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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10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1 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9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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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4 日
                        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1.01    修订《公司章程》                               √                  √
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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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
       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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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
   站发布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456        国联证券         2022/1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
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1)、证券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证券账户卡。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
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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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4 日 13 点 30 分至 14 点 00 分。现场会议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9 层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邮箱:glsc-ir@glsc.com.cn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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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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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
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或加盖人名章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托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
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以专人、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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