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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不
超过 5,000 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主要针对在中国区域内设立的或主要运营在中国境内的医药、
生物科技、医疗服务、医疗器械、设备、诊断,医疗 IT,动物保健,及其他医疗
健康相关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投资。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
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
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
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医
疗健康相关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投资。本基金
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
SSG680),首次关闭规模为 5.15 亿元。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
者,目标规模为 10-1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认
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参与投资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博远厚诚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苏州博远玮业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
期:2021 年 1 月 27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博睿瑜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委派代表:CHEN PENGHUI);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博睿瑜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CHEN PENGHUI;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
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4224;与公司有无关
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认缴规模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
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认缴规模
的 1%。
    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 40%;原则上,后续
出资两次,其中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
额不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主要针对在中国区域内设立的或主要运营在中国境内的医药、
生物科技、医疗服务、医疗器械、设备、诊断,医疗 IT,动物保健,及其他医疗
健康相关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投资。
    8. 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
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4 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视投资和投资回收
情况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一次,每次 1 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顾问
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存续期可再延长一次,每次 1 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在投项目成本的 2%/
年收取。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标的基金的投资事宜
(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委派。
    12. 收益分配: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次针对分
配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
缴出资额;(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 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
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 分配:80%分配给有限合伙
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
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
生物医药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
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
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