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国重装:国机重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我
们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     强,男,1954年4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南电网公司总经理、党
组成员、副书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党组纪检组成员。
       宋思忠,男,1946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
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佟绍成,男,1953年3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陕西宝光集团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
记、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党委常
委。

                             1
    唐克林,男,1952年7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
委,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党委常委。
    李强、宋思忠、佟绍成、唐克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我们着重关注了公司治理、重新上市、关联交
易、定期报告、选举董事、制度制修订、财务预决算等重大
事项,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行使职权时,公司能积极配合,
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我们高效地开展工作,凡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并同时提
供足够的资料,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说明,便
于我们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做出审慎的判断。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我们均能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除疫情防控要求,
我们均能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
接受股东的咨询。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
          是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否                                                        情况
  董事    独                   以通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立            亲自   讯方      委托                     出席股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            出席   式参      出席                     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事            次数   加次      次数                     的次数
                 数                                        议
                                 数

 李 强    是     6         5     4        1      0        否        1

 宋思忠   是     6         6     4        0      0        否        1

 佟绍成   是     6         5     4        1      0        否        1

 唐克林   是     6         6     4        0      0        否        1
   注:因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未能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但均对股东
大会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我们担任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担任了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或出席了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公司
董事会董事进行了审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
进行了审议;对公司财务决算、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


                                     3
内容进行了审议;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情况进行
了沟通。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
李 强                               (共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共2次)。
                                    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宋思忠                              (共3次)、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次)。
                                    出席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以及
佟绍成
         名委员会委员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
                                    中介机构沟通会1次。
                                    出席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共2次)以及
唐克林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
         委员会委员                 中介机构沟通会1次,战略委员会没有
                                    召开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重新上市、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进
行了资料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及时、充分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一年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
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

                                    4
    (四)现场工作情况。
    为了更加充分地了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及发展情
况,我们于2020年9月、10月分别赴二重装备、中国重机、中
国重型院、成都重机等所属企业开展了为期10天的专题调研
工作,了解企业近年来生产经营情况、科工贸协同开展情况、
经营发展规划及措施等。针对企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引领和监督
作用,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0年度我们均出席了全部现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除无法出席疫情防控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我们均出席
了其余全部股东大会会议。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
易进行了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在决策过程中,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控股股
东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5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通过考核执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薪酬的发放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聘任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聘任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度,因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未进行现金分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定向发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履行情况:参与股票定向发行的六家认购方严格遵守了
承诺。
    2.重新上市的股份锁定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中国二重、司法重整债权人、二
重重装破产管理人严格遵守了承诺。
    3.重新上市的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稳
定股价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中国二重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4.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的承诺。
    履行情况:国机集团、国机重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6
    2020年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
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
发布临时公告逾80项。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制定的内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
内控制度,对发现的缺陷及时整改,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会议议事规则规
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并及时和我们进行审议
内容事前沟通,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议案审议过程
中,我们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在重大决策方面更
加合理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
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

                          7
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李   强    宋思忠   佟绍成     唐克林
                            2021 年 4 月 1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