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349 人 , 代 表 股 份 291,493,354,762 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6,406,257,089 股的 81.7868%。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2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1,493,354,762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8,945,555,96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2,547,798,8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1.786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9.848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9380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 审议表决。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会议由执行董事、副 行长胡浩先生主持召开。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4 人,出席 14 人; 2. 本行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曹利群女士和冯卫 东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谷澍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表决 285,629,214,487 97.9882 5,552,573,431 1.9049 311,566,844 0.1069 结果 2. 议案名称:关于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表决 291,311,307,792 99.9375 61,626 0.0000 181,985,344 0.0625 结果 3. 议案名称:关于 2018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表决 291,311,309,392 99.9375 59,926 0.0000 181,985,444 0.0625 结果 4.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表决 291,213,880,148 99.9041 92,514,270 0.0317 186,960,344 0.0642 结果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曹利群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表决 289,743,135,691 99.3996 1,351,092,625 0.4635 399,126,446 0.1369 结果 4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冯卫东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表决 289,733,438,691 99.3962 1,360,789,625 0.4668 399,126,446 0.1370 结果 (二) 涉及重大事项,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选举 谷澍先生 为中国工 1 商银行股 1,634,817,227 85.5365 265,778,118 13.9060 10,655,800 0.5575 份有限公 司执行董 事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董事 2 薪酬清算 1,900,581,844 99.4418 9,001 0.0005 10,660,300 0.5577 方案的议 案 关于选举 曹利群女 士为中国 工商银行 5 1,797,821,951 94.0652 94,364,693 4.9373 19,064,501 0.9975 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 行董事的 议案 5 关于选举 冯卫东先 生为中国 工商银行 6 1,797,821,951 94.0652 94,364,693 4.9373 19,064,501 0.9975 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 行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谷澍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选举曹利群女士和冯卫东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 事,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银保监会)核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分别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关于谷澍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关于曹利群女 士和冯卫东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 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王宁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 案的提案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6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