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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重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公司”,公司曾
用名“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二重重装”)于 2010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终止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68 号《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国机重
装股票重新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重新上市的保荐
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
股份公司、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二重(德阳)进出口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
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资金活动、资产
管理、担保业务、全面预算、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销售管理、人力资源、信
息系统、业务外包、合同管理、采购业务、工程项目等业务事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业务外包、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业务、工程项
目、人力资源、财务报告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管
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资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 1%≥错报金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产总额的比率                           额≥资产总额 0.1%     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重大缺陷
                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重要缺陷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占资                           资产总额 1%≥损失金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1%
产总额的比率                           额≥资产总额 0.1%     0.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重大缺陷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处罚;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制度体系失效;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3.违反
重要缺陷        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5.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3.一般业务制度
一般缺陷        或系统存在缺陷;4.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5.存在其
                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经过本次内控评价,公司尚存在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不影
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内控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或
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多种途径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具体措施和方法
主要包括: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等有关人员
进行沟通交流,现场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等方式。本保荐机构查阅了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机重装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国机重装《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于宏刚              张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