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2-20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89 万股,并于 2019 月 12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4,900 万元人
民币变更为 149,889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
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对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 币普通股 [ ] 股 ,于[ ] 年[ ] 月 民币普通股 149,890,000 股,于 2019
[ ]日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498,890,000 元。
3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集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存管。 集中存管。
4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人民币普通股。 1,498,89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五十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裁、财务总监; 总裁、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 提请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员; 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6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指定[ ]为刊登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指定符合规定的
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的媒 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
体。 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7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
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
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十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应的分割。 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 ]报纸上公告。 [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报纸
上公告。
9 第二百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 第二百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
最低限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
的最低限额。
10 第二百〇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第二百〇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
[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的]报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
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 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申报其债权。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