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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集
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新公用”)持有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2.02%股
权。为深化苏州市国资国企改革、推动能源转型变革、保障能源安全,根据苏州市人
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36号等文件要求,燃气集团的控股股东苏州城市建设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城投”)拟将其持有的燃气集团91.92%股权
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能源”),基准
日2021年12月31日燃气集团的股权、资产账面净值为38.51亿元,以此计算苏州城投持
有的燃气集团91.92%股权价值为35.40亿元。中新公用拟放弃行使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深化苏州市国资国企改革、推动能源转型变革、保障能源安全,根据苏州市人
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36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参股子公司燃气集团的控股股东
苏州城投拟将其持有的燃气集团91.92%股权出资至苏州能源,完成实缴,超过注册资
本金部分计入苏州能源资本公积。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燃气集团的股权、资产账面
净值为38.51亿元,以此计算苏州城投持有的燃气集团91.92%股权价值为35.40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公用持有燃气集团2.02%股权,拟放弃行使相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
公用拟放弃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中新公用放弃
苏州城投持有的燃气集团91.92%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

    1) 公司名称: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013297XU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 116 号
    5)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张涛
    7) 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1 日
    8) 主要股东: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9)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
易。
    1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项目/报表日                             项目/报表年度            2021 年度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519,899.71            营业收入             632,696.65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5,094,455.99                                  86,400.58
      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
  注:苏州城投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11)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受让方

   1) 公司名称: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C1MFJ1XR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劳动路 1053 号第 20 层
   5)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王晨
   7)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
   8) 主要股东: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
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
容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10) 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

   苏州城投持有的燃气集团 91.92%股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137766912W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 1053 号
   5) 注册资本:12,291.98 万元人民币
   6) 法定代表人:高云程
   7) 成立时间:1997 年 1 月 9 日
   8) 经营范围:燃气供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限许可证经营范围)。销售:润滑油、燃气设备、燃气具、智能燃
气表、燃气工程配套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承接燃气场站和输配工程、燃气设备
的安装调试;燃气具生产销售、云平台租赁、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软件销
售;从事投资、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及为其配套的供气设施,并提供相关的客
户服务;自有多余房屋租赁(非主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
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一般项
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9) 主要股东:苏州城投持股 91.92%,中新公用持股 2.02%,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2.02%,苏州高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2%,苏州三能
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2.02%。
   10) 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11) 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1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项目/报表年                    2022 年
 项目/报表日                                               2021 年度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度                         1-9 月
   总资产       576,403.97    663,975.04     营业收入     418,238.91    333,934.81
     负债       132,947.83    211,541.06    扣非净利润     31,728.22     20,677.27
 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
               385,084.04    391,739.84                    27,213.67     17,023.05
   司净资产                                  司净利润
 注:燃气集团2021年度财务数据(不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已经符合《证券法》相关
规定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及影响
    综合考虑燃气集团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
让的优先购买权。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不会导致公司对燃气集团持有份额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