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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商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8-008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亲自出席 5 名。由于本行监事长空
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炜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 2014 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
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国际和国内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内容趋同,
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按照实施要求,本行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执行了新金融工具准则。针对上
述事项,本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财
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严格执行了会计准
则要求和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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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履职评价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
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规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
事履职评价规则》两项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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