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2022-04-2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并结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
说明》,对《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
险管理状况,国联财务的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
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
证》,国联财务不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其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 2021 年与国联财务的同业拆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需要,拆借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
性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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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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