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集团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1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美
凤、独立董事刘勇和董事唐筱卫。陈美凤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与审计机构就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会议
审议了:1. 内控内审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2.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3.2020年度财务决算;4. 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5.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6.
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
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8. 2021年度财务预算;9. 2021年度
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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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4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了: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了:1. 2021年一季度内控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2. 2021
年一季度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及半年度财务预测;3.2021年一季
度报告。
(4)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会议审议了:1. 2021年上半年内审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2.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情况及全年盈利预测; 3. 2021年半年度报告。
(5)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了:1. 2021年三季度内审及内控工作开展情况;2.
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情况及全年盈利预测;3. 2021年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审计人员
业务素质高,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建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同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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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控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和内控工
作汇报,对公司内审和内控工作进行了指导。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内控内审2021年度工作汇报、《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
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
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4、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
行了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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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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