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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国重装:国机重装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2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在 2020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请各位董事予以审
议。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思忠
先生、李强先生及职工董事李国庆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宋思
忠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变动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未有变动。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议案情况。
    2020年2月11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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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
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向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光
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2020年8月24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审计机构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针
对年报中审计工作团队组建、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领域
等有关关注事项进行书面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及要
求。
    2021年3月31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就
2020年度现场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书面沟通,取得一致认
可意见。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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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一)公司聘任外部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
核情况 。
    作为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此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从事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内控审计
过程中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现场访谈,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穿
行测试,并出具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0 年度决算审计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
对年审会计师提出了要求同时跟踪执行。我们认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合规、完整、
有效的公司治理机构和治理制度。按照公司合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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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事会中明确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为负责推进企业
法治建设的专门委员会,指导并监督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同
时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时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作了有效指导。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沟通,对日常关联交易、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属正常业务往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其交易的定价
原则和定价方式未发生变化,是有确切必要的。关联交易遵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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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主要体现如下。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单位报告内外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
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
督促和指导公司对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
的检查和评估;审核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关联交易、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
训,充分认识应承担的义务和肩负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行使职权,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专业作用,督促了
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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