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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宜的独立意见2020-03-0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赵志松总
裁提名洪健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经审阅洪健德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洪健德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副总裁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洪健德先生的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情形,程序完备。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洪健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陈美凤、杨海坤、刘纪鹏




                                                      2020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