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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商银行:2015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2016-05-10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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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香港港湾道 1 号君悦酒店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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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目录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关于选举易会满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 23

关于选举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

关于选举张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3

关于选举沈炳熙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 35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 37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2

关于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 43

关于发行不超过 880 亿元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 44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5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 54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 63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5 年度执行情况

的汇报.............................................................................................................................................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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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16年3月29日至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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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本行董事会认真研判经济金融形势,推动经营转型和改革创新,夯
实资本基础,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公司治理,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各层
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本行总体上保持了稳健发展的态势。经审计,2015年本
行实现净利润2777.20亿元(国际会计准则,下同),增长0.5%;实现基本每股收
益0.77元;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30%,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为17.10%;不良贷
款率1.50%,拨备覆盖率156.34%;资本充足率为15.22%;成本收入比为26.69%。
    2015年,董事会召集3次股东大会,审议24项议案,听取3项汇报。召开8次
董事会会议(包括7次现场会议和1次书面会议),审议58项议案,听取23项汇报。
召开2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37项议案,听取24项汇报。现将2015年董事会主
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并实施战略规划,确保本行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认真研判形势,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
    2015年,本行股改后实施的第一个十年发展纲要和第三个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已基本完成,在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董事会通过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深入开展
专题研讨,总结经验、聚焦问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谋划转型发展的新
蓝图。积极研判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和同业竞争态势,深入分析当前和未来一段
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审议通过《中国工商银行2015-2017年发展战略规划》
和《中国工商银行2015-2024年发展战略纲要》,明确了本行中长期发展的指导思
想、目标任务和战略体系。制定本行近三年境外发展、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绿
色信贷等一系列兼具计划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规划,为下一阶段相关领
域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召开董事会战略研讨会,加强对新常态下银行服
务实体经济、加快经营转型、增强创新驱动、加强资本和风险管理、发展互联网
金融、推进全球一体化发展等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持续关注战略规划和
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汇报,深入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确保战略意图得到有效落实。
    (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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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坚持科学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金融监管要求,统筹运用
信贷增量和存量、信贷与非信贷融资服务,支持企业融资及多元化金融需求,使
本行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取得新成效。2015年本行境内分行新增人民币贷款
8,808.12亿元,同比增长9.1%,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重点
项目和重大工程支持力度。创新线下专业化经营与线上标准化运营相结合的小微
金融服务模式,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832.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4%,落实了监
管目标和要求。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积极参与中资企业“走出去”跨境
金融服务,跨境联动、大型银团等信贷业务实现稳定增长。
    (三)持续关注结构优化,积极支持国际化综合化发展
    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突出转型发展导向,支持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全年
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433.91亿元,增长8.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升至
21.44%,使本行在利差进一步收窄、利息净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仍然展现了较
好的成长性。支持国际化迈出新步伐,本行全球网络延伸至42个国家和地区,机
构总数达404家,境外机构盈利保持稳定增长,通过国际化经营抵御单一市场经
济周期变化的成效显现。支持综合化子公司夯实资本和经营基础,进一步提高子
公司对集团的盈利贡献。
    (四)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经营活力和动力
    董事会深入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利率市场化等外部环境变化与内部转型升
级的迫切要求,积极支持管理层在资产负债管理、经营绩效考评和各级机构竞争
力提升等重点领域的改革。科学研判科技创新与金融业变革趋势,契合新型金融
业态的要求,指导构建了较为完备的e-ICBC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大数据在
风险监控、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本行互联网金融竞争优势的
形成。审定集团用工计划,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的
新增投向和存量结构。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建设科学合理、高效运作的公司治理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制衡和运作机制
    董事会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基本制度建设,结合形势变化和本行实际情况,修
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和《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相关条款,进一
步明确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提高了决策效率。研究制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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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考核方案和薪酬清算方案,认真开展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持续
健全公司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本行《并表管理规定》,优化集团并表管理
治理架构,在“One-ICBC”理念指导下,探索集团治理顶层设计,引导集团各机
构加强联动,发挥协同效应,促进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董事换届和高管人员选聘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估本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组织
架构,有序履行董事换届和高管聘任的公司治理程序,全年选聘和续聘12位董事、
任命1位副行长,持续完善了公司治理架构。及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
成,将具有相应专长的董事配置到相关专门委员会,较好地发挥了各委员会的专
家顾问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独立董事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董事选任机制
和流程。
    (三)总结公司治理实践经验,接受市场的评估和检验
    董事会认真总结本行公司治理实践与经验,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题研究和座
谈,并接受市场和投资者对本行公司治理的评估和检验,获得境内外监管机构、
投资者和财经媒体等各相关方的认可,先后荣获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公司管治卓
越奖”、《财资》杂志“全优公司白金奖”、《大公报》“最佳公司治理上市公司”等
境内外公司治理19个重大奖项,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集团资本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本行风险防御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
    (一)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在外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
叠加”的背景下,董事会持续关注各类风险演化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针对当
前银行业信用风险陡增的现状,主动增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预见性,严格控制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等领域的融资风险,提高不良贷款清收处
置的专业化水平。定期审阅风险管理报告,制定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应急
计划,确定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审阅信息科技、资产管理等专业领域的风险管
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二)加强资本管理,保持良好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业进入“监管紧周期”,国内外监管变化对资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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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更高要求。董事会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及时稳妥完成可转债
提前赎回工作,实现99.94%的可转债进行转股,并成功完成450亿元境内优先股
发行,运用新型资本工具优化了集团资本结构,增强了资本实力。积极引导本行
发展轻资本、轻资产业务,严格控制风险加权资产增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批
准向子机构增资的同时,督促强化资本回报意识,完善股权管理,积极推进经营
转型。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董事会关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建议,督促将发现问题、实施整改与完
善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对集团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全
流程管理,防控各类内外部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和评价作用,
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听取外部审计师工作报告和管理建
议,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师的服务工作,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密切关注监管要
求,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内部交易管理,督促完善相关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定期
听取关联方确认情况汇报,监督关联交易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本行经营依法合
规。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一)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集团透明度
    董事会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在认真做好强制性信
息披露基础上,结合本行集团化发展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统筹加强集团信
息披露管理,深入推进自愿性信息披露,不断完善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内容,进
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积极防范内幕交易,
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2015年,本行的信息披露水平蝉联香港管理专业协会
“优秀企业管治资料披露奖”,继续得到业界广泛认可。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与资本市场的沟通交流
    董事会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以沪港两地同时视频、两地会场都
可投票的方式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运用网络投票等手段有效保障股东权利。积
极通过业绩发布、路演等方式向资本市场推介本行战略定位、转型成效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维护本行在资本市场上良好的品牌形象。密切追踪市场变化,及时反
馈有关信息,打造迅捷、流畅的双向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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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进社会责任能力建设,强化负责任大行的社会形象
    董事会高度重视并鼓励本行积极践行大型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制定本行
《社会责任工作基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本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编制并发布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向市场传递本行切实履行大行责任、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社会和谐发展等理念和成效。关注并响应利益相关者的
合理诉求,以人为本,促进员工价值与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在信贷扶持贫困落
后地区发展的同时,本行全年公益事业领域投入5,575万元。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了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持
作用
    2015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法合规召
开会议,研究审阅多项议题,并在闭会期间加强了专项研究,向董事会提供有针
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重要的参谋作用。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本行2015-2017年发展战略规划、绿色信
贷发展战略等9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15年附属机构增资、并购股权投资及申设
机构注资规划的报告,就本行战略发展规划、战略性资本配置、重大投资规划等
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015-2017年内部审计发展规划、聘请
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告等11项议案,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工作总结等12项汇报,就本行内部审计发展规划、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内外部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本行2015-2017年风险管理规划、
2015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2015-2016年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压力测试管
理规定共4项议案,听取了2014年度和2015年中期风险管理情况的汇报等6项汇
报,就本行风险管理规划、全面风险管理、行为风险管理、集团反洗钱工作等事
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闭会期间,风险管理委员会还围绕本行信贷结构调整相关
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建议董事会提名王希全先生为执行董事
候选人,提名柯清辉先生、洪永淼先生、杨绍信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聘任胡浩先生为副行长等7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架构相关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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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就董事候选人推荐与提名、董事会架构评估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闭
会期间,提名委员会还围绕独立董事人才库建设的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
       薪酬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
酬清算方案及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3项议案,听取了2014年度
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就优化董事履职评价工作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
议。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本行关联方的议案,
听取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4年度内部交易管理报告、2014年本行关
联方确认情况共3项汇报。闭会期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还就近期监管政策和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工作开展了专题研究。
       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
    董事会通过科学规划安排会议、加强会议计划的执行力、优化董事会会议组
织流程、加快董事会信息化建设等举措,进一步提高了会议议事效率和决策科学
性。适当增加董事会非正式会议和会谈,完善董事会与管理层、董事会与监事会、
董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机制。2015年,通过董事会战略研讨会、公司治理专题研
讨会、董事与高管人员的业务交流会、董事与监事沟通座谈会等非正式交流活动,
加强了沟通和互信,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各位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会议,充分研究议案,独立发表意见。闭
会期间,持续关注本行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参与实地调研和专门委员
会专题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主动加强与管理层、监事会的沟通,及时分享
研究成果。同时,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参与关于互联网
金融、财务控制、集团风险管理等各类主题培训和座谈交流,进一步加深对战略
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为更好地履行董事职责打下基础。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
坚之年。本行董事会将科学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认真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
深刻变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One-ICBC”框架下,
以新理念新机制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营运、增长方式,为实体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正能量和新动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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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已经本行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进行审议。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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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研究分析本行在经济新常态下,实施经营转型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围绕全行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履职尽责、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转型升级和稳健
可持续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5 年,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6 项议案,听取 38
项汇报,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会议计划。监事会会议审议、听取汇报主要议题详见
下表: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监督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4 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4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名钱文挥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关于提名瞿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瞿强先生担任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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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15 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对监事 2015 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监督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履职评价规则》的议案

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4 年第四季度监督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监督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二季度监督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监督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的汇报

关于 2014 年度管理建议的汇报

关于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汇报

关于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和 2015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

关于内控合规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商定程序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结果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商定程序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关于落实监事会 2014 年度监督报告和 2015 年专项调研报告情况的汇报

关于“一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

关于 2013 年以来新发放贷款风险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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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监会 2014 年度监管情况的通报及我行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集团并表管理专项调研情况的汇报

关于内部监督体系有效性专项调研情况的汇报

关于租赁费支出有效性专项调研情况的汇报

关于我行澳新机构专项调研情况的汇报

关于押品管理情况的汇报

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的汇报

关于绩效考评和薪酬管理情况的汇报

关于境外机构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情况的汇报

     2015 年,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听
取了 16 项工作汇报。
    监事会和监督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监督工作情况
    (一)履职监督与评价情况
    2015 年,监事会持续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本行章程情况,不断深化履职监督内容,积极创新履职监督方式。
    一是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要求,制
定和执行发展战略情况的监督。在境内外严峻复杂经济金融形势下,监事会高度
关注本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经济金融
政策情况,关注本行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履行经济和社会责任情况。认真研究
分析本行在经济新常态下重大战略决策调整和执行情况,以及本行在经营转型、
资产质量控制、体制机制改革和战略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听取公
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内部监督等情况的汇报,深入开展综合化、国际
化战略情况的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新常态下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战略
研究和管理,加强考核对经营战略转型的引导,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等
意见。
    二是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和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
重点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规则变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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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汇率波动、资本市场震荡、跨领域、跨市场风险加大以及互联网金融创新
加速等情况下,采取主要措施的及时性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经济新常态下信贷
管理、案件防控等内部体制机制的完善情况,并表管理和资本管理情况;境外及
控股机构公司治理及风险管控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依法行使
职权,履行勤勉义务和廉洁自律,遵守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落实董事会决策、监事会决议和监管意见等情况,及时提示风险,提出建议。
       三是做好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根据监管规定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完善了履职评价内容,制定了履职评价实施方案。在逐一访谈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了访谈范围,延伸到部分分支机构、
总行部门和利润中心。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的履职评价报告、被评价人员的个人
履职报告。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在测评和评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监事会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的评价报告和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意见,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
和监管部门报告了履职评价情况。
        四是加强履职监督的沟通与交流。监事会通过多种方式与董事会、高级管
理层及其成员沟通监督工作情况。监事长在董事会会议上通报了监事会年度监督
情况,指出了在集团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
面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监事会的
监督意见,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监事会组织召开与部分董事
的座谈会,充分听取董事有关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意见,沟通效果良好。监事会还
通过编发《监事会工作要情》,及时通报监事会会议、监督检查和调研工作等情
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 2015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2015 年,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认真贯彻国家经济
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以市场导向为原则,规范
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履职,认真分析和讨论新常态下本行发展面临的新变化,
科学研判形势,深入研究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制定新的十年纲要、三年规划及
一系列专项规划,明确未来转型发展目标、任务与路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
节的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经营转型,持续关注复杂经营环境下各类风险的演化和
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强化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加强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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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集团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为本行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合规运作,发挥
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主席认真主持会议,参会委员积极履行
职责,发挥各自特长,深入研究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
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董事会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履职,积
极维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客观公正发
表意见,科学审慎决策,恰当行使表决权;定期审阅各项报告,积极开展调研,
持续关注本行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参加各项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职
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根据相关办法和评价规则,经监事会评议,姜建清、易会满、张红力、王希
全、汪小亚、葛蓉蓉、傅仲君、郑福清、费周林、程凤朝、麦卡锡、钟嘉年、柯
清辉、洪永淼、衣锡群、梁定邦等 16 位董事 2015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15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2015 年,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理念,坚持求真务实、积极
进取、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切实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
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经营形势,打好开源节流、挖潜增效的主动仗,努力使全年盈
利实现正增长,稳步推进国际化综合化经营,进一步完善全球网络布局和业务布
局,把信用风险防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前瞻性防范市场风险,积极防控各类新
型金融风险,有效避免风险交互传染,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整治,坚决遏制
案件和风险事件反弹,顶住风险不断积聚的压力,保持了资产质量总体稳定和各
类风险整体可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和竞争优势,深
入推进互联网金融战略实施,加快推进结构优化与新动能培育,优化经营绩效考
评体系,有效激发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实现了新常态下的健康平稳发展,较好
完成了 2015 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恪尽职守、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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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勉敬业、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审慎
行使管理权和决策权,切实把握好新常态下全行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主动作
为,认真践行正确的发展观、业绩观和风险观,为本行实施发展战略,加快经营
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大量卓有成
效的工作。根据有关办法和评价规则,经监事会评议,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 2015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财务监督情况
        2015 年,监事会重点关注本行重要财务决策、重要财务收支活动和财务风
险控制情况,加大对财务合规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源配置效益情况的监督,组织
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促进本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监事会先后 4 次听
取了年度和季度定期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关注对经营结果与所有者权益影响重
大的会计核算事项,有针对性地抽查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账务,核实财务信息真实
性情况,提高定期报告审核质量。
        二是加强经营情况的监督。监事会高度关注本行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各项经
营管理情况,按季听取全行经营情况的汇报,按月监测分析境内分行、境外及控
股机构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全行总体经营效益、主要财务收支、
存贷款业务发展和资产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关注利率、汇率和不
良贷款率对经营效益的影响,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有效传导资产质量管理压力,
推动提升集团整体经营管理和效益水平等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的财务监督。监事会定期对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重点关注授权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和资源配置效率。组织开展了财务资源配
置有效性专项调研,对全行租赁费支出情况和租赁营业网点效益情况进行了研究
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租赁费支出统筹管理,前瞻性地做
好全行网点战略布局和规划,促进经营转型和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有效性等监督意
见。
    四是加强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与监督。监事会注重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
先后 4 次听取年度审计和季度审阅情况的汇报,提示其前瞻性分析新常态下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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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特征变化趋势,合理确定不同区域、行业、产品等维度的样本量,关注全
行信贷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处置、汇率利率风险、理财产品流动性、境外及控股
机构经营和风险管控等审计重点,并结合监事会日常监督和关注事项向其提出有
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监事会通过财务监督工作,为审核定期报告,发表独立意见,保证本行定期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奠定了基础,也对本行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
配置效率和审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风险管理监督情况
    2015 年,监事会主动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监督工作,
关注经济新常态下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和突出问题,以资产质量监督为核心,加
大对信用、市场和流动性等实质性风险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潜在性、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的风险提示。
    一是加强对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的监督。监事会定期分析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
策和监管要求的新变化,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定期听取风险管理监督情况汇报,
列席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高级管理层有关会议,审阅风险管理报
告,了解和掌握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制度
完善情况、风险偏好和限额制定及遵守情况、落实国内外金融监管规定等情况。
加强并表管理监督,开展集团并表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全面了解本行
在限额管理、集中度风险管理、境外及附属机构信用风险管理、内部交易管理、
集团客户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的并表管理情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
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管理意见和建议。
    二是高度关注全行信用风险管控情况。监事会成员分赴多家境内外分支机构
专项开展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的调研和督导,专项听取 2013 年以来新发放贷款
风险管理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信贷资产质量变化趋势、管控措施以及处置情况,
提出了做好信贷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抓好增量、管好存量,持续加强风险预防
和排查力度,标本兼治,构建资产质量管控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大对市场风险的监督力度。针对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和汇率市场大幅
波动情况,认真分析对本行相关业务及风险情况的影响,关注本行采取应对措施
的有效性;开展境外人民币敞口管理情况专项调研,了解了本行人民币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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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形成原因以及总行对敞口的管理情况,提出了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敞口的
统筹管理等监督意见;了解本行信用债券投资组合和银行账户境外债券投资风险
情况,提出了加强市场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水平, 加强集团外汇敞口管理及平
盘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风险敏感度分析等建议。
    四是加强新兴业务风险管理监督。监事会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
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新兴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专项听取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情
况的汇报,提出要加强合作机构风险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客户战略管理、人才
管理和考核体系研究,完善控股机构与集团的风险隔离机制,为业务创新提供更
好的环境和保障,促进各项新兴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内部控制监督情况
    2015 年,监事会重点关注新常态下本行内部控制反映出的体制性、机制性
和制度性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体系有效性情况、依法合规
经营和行为风险管理情况的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监督。监事会认真研究外部监管部门监督意
见,专项听取关于银监会 2014 年度监管情况的通报及本行整改落实情况、“一加
强两遏制”专项检查情况等汇报,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整改
以及问责机制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内部监督体系有效性专项调研,从内部监督组
织架构、制度安排、统筹管理、检查质量、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等角度,查找监
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梳理监督检查部门职责与定位、加强监督检
查的统筹管理、强化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整合运用等监督意
见,促进内部监督体系在风险防范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案防工作监督。监事会高度重视全行案件防控工作,及时了解全行
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负面信息的处理情况,关注行为风险管理,分析违法违规
案件和可能引发内部案件的违规问题,提示本行加强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风险
管控、案件成因分析及员工行为管理,加强对法律诉讼案件反映出的内控缺失问
题的关注,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合规文化建设,提高风险意识,完
善案件防范和协调处理机制等建议。
    三是加强境外及控股机构依法合规和内控监督。监事会重点关注境外机构公
司治理、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反洗钱管理等情况,专项听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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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情况的汇报,对部分境外及控股机构公司治理和风
险内控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提出要深化国际化经营的总体规划,加强集团联动,
协调推进境外机构业务发展和风险内控管理,处理好集团统一管理要求与各境外
机构不同经营环境的关系,加强合规和反洗钱管理,促进境外机构进一步提高经
营管理水平等建议。
    四是加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监事会重点关注和了解内控评价发
现问题、原因分析及缺陷整改情况,认真研究了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
告,专项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的汇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内
控评价在全行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通过内控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
见;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监督整改。
    五是重视监督检查的整改与问责情况。监事会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内控
合规监督工作的指导,认真审阅各项检查报告,关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与问责情
况,定期听取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充分推动整改与问责,进一步提升全行
监督检查的有效性,改进风险管控的质量与效率。
    三、监事会及监事履职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履职监督制度体系
    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商业银
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充分征求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监事会组织修订并审议通过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办法》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规则》,进一步完
善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内容,明确了履职监督和评价结果的
应用,为监事会依法履行履职监督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2015 年,监事会完成了部分监事换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
规定,监事会加强对各类监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并与有关各方进行充分沟通,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程序做好各类监事换选工作,保证监事会运作的连
续性和平稳过渡。同时,进一步完善监事遴选机制,着手建立外部监事人才库,
为未来换选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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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各位监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独立、客观
发表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参加监管部门
举办的培训,开展上市公司监事会履职评价体系的研究,加强同业工作交流,不
断提高履职能力。监事会成员全年参加会议情况见下表:
                   2015 年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情况表
                                        亲自出席次数/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姓名/职务         股东大会         监事会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现任监事:
    钱文挥监事长           1/1             6/6
     王炽曦监事            3/3            10/10               6/6

      董娟监事             3/3            10/10               6/6

      张炜监事             3/3            10/10               6/6

      惠平监事             1/1             3/3

      瞿强监事              -              1/1                0/0

  离任监事:

     赵林监事长            2/2             5/5

      孟焰监事             3/3             9/9                5/6

     李明天监事            1/2             7/7

  注:未能亲自出席监督委员会会议的监事,均已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三)认真做好监事履职评价工作
    根据监管要求,监事会研究制定了 2015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组织
开展了相关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本行监事会成员能够认真履行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监事职责与义务,保守本行秘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廉洁自律,积极发挥各自专业特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工作,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本行公司治理建设、发展战略
制定、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行外部监事的
资格、人数、比例和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根据有关评价规则,经监事会评议,监事会对钱文挥、王炽曦、董娟、孟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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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张炜、李明天等 6 位监事的 2015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未发现其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编制情况
    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
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关联
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
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此报告
没有异议。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
    除以上披露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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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选举易会满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董事会执行董事易会满先生的任期将于 2016 年 7 月到期,根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易会满先生可以连选连任。本
行 2016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易会满先生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相关职务的议案》,同意提名
易会满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易会满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易会满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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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附件:

                            易会满先生简历


    易会满,男,中国国籍,1964 年 12 月出生。
    易会满先生自2013年7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
事,2013年5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1985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
2005年10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
浙江省分行副行长,江苏省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等
职。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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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选举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本行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 2016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同意提名沈思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沈思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沈思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
     一、沈思先生简历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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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沈思先生简历


    沈思,男,中国国籍,1953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EMBA、高级经济师。
    沈思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
统司副司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1996年6月,沈思先生担任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曾先后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首发上市、四次增发
新股、收购信用社、引入美国花旗银行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等重大事宜。2012年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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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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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六、被提名人任职经历涉及金融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领域,曾担任上
市银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熟悉境内外经济金融政策和实务,在资本市
场、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职业操守良好。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28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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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沈思,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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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
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31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思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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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选举张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5%以
上的股东提名,经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行2016年4月28日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张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提名张炜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炜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张炜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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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附件:


                               张炜先生简历



    张炜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 年 3 月出生。

    张炜先生 1994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2004 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
总经理,2006 年 8 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职工代表监事。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
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
任等职务。

    张炜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3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选举沈炳熙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名,经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行 2016 年 4 月 28 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沈炳熙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沈炳熙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沈炳熙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沈炳熙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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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沈炳熙先生简历



    沈炳熙,男,中国国籍,1952 年 2 月出生。

    沈炳熙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司金融市场处副处长、政策
研究室体改处兼货币政策研究处处长、研究局货币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人
民银行驻东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正司级巡
视员,中国农业银行非执行董事。目前兼任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客座教授。

    沈炳熙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36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效益情况
     2015 年,在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银行业减收因素增多、周期性和结构
性双重矛盾日益突出、资产质量继续承压时期,我行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经营、
强化管理、挖潜增效,总体保持了稳健经营态势。
     集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同)实现净利润 2,777.20 亿元,同比增加 14.34
亿元,增长 0.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771.31 亿元,同比增加 13.20
亿元,增长 0.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77 元;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为 17.1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 1.30%。
     2015 年末,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1,795.18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50.21 亿元;
不良贷款率 1.50%,较上年末上升 0.37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56.34%;贷款拨
备率 2.35%。资本充足率 15.22%,一级资本充足率 13.4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 12.87%。




                                          37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主要经营效益情况见下表:
                            表一    主要经营效益情况表

                        项 目                         2015年      2014年
1. 盈利能力
   1.1 净利润(亿元)                                2,777.20    2,762.8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2,771.31    2,758.11
   1.2 加权平均权益回报率                             17.10%      19.96%
   1.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30%       1.40%
   1.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7      0.78
2. 收益结构
   2.1 净利息收益率(NIM)                            2.47%       2.66%
   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营业收入                   21.44%      20.87%
        2.2.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率                 8.2%        8.3%
   2.3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9%      27.93%
3. 资产质量
   3.1 不良贷款余额(亿元)                          1,795.18    1,244.97
   3.2 不良贷款率                                     1.50%       1.13%
   3.3 拨备覆盖率                                    156.34%     206.90%
   3.4 贷款拨备率                                     2.35%       2.34%
4. 资本充足率
   4.1 资本充足率                                     15.22%      14.53%
   4.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3.48%      12.19%
   4.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87%      11.92%


    二、主要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6,687.33 亿元,同比增加 338.75 亿元,
增长 5.3%。
    1、利息净收入。集团净利息收益率(NIM)为 2.47%,同比下降 19BP,但
得益于生息资产规模增长,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 5,078.67 亿元,同比增加 143.45
亿元,增长 2.9%。其中,利息收入 8,717.79 亿元,同比增加 219.00 亿元,增长
2.6%;利息支出 3,639.12 亿元,同比增加 75.55 亿元,增长 2.1%。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33.91 亿元,同
比增加 108.94 亿元,增长 8.2%。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16.70 亿元,同比

                                         38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增加 149.92 亿元,增长 10.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2.79 亿元,同比增加 40.98
亿元,增长 28.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达 21.44%。
    3、其他非利息收益。实现其他非利息收益 174.75 亿元,同比增加 86.36 亿
元,增长 97.7%。
    (二)营业费用。列支营业费用 2,208.35 亿元,同比增加 21.61 亿元,增长
1.0%。其中,业务及管理费 1,785.15 亿元,同比增加 11.92 亿元,增长 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3.20 亿元,同比增加 9.69 亿元,增长 2.3%。成本收入比(不
含税金及附加)26.69%,同比下降 1.24 个百分点。
                              表二   营业费用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
                   项目                                                    2014年
                                                     同比增减   同比增幅
    营业费用                              2,208.35    21.61      1.0%      2,186.74
     1.业务及管理费                      1,785.15    11.92      0.7%      1,773.23
      (1)员工费用                     1,141.73    21.51      1.9%      1,120.22
           其中:工资及奖金                727.21     24.37      3.5%       702.84
      (2)经营费用                      643.42     -9.59      -1.5%      653.01
     2.营业税金及附加                     423.20     9.69       2.3%       413.51
    注:工资及奖金在考虑新并购机构等因素后,符合工效挂钩要求。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 869.93 亿元,同比增加 302.64
亿元,增长 53.3%。
    1、贷款减值损失。我行始终坚持稳健的拨备提取政策。计提贷款减值损失
860.22 亿元,同比增加 297.55 亿元,增长 52.9%。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9.71 亿元。
    (四)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855.15 亿元,同比增加 1.89 亿元,增长 0.2%。
实际税率为 23.54%,低于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持有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益。




                                     39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表三      主要财务收支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
             项目                                                       2014年
                                            同比增减      同比增幅
 营业收入                    6,687.33           338.75          5.3%     6,348.58
  利息净收入                5,078.67           143.45          2.9%     4,935.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33.91           108.94          8.2%     1,324.97
  其他非利息收益                 174.75         86.36         97.7%       88.39
 减:营业费用                2,208.35            21.61          1.0%     2,186.74
 减:资产减值损失                 869.93        302.64         53.3%      567.29
 加:应占联营公司损益              23.30          1.73          8.0%       21.57
 税前利润                    3,632.35            16.23          0.4%     3,616.12
 减:所得税费用                   855.15          1.89          0.2%      853.26
 净利润                      2,777.20            14.34          0.5%     2,762.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771.31            13.20          0.5%     2,758.11
        少数股东                  5.89          1.14         24.0%        4.75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贷款。2015 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 119,334.66 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 9,071.35 亿元,增长 8.2%。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 105,980.36 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 8,808.12 亿元,增长 9.1%。
     (二)客户存款。2015 年末,客户存款余额 162,819.39 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 7,253.38 亿元,增长 4.7 %。
                            表四      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2015年
                    项目                                                            2014年
                                                          同比增减    同比增幅
1.资产总额                                 222,097.80     15,998.27       7.8% 206,099.53
 其中:(1)贷款总额                      119,334.66      9,071.35       8.2% 110,263.31
     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          105,980.36      8,808.12       9.1%      97,172.24
    (2)证券投资净额                   50,099.63      5,767.26      13.0%      44,332.37
2.负债总额                                 204,092.61     13,366.12       7.0% 190,726.49
 其中:客户存款                           40162,819.39    7,253.38       4.7% 155,566.01
3.股东权益                                  18,005.19      2,632.15      17.1%      15,373.0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41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盈余公积 263.98 亿元。
     二、提取一般准备 234.31 亿元。
     三、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约 23.31 亿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完成支付)。
     四、A 股及 H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周四),A 股派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8 日(周五),H 股派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17 日(周三)。A 股股息以人民
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当日(2016 年 6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本次现金红利以 356,406,257,089 普通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333
元(含税),向普通股现金派息总额共计 831.50 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
     五、2015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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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总体业务规划及发展需要,按照“战
略导向、成本效益”原则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要求,2016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预
算 180.58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计划项目                   2016 年投资计划
           基本建设投资                              85.72
           安全防范等专业设备投资                    27.95
           运输设备投资                               0.50
           信息科技建设投资                          66.41

           合计                                      180.58
     一、基本建设投资 85.72 亿元
     用于渠道优化建设、续建项目投资及其他现金库房、档案库房等业务用房维
修投资。
     二、安全防范等专业设备投资 27.95 亿元
     用于安全防范设备、专业设备及办公设备更新以及智能化网点建设等。
     三、运输设备投资 0.50 亿元
     用于更新部分业务用车及运钞车。
     四、信息科技建设专项投资 66.41 亿元
     用于总行各中心建设及应用开发、总分行应用系统推广、网络建设、互联网
金融发展、网点及自助设施建设等项目。
     《关于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1 月 14 日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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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发行不超过 880 亿元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适应经济发展及商业银行经营新常态,增强我行稳健经营的能力,保持良
好的市场形象,满足未来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附加要求的提升,根据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 2014 年审议通过的《中国工商银行 2015-2017 年资本规划》,现就
我行二级资本工具发行事宜提出以下议案: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工商银行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80
亿元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相关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及监管部门审批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事
宜。
     《关于发行不超过 880 亿元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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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我行2016-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选聘结果,为满足国内、国际对
上市商业银行的相关监管要求,现提请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我行2016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我行2016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2015年度股东年会通过时起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
时止。其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我行按照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我行按照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提供2016年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季度财务
信息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按照监管要求和我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提
供其他专业服务。
     我行将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支付2016年度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13,60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服务
费用为人民币7,935万元,中期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25万元,一、三季度财
务信息商定程序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各4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150万元。
     《关于聘请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本行2015年7月6日召开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毕马威资质证书


                                  议案提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45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附件:


             毕马威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46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执业证书: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47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2015年年度报告公示:




                       48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2014年年度报告公示 :




                        49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2013年年度报告公示 :




                        50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2012年年度检验 :




                    51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毕马威(香港)资质文件:




                           52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毕马威香港注册登记文件:




                           53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证监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我
们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
析”两个部分,分别对我行2015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予以阐述。其中“关联交易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对本年度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职、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发布、关联交易授权方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优化、关联交易合规审
查、关联交易管理研究等重点工作全面总结;“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部分
对报告期内全集团关联方认定情况、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关联法人或其他组
织交易数据等予以展现和分析。
     特此汇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5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15 年,本行严格遵循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联交易监管法规及沪、
港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通过优化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关联交易审批授
权、加强关联交易风险管控、深化关联交易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了集团关联交
易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保障了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根据银监会《商业银
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本行 2015 年
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履职,确保关联交易事项全面合规。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审阅并向董事
会提交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
报》、《关于 2014 年关联方确认情况的汇报》等议案;采取书面传签的形式审议
《关于确认我行关联方的议案》2 次,及时对本行关联方变动情况进行确认;现
场召开“最新监管要求对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
施”专题研讨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及部分股权董事详细了解了关联交易
外部监管规则与本行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并对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实
践提出专业指导。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独立运作,委员会各成员勤勉
尽责,充分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关联方确认、关联交易审核等职责,为董事会审议
相关议案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有力地保证了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外部监管
要求,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
    (二)向股东大会汇报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为规范执行银监会和证监会
关联交易监管要求,本行于 2015 年初拟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本年度《专项报告》的数据
采集工作,充分发挥了新版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强大的交易甄别和数据处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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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有效保证了各级机构关联交易数据的精准识别、有效核验、全面展现。本行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部门亦严格地依据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报告口径
和要点,规范、准确、客观地反映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关联方与
关联交易的统计信息。
    《专项报告》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3 月 26 日提交至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和董事会审阅,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提交至股东年会,报告程序符合有关
监管要求。
    (三)完善公司治理,修订关联交易授权方案。鉴于近年来关联交易监管规
则变动频繁,为确保治理层文件全面合规,本行于 2015 年启动了对《董事长对
行长授权方案》中关联交易审批权表述的修订工作。本次方案修订以“规范层级、
严谨合规、精简表述、适度继承”为原则,在参考同业授权实践和外部律师意见
的基础上,本行将《董事长对行长授权方案》中的关联交易审批权表述调整为“行
长审批关联交易依据本行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执行”,进一
步加强了授权方案的合规性与可操作性。新修订的授权方案分别于 10 月 30 日和
12 月 21 日经本行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全力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集团关联交易自动化、智
能化水平。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方管理系统和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持续优
化。一是进一步改进关联方管理系统框架设计,优化关联方数据结构,夯实关联
方分类管理要求;二是将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范围扩展至资产管理等新
兴业务领域,实现了对表外理财类关联交易的自动甄别和系统化报送;三是通过
规范信息采集要素、完善报表管理流程、内嵌申报提示等手段,提升关联交易信
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易用性。
    自 2013 年以来,本行在两个报告期内连续推进了两期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
统优化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已覆盖了 42 家总行部室(含
利润中心)、38 家境内分行、19 家境外分行以及 23 家附属机构,开通各类系统
用户 1303 名,构建了一套包括 7000 余家法人、907 名自然人在内的关联关系拓
展名单,梳理了一套涵盖 368 项产品明细的交易统计规则,与公司信贷、金融市
场、票据交易、资产管理等八大业务系统直连对接,系统优化的频度、系统推广
的宽度、系统建设的深度均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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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关联交易合规审查、日常监测、专项审计,从事前、事中、事
后三个环节严控关联交易风险。一是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团队对各级机
构提交的 15 项(次)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合规审查,内容涉及属地监管报备、调
整关联方授信、交易授权审批、境外子公司董事会议案等事宜。通过事前审查,
使交易机构及时识别与确认关联交易,规范执行不同监管口径下的定价、审议与
披露标准,及时履行交易备案或报送义务,提高了各级机构关联交易合规管理工
作效率;二是持续加强关联交易数据监测,通过对授信类业务实施事中监控、深
入开展禁止性关联交易风险排查、对重大金额关联交易预警提示等措施,确保我
行各项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全面合规;三是依据银监会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年度内部
审计计划,我行在报告期内完成了 2015 年度集团关联交易审计项目,对全行关
联交易管理、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信息统计报告与披露、关联交易系统管理等
工作实施了审计评价,并对 2014 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和分析,
本年度集团关联交易审计结论评级为“A 级-满意”。
    (六)深化关联交易管理研究,夯实全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基础。为进一步
提升全集团关联交易理论研究水平,有效指导各级机构高效开展关联交易日常管
理工作,2015 年本行管理层将关联交易管理研究列入年度改革发展重点课题,
顺利完成了《上市银行集团化经营下的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研究》。本研究项目通
过对上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监管法规分析和实证对比,研究了综合化、国际化、
混业经营背景下的金融集团关联交易主要特征,同时结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实
践,将工银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现状与监管规则实行对标,并以 COSO 五要素为
框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有效措施。该课题不仅探索出了一
套符合外部监管规则、适合工银集团经营管理实际的关联交易合规解决方案,同
时也为境内大型上市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实践提供了一系列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统计分析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报告期内,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本行累计确认新增关联
自然人 55 名,新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家,退出关联自然人 50 名,退出关联
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银监会、上交所、联交所三类监管
口径下的关联自然人合计 907 名,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合计 36 家。具体说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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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类监管规则口径下的我行关联方数量
                                                             单位:名/家

  关联方口径        关联自然人数量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

  银监会口径             853                        31

  上交所口径             190                        34

  联交所口径             192                         1

  全监管口径             907                        36



    (二)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
的条件进行,有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行和股东整体利益;授信类关联交
易严格执行银监会关于“禁止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不得接受本行股权作
为质押提供授信”等规定;各项监管指标符合银监会监管规定,未发生需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上交所、联交所披露
豁免条件。
    1、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主要
包括发放贷款(消费类贷款、经营类贷款、住房类贷款)以及贷记卡透支等。
    报告期内,本行向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合计
4,158.2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存续贷款
余额合计 4,331.70 万元;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记卡累计透支金额
466.49 万元。
    据交易监测数据反映,报告期内本行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自然人贷款资
产质量均显示“正常”,贷记卡透支金额均未显示逾期;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档次、同期限基准利率基础上,执行规定范围内的上下浮动,交易价格
和交易条件并不优于对非关联自然人同类交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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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本行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统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贷记卡
                      统计口径              贷款余额                                       交易余额
                                                                    透支金额

                      银监会口径            4,331.70                 445.21                 4,776.91

                      上交所口径             571.18                  115.20                     686.38

                      联交所口径             571.18                  118.74                     689.92

                      全监管口径            4,331.70                 466.49                 4,798.19



                2、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法人授信类交
         易类型主要包括资金拆借、贷款、债券借贷、证券回购、贸易融资等商业银行日
         常表内外业务,累计发生金额合计 11,650.86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
         监管规则项下的关联方授信交易余额合计 232.14 亿元。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
                 关联方分布1                                                      授信类交易产品分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发生 报告期余
             关联方                                                   产品类型       报告期发生额        报告期余额
                                       额         额

 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1,186,330.62        0              资金拆借        101,186,330.62             0

                                                                     质押式回购       13,098,549.40      1,15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110,479.40    1,130,002.65

                                                                      债券借贷         1.060,882.41          278,213.8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4,860.18   773,213.80
                                                                      债券投资         969,450.79            663,160.3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99,316.54   186,920.44
                                                                      贸易融资          93,347.51                0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573.99     230,000.00        开具承兑汇票        60,000.00            10,000.0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1,239.92             贷款            40,000.00            220,000.00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0             0.06           贷记卡透支             0                   2.70




         1
             根据报告期内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发生额排序。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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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交易结构来看,报告期内,本行向关联法人贸易融资、开具承兑汇票、贷
款等业务的占比较低,与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短期资金拆借、与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借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的债券投资等构成了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的主体;由于
与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拆借业务大多为隔夜拆借,故截至报告期
末,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类交易余额主要是质押式回购、债券投资和债
券借贷,金额分别为 115.00 亿元、66.32 亿元和 27.82 亿元,余额占比分别为
49.54%、28.57%和 11.98%。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银监会规则项下的单一关联方最大授信交易余额为
113 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0.62%;对银监会规则项下的所有关联方授信交易
余额为 190.32 亿元,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1.05%,均未超过银监会授信类关联交易
敞口上限2。而各类监管规则下的授信类交易风险分类均显示正常,利率定价遵
循公允、公开的商业原则。
    综合上述对规模结构、风险属性、资产质量和交易价格的分析,报告期内本
行关联法人授信类交易未对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暴露敞口在可控范
围之内,未发生致使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受损的交易行为。
    3、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授信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法人或其他
组织非授信类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买断式回购、债券交易和法人存款业务。根据统
计数据,报告期内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合计 137.52 亿元,截止
报告期末,本行对各类监管规则项下的非授信关联交易余额合计 6.8 亿元。




2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 3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10%;
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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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
               关联方分布3                                               产品分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报告期发生额 报告期余额           业务类型           报告期发生额   报告期余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7,875.16   68,000.00      买断式回购               716,994.26        0

工银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64,040.36      0           债券交易                 650,850.93     68,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8,994.28      0           法人存款                  7,305.89         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37.69      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4,080.74       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108.36        0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3         0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0.29         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7         0




               从交易对手和交易类型分析,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工银金融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债券
           买断式回购和债券交易;报告期内,本行与银监会规则项下的最大单笔非授信类
           关联交易为总行资产管理部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债券 10.18 亿元,交易
           金额占可比资本净额的 0.06%,未达到银监会重大关联交易5审议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定价的规定,严格遵循银监会、上交所、联交所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各项交


           3
             根据报告期内关联法人非授信类交易发生额排序。
           4
             2015 年 1 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申
           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关联法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银监会界定的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高
           于 1%,或与银监会界定的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
           额高于 5%的交易。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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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格符合诚信、公允原则,未偏离独立第三方报价或本行服务收费标准,有效
保障了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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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2015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公
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持续关注本行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境内外调研,积极组织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专题研究,为本行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审计监督、提名薪酬管理以
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工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MC麦卡锡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9年12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ICI经
济学家,英国贸易及工业署经济顾问、副部长,巴克莱银行日本区和北美区首席
执行官,英国煤气电力市场办公室(Ofgem)主席兼首席执行官,英国金融服务
管理局(FSA)主席,英国财政部理事会非执行理事,JC弗劳尔斯公司董事长,
NIBC Holding N.V.、NIBC Bank N.V.、OneSavings Bank plc和Castle Trust Capital
plc非执行董事。现任美国洲际交易所非执行董事、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受托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受托人和Promontory Financial Group
英国区主席,是默顿学院荣誉院士、斯特灵大学荣誉博士、卡斯商学院荣誉博士
及伦敦市荣誉市民。获牛津大学默顿学院历史学硕士、斯特灵大学经济学博士和
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理学硕士学位。
     钟嘉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9年12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0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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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1992年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
年起任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服务专家,曾任普华永道香港地区人
力资源合伙人,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审计团队负责合伙人,中国银行审
计项目组全球负责合伙人,香港公益金义务司库,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道德委员
会、职业责任风险限制委员会、沟通委员会及调查组的成员,还曾担任中国银行、
中银香港、交通银行的重组及首次公开发行的审计负责人,Harvest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Cayman) Limited审计委员会主席。目前担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副
主席,是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门会计
师公会会员。获英国杜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柯清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2年5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香港上
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汇丰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主席、恒生银行有限
公司行政总裁及副主席、恒生保险有限公司及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主席、
国泰航空有限公司董事、和记黄埔有限公司董事。曾为香港银行公会主席、香港
银行学会副会长及理事会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主席和服务
业拓展计划委员会委员、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航空
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公益金执行及筹募委员会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
副主席、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香港雇主联合会咨询顾问。现任中策集团有
限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及独立非执行董事,Aquis Entertainment
Limited副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维珍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公益金名誉副会长。获香港
大学经济学及心理学学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于2009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授银紫荆星章及获香港大学颁发荣誉院士,为太平绅士。
    洪永淼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2年8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为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海外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主持人,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计量经济
学期刊》(Journal of Econometrics)、《计量经济学理论》(Econometric Theory)等
期刊编委。现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与国际研究讲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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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首批“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教育部高等学校经
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厦门大学王亚
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兼职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
究》编委、北京大学《经济学〈季刊〉》学术委员会委员,厦门银行独立非执行
董事。获厦门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后获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
经济学博士学位。
    衣锡群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3年12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北京市
第二轻工业总公司副经理,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区
长,北京市市长助理兼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主任,北京市政协委员,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局主席,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博威资本主席,招商银行和SOHO中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目前兼任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常务副会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卓亚资本
有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获聘担任中关村企
业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工程研究生。
    梁定邦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5年4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
监会首席顾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
员,香港证监会主席,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技术委员会主席,环球数码创意控
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证
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获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和
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为香港证券学会荣誉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
士和香港资深大律师,并具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资格、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完全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独立非
执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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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职务。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
 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相关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股东年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4项议
 案并听取了3项汇报;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58项议案,听取23项汇报;
 本行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4次,审议议案37项,听取汇报24项。本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股东    董事    战略            风险管                          关联交
   董事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委
             大会    会      委员            理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员会    员会
                             会                会                            委员会
黄钢城         1/1    2/2     2/2      2/2        -        1/1       1/1       2/2
MC 麦 卡
               3/3    7/8     4/4       -        3/3       4/4       2/2        -
锡
钟嘉年         3/3    8/8      -       7/7       3/3        -        2/2       4/4
柯清辉         3/3    8/8     4/4      7/7       1/1       4/4       2/2       2/2
洪永淼         3/3    8/8     4/4      7/7       3/3       4/4        -        4/4
衣锡群         3/3    7/8     2/2      3/7        -        2/4       1/2       4/4
梁定邦         2/2    6/6      -       4/5       2/2       2/3       1/1        -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座谈与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除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之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听取
 总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经济金融发展
 态势及本行经营管理工作重点,选择本行具有代表性的境内外基层机构及子公
 司,有针对性地了解本行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应用、国际化战略实施情况等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董事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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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行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为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本行保证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并积极
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要求。依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本行为独立非
执行董事履职开展了多项服务与支持,包括协助独立非执行董事开展专题研究,
参加相关座谈,及时提供参阅信息等。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重点关注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全面风险管理情况、业绩公告
情况、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
投资者回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股
东承诺履行情况等多项重点工作,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了明确判断,
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情况。独立非执行董事6名,在董事会占比达到1/3以上,符合监管
要求。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58项议案,听取23项汇报。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6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本行2015-2017年发展战略规划、绿色信
贷发展战略等9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15年附属机构增资、并购股权投资及申设
机构注资规划的报告。战略委员会就本行战略发展规划、战略性资本配置、重大
投资规划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2015-2017年内部审计发展规划、聘请
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告等11项议案,听取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工作总结等12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就本行内部审计发展规划、会计师事
务所聘请、内外部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本行的财务报告,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均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批准;遵循相关监管要求,组织开展集团2014年度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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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评价工作,聘请外部审计师对本行的评价报告和评价程序进行了审计;加强
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其工作的监督,听取外部审计师审计方案、审计
结果、管理建议等多项汇报。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本行2015-2017年风险管理规划、
2015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2015-2016年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压力测试管
理规定共4项议案,听取了2014年度和2015年中期风险管理情况的汇报等6项汇
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就本行风险管理规划、全面风险管理、行为风险管理、集团
反洗钱工作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2015年,风险管理委员会结合重点工作,
两次研究讨论全年工作要点和专题研究计划落实方案,并以“小微企业贷款和地
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业务”为题赴福建分行和厦门分行开展了实地调研,为宣传
和传导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支持管理层夯实发展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建议董事会提名王希全先生为执行董事
候选人,提名柯清辉先生、洪永淼先生、杨绍信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聘任胡浩先生为副行长等7项议案,听取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架构相关情况的
报告。提名委员会就独立董事人才库建设、董事候选人推荐与提名、董事会架构
评估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2015年,提名委员会就完善独立董事人才库的问
题开展专题研究,随后组织推动了我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和遴选工作,为进一
步优化本行公司治理架构做出了有益探索。
    薪酬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
酬清算方案及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3项议案,听取了2014年度
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薪酬委员会就优化董事履职评价工作等事项提出了
意见或建议。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本行关联方的议案,
听取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4年度内部交易管理报告、2014年本行关
联方确认情况共3项汇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强化本行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
管理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专题研讨会,
邀请我行常年法律顾问帮助解读近期监管政策变化,并与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做好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展开讨论,针对持续提高关联方管理水平提出新的工作思
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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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发表意见。报告期
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建议董事会聘任胡浩先生为副行长。同时,根据本行年
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清算方案事项。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年报质量;防范内幕交易,充分保障广大股东的利
益。
       (四)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集团并表管理,修订并表管
理规定;加强非银行子公司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重视经济下行周
期信用风险防控。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增强集团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全流程
管理能力。督促开展风险导向审计,持续推进专业升级。
       (五)业绩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审议了《2014年度报告》、《2015半年度
报告》正文及业绩公告等,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
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行
2016年度的国内审计师和国际审计师,同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交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中国银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报告期内集团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已经和正在认真落实整改,


                                     69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对本行经营活动的质量和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巩固本行的资本基础,
以支持本行业务的持续增长。
    (十)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期内,依照有关规定认真
审阅了关于确认本行关联方等事项,并与本行关联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了相关沟通
和座谈,按照有关要求,听取了专项报告,对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等工
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敦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确保本行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一)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
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在本行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
    (十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5年7月,本行接到股东财政部和汇金公司的通知,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
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票。不减
持承诺相关公告详情请见本行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和
汇金公司承诺不减持本行股票的公告》。
    除上述内容外,报告期内,本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
联方无承诺事项。截至2015年12月31日股东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四、综合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密切关注本行的战略决策、运营管理、经营
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围绕本行发展战略,深入开展调研和座谈,积极支持和推动本行综合化、
国际化、信息化等领域的业务创新和发展。2016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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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围绕董事会相关重点工作,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
化风险防控,实现稳健发展以及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做出
更大贡献。


                                                     独立非执行董事:
                  MC麦卡锡、钟嘉年、柯清辉、洪永淼、衣锡群、梁定邦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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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5 年度执行
                                  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
《授权方案》)的有关规定,我们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方案》
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汇总。
     总体来看,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
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审批权限的
事项。
     特此报告。


                                   汇报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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