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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投资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
瑞资本苏州天使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峰瑞资本苏州天使基金,公司认缴
出资不超过 6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5%。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行业为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
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
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
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
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聚焦医疗及科技
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
SVH887),首次关闭规模为 2.45 亿元。标的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
者,目标规模为 4-5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6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5%。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峰
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峰瑞睿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昆山峰睿淀山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
丰);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李丰;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6342;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认缴规模不低于 4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认缴规模
的 1%。
    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超过认缴出资额的 40%;原则上,后续
出资两次,其中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次出资总金
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专注于对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早期和成长期项目进行直接或
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8. 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
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顾问委员会
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一(1)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尚未退出的项目成本
的 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标的基金的投资事宜
(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全体合伙
人优先回报(单利 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
额/80%*20%;(4)80/20 分配:4 倍以内,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
通合伙人;(5)75/25 分配:4 倍以上,75%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5%分配给普通
合伙人;(6)70/30 分配:5 倍以上,7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30%分配给普通合
伙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并购、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
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
医疗及科技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
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
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
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
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
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