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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中新公用收购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94.26%股权交易中部分业绩补偿方案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中新公用收购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94.26%股权交易中部
                  分业绩补偿方案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用”)
收购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环保”)股权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中变更关于业绩补偿相关约定的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业绩补偿方案调整概况

    中新公用收购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94.2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经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了信息
披露。本次交易项下业绩补偿方案调整为,由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润控股”)对和顺环保 2021-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未达
到预期收益的差额部分按转让股权比例(94.26%)向中新公用进行现金补偿。

    2、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陈美凤:_____________                     贝政新:_______________


刘勇: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