                             (30,746)              -                -        (3,880)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6,848)     (329,411)        (277,232)       (253,2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765)     (108,403)        (103,936)        (95,4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035)     (131,392)        (114,256)       (100,10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737)      (93,670)         (65,856)        (71,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1,837)    (2,259,251)      (2,552,570)    (2,021,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849       201,457           (1,947)       533,508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2,323      1,011,771        1,117,779        965,229
分配股利及红利所收到的现金                  596         1,145              653            914
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收到的现金                 -             -             4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不含抵债资产)收回的现              678         3,802            1,088           1,271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3,597      1,016,718        1,120,013        967,4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76,105)    (1,109,178)      (1,239,747)    (1,058,490)
投资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支付的现金                 -        (324)                 -           (19)
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3,7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688)      (44,623)         (32,485)        (18,70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增加在建工程所支付的现金                  (794)        (9,334)         (11,942)       (13,1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3,587)    (1,163,459)      (1,284,174)    (1,094,084)


                                         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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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90)     (146,741)          (164,161)       (126,67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9         1,393                955            600
发行优先股所收到的现金                            -       34,549                   -               -
发行债务证券所收到的现金                   39,291         95,554             44,367         29,6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40        131,496             45,322         30,240
支付债务证券利息                           (3,776)       (11,278)          (10,074)         (8,566)
偿还其他债务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21,258)      (54,594)           (17,084)                -
取得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现金                      -               -             (17)               -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91,960)           (83,565)        (70,912)
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8)             (47)           (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34)     (157,840)          (110,787)        (79,5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6       (26,344)           (65,465)        (49,27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940)         8,490           (12,672)         (4,220)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717,225         36,862          (244,245)        353,33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264        957,402          1,201,647        848,30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1,489       994,264            957,402       1,201,647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149,426        276,286            262,965        238,691
资产减值损失                                41,951        56,729             38,321         33,745
固定资产折旧                                 8,088        15,053             13,386         12,288
资产摊销                                     1,695         3,252              3,052           2,708
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                           (980)         (102)              (163)         (2,857)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63)         (944)              (848)           (961)
产盘盈及处置净收益
投资收益                                   (4,003)        (3,960)            (2,720)        (3,273)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114         (680)                151            371
未实现汇兑损失/(收益)                        331         (476)              6,206           6,853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2,091)        (2,779)            (2,019)          (944)
递延税款                                     1,198        (7,673)             1,972           (284)
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6,441        11,705             10,785           9,8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797,567)    (1,630,065)        (1,552,720)    (1,518,3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679,709     1,485,111          1,219,685       1,755,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849       201,457             (1,947)       533,5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年末余额                                85,286        88,714             80,913         76,060


                                            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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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88,713     80,913          76,060         60,145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626,203   905,550         876,489       1,125,587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905,551    876,489       1,125,587        788,1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717,225     36,862       (244,245)        353,339




                                   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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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权益
                                    其他权    资本公     其他综        盈余公       一般准     未分配
                         股本                                                                               东权益      合计
                                    益工具      积       合收益          积           备        利润

2015 年 1 月 1 日       353,495      34,428   144,874    (24,548)      150,752      221,622    650,236        6,445   1,537,304

(一)净利润                    -         -          -             -            -          -   149,021         405     149,42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940                -          -            -      275       4,215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
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          -             -            -          -            -         -            -
者投入资本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2,912                 7,761              -            -          -            -         -     10,673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3、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3,487      3,487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610              -     (610)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            -      898       (898)            -            -

3、股利分配-2014 年年
                                -         -          -             -            -          -   (91,026)           -    (91,026)
末股利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            -         -            -
股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
                                -         -     (388)              -            -          -            -         -       (388)
权益成分转股

(六)其他                      -         -      (54)              -            -          -            -         -        (54)

2015 年 6 月 30 日      356,407      34,428   152,193    (20,608)      151,362      222,520    706,723       10,612   1,613,637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权益
                                    其他权    资本公     其他综        盈余公       一般准     未分配
                         股本                                                                               东权益      合计
                                    益工具      积       合收益          积           备        利润

2014 年 1 月 1 日       351,390           -   140,844    (56,859)      123,870      202,940    511,949        4,329   1,278,463

(一)净利润                    -         -          -             -            -          -   275,811         475     276,286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2,311                -          -            -      256      32,56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
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34,428          -             -            -          -            -         -     34,428
者投入资本


                                                         1-1-1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2,105           -         5,572             -         -             -           -         -      7,677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3、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1,393      1,393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6,882             -    (26,882)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         -     18,682       (18,682)         -             -

3、股利分配-2013 年年
                                -         -             -             -         -             -    (91,960)         -    (91,960)
末股利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           -       (8)         (8)
股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
                                -         -       (1,572)             -         -             -           -         -     (1,572)
权益成分转股

(六)其他                      -         -           30              -         -             -           -         -            3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53,495      34,428       144,874   (24,548)      150,752    221,622        650,236     6,445   1,537,304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                                       未分配利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东权益      合计
                                                     收益                                            润

2013 年 1 月 1 日       349,620      136,287         (20,585)         98,063        189,071        372,541      3,462   1,128,459

(一)净利润                    -             -             -              -              -        262,649       316     262,965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36,274)              -              -               -     (355)    (36,629)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
资本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1,770         5,009               -              -              -               -         -      6,779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2、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953         953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5,807              -        (25,807)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         13,869        (13,869)         -             -

3、股利分配-2012 年年
                                -             -             -              -              -        (83,565)         -    (83,565)
末股利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      (47)        (47)
股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
                                -       (748)               -              -              -               -         -       (748)
权益成分转股

(六)其他                      -        296                -              -              -               -         -        296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51,390      140,844         (56,859)    123,870            202,940        511,949      4,329   1,278,463


                                                            1-1-1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     股东权益
                                                                                      外币报表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合计
                                                                                      折算差额
2012 年 1 月 1 日       349,084      126,395      74,420    104,301         313,334    (10,792)    1,081      957,823
(一)净利润                    -           -          -           -        238,532           -      159      238,69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743           -           -              -     (2,030)      109       (1,17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
资本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536          1,632          -           -              -           -          -      2,168
增股本及资本公积

2、收购子公司                   -           -          -           -              -           -    1,554        1,554

3、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600          60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23,643           -       (23,643)           -          -           -

2、提取一般准备                 -           -          -      84,770       (84,770)           -          -           -

3、股利分配-2011 年年
                                -           -          -           -       (70,912)           -          -    (70,912)
末股利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           -      (41)         (41)
股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6)          -           -              -           -          -       (246)
权益成份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49,620      128,524      98,063    189,071         372,541    (12,822)    3,462     1,128,459

         注:2012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未经重述。

         (五)2015 年三季度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已公布了 2015 年三季度报告。2015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主要财务
         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273,308                3,523,62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30,745                  304,273
         贵金属                                                            114,584                   95,950
         拆出资金                                                          537,363                  478,5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465,734                  346,828
         融资产


                                                       1-1-1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201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2 月 31 日
衍生金融资产                                           71,478                 24,048
买入返售款项                                          652,266                468,462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610,463             10,768,7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88,838              1,188,288
持有至到期投资                                      2,815,399              2,566,390
应收款项类投资                                        369,843                331,731
长期股权投资                                           25,590                 28,919
固定资产                                              187,145                171,434
在建工程                                               24,015                 24,8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88                 24,758
其他资产                                              318,858                263,193
资产合计                                           22,104,917             20,609,95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8                      63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591,301              1,106,776
拆入资金                                              470,335                432,4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465,857                589,385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7,375                 24,191
卖出回购款项                                          318,231                380,957
存款证                                                149,641                176,248
客户存款                                           16,521,828             15,556,601
应付职工薪酬                                           22,765                 28,148
应交税费                                               66,897                 72,278
已发行债务证券                                        278,277                279,5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8                      451
其他负债                                              460,892                424,930
负债合计                                           20,414,265             19,072,649
股东权益:
股本                                                  356,407                353,495
其他权益工具                                           34,428                 34,428
资本公积                                              152,029                144,874
其他综合收益                                         (16,181)                (24,548)
盈余公积                                              151,379                150,752
一般准备                                              222,579                221,622
未分配利润                                            779,387                650,2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80,028              1,530,859
少数股东权益                                           10,624                  6,445
股东权益合计                                        1,690,652              1,537,30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2,104,917             20,609,953



                                   1-1-1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息净收入                                              379,945                   362,934
  利息收入                                              656,988                   627,651
  利息支出                                             (277,043)                (264,7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1,183                   100,85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3,761                   110,59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2,578)                   (9,713)
投资收益                                                   7,570                    3,067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68                    1,52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2,083                      417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                                       1,639                    2,754
其他业务收入                                             22,208                    18,532
营业收入合计                                            524,628                   488,589
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266)                  (30,750)
业务及管理费                                           (120,815)                (118,873)
资产减值损失                                            (61,569)                  (32,456)
其他业务成本                                            (21,104)                  (19,005)
营业支出合计                                           (235,754)                (201,084)
营业利润                                                288,874                   287,505
加:营业外收入                                             2,077                    1,481
减:营业外支出                                             (430)                    (755)
税前利润                                                290,521                   288,231
减:所得税费用                                          (68,230)                  (67,376)
净利润                                                  222,291                   220,8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21,761                   220,464
             少数股东                                       530                       39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474                   24,603
综合收益总额                                            230,765                   245,45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额                                            944,961                   711,26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额                          480,385                   115,150
拆入资金净额                                             25,910                    40,512
拆出资金净额                                                     -                 17.731


                                     1-1-14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283,165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142,098                          -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                 10,832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额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3,623                    41,054
益的金融资产净额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58,616
益的金融负债款项净额
存款证净额                                                       -                 49,338
收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209                      333
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73,029                   727,896
处置抵债资产收到的现金                                      124                       29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368                    43,7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3,872                1,816,81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866,897)                (948,93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额                                         (293)                      (2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款项净额                                 -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              (148,82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额                          (39,745)                   (1,965)
拆出资金净额                                           (184,559)                         -
卖出回购款项净额                                        (62,726)                         -
买入返售款项净额                                                 -              (145,861)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额                             (130,279)                  (11,58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的金融资产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23,973)                         -
损益的金融负债
存款证净额                                              (29,557)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66,652)                (239,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640)                  (78,4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760)                (105,41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161)                  (60,0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1,242)               (1,740,1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630                    76,68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36,493                   727,322
分配股利及红利所收到的现金                                 1,094                    1,074
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不
                                                           1,393                    1,760
含抵债资产)收回的现金


                                     1-1-1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980                   730,15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55,087)                (834,063)
投资联营及合营企业所支付的现金                                   -                  (284)
取得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27,366)                  (24,620)
的现金
增加在建工程所支付的现金                                 (1,671)                   (4,0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4,124)                (862,9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144)                (132,832)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23                          22
发行优先股所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务证券所收到的现金                                 76,155                    59,6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748                    59,683
支付债务证券利息                                         (7,428)                   (6,593)
偿还其他债务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75,607)                  (43,956)
取得少数股东股权所支付的现金                                     -                         -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91,026)                  (91,960)
向少数股东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061)                (142,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83)                  (82,83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873                    3,8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119,776                 (135,08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264                   957,40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4,040                  820,319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22,291                   220,855
资产减值损失                                             61,569                    32,456
固定资产折旧                                             12,247                    11,124
资产摊销                                                   4,742                    4,479
债券投资溢折价摊销                                       (2,666)                    (108)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盘盈及处
                                                           (598)                    (506)
置净收益
投资收益                                                 (5,361)                   (2,735)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2,083)                    (417)
未实现汇兑损失/(收益)                                  (1,917)                    4,104


                                     1-1-1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3,087)                     (2,010)
 递延税款                                                          1,879                       1,144
 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9,751                       8,57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957,569)                    (1,277,8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13,432                     1,077,5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630                        76,6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年末余额                                                     94,998                      85,174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88,713                      80,91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019,042                       737,145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905,551                       876,4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119,776                     (135,083)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已合并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内的主要控股子公司
 7
     的详细情况如下: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主要子公司
                股权    表决权    已发行股
                                              本行投资
 公司名称       比例     比例     本/实收资                注册地           成立日期         业务性质
                                                  额
                (%) (%)        本面值
中国工商银
                                  89.33 亿     89.33 亿   哈萨克斯坦         1993 年
行(阿拉木       100      100                                                                商业银行
                                    坚戈        坚戈      阿拉木图           3月3日
图)股份公司
中国工商银
                                                                             2002 年
行(伦敦)有     100      100     2 亿美元    2 亿美元    英国伦敦                           商业银行
                                                                            10 月 3 日
     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
                                  人民币 2     人民币                        2005 年
金管理有限        80       80                             中国北京                           基金管理
                                    亿元      4.33 亿元                     6 月 21 日
      公司
中国工商银
                                  2.15 亿欧   2.15 亿欧                      2006 年
行(欧洲)有     100      100                              卢森堡                            商业银行
                                     元           元                        9 月 22 日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
                                  23.10 亿     23.10 亿   俄罗斯莫斯         2007 年
行(莫斯科)     100      100                                                                商业银行
                                    卢布        卢布         科             10 月 12 日
 股份公司
中国工商银
                                  3.31 亿林   3.31 亿林   马来西亚吉         2010 年
行马来西亚       100      100                                                                商业银行
                                    吉特        吉特        隆坡            1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7子公司指由本集团控制的被投资方。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

 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

                                              1-1-1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股权   表决权    已发行股
                                            本行投资
 公司名称      比例    比例     本/实收资                注册地        成立日期      业务性质
                                                额
               (%) (%)       本面值
工银金融租                       人民币      人民币                     2007 年
               100      100                             中国天津                       租赁
赁有限公司                      110 亿元    110 亿元                   11 月 26 日
浙江平湖工                      人民币 2     人民币                     2009 年
                60       60                             中国浙江                     商业银行
银村镇银行                        亿元       1.2 亿元                  12 月 23 日
重庆璧山工                      人民币 1    人民币 1                    2009 年
               100      100                             中国重庆                     商业银行
银村镇银行                        亿元        亿元                     12 月 10 日
中国工商银
                                5,000 万     5,000 万   秘鲁共和国      2012 年
行(秘鲁)有   100      100                                                          商业银行
                                  美元        美元        利马         11 月 30 日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                                                                           商业银行
                                2.02 亿雷   2.02 亿雷                   2013 年
行(巴西)有   100      100                             巴西圣保罗                   及投资银
                                  亚尔        亚尔                     1 月 22 日
  限公司                                                                                行
中国工商银                      6,037.77     6,037.77
                                                        新西兰奥克      2013 年
行(新西兰)   100      100     万新西兰    万新西兰                                 商业银行
                                                           兰          9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元           元
中国工商银                       6.64 亿     6.64 亿
                                                        墨西哥墨西      2014 年
行(墨西哥)   100      100     墨西哥比    墨西哥比                                 商业银行
                                                          哥城         12 月 22 日
 有限公司                          索           索

      2012 年度,本行将中国工商银行(秘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同时,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增资 13.10 亿卢布,但对其持股
 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本行对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 30 亿元人
 民币,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

      2013 年度,本行将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新西
 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中国工商银行(中东)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国工商银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同时,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欧洲)有限公
 司增资 1 亿欧元,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

      2014 年度,本行将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同时,本行对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 30 亿人民币,但对其持股比例及
 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

      2015 年 1-6 月,本行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纳入到合并报表的
 范围没有变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主要子公司

                                            1-1-1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股权      表决权   已发行股
                                                       本行投
    公司名称         比例       比例    本/实收资                 注册地    成立日期      业务性质
                                                        资额
                     (%) (%)         本面值
工银国际控股有限                        48.82 亿港      48.82                1973 年
                     100        100                              中国香港                 投资银行
      公司                                 元          亿港元               3 月 30 日
中国工商银行(亚                        235.92 亿      341.42                1964 年
                     100        100                              中国香港                 商业银行
  洲)有限公司                            港元         亿港元               11 月 12 日
中国工商银行(印
                                        26,922 亿      2.86 亿   印度尼西    2007 年
度尼西亚)有限公     98.61     98.61                                                      商业银行
                                         印尼盾         美元     亚雅加达   9 月 28 日
       司
                                                        91.88
中国工商银行(澳                        4.61 亿澳                            1972 年
                     89.33     89.33                   亿澳门    中国澳门                 商业银行
门)股份有限公司                          门元                              9 月 20 日
                                                         元
中国工商银行(加                        15,800 万      17,866    加拿大多    1991 年
                      80         80                                                       商业银行
 拿大)有限公司                           加元         万加元      伦多     5 月 16 日
中国工商银行(泰                        201.32 亿      237.11                1969 年
                     97.86     97.86                             泰国曼谷                 商业银行
国)股份有限公司                          泰铢         亿泰铢               8 月 26 日
                                                                 美国特拉
工银金融服务有限                        5,000 万美      5,025                2004 年
                     100        100                              华州及美                 证券清算
    责任公司                               元          万美元               2 月 11 日
                                                                  国纽约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                         人民币        人民币                1999 年
                      60         60                              中国上海                   保险
    有限公司                            87.05 亿元     57 亿元              5 月 14 日
中国工商银行(美                        3.09 亿美      2.58 亿               2003 年
                      80         80                              美国纽约                 商业银行
      国)                                 元           美元                12 月 5 日
中国工商银行(阿                                                 阿根廷布
                                        13.45 亿比      35.05                2006 年
根廷)股份有限公      80         80                              宜诺斯艾                 商业银行
                                           索          亿比索               3 月 31 日
       司                                                          利斯
                                          9.69 亿      6.20 亿   土耳其伊   1986 年 4
土耳其 Tekstilbank   75.5       75.5                                                      商业银行
                                          美元          美元     斯坦布尔    月 29 日

工银标准银行公众                        10.83 亿美     6.8 亿                1987 年
                      60         60                              英国伦敦                 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元           美元                5 月 11 日

     2012 年度,本行以 9.24 亿元人民币收购 East Asia Holding Company, Inc.持
有的美国东亚银行 8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美国东亚银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
(美国),本行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以 18 亿元人民币收购金盛人
寿 6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金盛人寿更名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股权
交易完成后,本行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 9 亿元人民币,但对其持股
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保持 60%不变,本行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以
40.05 亿元人民币收购阿根廷标准银行(2013 年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
股份有限公司)80%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对中国工商银

                                             1-1-1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行(亚洲)有限公司增资 56 亿港元,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
化。

    2013 年度,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增资 1.1 亿美元,
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由 97.50%上升到 98.61%;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
(加拿大)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加元,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
变化;本行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 12 亿元人民币,但对其持股比例
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3.98 亿比索,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

    2014 年度,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58.4 亿泰铢,
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由 97.70%上升到 97.86%;本行对中国工商银行
(美国)增资 1.12 亿美元,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权比例没有变化;本行
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 18 亿元人民币,但对其持股比例及享有表决
权比例没有变化。

    2015 年度,本行以 6.8 亿元美元收购标准银行伦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标准
银行公众有限公司 6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更名为工银
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本行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以 6.2 亿美元收
购土耳其 GSD Holding A..持有的 Tekstilbank 已发行股份的 75.5%,本行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8 月 14 日对 Tekstilbank 剩余股份进行了要约收购,要约期内总
计收购了 72,730,110.49 里拉面值的 Tekstlbank 股份,要约期满后,本行持有
Tekstlbank 已发行股份的 92.8169%,收购完成后,Tekstilbank 更名为中国工商
银行(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主要指标

(一)财务指标

    本行 2015 年 1-6 月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 1.39%,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 18.8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营业收入为 21.65%,成本收入比为
22.33%。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 1.40%,拨备覆盖率为
163.39%。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 2007 年公布的《商业银

                                  1-1-1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11.70%,资本充
足率为 14.35%;根据中国银监会 2012 年公布的《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为 12.1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40%,资本充足率为 14.17%。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                                   1.39*          1.40           1.44          1.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18.86*          19.96         21.92          23.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8.75*          19.86         21.83          22.93
资产收益率(2)
净利息差(3)                                           2.34*          2.46           2.40          2.49
净利息收益率        (4)
                                                      2.53*          2.66           2.57          2.66
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               (5)
                                                      2.36*          2.26           2.45          2.6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21.65         20.11         20.75          19.75
成本收入比    (6)
                                                      22.33         26.75         28.03          28.56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7)                                          1.40          1.13           0.94          0.85
拨备覆盖率    (8)
                                                    163.39        206.90         257.19        295.55
贷款拨备率    (9)
                                                       2.29          2.34           2.43          2.50
资本充足率指标
核心资本充足率(10)                                    11.70         11.49         10.62          10.62
资本充足率    (10)
                                                      14.35         14.29         13.31          13.6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
                                                      12.13         11.92         10.57               -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
                                                      12.40         12.19         10.57               -
资本充足率    (11)
                                                      14.17         14.53         13.12               -
总权益对总资产比率                                     7.20          7.46           6.76          6.43
风险加权资产占总资产比率                              57.37         60.53         63.34          54.22
*为年化比率
注:(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风险加权资产及市场风险资本调整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1-1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10)根据中国银监会 2007 年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11)根据中国银监会 2012 年公布的《资本管理办法》计算。

   (二)监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合并报表口径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监管标准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0                35.6              33.2              30.2               32.5
流动性比率
              外币          >=25.0              108.7               91.1              61.0               65.2
贷存款比例    本外币合计    <=75.0                68.9              68.4              66.6               64.1
流动性覆盖                   ( )
           本外币合计 >=100.0 2                 176.0              142.4                —                —
率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10.0                 4.5               4.8               4.2                4.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14.7              14.9              16.2               17.9
              正常                                 2.4               2.7               1.7                1.9
贷款迁徙率    关注                                21.3              17.2               9.7                4.1
              次级                                24.5              37.4              43.9               28.1
              可疑                                 7.2               5.2               9.5                4.4
   注:(1)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2)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 年底
      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 2014 年底、2015 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前分别达到 60%、
      70%、80%、90%。

   (三)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按照银监会《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60,058               1,486,733                 1,266,841
    一级资本净额                           1,594,669               1,521,233                 1,266,859
    资本净额                               1,821,939               1,812,137                 1,572,26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13%                   11.92%                   10.57%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40%                  12.19%                    10.57%
    资本充足率                               14.17%                  14.53%                    13.12%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的并表的资本充
   足率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1-15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资本充足率               11.70%         11.49%           10.62%           10.62%
 资本充足率                   14.35%         14.29%           13.31%           13.66%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计算的并表的杠杆率如下
表所示,其中,自2015年6月30日起,本行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
法(修订)》计算杠杆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杠杆率                       6.64%              6.50%          5.90%           5.14%

(四)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指标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有关要
求计算的2014年度及2013年度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序号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3,409,777     21,475,566
     2      金融机构间资产                                 2,191,729      2,113,543
     3      金融机构间负债                                 1,630,141      1,314,192
     4      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1,937,790      1,557,845
     5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287,748,223    220,468,189
     6      托管资产                                       5,828,863      4,621,301
     7      有价证券承销额                                   512,679        329,523
     8      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                           2,529,568      2,198,301
     9      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                             625,941         92,585
    10      第三层次资产                                     155,102        144,819
    11      跨境债权                                         915,598        841,895
    12      跨境负债                                       1,155,853      1,046,60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总资产为 224,172.9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073.42 亿元,增长 8.8%。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总资产分别为 206,099.53 亿元、189,177.52 亿元和 175,422.17

                                       1-1-1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8.9%和 7.8%。总资产持续增长的主
       要原因是客户存款等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推动贷款、投资等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总资产各组成部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1,642,085          —    11,026,331           —    9,922,374        —     8,803,692        —
减:贷款减值准备            267,138           —       257,581           —     240,959         —      220,40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11,374,947       50.7     10,768,750         52.2    9,681,415       51.2    8,583,289      48.9
投资                       4,882,824       21.8      4,433,237         21.5    4,322,244       22.8    4,083,887      23.3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3,615,260       16.1      3,523,622         17.1    3,294,007       17.4    3,174,943      18.1
款项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
                            783,352           3.5      782,776          3.8     717,984         3.8     636,450         3.6
他金融机构款项
买入返售款项               1,040,068          4.6      468,462          2.3     331,903         1.8     544,579         3.1
其他                        720,844           3.3      633,106          3.1     570,199         3.0     519,069         3.0
资产合计                  22,417,295      100.0     20,609,953        100.0   18,917,752     100.0    17,542,217     100.0

                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客户贷款及垫款/客户贷款是基于扣除贷款
       减值准备之前的向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而不是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客户
       贷款及垫款净额。

                (1)客户贷款及垫款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金融监管要求,坚持信贷增量优化
       和存量结构调整相结合,同时结合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合理把握信贷
       投放的总量、投向和节奏。本行注重信贷结构调整和风险防控并举,贷款增长平
       稳均衡,贷款投向结构合理。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 116,420.85 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 6,157.54 亿元,增长 5.6%。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 110,263.31 亿元、
       99,223.74 亿元和 88,036.92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11.1%和
       12.7%,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9%。



                                                            1-1-1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分别为 113,749.47 亿元、107,687.50 亿
      元、96,814.15 亿元和 85,832.89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50.7%、52.2%、51.2%
      和 48.9%。

              ①按业务类型分布的客户贷款及垫款

              关于本行提供的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本行基本情
      况及主要业务—本行主要业务—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公司类贷款         7,943,677     68.2     7,612,592      69.0       7,046,515     71.0     6,332,578       71.9
票据贴现            432,700        3.7     350,274           3.2     148,258        1.5     184,011         2.1
个人贷款           3,265,708     28.1     3,063,465      27.8       2,727,601     27.5     2,287,103       26.0
   合计          11,642,085     100.0    11,026,331     100.0       9,922,374    100.0     8,803,692      100.0

              公司类贷款为本行贷款组合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客
      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68.2%、69.0%、71.0%和 71.9%,基本保持稳定。

              本行根据自身贷款投放和贷款市场需求情况,适时调整票据贴现业务规模。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票据贴现分别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3.7%、3.2%、1.5%和 2.1%。

              报告期内,个人贷款规模稳步增大。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个人贷款分别占客户贷款及垫
      款总额的 28.1%、27.8%、27.5%和 26.0%。个人贷款占比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本行稳健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
      时本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

              公司类贷款

              关于本行提供的公司类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本行
      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本行主要业务—业务经营情况—公司金融业务”。

                                                   1-1-15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面对经济金融监管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本行强化资本约束,保
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和均衡投放。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总额
为 79,436.7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310.85 亿元,增长 4.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类贷款总额分别为
76,125.92 亿元、70,465.15 亿元和 63,325.78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
比增长 8.0%和 11.3%,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6%。公司类贷款
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本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影
响,积极支持列入“三个支撑带”中的国家重点规划项目及其他国家重点在建续
建项目,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加大中资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着力拓展有效贷款需求;2)本行积极拓展
优质公司客户,利用全球服务网络巩固和夯实公司信贷业务发展的客户基础;3)
本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网贷通等小企业特色产品,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在兼顾风险防控的前提下稳步拓展中小企业
信贷市场;4)本行全面涉及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保险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领域,
通过综合化营销服务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5)本行不断完善信息化银行发展
的“大数据”基础,对产品和客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开展精准营销工作;6)
本行贷款组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完善信贷政策体系,政策的覆盖面和对信
贷业务拓展的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公司类贷款按期限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短期公司类贷款     3,080,023     38.8   2,982,425        39.2   2,871,038      40.7   2,470,061      39.0
中长期公司类贷款   4,863,654     61.2   4,630,167        60.8   4,175,477      59.3   3,862,517      61.0
      合计         7,943,677    100.0   7,612,592       100.0   7,046,515     100.0   6,332,578     100.0

     从期限结构上看,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短期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38.8%、39.2%、40.7%和 39.0%。短期公司类贷款绝大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分别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 61.2%、60.8%、

                                              1-1-1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59.3%和 61.0%,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公司类贷款按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金贷款       3,580,549          45.1   3,411,064             44.8   3,227,142         45.8   2,795,081         44.1
其中:贸易融资       873,763          11.0    982,384              12.9   1,110,219         15.8   1,033,073         16.3
项目贷款           3,860,696          48.6   3,711,715             48.8   3,302,809         46.9   3,017,048         47.7
房地产贷款           502,432           6.3    489,813               6.4    516,564           7.3    520,449           8.2
     合计          7,943,677       100.0     7,612,592         100.0      7,046,515        100.0   6,332,578        100.0

             从品种结构上看,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的金额呈上升趋势,但占比有所
    波动,房地产贷款的占比有所下降。

             2015 年 6 月末本行流动资金贷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694.85 亿元,增长 5.0%,
    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对企业经营扩展中流动资金需求给予支
    持;2014 年末流动资金贷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1,839.22 亿元,增长 5.7%,主要原
    因是本行积极响应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
    优质企业的支持力度;2013 年末流动资金贷款较 2012 年末增加 4,320.61 亿元,
    同比增长 15.5%,主要原因是本行于 2013 年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企业信贷需求
    的支持力度。

             2015 年 6 月末本行项目贷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489.81 亿元,增长 4.0%,2014
    年末项目贷款较 2013 年末增加 4,089.06 亿元,增长 12.4%,2013 年末项目贷款
    较 2012 年末增加 2,857.61 亿元,增长 9.5%,主要原因是本行继续支持国家重点
    在建续建项目。

             2015 年 6 月末本行房地产贷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26.19 亿元,2014 年末房
    地产贷款较 2013 年末减少 267.51 亿元,2013 年末房地产贷款较 2012 年末减少
    38.85 亿元。报告期内,房地产贷款金额虽在 2015 年 6 月末有小幅回升,但房地
    产贷款占比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本行主动调整房地产贷款的投放力度,严格
    控制房地产开发领域融资总量,实行房地产企业名单制管理,使房地产贷款的占
    比趋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5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制造业                       1,610,032      22.9   1,532,947      22.7   1,488,594      23.5   1,392,266      2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1,392,474      19.9   1,335,127      19.8   1,219,345      19.2   1,135,626      19.4
业
批发和零售业                  776,986       11.1     772,536      11.5    786,202       12.4     705,800      1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753,663       10.7     699,649      10.4    618,246        9.8     579,726       9.9
的生产和供应业
房地产业                      459,275        6.5     443,471       6.6    463,585        7.3     487,186       8.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465,660        6.6     470,014       7.0    465,037        7.3     464,000       7.9
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3,792        9.0     575,469       8.5    456,519        7.2     382,835       6.6
采矿业                        248,613        3.5     262,338       3.9    245,930        3.9     233,124       4.0
住宿和餐饮业                  155,898        2.2     159,469       2.4    146,625        2.3     101,489       1.7
建筑业                        223,736        3.2     205,881       3.1    181,605        2.9     145,798       2.5
科教文卫                      123,181        1.8     114,012       1.7    100,878        1.6      84,339       1.5
其他                          183,808        2.6     172,986       2.4    166,154        2.6     132,646       2.3
           合计              7,027,118     100.0   6,743,899     100.0   6,338,720     100.0   5,844,835    100.0

                  本行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余额占比较高的行业主要为:1)制造业;2)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批发和零售业;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放在上述四个行业的贷款合计分别占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
           的 64.6%、64.4%、64.9%和 65.2%,主要行业的贷款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面对经济金融监管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本行强化资
           本约束,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和均衡投放,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基础产业及基
           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现代农业
           等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和房地产等
           领域的融资总量,行业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个人贷款

                  关于本行提供的个人贷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本行基
           本情况及主要业务—本行主要业务—业务经营情况—个人金融业务”。报告期内,
           本行持续稳健发展个人贷款业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贷款 32,657.08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2,022.43 亿元,增长 6.6%。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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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贷款为 30,634.65 亿元、
27,276.01 亿元和 22,871.03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12.3%和
19.3%,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7%。个人贷款增长主要是由于
本行稳健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同
时本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个人住房贷款     2,258,520     69.1    2,070,366          67.6   1,720,535      63.1   1,340,891      58.6
个人消费贷款      305,592        9.4    309,889           10.1    371,138       13.6    381,611       16.7
个人经营性贷款    307,961        9.4    316,965           10.3    328,793       12.0    319,709       14.0
信用卡透支        393,635      12.1     366,245           12.0    307,135       11.3    244,892       10.7
     合计        3,265,708    100.0    3,063,465      100.0      2,727,601     100.0   2,287,103     100.0

     个人住房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占比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住房贷款分
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69.1%、67.6%、63.1%和 58.6%,信用卡透支分别占个人贷
款总额的 12.1%、12.0%、11.3%和 10.7%。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本行积极调整个人信贷产品结构,优化个人信贷资源配置,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居民
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贷需求;信用卡透支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以交通
卡、公务卡、中油卡、公积金卡、航空商旅卡五大拳头产品,带动信用卡业务发
卡量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同时通过推广小微商户逸贷公司卡、短信分期、大众
消费分期等重点产业业务,丰富分期付款业务品种、受理渠道以及加强对小微企
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持续
稳定增长。

     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在报告期内占比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总额分别占个人贷款总额的 18.8%、20.4%、
25.6%和 30.7%。报告期内,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总额占比下降的主
要原因是本行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稳健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积极

                                                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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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人信贷产品结构,优化个人信贷资源配置。

       ②按地域划分的各项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以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为基础,按地域对贷款进行分类。通常
情况下,借款人的所在地与发放贷款的分支机构的所在地之间存在较高的关联性
(本行总行发放贷款的情形除外)。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总行           512,947        4.4     475,485              4.3    388,097          3.9     312,927         3.6
长江三角洲    2,284,054      19.6    2,191,188         19.9      2,071,035       20.9     1,936,722      22.0
珠江三角洲    1,506,290      12.9    1,453,273         13.2      1,319,021       13.3     1,240,314      14.1
环渤海地区    1,955,512      16.8    1,861,749         16.9      1,731,710       17.5     1,558,968      17.7
中部地区      1,621,240      13.9    1,500,909         13.6      1,340,628       13.5     1,190,327      13.5
西部地区      2,121,647      18.3    1,988,934         18.0      1,750,714       17.6     1,524,074      17.3
东北地区       654,072        5.6     625,457              5.7    568,511          5.7     514,030         5.8
境外及其他     986,323        8.5     929,336              8.4    752,658          7.6     526,330         6.0
   合计      11,642,085     100.0   11,026,331        100.0      9,922,374      100.0     8,803,692     100.0

       本行不断优化区域信贷资源分配,促进各区域信贷投放均衡发展。在保持长
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长期以来信贷投放重要地位的同时,积极支
持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区域发展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
加大对境外及其他贷款的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境内外协调发展。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放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的贷款总额分
别为 57,458.56 亿元、55,062.10 亿元、51,217.66 亿元和 47,360.04 亿元,占贷款
总额的比例均保持在 49%以上。

       报告期内,本行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的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同时,本行积极支持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区域发展要求。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放在
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的贷款合计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8%、37.3%、36.8%
和 36.6%,占比持续上升。

                                                 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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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境外及其他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8.4%、
 7.6%和 6.0%,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纽约分行、新加坡分行以及悉尼分行等境外机
 构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创新跨境贸易融资以及积极开拓本地业务,实现贷
 款较快增长。

       ③按担保类型划分的各项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按担保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抵押贷款              5,339,362     45.8    4,964,791      45.0   4,446,023      44.8   3,754,475      42.6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    2,258,520     19.4    2,070,366      18.8   1,720,535      17.3   1,340,891      15.2
质押贷款              1,490,342     12.8    1,372,605      12.5   1,184,175      11.9   1,087,051      12.4
其中:票据贴现         432,700       3.7      350,274       3.2     148,258       1.5     184,011       2.1
保证贷款              1,601,111     13.8    1,534,012      13.9   1,365,199      13.8   1,269,028      14.4
信用贷款              3,211,270     27.6    3,154,923      28.6   2,926,977      29.5   2,693,138      30.6
      合计           11,642,085   100.0    11,026,331     100.0   9,922,374     100.0   8,803,692     100.0

       报告期内,本行抵押贷款占比呈不断上升趋势,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整
 体呈下降趋势,贷款担保结构不断优化。

       抵押贷款为本行贷款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抵押贷款分别占贷
 款总额的 45.8%、45.0%、44.8%和 42.6%,主要是个人住房贷款持续增长所致。

       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保
 证贷款与信用贷款之和分别占贷款总额的 41.4%、42.5%、43.3%和 45.0%。保证
 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控制贷款风险,本行在报告期内实施了
 更为严格、审慎的贷款政策。

       ④借款人集中度



                                                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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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
何单一借款人授信总额,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 10%为限。下表列示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资本净额   占各项贷款
  借款人                      行业              金额
                                                            的比重       的比重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871         4.5%          0.7%
 借款人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750         1.6%          0.3%
 借款人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988         1.5%          0.2%
 借款人 D                 制造业                 21,764         1.3%          0.2%
 借款人 E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682         1.2%          0.2%
 借款人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694         1.0%          0.2%
 借款人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404         1.0%          0.2%
 借款人 H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661         0.9%          0.1%
 借款人 I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082         0.9%          0.1%
 借款人 J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706         0.8%          0.1%
   合计                                         268,602       14.7%           2.3%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4.5%,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为 2,686.02 亿元,占资本净额的 14.7%,
占各项贷款的 2.3%,符合监管要求。

    (2)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的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行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保持信贷资产质量稳定,不良贷款
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不良贷款总额分别为 1,634.95 亿元、1,244.97
亿元、936.89 亿元和 745.75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0%、1.13%、0.94%和
0.85%。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的监管要求,本行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根据预计
的贷款本息收回的可能性把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
中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①按贷款五级分类分布的贷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
所示:


                                      1-1-1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正常                 11,058,212        94.99        10,582,050         95.97     9,632,523         97.08     8,501,566        96.57
      关注                   420,378             3.61         319,784         2.90       196,162          1.98       227,551           2.58
      不良贷款               163,495             1.40         124,497         1.13          93,689        0.94        74,575           0.85
             次级             92,066             0.79          66,809         0.60          36,532        0.37        29,418           0.33
             可疑             58,804             0.50          49,359         0.45          43,020        0.43        36,482           0.42
             损失             12,625             0.11           8,329         0.08          14,137        0.14         8,675           0.10
           合计            11,642,085      100.00          11,026,331       100.00     9,922,374        100.00     8,803,692       100.00

                    在经济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下,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总
             体稳定在可控范围内,主要原因包括:1)本行严格借款人准入标准,加大虚假
             贷款风险防控力度,加强贷款用途审核和抵押物风险防控,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
             台和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融资总量,实行房地产企业名单制管理;2)本行完善不
             良贷款预测预报机制,准确把握不良贷款变动趋势;3)本行为客户贷款及垫款
             计提充足的拨备,同时强化重点区域和大额不良贷款管理,加大清收处置力度,
             推进实施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②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                                  不良                           不良                             不良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                              (%)                          (%)                             (%)
                                    (%)                                  (%)                         (%)                             (%)
公司类贷款     125,037       76.5         1.57      92,277       74.1        1.21    73,253      78.2       1.04    60,977        81.8        0.96
票据贴现            521       0.3         0.12           71          0.1     0.02       10        0.0       0.01            -          -          -
个人贷款          37,937     23.2         1.16      32,149       25.8        1.05    20,426      21.8       0.75    13,598        18.2        0.59
   合计        163,495      100.0         1.40     124,497      100.0        1.13    93,689     100.0       0.94    74,575       100.0        0.85
                  注:不良贷款率=此类别不良贷款余额/此类别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有小幅增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250.37 亿元、922.77 亿元、732.53 亿元和 609.77
             亿元,公司类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57%、1.21%、1.04%和 0.96%。报告期内公司


                                                                       1-1-1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类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有小幅上升,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经
              济结构调整、外部市场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经营困
              难加大导致不良贷款额及不良贷款率小幅上升,但总体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有小幅增长。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
              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379.37 亿元、321.49 亿元、204.26 亿元和 135.98 亿元,
              个人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16%、1.05%、0.75%和 0.59%。个人不良贷款率上升的
              主要原因是部分借款人经营性收益下降或工资性收入减少导致个人贷款不良额
              上升。为应对上述风险,本行已采取的措施包括:1)积极调整个人信贷产品结
              构,优化个人信贷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创新;2)严格借款人
              准入标准,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推进个人融资限额管理;3)完
              善个人信用卡授信政策,依据融资限额进行个人信用卡额度调整;4)进一步完
              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不良贷款催收机制建设。个人不良贷款总体风险可控。

                       ③按地域划分的不良贷款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良贷款按地域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                            不良                           不良                            不良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贷款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                         (%)                           (%)                           (%)
                                   率(%)                        (%)                          (%)                           (%)
总行           7,277         4.4      1.42     5,139       4.1         1.08    4,069       4.3         1.05    2,811       3.8         0.90
长江三角洲    36,388        22.3      1.59    26,208      21.0         1.20   22,568      24.1         1.09   15,465     20.7          0.80
珠江三角洲    26,984        16.5      1.79    23,858      19.2         1.64   15,507      16.6         1.18   10,171     13.6          0.82
环渤海地区    26,941        16.5      1.38    20,611      16.6         1.11   16,626      17.7         0.96   13,180     17.7          0.85
中部地区      21,570        13.2      1.33    17,194      13.8         1.15   14,323      15.3         1.07   13,885     18.6          1.17
西部地区      31,373        19.2      1.48    20,701      16.6         1.04   11,490      12.3         0.66   10,774     14.5          0.71
东北地区       7,179         4.4      1.10     6,932       5.6         1.11    5,443       5.8         0.96    5,308       7.1         1.03
境外及其他     5,783         3.5      0.59     3,854       3.1         0.41    3,663       3.9         0.49    2,981       4.0         0.57
   合计      163,495       100.0      1.40   124,497     100.0         1.13   93,689    100.0          0.94   74,575    100.0          0.85

                     注:不良贷款率=此类别不良贷款余额/此类别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总行、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呈逐年上升趋势,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境

                                                                 1-1-16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外及其他地区呈先降后升的波动趋势。

                     2015 年 6 月末,不良贷款增加较多的地区分别是西部地区、长江三角洲和
                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批发零售、煤炭等行业部分企业,特
                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出现贷款违约,以及其他个别企业不良贷款增加所致;长
                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部分企业经营
                困难,贷款违约增加所致。2014 年末,不良贷款增加较多的地区分别是西部地
                区、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受煤炭价格下
                跌影响,部分煤炭相关企业出现贷款违约,以及其他个别企业不良贷款增加;珠
                江三角洲不良贷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需求疲软影响,部分贸易类中小企业
                出现经营困难;环渤海地区不良贷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部分企
                业资金紧张,贷款违约增加。2013 年末,不良贷款余额增加较多的地区分别是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需求疲软影响,以
                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地区小微企业出现订单下降、成本上升、利润下滑等问题,企
                业资金较为紧张所致。

                     ④按行业划分的公司类不良贷款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境内分行不良贷款按行业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                             不良                        不良                       不良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                          (%)                         (%)                      (%)
                                         (%)                            (%)                       (%)                      (%)
制造业                 49,009     41.0         3.04   35,681     40.2       2.33   27,054      38.6     1.82   22,442     38.5      1.61
  化工                  6,892      5.8         2.57    3,637      4.1       1.42    3,159       4.5     1.33    3,115      5.3      1.45
  机械                  9,441      7.9         3.78    6,288      7.1       2.63    4,482       6.4     1.93    2,721      4.7      1.28
  金属加工              6,979      5.8         3.84    4,819      5.4       2.75    3,646       5.2     2.02    2,570      4.4      1.48
  纺织及服装            6,097      5.1         4.27    4,181      4.7       3.01    4,460       6.4     3.15    3,179      5.5      2.34
  钢铁                   771       0.7         0.66     908       1.0       0.81     321        0.5     0.27    1,402      2.4      1.03
  计算机、通信及其
                        1,456      1.2         1.10     906       1.0       0.75    1,000       1.4     1.00    1,103      1.9      1.17
  他电子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          4,063      3.4         4.01    3,569      4.0       3.63    1,635       2.3     1.86    1,312      2.3      1.80
  非金属矿物            2,655      2.2         3.63    1,980      2.2       2.82    1,843       2.6     2.71    1,710      2.9      2.69
  石油加工、炼焦及
                         150       0.1         0.24     204       0.2       0.39     399        0.6     0.68     312       0.5      0.57
  核燃料
  其他                 10,505      8.8         3.75    9,189     10.5       3.40    6,109       8.7     2.33    5,018      8.6      2.14



                                                                1-1-1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不良                             不良                       不良                        不良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金额              贷款率
                                (%)                          (%)                        (%)                       (%)
                                         (%)                            (%)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4,008      3.4         0.29    4,226      4.8       0.32    5,381      7.7      0.44    9,538     16.4      0.84
政业
批发和零售业           47,357     39.6         6.09   35,612     40.2       4.61   26,739     38.3      3.40   14,186     24.4      2.01
电力、热力、燃气及
                        1,374      1.1         0.18    1,353      1.5       0.19    1,813      2.6      0.29    2,727      4.7      0.4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32       0.2         0.05      56       0.1       0.01     114       0.2      0.02     341       0.6      0.07
施管理业
房地产业                4,444      3.7         0.97    3,713      4.2       0.84    4,029      5.8      0.87    4,297      7.3      0.8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39      3.2         0.61    2,164      2.4       0.38     867       1.2      0.19     959       1.6      0.25
采矿业                  2,204      1.8         0.89    1,576      1.8       0.60     629       0.9      0.26     473       0.8      0.20
建筑业                  2,482      2.1         1.11    1,242      1.4       0.60     881       1.3      0.49     932       1.6      0.64
住宿和餐饮业            2,118      1.8         1.36    1,312      1.5       0.82     739       1.1      0.50     796       1.4      0.78
科教文卫                 333       0.3         0.27     429       0.5       0.38     535       0.8      0.53     578       1.0      0.69
其他                    2,128      1.8         1.16    1,306      1.4       0.75    1,061      1.5      0.64     983       1.7      0.74
         合计         119,528    100.0         1.70   88,670    100.0       1.31   69,842    100.0      1.10   58,252    100.0      1.00
                   注:不良贷款率=此类别不良贷款余额/此类别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报告期内,本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科教文卫的不良贷款率始终保持在较优水平。其中,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科教文卫
                的不良贷款率保持持续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
                升。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
                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运行压力加大。批发和零售业
                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大宗商品
                价格下跌影响,部分批发领域企业资金紧张,导致贷款违约增加。

                     总体而言,本行坚守风险管理底线,较早地对产能过剩行业、受经济波动影
                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通过多渠道清收等方式处置不
                良贷款,整体风险可控。

                     ⑤逾期贷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逾期贷款按期限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天至 90 天     134,433      1.15     95,410        0.87     53,868       0.54     63,567       0.72
91 天至 1 年      95,266      0.82     65,134        0.59     36,230       0.37     21,388       0.25
1 年至 3 年       44,281      0.38     35,152        0.32     20,848       0.21     12,698       0.14
3 年以上          15,294      0.13     14,882        0.13     22,685       0.23     28,009       0.32
   合计          289,274      2.48   210,578         1.91   133,631        1.35    125,662       1.43
   注:(1)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
       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2)占比=相应期限的逾期贷款余额/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的 2.48%、1.91%、
   1.35%和 1.43%。2015 年 6 月末和 2014 年末,逾期贷款余额占客户贷款及垫款
   总额的比例分别增长 0.57%和 0.56%,但 88%以上的逾期贷款属于质押贷款、抵
   押贷款和保证贷款,风险整体可控。

           (3)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在报告期内一直保持稳健的拨备计提政策,采取组合评估和个别评估的
   方式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其中组合评估主要根据历史贷款损失率并结合宏观经济
   状况等因素确定拨备比例,个别评估主要根据贷款账面值与估计可收回金额之间
   的差额计量减值准备。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2,671.38 亿元、2,575.81 亿元、
   2,409.59 亿元和 2,204.03 亿元。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
   行当期贷款减值准备的净增加额分别为 95.57 亿元、166.22 亿元、205.56 亿元和
   255.25 亿元。

           (4)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紧密结合金融市场走势,准确把握市场有利时机,灵活安排投
   资进度和重点,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增
   加投资规模,不断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水平。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投资为
   48,828.2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495.87 亿元,增长 10.1%。截至 2014 年 12 月

                                                1-1-1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投资分别为 44,332.37
亿元、43,222.44 亿元和 40,838.87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2.6%
和 5.8%,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2%,主要原因是本行持有的非
重组类债券和权益工具数量有所增长。

      按持有产品类型划分,本行投资资产可以分为债务工具、权益工具及其他两
类。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持有产品类型划分的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债务工具         4,654,039       95.3   4,268,560          96.3   4,144,950      95.9   4,067,207      99.6
  非重组类债券   4,196,589       85.9   3,978,565          89.7   3,836,995      88.8   3,719,302      91.1
  重组类债券       197,128        4.0    197,128            4.4    231,046        5.3    260,096        6.4
  其他债务工具     260,322        5.4     92,867            2.2     76,909        1.8     87,809        2.1
权益工具及其他     228,785        4.7    164,677            3.7    177,294        4.1     16,680        0.4
     合计        4,882,824      100.0   4,433,237      100.0      4,322,244     100.0   4,083,887     100.0

      ①债务工具

      非重组类债券为本行投资组合中占比最大的部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为 41,965.89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2,180.24 亿元,增长
5.5%。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的非重组类债券分别为 39,785.65 亿元、38,369.95 亿元和 37,193.02 亿元,分
别占投资的 89.7%、88.8%和 91.1%,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

      重组类债券亦是本行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
行的重组类债券为 1,971.28 亿元,比 2014 年末相比无变化。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重组类债券分别为 1,971.28
亿元、2,310.46 亿元和 2,600.96 亿元,分别占投资的 4.4%、5.3%和 6.4%。报告
期内,重组类债券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其他债务工具为 2,603.22 亿元,较 2014 年
末增加 1,674.55 亿元,增长 180.3%,主要是本行加大对同业存单的投资力度所


                                                 1-1-16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致。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的其他债务工具分别为 928.67 亿元、769.09 亿元和 878.09 亿元,分别占投资的
    2.2%、1.8%和 2.1%。

           非重组类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政府债券          1,141,749     27.2 1,026,985     25.8   976,351      25.4   875,876      23.5
中央银行债券        368,798       8.8    346,154          8.7    389,662         10.2    553,216         14.9
政策性银行债券    1,677,215     40.0    1,687,791        42.4   1,682,619        43.9   1,587,949        42.7
其他债券          1,008,827     24.0     917,635         23.1    788,363         20.5    702,261         18.9
     合计         4,196,589    100.0    3,978,565    100.0      3,836,995      100.0    3,719,302    100.0

           报告期内,中央银行债券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2015 年小幅回升。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持有的中央银行债券分别为 3,687.98 亿元、3,461.54 亿元、3,896.62 亿元和
    5,532.16 亿元,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的 8.8%、8.7%、10.2%和 14.9%。本行持有
    的中央银行债券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央票到期,同
    时本行适度加大对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优质信用债券的投资力度。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
无期限 1               101       0.0       126     0.0        77     0.0       436     0.0
3 个月内           211,922       5.0   180,728     4.5   148,963     3.9    92,356     2.5
3-12 个月          533,102      12.7   444,672    11.2   522,375    13.6   795,265    21.4
1-5 年           2,458,815      58.6 2,370,831    59.6 2,129,398    55.5 1,786,793    48.0
5 年以上           992,649      23.7   982,208    24.7 1,036,182    27.0 1,044,452    28.1
      合计       4,196,589     100.0 3,978,565   100.0 3,836,995   100.0 3,719,302   100.0


                                               1-1-1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注:(1)为已减值部分。

        报告期内,本行债券投资组合期限结构总体均衡。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剩余期限不
   超过 1 年的非重组类债券分别占非重组类债券的 17.7%、15.7%、17.5%和 23.9%。
   最近三年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行主动减少短期债券投资,并适度加大中期债
   券投资力度,同时 2013 年债券到期量增多也显著加大了当年占比的下降程度。
   2015 年占比回升的主要原因是本行顺应市场形势,适度扩大投资规模,同时为
   提升债券流动性并防范利率风险,短期债券投资比例有所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按币种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人民币         3,992,999        95.1 3,829,614    96.3 3,734,780    97.3 3,627,651    97.5
美元             132,707         3.2    98,593     2.5    75,556     2.0    64,165     1.7
其他外币          70,883         1.7    50,358     1.2    26,659     0.7    27,486     0.8
     合计      4,196,589       100.0 3,978,565   100.0 3,836,995   100.0 3,719,302   100.0

        本行的非重组类债券主要是人民币债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债券分别占
   非重组类债券投资总额的 95.1%、96.3%、97.3%和 97.5%,2015 年 6 月末占比有
   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行适度增加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外币币种债券投资,提高投
   资组合收益率;2014 年末占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境外机构外币债券投
   资增加。

        重组类债券

        本行的重组类债券主要包括华融债券和特别国债8。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重组类债券为 1,971.28 亿元,占投资的 4.0%,与 2014 年末相比金额无变
   化。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的重组类债券分别为 1,971.28 亿元、2,310.46 亿元和 2,600.96 亿元,占投资的
   4.4%、5.3%和 6.4%,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减少了 14.7%和 11.2%,主

   8特别国债是指财政部于   1998 年向本行发行的人民币 850 亿元的不可转让债券。该债券于 2028 年到期,固
   定年利率为 2.25%。

                                                 1-1-1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要原因是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重组类债券投资的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华融债券     112,128         56.9     112,128            56.9      146,046           63.2     175,096           67.3
    特别国债      85,000         43.1      85,000            43.1       85,000           36.8      85,000           32.7
      合计       197,128        100.0     197,128           100.0      231,046          100.0     260,096          100.0

              ②权益工具及其他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权益工具及其他投资分别为 2,287.85 亿元、1,646.77 亿
       元、1,772.94 亿元和 166.80 亿元,占投资的比例分别为 4.7%、3.7%、4.1%和 0.4%。
       2013 年末,本行权益工具及其他投资大幅增长主要是本行发行保本理财产品的
       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按持有目的划分,本行的投资资产可以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报
       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22,960          8.7       346,828            7.8       372,556          8.6       221,671          5.4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38,093           29.5     1,188,288           26.8     1,000,800         23.2       920,939         22.6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46,489           54.2     2,566,390           57.9     2,624,400         60.7      2,576,562        63.1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5,282          7.6       331,731            7.5       324,488          7.5       364,715          8.9
      合计           4,882,824          100.0     4,433,237          100.0     4,322,244        100.0      4,083,887       100.0

              (5)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②存放和

                                                           1-1-1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③买入返售款项。

    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为 36,152.60 亿元,
比 2014 年末增加 916.38 亿元,增长 2.6%。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分别为 35,236.22
亿元、32,940.07 亿元和 31,749.43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7.0%
和 3.8%,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3%。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现金及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16.1%、17.1%、17.4%和 18.1%。

    ②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为
7,833.52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5.76 亿元,增长 0.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分别为 7,827.76 亿元、7,179.84 亿元和 6,364.50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9.0%和 12.8%,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9%。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3.5%、3.8%、3.8%和 3.6%。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占比的变
动,反映本行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③买入返售款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买入返售款项为 10,400.68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5,716.06 亿元,增长 122.0%。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买入返售款项分别为 4,684.62 亿元、3,319.03
亿元和 5,445.79 亿元,2014 年末同比增长 41.1%,2013 年末同比减少 39.1%。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买入返售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 4.6%、2.3%、1.8%和 3.1%。
2013 年本行买入返售款项金额和占比减少主要是本行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通
过买入返售业务向市场融出资金减少所致。2014 年末本行流动性较为充裕,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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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投资买入返售以获取更高收益。2015 年本行人民币资金相对宽松,为提高资
           金运作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资金融出规模。

                 2、负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总负债为 208,036.58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17,310.09 亿元,增长 9.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总负债分别为 190,726.49 亿元、176,392.89 亿元和 164,137.58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8.1%和 7.5%,2012 年至 2014 年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7.8%。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总负债的各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           16,287,768        78.3 15,556,601               81.6 14,620,825         82.9 13,642,910          83.1
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和拆入      2,562,775        12.3   1,539,239               8.1   1,269,255          7.2   1,486,805         9.1
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         330,933          1.6    380,957                2.0    299,304           1.7    237,764          1.4
已发行债务证券       284,903          1.4    279,590                1.4    253,018           1.4    232,186          1.4
其他                1,337,279         6.4   1,316,262               6.9   1,196,887          6.8    814,093          5.0
   负债合计        20,803,658       100.0 19,072,649              100.0 17,639,289        100.0 16,413,758         100.0

                 (1)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重要来源。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市场
           竞争日趋激烈。本行积极应对外部形势变化,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综合优势,稳定
           现有客户,拓展新客户,发展大额存单业务,挖掘新市场,完善存款利率差别化
           定价机制,促进存款业务平稳增长。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客户存款为 162,877.68 亿元,较 2014 年末
           增加 7,311.67 亿元,增长 4.7%。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客户存款分别为 155,566.01 亿元、146,208.25 亿元和
           136,429.10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6.4%和 7.2%,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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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78.3%、81.6%、82.9%和
    83.1%。

           关于本行提供的存款产品的说明,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本行基本情
    况及主要业务—本行主要业务—业务经营情况”。

           ①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的存款方式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报告期各期
    末本行客户存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公司存款         8,512,043     52.3  8,037,133     51.7 7,503,497      51.3 6,908,245      50.7
定期存款          4,119,119     25.3      3,902,305        25.1   3,464,625       23.7     2,915,072       21.4
活期存款         4,392,924      27.0      4,134,828        26.6   4,038,872       27.6     3,993,173       29.3
个人存款         7,508,574      46.1      7,188,607        46.2   6,895,839       47.2     6,554,287       48.0
定期存款         4,218,912      25.9      4,034,790        25.9   3,901,098       26.7     3,754,118       27.5
活期存款         3,289,662      20.2      3,153,817        20.3   2,994,741       20.5     2,800,169       20.5
其他存款(1)        267,151         1.6      330,861         2.1    221,489          1.5     180,378         1.3
客户存款总额    16,287,768     100.0     15,556,601   100.0 14,620,825           100.0    13,642,910   100.0
    注:(1)主要包括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在报告期内的占比情况大致相当,公司存款占比略有上
    升。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3%、51.7%、51.3%和
    50.7%,个人存款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1%、46.2%、47.2%和 48.0%。

           活期存款余额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活期存款占
    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总和的比例分别为 48.0%、47.9%、48.8%和 50.5%。活期存
    款占比在最近三年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1)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和降息的
    影响,存款出现定期化趋势;2)受基于传统渠道和互联网金融渠道的其他可投
    资产品的影响,部分活期存款被分流。活期存款占比在 2015 年上半年小幅回升
    主要由于资本市场活跃,分流部分定期存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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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按地域分布划分的客户存款

           本行根据吸收客户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存款进行了划分。通常情况
  下,存款人所处的地理位置与客户存款的分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较高的相关性。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存款按地域分布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总行                   62,363        0.4        76,972          0.5      128,631        0.9      116,069       0.9
 长江三角洲           3,168,291      19.5     3,078,463         19.8     2,961,946      20.2    2,873,019     21.1
 珠江三角洲           2,064,285      12.7     2,001,180         12.8     1,903,961      13.0    1,801,666     13.2
 环渤海地区           4,409,829      27.1     4,163,766         26.8     3,783,427      25.9    3,430,503     25.1
 中部地区             2,329,447      14.3     2,189,392         14.1     2,070,744      14.2    1,931,610     14.2
 西部地区             2,705,900      16.6     2,572,310         16.5     2,432,806      16.6    2,272,311     16.6
 东北地区              957,456        5.9       901,068          5.8      886,193        6.1      858,125       6.3
 境外及其他            590,197        3.5       573,450          3.7      453,117        3.1      359,607       2.6
          合计       16,287,768    100.0     15,556,601     100.0       14,620,825     100.0   13,642,910    100.0

           本行的存款地域结构在报告期内较为稳定。其中,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
  是客户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的客户存款合计
  分别占存款总额的 46.6%、46.6%、46.1%和 46.2%,基本保持稳定。

           ③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客户存款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客户存款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活期(1)            8,289,058     50.8 7,908,683     50.8 7,602,977      52.0 7,076,646      51.9
3 个月以内          2,129,645      13.1     2,290,971       14.7       2,112,169        14.5   2,041,502        15.0
3 至 12 个月        3,819,500      23.5     3,361,635       21.6       3,237,621        22.1   2,964,264        21.7
1至5年              2,028,591      12.5     1,958,020       12.6       1,610,908        11.0   1,533,049        11.2
5 年以上              20,974         0.1      37,292            0.3      57,150          0.4       27,449        0.2
总额              16,287,768      100.0 15,556,601        100.0 14,620,825             100.0 13,642,910       100.0
  注:(1)含即时偿还的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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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的剩余期限主要为 1 年及 1 年以内。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剩余期
限不超过 1 年的存款占客户存款的比例分别为 87.4%、87.1%、88.6%和 88.6%,
其中活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50.8%、50.8%、52.0%和 51.9%。

    (2)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①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
项;②卖出回购款项;③已发行债务证券。

    ①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为
25,627.75 亿元,比 2014 年末增加 10,235.36 亿元,增长 66.5%。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分别为 15,392.39 亿元、12,692.55 亿元和 14,868.05 亿元,2014
年末同比增长 21.3%,2013 年末同比下降 14.6%。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12.3%、8.1%、7.2%和 9.1%。报告期
内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占比波动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持续优
化负债结构,根据市场及本行的资金变动情况,从同业适度融入资金,有效控制
资金成本,其中 2015 年上半年占比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资本市场活跃,第三
方存管业务有所增加。

    ②卖出回购款项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卖出回购款项为 3,309.33 亿元,比 2014 年末
减少 500.24 亿元,下降 13.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卖出回购款项分别为 3,809.57 亿元、2,993.04 亿元和
2,377.64 亿元,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分别同比增长 27.3%和 25.9%。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卖出回购款项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1.6%、2.0%、1.7%和 1.4%。本行根据市
场利率的情况确定卖出回购款项的金额,上述变动反映了本行短期流动性头寸的
正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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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已发行债务证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已发行债务证券分别为 2,849.03 亿元、2,795.90 亿元、
   2,530.18 亿元和 2,321.86 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负债的 1.4%、1.4%、1.4%和 1.4%,
   基本保持稳定。

   (二)盈利状况分析

           本行 2015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1,494.26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10.45
   亿元,同比增长 0.7%,盈利增幅较前些年有较大幅度的回落,一方面是由于上
   半年本行同比多计提了 75%即 180 亿元的贷款减值准备,另一方面是受今年经济
   下行压力加大、利率市场化进程再次提速、金融脱媒加剧的经济金融环境影响。
   本行 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 2,762.86 亿元、2,629.65 亿元和
   2,386.91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5.1%和 10.2%,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本行净利润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持续推进经
   营结构和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加快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积极拓展收入来源,
   同时,本行坚持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与成本控制,盈利水平保持健康良好的发展
   态势。报告期内,利息净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净利润保持持续增
   长的直接原因。

           报告期内本行利润表的重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利息净收入                    252,087         237,607         493,522         443,335       417,828
    非利息收入                    104,155           90,818        165,370         146,302       119,117
营业收入                          356,242         328,425         658,892         589,637       536,945
减:营业支出                      162,893         134,919         299,280         252,591       229,487
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21,667           20,493         41,351          37,441        35,066
      业务及管理费                 79,550           78,674        176,261         165,280       153,336
      资产减值损失                 41,951           24,167         56,729          38,321        33,745
      其他业务成本                 19,725           11,585         24,939          11,549          7,340
营业利润                          193,349         193,506         359,612         337,046       307,458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                  1,329                 584       2,000           1,491          1,229
税前利润                          194,678         194,090         361,612         338,537       308,687
减:所得税费用                     45,252           45,709         85,326          75,572        69,996


                                                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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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净利润                              149,426         148,381             276,286           262,965           238,6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49,021         148,100             275,811           262,649           238,532
         少数股东                      405                  281               475               316             159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70.8%、74.9%、75.2%和 77.8%。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利息净收入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利息收入                437,295             412,613            849,879           767,111          721,439
    利息支出               (185,208)          (175,006)           (356,357)         (323,776)     (303,611)
    利息净收入              252,087             237,607            493,522           443,335          417,828

          本行 2015 年 1-6 月、2014 年和 2013 年利息净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6.1%、11.3%
   和 6.1%,主要原因是面对利息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与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本
   行持续加强资产负债主动管理,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积极调整信贷结
   构,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优化投资组合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和利率定价管理,
   努力控制负债成本,实现利息净收入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和支出、
   平均收益率和平均付息率如下表所示:




                                                  1-1-1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项目                                             利息收入/支                                             利息收入/支
                                           平均余额(1)                         率/付息率      平均余额(1)                        率/付息率
                                                                 出                                                      出
                                                                                   (%)                                               (%)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334,692           311,862           5.55          10,349,467            297,753          5.80
投资                                            4,169,349            82,664           4.00           4,006,223              77,490         3.90
   非重组类债券                                 3,972,221            80,463           4.08           3,775,176              74,912         4.00
                (2)
   重组类债券                                     197,128             2,201           2.25             231,047               2,578         2.25
                        (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302,124            24,538           1.50           3,046,399              23,695         1.57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
                                                1,316,323            18,231           2.79             885,134              13,675         3.12
融机构款项(4)
总生息资产                                    20,122,488            437,295           4.38          18,287,223            412,613          4.55
非生息资产                                      1,489,681                                            1,383,544
资产减值准备                                    (266,197)                                             (249,948)
总资产                                        21,345,972                                            19,420,819
负债
存款                                          15,201,636            151,971           2.02          14,402,012            146,493          2.0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2,657,016            25,428           1.93           1,842,986              21,474         2.35
和拆入款项(4)
已发行债务证券                                    418,878             7,809           3.76             383,933               7,039         3.70
总计息负债                                    18,277,530            185,208           2.04          16,628,931            175,006          2.12
非计息负债                                      1,474,517                                            1,379,450
总负债                                        19,752,047                                            18,008,381
利息净收入                                                          252,087                                               237,607
净利息差                                                                              2.34                                                 2.43
净利息收益率                                                                          2.53                                                 2.6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平均                                 平均                                   平均
                                                            收益                                 收益                                   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                 平均余额        利息收                平均余额         利息收
                                   (1)                    率/付        (1)                   率/付            (1)                 率/付
                                               入/支出                                入/支出                                入/支出
                                                            息率                                 息率                                   息率
                                                            (%)                                (%)                                  (%)
资产
客户贷款及垫款                  10,599,094     615,488       5.81      9,457,500      548,640        5.80       8,386,531     519,852      6.20
投资                             4,047,961     159,262       3.93      3,969,162      148,514        3.74       3,839,495     138,159      3.60
   非重组类债券                  3,817,143     154,070       4.04      3,711,336      142,713        3.85       3,488,859     130,267      3.73
                (2)
   重组类债券                     230,818         5,192      2.25        257,826        5,801        2.25         350,636       7,892      2.2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
                                 3,087,982      48,384       1.57      2,883,971       45,487        1.58       2,652,396      41,766      1.57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826,615       26,745       3.24        908,823       24,470        2.69         853,392      21,662      2.54


                                                                      1-1-17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平均                              平均                                  平均
                                                   收益                              收益                                  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              平均余额     利息收                     平均余额      利息收
                          (1)                    率/付      (1)                  率/付            (1)                率/付
                                       入/支出                          入/支出                                  入/支出
                                                   息率                              息率                                  息率
                                                   (%)                             (%)                                 (%)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



总生息资产             18,561,652      849,879      4.58   17,219,456    767,111          4.45    15,731,814     721,439       4.59
非生息资产              1,371,253                           1,172,816                                901,978
资产减值准备            (253,327)                           (234,280)                               (211,109)
总资产                 19,679,578                          18,157,992                             16,422,683
负债
存款                   14,627,258      298,941      2.04   13,843,197    273,797          1.98    12,509,843     249,422       1.9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放和拆入款项        1,819,544       42,801      2.35    1,685,542     38,209          2.27     1,694,972      43,461       2.56
(4)



已发行债务证券           397,785        14,615      3.67     291,733      11,770          4.03       264,493      10,728       4.06
总计息负债             16,844,587      356,357      2.12   15,820,472    323,776          2.05    14,469,308     303,611       2.10
非计息负债              1,389,264                           1,171,539                                842,263
总负债                 18,233,851                          16,992,011                             15,311,571
利息净收入                             493,522                           443,335                                 417,828
净利息差                                            2.46                                  2.40                                 2.49
净利息收益率                                        2.66                                  2.57                                 2.66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平均余额为年初和年末余额的平均数。
            (2)重组类债券包括华融债券和特别国债。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4)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
             含卖出回购款项。

                (1)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息差

                                                                                                                单位:%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生息资产收益率                      4.38                4.55               4.58               4.45             4.59
        计息负债付息率                      2.04                2.12               2.12               2.05             2.10
        净利息差                            2.34                2.43               2.46               2.40             2.49
        净利息收益率                        2.53                2.62               2.66               2.57             2.66

                2015 年 1-6 月年净利息差为 2.34%,同比下降 9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
         2.53%,同比下降 9 个基点,主要原因是受 2014 年 11 月以来人民银行四次降息
         以及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政策的影响。



                                                           1-1-18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4 年净利息差为 2.46%,同比上升 6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 2.66%,同
比上升 9 个基点,主要原因是本行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

    2013 年净利息差为 2.40%,净利息收益率为 2.57%,均同比下降 9 个基点,
主要原因是受 2012 年人民银行降息以及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政策的影响。

    (2)利息收入

    本行利息收入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投资利息收入、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的利息收入、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

    2015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收入为 4,372.95 亿元,同比增加 246.82 亿元,增
长 6.0%。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加 18,352.65 亿元,但部分被生息资产
的平均收益率下降 17 个基点所抵消。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因为客户
贷款及垫款的平均余额增加 9.5%,以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投资的平均余额有
所增加。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减少主要是由于 2014 年 11 月以来人民银行四次
降息以及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政策的影响。

    2014 年利息收入为 8,498.79 亿元,同比增加 827.68 亿元,主要是由于生息
资产平均余额增加 13,421.96 亿元和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上升 13 个基点共同影
响所致。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因为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余额增加
12.1%,以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投资的平均余额有所增加。生息资产的平均收
益率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新增债券投资收益率相对较高使得非重组类债券平均
收益率上升 19 个基点以及本行根据市场利率走势主动调整资金融出结构,有效
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使得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收益率上升
55 个基点。

    2013 年利息收入为 7,671.11 亿元,同比增加 456.72 亿元,主要是由于生息
资产平均余额增加 14,876.42 亿元,但部分被生息资产收益率下降 14 个基点所抵
消。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增加,主要因为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余额增加 12.8%,
以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投资以及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余
额有所增加。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略有减少,主要是因为受到了人民银行 2012
年降息并调整存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的影响,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从
2012 年的 6.20%减少至 2013 年的 5.80%,但平均收益率的下降被投资、存放中

                                  1-1-18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央银行款项及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平均收益率小幅增加所部
分抵消。

①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
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分别占同期本行利息收
入的 71.3%、72.4%、71.5%和 72.1%。

      报告期内本行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以及
平均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项目                    平均               利息             平均收         平均              利息            平均收
                                   余额               收入       益率(%)            余额              收入          益率(%)
公司类贷款                        7,029,913           204,597              5.87      6,685,215          202,508             6.11
票据贴现                           373,525              9,577              5.17       141,016             4,594             6.57
个人贷款                          3,113,081            82,958              5.37      2,791,921           78,055             5.64
境外业务                           818,173             14,730              3.63       731,315            12,596             3.47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1,334,692           311,862              5.55     10,349,467          297,753             5.80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平均收                               平均收                                 平均收
   项目             平均         利息                        平均         利息                   平均          利息
                                               益率                                 益率                                   益率
                    余额         收入                        余额         收入                   余额          收入
                                              (%)                                (%)                                  (%)

公司类贷款         6,750,524     413,751        6.13     6,216,071       378,988     6.10     5,618,165     364,464          6.49

票据贴现            221,383       12,746        5.76         171,591      10,330     6.02      192,354         14,495        7.54

个人贷款           2,873,029     162,346        5.65     2,509,792       140,608     5.60     2,099,358     125,775          5.99

境外业务            754,158       26,645        3.53         560,046      18,714     3.34      476,654         15,118        3.17

客户贷款及
                  10,599,094     615,488        5.81     9,457,500       548,640     5.80     8,386,531     519,852          6.20
垫款总额


      2015 年 1-6 月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4.7%,主要是由于
平均余额增加 9,852.25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票据贴现平均余额增
长 164.9%和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 11.5%。

      2014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12.2%,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
增加 11,415.94 亿元所致。2014 年 11 月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对 2014 年客户贷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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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款利息收入影响不大。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类贷款平均余额增长
8.6%和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 14.5%。

    2013 年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5.5%,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
增加 10,709.69 亿元,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 40 个基点所抵消。平均余额增加
主要是由于公司类贷款平均余额增长 10.6%和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长 19.6%;平
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央行调整了境内利率和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部分降幅
由于境外业务平均收益率增加而缓解。

    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

    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2,045.97
亿元、4,137.51 亿元、3,789.88 亿元和 3,644.64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
及垫款利息收入的 65.6%、67.2%、69.1%和 70.1%。

    2015 年 1-6 月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20.89 亿元,
增长 1.0%,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3,446.98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
由于本行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对企业经营扩展中流动资金需求给予支持以及
继续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等。

    2014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较 2013 年增加 347.63 亿元,增长 9.2%,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5,344.53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
响应经济转型升级策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优质企业的支
持力度,增加了向企业客户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本行继续支持国家重点在
建续建项目,增加了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项目贷款。

    2013 年本行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较 2012 年增加 145.24 亿元,增长 4.0%,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5,979.06 亿元,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 39 个基点所
抵消。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继续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企业信贷需求的支
持力度,增加了向企业客户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2 年人民银行两次下调基准利率,使公司类贷款平均收益率从 2012 年的 6.49%
下降至 2013 年的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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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贴现利息收入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分别为
95.77 亿元、127.46 亿元、103.30 亿元和 144.95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款
及垫款利息收入的 3.1%、2.1%、1.9%和 2.8%。

    2015 年 1-6 月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49.83 亿元,增长 108.5%,
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2,325.09 亿元所致,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 140 个基
点所抵消。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信贷投放进度,为满足资产负债组
合管理需要适度加大票据贴现投放力度。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票据市场利
率总体呈下行趋势。

    2014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24.16 亿元,增长 23.4%,主要是由
于平均余额增加 497.92 亿元,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 26 个基点所抵消。平均
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全行信贷投放进度,为满足资产负债组合管理需要
适度加大票据贴现投放力度;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在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
引导以及货币市场利率和票据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票据市场利率
2014 年总体震荡下跌。

    2013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41.65 亿元,下降 28.7%,主要是由
于平均收益率下降 152 个基点以及平均余额降低 207.63 亿元共同作用的结果。
平均余额降低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全行信贷投放进度,主动调整贴现规模;平均
收益率下降主要由于 2013 年上半年票据贴现市场利率大幅下降。

    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分别为
829.58 亿元、1,623.46 亿元、1,406.08 亿元和 1,257.75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
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 26.6%、26.4%、25.6%和 24.2%。

    2015 年 1-6 月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49.03 亿元,增长 6.3%。主
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3,211.60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个人住房贷
款业务增长以及本行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增长、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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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217.38 亿元,增长 15.5%。主要是
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3,632.37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业
务的增长,同时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稳定
增长所致。

    2013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148.33 亿元,增长 11.8%,主要是
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4,104.34 亿元,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下降 39 个基点所抵消。
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增长,但被本行调整贷款产品结构
导致个人消费贷款下降所部分抵消;平均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2 年人民银
行两次下调基准利率,使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从 2012 年的 5.99%下降为 2013 年
的 5.60%。

       境外业务利息收入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境外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
147.30 亿元、266.45 亿元、187.14 亿元和 151.18 亿元,分别占同期本行客户贷
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 4.7%、4.3%、3.4%和 2.9%。

    2015 年 1-6 月本行境外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21.34 亿元,增长 16.9%,主
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868.58 亿元以及平均收益率上升 16 个基点所致。平均余
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卢森堡分行、工银澳门、工银亚洲以及迪拜分行等境外机构支
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创新跨境贸易融资以及积极开拓本地业务,实现贷款较
快增长。平均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不断拓展创新跨境贸易融资业务等。

    2014 年本行境外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79.31 亿元,增长 42.4%,主要是由
于平均余额增加 1,941.12 亿元和平均收益率上升 19 个基点共同所致。平均余额
增加主要是由于海外业务的发展以及国内企业境外融资需求增加;平均收益率上
升主要是由于本行收益率较高的部分境外业务增长较快,从而带动整体收益率上
升。

    2013 年本行境外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35.96 亿元,增长 23.8%,主要是由
于平均余额增加 833.92 亿元和平均收益率上升 17 个基点共同所致。平均余额增
加主要是由于本行境外贷款规模的增长;平均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在境外
市场议价能力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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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2014 年、
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入的 18.9%、18.7%、19.4%和
19.2%。

    2015 年 1-6 月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826.64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51.74
亿元,增长 6.7%。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804.63 亿元,增加 55.51
亿元,增长 7.4%,主要是由于本行抓住债券市场有利时机适度增加债券投资,
优化投资结构,使得非重组类债券平均收益率上升 8 个基点所致。重组类债券投
资利息收入 22.01 亿元,比上年减少 3.77 亿元,下降 14.6%,主要是由于 2014
年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使得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2014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1,592.6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7.48 亿元,增长 7.2%。
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1,540.70 亿元,增加 113.57 亿元,增长 8.0%,
主要是由于本行抓住债券市场有利时机适度增加债券投资,积极优化债券投资组
合结构,新增债券投资收益率相对较高,使得非重组类债券平均收益率上升 19
个基点所致。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51.92 亿元,比上年减少 6.09 亿元,下降
10.5%,主要是部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使得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2013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1,485.14 亿元,同比增加 103.55 亿元,增长 7.5%。
其中,受平均余额增加和平均收益率提升带动,非重组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1,427.13 亿元,同比增加 124.46 亿元,增长 9.6%。本行把握市场收益率逐步上
升时机,适度加大对收益率相对较高债券品种的投资力度,新增债券投资收益率
高于存量债券组合收益率,带动非重组类债券平均收益率上升 12 个基点。重组
类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58.01 亿元,同比减少 20.91 亿元,下降 26.5%,主要是部
分华融债券提前还款使得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③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等。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占利
息收入的 5.6%、5.7%、5.9%和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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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6 月,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 245.38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8.43 亿元,增长 3.6%。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存放中央
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为 483.84 亿元、454.87 亿元和 417.66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6.4%和 8.9%,2012 年至 2014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报
告期内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客户存款增
长使得法定存款准备金规模增加所致。

④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包括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
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款项的利息收入。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分别占利息收
入的 4.2%、3.1%、3.2%和 3.0%。

    2015 年 1-6 月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 182.31
亿元,同比增加 45.56 亿元,增长 33.3%,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同比增加 4,311.89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人民币资金相对宽松,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适度扩大资金融出规模,提高资金运作收益。

    2014 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 267.45 亿元,
同比增加 22.75 亿元,增长 9.3%,主要是由于平均收益率上升 55 个基点,但部
分被平均余额下降 822.08 亿元所抵消。平均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有效提
高资金运作收益;平均余额下降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利率走势主动调整资金
融出结构。

    2013 年本行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 244.70 亿元,
同比增加 28.08 亿元,增长 13.0%,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554.31 亿元以及平
均收益率上升 15 个基点所致。平均余额适度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坚持严控风险
和审慎发展策略,适度开展同业业务;平均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市场利率上升。

    (3)利息支出

    本行利息支出包括存款利息支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
息支出以及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2015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支出为 1,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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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102.02 亿元,增长 5.8%,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16,485.99 亿元所致。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 3,563.57
亿元、3,237.76 亿元和 3,036.11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10.1%和
6.6%。本行利息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以及本行负债结构调
整的双重作用。

①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
行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利息支出的 82.1%、83.9%、84.6%和 82.2%。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及平均付息率如
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项目                                            平均付息率                                          平均付息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                                               (%)
公司存款

定期                       3,615,510        59,213                3.30          3,310,621       56,533           3.44

活期(1)                  3,882,374        14,797                0.77          3,738,446       14,460           0.78

小计                       7,497,884        74,010                1.99          7,049,067       70,993           2.03

个人存款

定期                       4,043,796        67,840                3.38          3,898,703       65,641           3.40

活期                       3,082,010          5,344               0.35          2,967,396          5,142         0.35

小计                       7,125,806        73,184                2.07          6,866,099       70,783           2.08

境外存款                     577,946          4,777               1.67           486,846           4,717         1.95

存款总额                 15,201,636        151,971                2.02         14,402,012      146,493           2.05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平均付                                平均付                           平均付
                            利息支                                 利息支                            利息支
              平均余额                 息率         平均余额                 息率       平均余额              息率
                              出                                     出                                出
                                       (%)                                 (%)                            (%)
公司存款

定期           3,398,080 116,431           3.43       3,011,134     99,468      3.30     2,443,236   81,383      3.33

活期(1)      3,853,902     30,297        0.79       3,771,329     28,454      0.75     3,668,004   30,046      0.82

小计           7,251,982 146,728           2.02       6,782,463 127,922         1.89     6,111,240 111,429       1.82

个人存款


                                                       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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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平均付                           平均付                          平均付
                            利息支                           利息支                           利息支
              平均余额                息率      平均余额               息率      平均余额              息率
                              出                               出                               出
                                      (%)                            (%)                           (%)
定期           3,911,781 132,379         3.38    3,858,557 129,478       3.36     3,562,534 122,447      3.44

活期           2,951,896     10,326      0.35    2,807,087     9,884     0.35     2,509,931    9,987     0.40

小计           6,863,677 142,705         2.08    6,665,644 139,362       2.09     6,072,465 132,434      2.18

境外存款         511,599      9,508      1.86     395,090      6,513     1.65      326,138     5,559     1.70

存款总额      14,627,258 298,941         2.04   13,843,197 273,797       1.98 12,509,843 249,422         1.99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的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
1,519.71 亿元、2,989.41 亿元、2,737.97 亿元和 2,494.22 亿元。

        2015 年 1-6 月本行存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54.78 亿元,增长 3.7%,主要是
平均余额增加 7,996.24 亿元所致。平均余额增长主要由于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
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外部形势变化,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加强存款利率差别
定价管理,积极发展大额存单业务,促进存款稳定增长。

        2014 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251.44 亿元,增长 9.2%,主要是平均余
额增加 7,840.61 亿元以及平均付息率上升 6 个基点共同影响所致。平均余额增长
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
快速发展等外部形势变化,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综合优势,完善存款利率差别化定
价机制,加大存款营销力度,促进存款业务稳定增长;平均付息率上升主要是由
于付息率相对较高的公司定期存款占比上升以及存款利率上浮的影响。

        2013 年本行存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243.75 亿元,增长 9.8%,主要是平均余
额增长 13,333.54 亿元所致。平均付息率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付息率相对较
高的公司定期存款占比上升部分抵消了 2012 年降息政策的影响。本行积极应对
利率市场化挑战,完善存款差别定价机制。

②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包括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
利息支出分别占利息支出的 13.7%、12.0%、11.8%和 14.3%。2015 年 1-6 月,本

                                                  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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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254.28 亿元,同比增加
  39.54 亿元,增长 18.4%,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8,140.30 亿元所致;2014 年,
  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428.01 亿元,同比增加
  45.92 亿元,增长 12.0%,主要是由于平均余额增加 1,340.02 亿元以及平均付息
  率上升 8 个基点;2013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利息支
  出为 382.09 亿元,同比减少 52.52 亿元,下降 12.1%,主要原因是平均付息率下
  降 29 个基点。报告期内,本行加强流动性管理,持续优化同业负债结构,有效
  控制资金成本。

  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分
  别占利息支出的 4.2%、4.1%、3.6%和 3.5%。

       2015 年 1-6 月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 78.09 亿元,同比增加 7.70
  亿元,增长 10.9%,主要是由于境外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及票据增加所致。

       2014 年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 146.15 亿元,同比增加 28.45 亿元,
  增长 24.2%,主要是由于境外机构发行存款证及票据增长较快所致。

       2013 年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 117.70 亿元,同比增加 10.42 亿元,
  增长 9.7%,主要是由于本行境外机构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非利息收入

       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其他非利息收益。本行始终致力
  于推进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发展,近年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29.2%、25.1%、
  24.8%和 22.2%。

       报告期内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5,330           79,386    146,678         134,550       115,881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210            6,158     14,181           12,224         9,8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7,120           73,228    132,497         122,326       106,064

                                             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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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其他非利息收益                       27,035            17,590      32,873          23,976       13,053
             合计                      104,155            90,818     165,370        146,302        119,117

             2015 年 1-6 月本行非利息收入为 1,041.55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133.37
         亿元,增长 14.7%。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分别为 1,653.70
         亿元、1,463.02 亿元和 1,191.17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13.0%和
         22.8%,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8%。非利息收入增长的主要驱
         动力在于本行坚持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经营理念,加快创新发展,调整经营结构,
         传统中间业务与新兴中间业务并举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收入最大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占同期非利息收入的 74.0%、
         80.1%、83.6%和 89.0%。报告期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
         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                   15,015           16,701        30,422           30,513             27,499
投资银行                               15,197           19,685        30,474           29,486             26,117
银行卡                                 18,684           16,861        35,133           28,533             23,494
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                     19,051           10,108        20,676           18,231             16,760
对公理财                                9,235             7,056       14,929            12,611            10,018
资产托管                                2,732             3,532        5,923             6,893             5,974
担保及承诺                              2,702             2,841        4,614             4,357             2,848
代理收付及委托                          1,147             1,162        2,019             1,857             1,623
其他                                    1,567             1,440        2,488             2,069             1,54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5,330           79,386       146,678          134,550         115,881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210             6,158       14,181           12,224              9,8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7,120           73,228       132,497          122,326         106,064

             2015 年 1-6 月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771.20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
         加 38.92 亿元,增长 5.3%。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分别为 1,324.97 亿元、1,223.26 亿元和 1,060.64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
         比增长 8.3%和 15.3%,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8%。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有赖于本行秉持中间业务多元化均衡发展的理念,根

                                                     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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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环境与客户需求变化,积极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渠道建设、拓展客
户资源、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市场。

①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

    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等服务
的手续费收入。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结算、清算及
现金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50.15 亿元、304.22 亿元、305.13 亿元和 274.99 亿元。
2015 年 1-6 月同比下降 10.1%,主要是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实行新版服务价目
表降低或取消了部分业务收费等因素影响;2014 年同比下降 0.3%,主要是由于
《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出台,下调部分人民币结算产品收费
标准,使得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业务量增长的同时收入有所下降,同时代客结售汇、
电子商务等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也部分抵消了收费标准调低的影响;2013 年
同比增长 11.0%,主要是由于本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收入增长平稳,同时现金管理
服务业务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

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重
组并购咨询、银团贷款安排服务以及承销股票和债券所获得的收入。2015 年 1-6
月,本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 151.97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减少 44.88 亿元,
同比下降 22.8%。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304.74
亿元、294.86 亿元和 261.17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3.4%和 12.9%。
报告期内,本行着力发展的银团安排、并购重组、股权融资、结构化融资等业务
收入增长较快。

③银行卡业务收入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借记卡和贷记卡年费、特约商户交易费、分
期付款手续费和为其他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提供服务所收取的交易费。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银行卡业务收入分别为 186.84 亿元、351.33
亿元、285.33 亿元和 234.94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10.8%,主要是银行
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增长带动相关收入增加;2014 年同比增长 23.1%,主要是银行
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增长以及收单业务增加带动相关收入增加;2013 年同比增长

                                   1-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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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4%,主要是银行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增长带动相关收入增加。

      ④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业务收
      入分别为 190.51 亿元、206.76 亿元、182.31 亿元和 167.60 亿元。2015 年 1-6 月
      同比增长 88.5%,主要是受益于 2015 年上半年资本市场活跃,代理个人基金业
      务收入、私人银行及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收入取得显著增长;2014 年同比增长
      13.4%,主要是私人银行和个人银行类理财业务收入取得较快增长;2013 年同比
      增长 8.8%,其中代理销售个人基金、实物贵金属、私人银行等业务收入取得较
      快增长。

      ⑤对公理财

            对公理财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公理财产品的销售及管理、第三方存管等服务
      所获得的收入。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对公理财业务收
      入分别为 92.35 亿元、149.29 亿元、126.11 亿元和 100.18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
      比增长 30.9%,主要是基金类对公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量大幅增长,带动销售手续
      费和投资管理收入增加;2014 年同比增长 18.4%,主要是对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和积存金业务收入增加;2013 年同比增长 25.9%,主要是对公理财产品规模保持
      增长以及对公贵金属业务快速发展带动相关收入增加。

            (2)其他非利息收益

            报告期内本行其他非利息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投资收益                                  6,080              1,827      4,920         3,078           4,70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114)              1,202        680         (151)           (371)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                      1,404              3,270      3,673         6,593           4,095
其他业务收入                            19,665              11,291     23,600       14,456            4,622
            合计                        27,035              17,590     32,873       23,976           13,053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其他非利息收益分别为 270.35
      亿元、328.73 亿元、239.76 亿元和 130.53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53.7%,
      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工银安盛保险业务收入、工银租赁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增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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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4 年同比增长 37.1%,主要是由于投资收益增加 18.42 亿元以及其他业务
收入增加 91.44 亿元所致;2013 年同比增长 83.7%,主要是由于其他业务收入增
加 98.34 亿元所致。

    ①投资收益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60.80 亿元、
49.20 亿元、30.78 亿元和 47.07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增长 232.8%,主要是
由于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的已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处置收益及交易
类同业存单投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014 年同比增长 59.8%,主要是由于指定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和可供出售类金融工具处
置收益增加;2013 年同比减少 34.6%,主要是由于向客户兑付的保本理财资金收
益支出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减少。

    ②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2015 年 1-6 月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为 1.14 亿元,2014 年本行公允价值
变动净收益为 6.80 亿元,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分别为 1.51
亿元和 3.71 亿元。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整体较小,且处于可控
范围内。

    ③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

    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益包括与自营外汇业务相关的汇差收入、外汇衍生金融
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
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汇兑及
汇率产品净收益分别为 14.04 亿元、36.73 亿元、65.93 亿元和 40.95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减少 57.1%,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产品净收益下降所
致;2014 年同比减少 44.3%,主要是由于汇率和贵金属价格波动导致汇兑收益减
少所致;2013 年同比增长 61.0%,主要是由于外汇衍生产品净收益增加所致。

    ④其他业务收入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196.65
亿元、236.00 亿元、144.56 亿元和 46.22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增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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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是受保费收入增加带动;2014 年同比增长 63.3%,主要是受保费收入、经营
   租赁和贵金属租赁收入增加带动;2013 年同比增长 212.8%,主要是受保费收入
   增长带动。

        3、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包括职工费用、折旧费、资产摊销和业务费用等。2015
   年 1-6 月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为 795.50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8.76 亿元,增
   长 1.1%。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1,762.61 亿元、
   1,652.80 亿元和 1,533.36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6.6%和 7.8%。
   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2%。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职工费用                     50,103           49,452      112,022          103,455         96,240
其中:工资及奖金             31,233           31,108       70,284           68,216         63,256
折旧                          8,088            7,302       15,053           13,386         12,288
资产摊销                      1,695            1,658        3,252            3,052           2,708
业务费用                     19,664           20,262       45,934           45,387         42,100
       合计                  79,550           78,674      176,261          165,280        153,336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持续增加主要是为了满足本行日益增长的业
   务发展需要。其中,职工费用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增加主要是由
   于职工薪酬及福利的持续自然增长,同时经营业绩提升导致员工绩效工资相应增
   长,增长幅度保持在合理水平。

        4、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为贷款和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2015 年 1-6 月、
   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419.51 亿元、567.29 亿
   元、383.21 亿元和 337.45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1-1-1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
                                      (4)            (6)                  48         135                15
项减值损失/(回转)
拆出资金减值损失/(回转)               1           (23)             (40)           (77)                82
贷款减值损失                        41,952             23,988      56,267         38,098         32,5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4)                83          163            102            607
(回转)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9)                (9)              3       (295)           (30)
(回转)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6                   -              -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123                58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12              -
抵债资产减值损失及其他资
                                       19                134          165            288            499
产减值损失
           合计                     41,951             24,167      56,729         38,321         33,745

          (1)贷款减值损失

          贷款减值损失是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分别占同期资产减值损失的 100.0%、
     99.2%、99.4%和 96.5%。2015 年 1-6 月、2014 年和 2013 年本行贷款减值损失分
     别同比增长 74.9%、47.7%和 17.0%,主要原因是本行在贷款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的前提下,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以加强贷款风险防控。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15 年 1-6 月本行其他资产减值转回为 0.01 亿元,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4.62 亿元、2.23 亿元和 11.73 亿元,金额整体较
     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5、所得税费用

          2015 年 1-6 月本行所得税费用为 452.52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减少 4.57 亿
     元,下降 1.0%。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853.26 亿元、
     755.72 亿元和 699.96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12.9%和 8.0%。报
     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整体保持增长,2015 年同比略降。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1-1-19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税前利润                                        194,678             194,090           361,612          338,537        308,687
按中国法定税率(25%)计算的所得
                                                 48,670               48,523           90,403           84,634         77,172
税费用
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4)               (176)             (575)           (264)           (42)
                          (1)
不可抵扣支出的影响                                1,126                1,452            3,937            1,865            996
分占联营及合营企业损益的影响                       (348)               (254)             (539)           (524)          (663)
                 (2 )
免税收入的影响                                   (4,575)             (4,383)           (9,081)          (8,283)        (7,589)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59                292               254           (2,684)         (239)
其他                                                  464               255               927              828            361
当期所得税费用                                   45,252               45,709           85,326           75,572         69,996
           注:(1)不可抵扣支出主要为不可抵扣的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损失。
              (2)免税收入主要为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6、净利润

                2015 年 1-6 月本行净利润为 1,494.26 亿元,比 2014 年 1-6 月增加 10.45 亿
           元,增长 0.7%。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净利润分别为 2,762.86 亿元、
           2,629.65 亿元和 2,386.91 亿元,2014 年和 2013 年分别同比增长 5.1%和 10.2%,
           2012 年至 2014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

                7、非经常性损益对本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17                93              502         345          409
 盘盈清理净收益                                             475                437             979         882          967
 收购产生的利得                                             487                  -               -              -             -
 其他                                                       250                54              519         264         (147)
 所得税影响数                                          (344)               (160)           (561)          (365)        (269)
                      合计                                  985                424        1,439          1,126          96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
                                                            845                424        1,436          1,112          950
 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0                  -               3          14            10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9.85
           亿元、14.39 亿元、11.26 亿元和 9.60 亿元,2015 年 1-6 月、2014 年和 2013 年分
           别同比增长 132.3%、27.8%和 17.3%。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占本行净利润中的比例分别为 0.7%、0.5%、0.4%和 0.4%,


                                                       1-1-1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未对本行盈利能力形成重大影响。

           8、投资收益对本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收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债券交易已实现损益:
  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                          1,653              837         1,088       1,704        1,268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855             1,791        3,490       3,130        2,519
入当期损益的债券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                             167                79            85        (13)         (25)
               小计                           4,675             2,707        4,663       4,821        3,76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432)           (2,853)      (3,940)     (4,476)       (2,353)
当期损益的其他工具已实现损益
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91             1,016        2,157       2,097        2,652
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收益及其他              2,446              957         2,040        636           646

               合计                           6,080             1,827        4,920       3,078        4,707

           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60.80
      亿元、49.20 亿元、30.78 亿元和 47.07 亿元。2015 年 1-6 月同比增加 232.8%,
      主要是由于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的已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处置收益
      及交易类同业存单投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2014 年同比增长 59.8%,主要是由于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和可供出售类金融
      工具处置收益增加;2013 年同比减少 34.6%,主要是由于本行向客户兑付的保本
      理财资金收益支出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减少。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本行的
      投资收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8%、1.2%和 2.0%,未对本行盈利能力形成重
      大影响。

           9、税收政策对本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税收政策保持稳定,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实际税率分别为 23.2%、23.6%、22.3%和 22.7%,均低于 25%的法定税率,主
      要是由于持有的中国国债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

      (三)现金流量分析



                                             1-1-19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555,686             1,929,876    2,460,708     2,550,623     2,555,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471,837)          (1,511,785)      (2,259,251)   (2,552,570)   (2,021,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849              418,091       201,457        (1,947)        533,5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513,597               500,631     1,016,718     1,120,013         967,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893,587)             (607,493)   (1,163,459)   (1,284,174)   (1,094,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990)             (106,862)    (146,741)     (164,161)     (126,6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9,340                24,349       131,496        45,322          30,2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25,034)              (97,053)    (157,840)     (110,787)         (79,5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06               (72,704)     (26,344)      (65,465)         (49,2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940)                8,940         8,490      (12,672)          (4,220)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717,225               247,465        36,862     (244,245)         353,33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264               957,402       957,402     1,201,647         848,30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1,489             1,204,867      994,264       957,402     1,201,64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净额,收取的利
       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客户存款净额                                731,459             1,091,999       920,197       994,119     1,365,818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11,281               477,492       983,475       891,079         824,1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2,946               360,385       557,036       665,425         365,168
               合计                       2,555,686             1,929,876     2,460,708     2,550,623     2,555,110
       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除客户存款净额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以外的所有其他部分。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净额,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                          648,325            714,006      1,121,840      1,159,539        1,010,59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额                               -           130,081        223,291          319,010        179,741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6,848            156,715        329,411          277,232        253,2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6,664            510,983        584,709          796,789        578,052
             合计                         1,471,837           1,511,785     2,259,251      2,552,570        2,021,602
       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中除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净额和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外的所有其他部分。

            2013 年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零,为-19.47 亿元。其中,现
       金流入 25,506.23 亿元,比上年减少 44.87 亿元,现金流出 25,525.70 亿元,比上
       年增加 5,309.68 亿元,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额、客户存款净额
       比上年减少所致,不会对本行盈利能力形成重大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等,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12,323           499,566      1,011,771        1,117,779          965,229
    投资支付的现金                (876,105)            (587,502)    (1,109,178)      (1,239,747)     (1,058,490)
            合计                  (363,782)             (87,936)        (97,407)      (121,968)          (93,26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优先股所收到的现金和
       发行债务证券所收到的现金等。2014 年,本行发行优先股所收到的现金为 345.49
       亿元;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年,发行债务证券所收到的现金
       分别为 392.91 亿元、955.54 亿元、443.67 亿元和 296.40 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债务证券利息、偿还债务证券所支
       付的现金以及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支付债务证券利息                        3,776                  4,013      11,278      10,074            8,566
偿还债务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21,258                 23,794      54,594      17,084                -
分配普通股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             69,246      91,960      83,565           70,912
           合计                        25,034                 97,053     157,832     110,723           79,478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情况

          1、发行人分红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切实履行分红政策,本行公司章程明确
     规定: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强调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规定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本行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 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本行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本行可以现金和股票的形式进行股利分配;

          (2)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除下述特殊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进行利润分配时,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的集团口径
     下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0%:

          ①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低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本行
     的要求;

          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分红的其他情形;

          ③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本行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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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业务经营活动及利润
分配等提出建议或质询等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且全体股东依法享有本行未分配
利润,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下表列示了本行最近三年的普通股现金分红
情况: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每 10 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                      2.554        2.617          2.39
 现金分红(含税,人民币百万元)                         91,026      91,960         83,565
               (1)
 现金分红比例       (%)                                   33           35            35
   注:(1)现金分红(含税)除以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为 6,502.36 亿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为 7,067.23 亿元。

    4、已发行优先股的股息率及历史实际支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已发行优先股的情况如下:
               品种                           规模                    初始股息率
  美元优先股                                 2,940,000,000美元                       6%
  欧元优先股                                  600,000,000欧元                        6%
  人民币优先股                         12,000,000,000元人民币                        6%

    本行境外优先股(含美元优先股、欧元优先股和人民币优先股)于2014年12
月10日完成发行,并于2014年12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之日,本行境外优先股尚未到达第一个股息支付日,因此尚不存在股息的历史
实际支付情况。

    5、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和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没有重大资产支出计划。当前已发行在外
的金融债券,本行将合理安排自有资金和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该等债
券的还本付息事项,对该等已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对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本次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实现盈利。2015 年 1-6 月、2014 年、2013 年和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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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本行营业利润分别为 1,933.49 亿元、3,596.12 亿元、3,370.46 亿元和 3,074.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90.21 亿元、2,758.11 亿元、2,626.49
       亿元和 2,385.32 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86%、19.96%、21.92%
       和 23.02%,本行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

            假设按照本次优先股发行总额不超过 450 亿元,票面股息率为 5%(仅为示
       意性测算),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息仅占本行 2014 年净利润的 0.82%,本行具
       有较强股息支付能力。即使票面股息率有一定上浮,本次优先股股息占本行 2014
       年净利润的比例也处于较低水平。

            随着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经营结构的改善以及内部管理的加强,本行
       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继续保持稳健态势,有助于为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提供
       充足的资金保障,维护优先股投资者的权益。

       (五)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1、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行不考虑任何担保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529,974          3,434,908        3,213,094         3,098,88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80,370             304,273          306,366          411,937
拆出资金                                  502,982             478,503          411,618          224,5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422,516             346,445          372,221          221,525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69,657             24,048           25,020           14,756
买入返售款项                             1,040,068            468,462          331,903          544,579
客户贷款及垫款                          11,374,947         10,768,750        9,681,415         8,583,2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24,947          1,176,606          994,538          917,143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46,489          2,566,390        2,624,400         2,576,562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5,282             331,731          324,488          364,715
其他                                      205,019             198,482          225,020          220,183
小计                                    21,872,251         20,098,598       18,510,083       17,178,085
信贷承诺                                 2,310,358          2,342,123        2,445,956         2,076,206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4,182,609         22,440,721       20,956,039       19,254,291

            2、流动性风险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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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存款是本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其中短期存款是客户存款的主要组成部
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到期日保持在一年之内的客户存款分别占本行客户总存款的
87.4%、87.1%、88.6%和 88.6%。根据本行经验,短期存款到期后一般不会立即
提取,因此一直是本行稳定的资金来源。

    流动性风险是指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
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资产和负债的金额
或期限的不匹配,均可能产生上述风险。本行主要通过监控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
管理流动性,以确保当债务到期时本行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偿还。此外,本行还投
资于大量的高流动性的资产,例如央行票据和国债,使本行对满足潜在的流动性
要求更具变通性。若出现更进一步流动性要求,本行可进入银行间货币市场融入
资金,而以往本行在银行间货币市场上主要是净拆出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产与负债按到期日分析如下:




                                    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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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3)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84,163                 -                 -               -               -              -    2,831,097     3,615,260
                                       (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拆出资金                  248,150      1,101,210          228,109             219,817          26,100         34                 -    1,823,4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62          34,465           23,630             133,792         193,779      32,214           4,718      422,960
衍生金融资产                                                   -       7,903           28,237              17,822          13,145       2,550                -      69,657
客户贷款及垫款                                         52,560        766,777          901,598           2,804,766     2,852,480     3,854,813         141,953    11,374,9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5,865          124,015             269,601         715,301     250,116          13,195     1,438,0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5,632           41,970             251,795     1,611,671       705,369              52     2,646,489
应收款项类投资                                                 -       3,007           14,652              37,227          86,022     234,374                -     375,282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27,577       27,577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                 -               -               -              -      204,713      204,713
其他                                                  229,043         21,944           25,967              39,591          26,418      37,295          38,639      418,897
资产合计                                            1,314,278      2,036,803        1,388,178           3,774,411     5,524,916     5,116,765       3,261,944    22,417,29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160            172               -             -            332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                1,928,874        496,179          163,250             231,528          37,064      36,813                -    2,893,7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5,793        146,653          233,888              46,471          15,549        741                 -     499,095
衍生金融负债                                                   -       7,100           27,100              17,701          12,493       2,396                -      66,790
存款证                                                         -      17,212           33,032              73,412          21,354        440                 -     145,450




                                                                        1-1-2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3)     合计

客户存款                                                  8,289,058     1,011,652        1,117,993       3,819,500     2,028,591       20,974               -   16,287,768
已发行债务证券                                                      -       5,484            7,501          17,811         49,084     205,023               -     284,903
其他                                                       183,731        151,038           62,513         132,287         50,442      45,601               -     625,612
负债合计                                                 10,457,456     1,835,318        1,645,277       4,338,870     2,214,749      311,988               -   20,803,658
流动性净额                                              (9,143,178)       201,485        (257,099)       (564,459)     3,310,167    4,804,777      3,261,944     1,613,637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3)客户贷款及垫款、债券投资无期限金额包括已减值或未减值但已逾期一个月以上部分。




                                                                             1-1-2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本行通过流动性缺口分析来评估流动性风险状况。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流动
性缺口分析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9,143,178)        (7,958,354)     (7,569,949)      (7,008,584)
1 个月内                      201,485       (325,851)       (339,167)        (439,485)
1 至 3 个月              (257,099)          (782,933)       (767,112)        (461,287)
3 个月至 1 年            (564,459)          (479,125)       (529,145)            (697)
1至5年                   3,310,167          3,082,273       2,978,075        2,158,073
5 年以上                 4,804,777          4,628,344       4,387,952        4,046,904
无期限                   3,261,944          3,372,950       3,117,809        2,833,535
     合计                1,613,637          1,537,304       1,278,463        1,128,459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与上年末相比,本行 1 个月以内流动性缺口由负转
正,主要是相应期限买入返售款项增加所致;1 至 3 个月的流动性负缺口有所减
小,主要是相应期限买入返售款项增加及客户存款减少所致;3 个月至 1 年的流
动性负缺口有所扩大,主要是相应期限客户存款增加所致。由于本行存款保持稳
定增长,沉淀率较高,同时本行大量持有高流动性的央行票据和国债等资产,流
动性储备充足,累计流动性正缺口较上年末进一步增加,本行整体流动性安全。

    3、利率风险

    本行的利率风险主要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重新定价日的不匹配。当前,
本行使用敞口分析和敏感度分析(以利率增加或减少 100 基点对本行利息净收入
和权益的影响为基准)来评估本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另外,不同产品的不同定价
基础在同一重新定价期间内也引起对本行的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本行主要基
于对利率环境的潜在变化的评估来调整本行资产负债组合以管理本行的利率风
险敞口。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资产及负债按合同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
较早者)分析如下:




                                          1-1-2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217,315                 -              -              -     397,945     3,615,26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
                                1,565,261          221,056         21,942              34      15,127     1,823,420
项及拆出资金(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63,262        135,654        188,213       30,751          5,080      422,96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69,657       69,657
客户贷款及垫款                  3,979,193         6,927,975       196,888      156,788        114,103    11,374,9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1,084        276,825        679,059      247,979         13,146     1,438,0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2,262        315,661       1,457,927     680,639               -    2,646,489
应收款项类投资                       17,659         52,317         70,932      234,374               -     375,282
长期股权投资                              -               -              -              -      27,577       27,577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              -              -     204,713      204,713
其他                                   391             104             11               -     418,391      418,897
资产合计                        9,256,427         7,929,592      2,614,972   1,350,565      1,265,739    22,417,29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60            172               -            -           3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2,605,980          245,806         28,698        6,651          6,573     2,893,708
项及拆入资金(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380,175         45,998         13,673               -      59,249      499,095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66,790       66,790
存款证                               69,932         65,828          9,250          440               -     145,450
客户存款                       10,068,765         3,812,293      2,026,800      17,562        362,348    16,287,768
已发行债务证券                       24,188         15,847         41,816      203,052               -     284,903
其他                                      -               -              -              -     625,612      625,612
负债合计                       13,149,040         4,185,932      2,120,409     227,705      1,120,572    20,803,658
利率风险敞口                   (3,892,613)        3,743,660       494,563    1,122,860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假设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在不考虑管理层为降低利率风险而
        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及其他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对
        于本行利息净收入及权益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1-2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利率基点变化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上升 100 个基点           (17,585)             (1,635)        (3,625)          (6,994)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
                               下降 100 个基点                17,585           1,635           3,625           6,994
                               上升 100 个基点           (32,770)         (30,483)          (23,845)        (22,489)
            权益敏感性
                               下降 100 个基点                34,726          32,354         25,219           23,851

                4、汇率风险

                本行的汇率风险来自于外汇敞口遭受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其中外汇敞口包
         括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货币衍生交易
         所产生的表外外汇敞口。本行通过多种方法管理外汇风险敞口,包括采用限额管
         理和风险对冲手段规避汇率风险,并定期进行汇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美元                  港元                  其他                 合计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500,008          31,845                 22,598                60,809            3,615,26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
                                1,290,937         416,780                     5,899            109,804            1,823,420
项及拆出资金(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403,315          13,102                         -                 6,543             422,960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0,016          48,839                     2,348                 8,454               69,657
客户贷款及垫款                 10,317,066         771,677                163,859               122,345           11,374,94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99,685          82,861                 11,030                44,517            1,438,0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87,002          36,743                 12,032                10,712            2,646,489
应收款项类投资                    375,282                 -                       -                     -             375,282
长期股权投资                          173               781                   1,431             25,192                  27,577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44,753          58,258                      538                  1,164             204,713
其他                              256,027          46,609                     5,243            111,018                418,897
资产合计                       20,184,264        1,507,495               224,978               500,558           22,417,29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60                 -                       -                  172                  3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2,267,823         496,725                 12,029               117,131            2,893,708
项及拆入资金(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433,504          10,114                         -             55,477                499,095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1-2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美元                  港元                   其他                    合计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衍生金融负债                          6,125               50,724                2,374                  7,567              66,790
存款证                               40,582               79,632                4,126                21,110              145,450
客户存款                       15,456,677             499,845                 208,043               123,203         16,287,768
已发行债务证券                    208,640                 60,330                1,687                14,246              284,903
其他                              498,792                 64,032                6,420                56,368              625,612
负债合计                       18,912,303         1,261,402                   234,679               395,274         20,803,658
长/(短)盘净额                  1,271,961            246,093                  (9,701)              105,284             1,613,637
信贷承诺                         1,776,303            422,540                  64,055                47,460             2,310,358
         注:(1)含买入返售款项。
            (2)含卖出回购款项。

                假设本行报告期各期末外汇敞口保持不变,并在未考虑本行有可能采取的致
         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利润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的情况下,存在外汇风险敞口的主
         要币种的汇率变动对本行税前利润的敏感性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       汇率变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                           4                  42                   86                172
           美元
                        -1%                        (4)                 (42)                 (86)               (172)
                         1%                     (105)                 (572)                (848)                (62)
           港元
                        -1%                       105                   572                  848                   62

                假设本行报告期各期末外汇敞口保持不变,并在未考虑本行有可能采取的致
         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利润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的情况下,存在外汇风险敞口的主
         要币种的汇率变动对本行权益的敏感性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       汇率变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                      587                     184                 192                   58
           美元
                         -1%                    (587)                 (184)                 (192)               (58)
                         1%                      676                     585                 511                  375
           港元
                         -1%                    (676)                 (585)                 (511)              (375)

                5、财务承诺

                (1)资本性支出承诺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1-1-2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批准但未签约                            814                     850                 692             952
已签约但未拨付                       26,998                 28,738                1,521            11,992
           合计                      27,812                 29,588                2,213            12,944

       (2)经营性租赁承诺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的租金
为: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203                     5,210                 4,448               4,166
一至二年                        4,153                     4,387                 3,427               3,727
二至三年                        3,051                     3,460                 2,660               2,921
三至五年                        3,475                     4,542                 3,076               3,682
五年以上                        2,211                      580                  2,433               1,516
        合计                   18,093                18,179                    16,044              16,012

       6、信贷承诺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信贷承诺的合约金额按不同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58,433             348,924              327,048          341,033
开出保证凭信
   融资保函                              40,720              33,369              102,275           47,148
   非融资保函                           228,976             274,186              276,913          213,874
开出即期信用证                           49,642              56,096               88,669           52,190
开出远期信用证及其他付
                                        268,926             334,838              409,095          347,271
款承诺
贷款承诺
   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217,234             235,664              265,303          214,370
   原到期日在一年或以上                 637,480             584,362              536,245          453,520
信用卡信用额度                          508,947             474,684              440,408          406,800
               合计                2,310,358               2,342,123           2,445,956        2,076,206
注:所披露的贷款承诺金额及未使用的信用卡信用额度为假设将全数发放合约金额;所列示的银行承兑汇


                                                1-1-2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票、信用证及保证凭信的金额为:如果交易对手未能履约,本行将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最大潜在损
   失金额。

(六)主要指标分析

    1、安全性指标

    (1)资本充足率

    2012 年,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 2007 年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
法》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10.62%,资本充足率为 13.66%,均满足中国银监会的监管
要求。2013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 2012 年公布的《资本管理办法》
计算和披露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分别为 12.13%、11.92%和 10.57%,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40%、12.19%
和 10.57%,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4.17%、14.53%和 13.12%,均满足中国银监会的
监管要求。

    (2)不良贷款率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0%、1.13%、
0.94%和 0.85%。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

    (3)贷款集中度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分别占资本净额的 4.5%、4.8%、
4.2%和 4.0%,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分别占资本净额的 14.7%、14.9%、
16.2%和 17.9%,均满足监管要求。

    2、流动性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人民币、外币流动性比率均高于 25%,满足监管要求。

    3、总量结构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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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贷存款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人民币贷存款比例均低于 75%,满足监管要求。

    (2)拆借资金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拆借资金比例均符合监管要求,总量结构性的指标保持
了较好的状态。

(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简要讨论与分析

    以下简要讨论与分析主要基于未审计的本行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
务报表。本行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并不必然反映对未来
任何时期的预期,也并不必然预示本行 2015 年全年的经营成果及年末财务状
况。

       1、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2015 年 1-9 月,本行实现净利润 2,222.91 亿元,同比增长 0.65%。年化平均
总资产回报率为 1.39%,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60%。实现营业收入
5,246.28 亿元,同比增长 7.38%。利息净收入 3,799.45 亿元,同比增长 4.6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11.83 亿元,同比增长 10.21%。成本收入比 23.03%。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总资产 221,049.1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949.64 亿元,增长 7.25%。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18,806.59 亿元,比上年末增
加 8,543.28 亿元,增长 7.75%,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 7,655.58 亿元,增
长 7.88%。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 79,906.53 亿元,个人贷款 34,124.09 亿元,
票据贴现 4,775.97 亿元。贷存款比例为 69.44%。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总负债 204,142.6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416.16 亿元,增长 7.03%。客户存款 165,218.2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9,652.27
亿元,增长 6.20%。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 84,647.02 亿元,活期存款 78,117.19
亿元,其他 2,454.07 亿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16,906.5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33.48 亿元,增长 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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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1,714.08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44%,拨备覆盖率为 157.63%。

    2、重要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9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记入当
                      465,734       346,828         34.28 主要是交易类投资增加。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新收购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
衍生金融资产           71,478        24,048        197.23
                                                            围导致衍生金融资产增加。
买入返售款项          652,266       468,462         39.24 债券质押拆出业务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8           631        (46.43) 境外分行归还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
                    1,591,301     1,106,776         43.78 主要是同业存款大幅增加所致。
机构存放款项
                                                           新收购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
衍生金融负债           67,375        24,191        178.51
                                                           围导致衍生金融负债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回
其他综合收益         (16,181)       (24,548)       (34.08)
                                                           升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10,624         6,445         64.84 新增非全资子公司所致。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1至9月         1至9月
                                                          交易类投资利息收入及可供出
投资收益                7,570         3,067        146.82
                                                          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净                                            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估值损
                        2,083           417        399.52
收益                                                      失减少。
汇兑及汇率产品
                        1,639         2,754        (40.49) 外汇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净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61,569)       (32,456)        89.70 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增加。
                                                            新收购子公司交易产生的利得
营业外收入              2,077         1,481         40.24
                                                            所致。
营业外支出              (430)         (755)        (43.55) 其他营业外支出减少。
                                                            子公司利润增长导致少数股东
少数股东损益              530           391         35.55
                                                            收益增加。

    3、资本充足信息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
定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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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637,279            1,486,733             1,266,841
一级资本净额                           1,671,889            1,521,233             1,266,859
资本净额                               1,904,125            1,812,137             1,572,26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41%               11.92%                10.57%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67%               12.19%                10.57%
资本充足率                               14.43%               14.53%                13.12%

    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的并表的资本充
足率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核心资本充足率                11.67%           11.49%             10.62%            10.62%
资本充足率                    14.23%           14.29%             13.31%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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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 亿元,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本次优
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投资者欲完整了解本行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可查阅本行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详见本行于 2014 年 7 月 26 日公
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4-0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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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行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规的表外业务之一,本行除中国人民
银行和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
担保事项。
    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证凭信为主,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开出保证凭信的余额为 2,696.96 亿元。


二、本行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行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为 40.96 亿
元,管理层认为,本行已经根据现有事实及状况对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了足够
准备,该等诉讼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预计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产
生重大影响。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与承诺事项

    1.除本次计划在境内发行优先股外,本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监
管要求、业务经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等,采取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本行资本的
可能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按照本行资本管理规划,除本次优先股发
行外,本行尚无其他股权类融资计划。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
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本行于 201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分析了境内外优先股发行对
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了相
关承诺事项及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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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在不考
虑资本经营效率及杠杆效应的前提下,将导致本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
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但作为其他一级资本,本行通过提高
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资本配置效率,可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支持本
行可持续发展。考虑到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保护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利益,优化本行投资
回报机制,董事会承诺将合理利用本次优先股的募集资金,通过以下措施增强
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从中长期提升股东价值,以填补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普通
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作为其他一级资本,本行将提高本次优先股
发行所募集资金的资本经营效率,充分发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杠杆作
用,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以及对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的积极影响,有效填补本次优先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并支持
本行可持续发展。
    (2)完善资本约束机制。本行将不断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通过采取控制风
险加权资产增速、优化风险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和资本收益水平等措
施,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将资本约束贯穿于业务营销、产品定
价、资源配置、绩效评估等经营管理全过程。
    (3)实施资本集约化管理。本行将实施资本管理节约型发展战略,逐步建
立并不断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优化本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
理机制,重点向经营管理作风稳健、资本回报效益良好、资本占用低、符合国
家政策导向的业务或机构配置资本,不断优化资本配置,提高单位资本的回报
水平。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本行将切实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全面风
险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
域的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
告,不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确保在复杂形势下的信贷资产质量整体稳定,有
效遏制各类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5)推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变及资产结构调整。本行将加快从资产持有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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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资产管理大行转变、从高资本占用向资本节约型业务转变、从存贷利差收入
为主向多元均衡盈利增长格局转变、从本土传统商业银行向全球大型综合化金
融集团转变,全面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本行将坚持
“盘活资产存量、用好资产增量”,持续优化资产组合,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降低资产的集中度,加快资本自我积累,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发展潜力。
    (6)坚持稳定的普通股股东回报政策。本行将以为股东创造最佳回报为宗
旨,在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不断完善普通股股东分红
机制,力求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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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外,本行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章程;

    (六)本行对本次发行优先股作出的有关声明和承诺;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资信评级报告;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次优先股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附件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
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人(主承
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在本行网站
(http://www.icbc.com.cn/icbc/)、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
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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