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联证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 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5 号)核准,国联 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5,719,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1,902,400,000 股增至 2,378,119,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59,760,000 股(全部为 A 股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918,359,000 股(其中 A 股 475,719,000 股,H 股 442,64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发行人 A 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分别为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9,601,146 股,将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起上市流 通(因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1 年 8 月 2 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国 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公司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证券的 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9,601,146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 日。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 1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 1.01 24,000,000 0 2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0.95 22,500,000 0 3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11,645,463 0.49 11,645,463 0 4 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455,683 0.06 1,455,683 0 合计 59,601,146 2.51 59,601,146 0 四、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解禁后,国联证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395,260,000 -13,101,146 1,382,158,854 有限售条件的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4,500,000 -46,500,000 18,000,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59,760,000 -59,601,146 1,400,158,854 A股 475,719,000 59,601,146 535,320,146 无限售条件的 H股 442,640,000 0 442,64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18,359,000 59,601,146 977,960,146 股份总额 2,378,119,000 0 2,378,119,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联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联证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国联证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陆 徐小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